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唐朝当国公>第六百四十章 结伴同游
  殷元拿着盘子,给自己打了菜,正准备找个地方去吃饭,却听到旁边那唯一的雅间里面,居然有人在说话。

  话说,这雅间就这么好用么,自己不用的情况下,还有几个人敢用呢!

  殷元走到门口一看,却见里面是芳桃和高棠两个人,在里面吃饭,聊天。

  殷元走进去道:“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们俩!可是,你们俩又是怎么认识的,居然还在一起吃饭?”

  高棠道:“当然是你家公主引荐的,说要在殷家的工坊里面混,和殷家做生意。一定要人是这位大掌柜。”

  殷元打了个哈欠道:“那是,谁要是敢得罪大掌柜,小心工资给你扣了,让你去干最累的活。”

  芳桃道:“我可不是那号人,这种事情我又如何能够做的了主呢!殷家的生意,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大,也没人知道到底有多大。”

  高棠好奇道:“哦,殷家还有你管不了的生意?”

  芳桃想了一下道:“这么跟你说吧,别的不说,就说这点明目张胆的姓殷的生意,有时候它也会偶尔冒出来一两个,钱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干的。”

  高棠看了看殷元道:“你到底在外面干啥了?”

  殷元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啊,殷家的生意,三两头就会有人找上门来,遍地开花。如果大掌柜不知道,我凭什么会知道?”

  高棠看着芳桃道:“到底怎么回事呢?”

  芳桃笑道:“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我家公爷的月钱装模作样不肯多拿一个铜板的情况下,总是能花出好几倍的感觉来。”

  殷元心道:“不好,私房钱漏了。”

  殷元笑道:“哪里的话,也许是偶尔家里有人缺了钱花,随便在那里挣了点钱,入不了大家的账,也没必要计较的。”

  高棠终于明白了过来,打了殷元胳膊一拳道:“你怎么能这样,既然生意都让大掌柜管了,你怎么能自己藏私呢?”

  殷元无奈道:“我要是不藏私,她哪来这么多衣服,这么多首饰。你以为,我这么大一家子,我要是放开了花,大家就没意见啊!”

  殷元这种“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消费态度,高棠还是很了解的。毕竟在代州的时候,殷元就经常有一掷千金的事情发生。

  高棠道:“你这一家人,怎么花也花不完你的钱吧,何必呢!你自己爱花钱,就让大家都好好的花吧!”

  殷元冷笑而不语。

  芳桃道:“妹妹,花室没有关系的。但是郧国公府,不能奢靡无度吧!公爷虽然爱花钱,但是从来不乱来,可是家里的人却未必。财富是个好东西,但是最不好的地方就是乱人心志啊!”

  高棠恍然大悟,盯着殷元道:“你呢,你的心志有没有乱?”

  殷元咬着一块肥肉道:“我,我本来就不是个好人,难道你不知道么!我告诉你,男人一有钱就变坏,这可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就像我没钱的时候,只能吃着夹着葱的蒸饼从平康坊路过,看一看里面的繁华。但是如果我有钱,就想进去看看,里面的人间殊色。”

  高棠像是抓住了殷元的把柄一样的道:“你听听,他经常去的,你快管管他。”

  芳桃并不在意,殷元不去,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殷元的确是臭毛病和坏习惯不少,可是就这一件,他已经胜过很多大唐的男人了。

  芳桃笑道:“下次他要是去的时候,你就跟上他,抓个现行。”

  既然芳桃不在乎,高棠觉得也就没什么劲了,所以就不说了。

  殷元吃了一会道:“明天,我带你们跑远一点,最好能在外面过夜那种。我可是很少有这种机会的,长安的周边,其实也很有看头的。”Χiυmъ.cοΜ

  高棠道:“哦,骑马去吗?”

  殷元看了看她道:“这也得亏了你没带着你的老虎妹妹,不然我还不放心呢!”

  高棠笑道:“放心,我的虎妹妹和虎弟弟在一起,过得很好。”

  殷元知道,所谓虎弟弟,那就是方山君了。这还真是缘分,一个名字是猛虎的人,和猛虎还挺有投缘。

  芳桃想了想道:“这个主意不错,我回去就把事情安排妥当,然后我们就去外面走走。想来,我也很久没有离开长安,去外面好好的玩玩了。”

  殷元点了点头道:“我就不进城去吓唬别人了,你回一趟家,把我的刀拿给我,白马也要带着。这骏马困在长安,我怕早晚给憋坏了,是时候让它去征服一下大唐的山川了。”

  高棠想了想道:“好,就这么说定了,不过,我可没有别的衣服,你们不忍心让我像来的时候一样狼狈吧!”

  芳桃道:“我给你拿就是了。”

  三个人当下说定了,殷元也去各处吩咐了一下,然后随便准备了一个行囊,第二天一大早,就起床准备了。

  芳桃从城里赶来,带来了殷元的白马,还有殷元的长刀和别的一些随身之物,给高棠也带了衣服,还有一些吃的东西,当然也包括钱财。

  能够把行囊准备的越简单的人越适合远行,从这一点上看,芳桃确实和他们俩不一样。高棠虽然是女人,但是行囊比殷元的大不了多少,但是芳桃,她却在马背上驮了大大小小好几个包裹。所以,芳桃是一个不适合远行的人。

  殷元看了看芳桃的行囊,拿了两个放在白马背上,拍了拍白马道:“别嫌弃,我都没嫌弃,你就忍着点吧!”

  高棠看了看一身干净利落的胡服,脚上穿着长靴的芳桃,有些疑惑,毕竟看起来芳桃就不太像是个骑着马到处跑的女子。

  突然,芳桃跳上了马背,向殷元道:“我们走吧!”

  高棠愣了一下,上了马追上去道:“你会骑马?”

  芳桃皱眉道:“我当然会骑马。”

  高棠道:“而且你还是跳着上马的?”

  芳桃笑道:“总有人不让我跳,因为太危险了,但是我从小就喜欢这样,一直改不了。”

  高棠无奈的摇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从现在郧国公府跟在你家公爷身边长大,伺候他日常起居的,你为什么会骑马,而且还这么熟练。”

  殷元从后面冷笑道:“想什么呢,跟我长大的,难道就不能学骑马,甚至学武艺?”

  高棠感觉颠覆了自己的认知,有时候看起来很文静的女人,可能只是没有那个展示自己的场景。这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世上最会骗人的,就是眼睛。

  芳桃道:“妹妹,我自幼在国公府陪着公爷。公爷待我极好,他小时候不是在书斋就是在校场,所以我也经常在这两处。”

  高棠点了点头,感觉好像真的是合情合理,不然芳桃如何能掌控这么大的生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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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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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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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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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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