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随从道:“应该是几个小菜,有茄子,青菜,还有肉,这食舍的做法总是让人感到新奇。”
李承乾道:“口腹之欲,倒不是什么大事。郧国公殷怀素,他从来都是一个很会享受的人,但是骄奢淫逸还算不上,只是在吃喝用度上,他也用了一些心罢了!”
那随从道:“以他的才智,如果更多的放在国家大事上,那就能够为大唐立下更大的功劳,做下更多为国为民的事情了。”
李承乾笑道:“你不懂他,你是个俗人。一个人肯用心的对待自己的生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所以他也能够用心的对待国事,对待天下的百姓。如果有一天,殷怀素变成一个邋里邋遢的人,那有可能意味着,他已经变成了一个事事不上心的人了。”
那随从只能巴结的道:“是,殿下说的是。”
李承乾摇头道:“不懂就不要装懂,我说什么,其实你根本就没懂。衣食住行,美色佳偶,正是男子汉大丈夫所图的。如果没有,就像魏征那样,那也一样会令人很敬佩,但是却会失了乐趣,一辈子就只会困在一件事上面了。有的人,一辈子真的就只在做一件事,别的事从来不闻不问,可也未必能做好。有的人像殷怀素一样,事事都能做好,可是到头来也许会发现,其实他也不过是做了一件事罢了!区别就在于,一个人的宏图到底是什么,是个人的抱负,还是把别人的事当做自己的抱负。”琇書網
那随从道:“殿下,在下的确不懂。”
李承乾道:“就像你去做一个官,你的目标是什么呢?如果你的目标是成为一个名震千古的名臣,那你一定不会做的很差,但是那并不有趣,而且还不够算的上是真正的宏愿。可是如果,你的眼中只有百姓,自己的得失毫不在意,那你的眼中就能够看到更多的东西,你也许会毁誉参半,但是你做的事,却是天底下最伟大的事情。”
那随从试探道:“那么,殿下认为,郧国公就是这样的人?”
李承乾点了点头道:“我曾经用了很长的时间试图去理解殷怀素的为人,他比天底下最精明的商人更会算计,但是从来不把钱锁起来。他比天底下最无耻的人还要奸诈,但是他从来不会混淆黑白。所以,我以为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有趣的就是他从来不在乎自己的个人得失,但是,却要做最好的事情。”
那随从道:“难道,郧国公身居高位,就从来不会觉得伴君如伴虎么?”
李承乾道:“我已经说过了,他是个眼界很大的人。所以,服侍君王也在他的眼里,并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有给自己争一身名气的人,才会把直言进谏看成是最荣耀的事情。”
那随从点头道:“这么说,在下明白了。正因为郧国公的眼界很大,所以身边人也在他眼中,他自己也在他眼中,天下人也在他眼中。所以,从来不会站在自己的功利上去想,只想去为自己眼中的人,去做最好的事,是这个道理吗,殿下?”
李承乾笑道:“不错,但并不是在眼中,而是在心中。”
那随从一愣道:“心中。”于是,他想了一下,随即会心的一笑。
李承乾的目光还看这那里,他很想知道他们吃的是什么,说的是什么。那也许是简单而且美味的几个小菜,说的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但是李承乾也很清楚,他从来都挤不进去他们的那个圈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李承乾开始想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当这个太子,当以后的皇帝呢!这世上,其实还有很多有乐趣的事情,何妨一件一件的去做一下呢!
也许,他已经是太子了,有些事情就不由得他去选择了。而且,更不能退后,因为退后,就可能意味着粉身碎骨。他很羡慕李恪,因为李恪做过的很多事情,他其实也很想做。
李承乾想和李恪一样,去见识一下古人的刀弓战马,沙场上舍生忘死的儿郎。他还想看看,挥斥着才华,谈笑之间立下不世之功的殷元,私底下会不会是一个特别有趣的人,他的武功,是不是像传说中一样,天下无敌。
还有很多事情,他都想了解一下。但是,他可能做不到,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本能的认为,殷元一定不会接纳自己。因为,自己是一个不够光明磊落的人,而且还不像李恪一样,拥有一身才华,风流传遍了天下。
也许,李承乾这一生,都会羡慕别人,但是也有很多人在羡慕他,等着他手里的太子之位拱手让人。但是,恐怕有些事情,从来不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即使是皇子也没有用的。
看到芳桃突然对着两人双手叉腰,看起来好像很生气的说话,还把手插在腰上。
李承乾道:“那位,就是殷怀素那位青梅竹马,掌握着长安最大的财富,连我妹妹兰陵公主和李姝,都不能争宠的女人么?”
随从道:“她叫芳桃,当年差点被崔夫人害了。但是有趣的是,她有一个视她为女儿的人照料,那个人是郧节公的近侍,是个很有武力的人,老一辈军中有很多人认识他,包括陛下。而且,她也是从小习武的女子,但是隐忍至极,和以前的殷怀素一模一样。可是,殷怀素走出书斋和国公府之后,她也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也许是跟着怪人时间长了吧,她做事的风格和殷怀素很像。商场上几十年打滚的人,在她面前甚至都不敢说自己会做生意。但是您看现在,她和大唐的那些贤妻良母的女子,又有何区别呢!”
李承乾道:“这才叫生死相许,不管是荣光还是郁郁不得志,都能够陪你。这样的女人,难怪殷怀素会这么爱她。你要记住,以后你如果找女人,就应该找一个这样的女人。”
李承乾也是个有妻子的人了,他的妻子,是李世民精挑细选出来的。不过是家世、学识、性格都是这个时代里顶尖的女子,可是又有多少感情可言,那就很难说了。
命运被安排,本来是一件很不爽的事情,可是当习惯了接受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了。但如果突然有一个比较,那心里总会有一些波澜的。
李承乾有些羡慕殷元了,因为他身边有个好女人。
一个人羡慕别人并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情,但是如果总是羡慕别人的人生,就说明这个人已经很不得意了。这,大概就是李承乾的困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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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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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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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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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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