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唐朝当国公>第六百一十二章 奇葩王管家
  兰陵公主觉得,殷元说的也太夸张了一些,而且这种事情一般来说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任由他们怎么索取,谁也不可能给他们家底呀!

  兰陵公主笑道:“你也把他们想的太坏了吧,谁会把别人家的家底拿走么?”

  殷元道:“这种事情他就不是个多少的事情,而是说本来就不应该给他们惯这个毛病。人有时候总是会把习惯的事情当成是应该,更不可能会感恩。你想想,受人一饭之恩,恨不得结草衔环相报,可是父母养育孩子几乎是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天底下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不孝子呢!”

  兰陵公主道:“你是在那恩情和天经地义的事情比较,这如何能比?”

  殷元笑道:“就是这个天经地义,有时候会让人多事情出现很不同的结果。所以,你天经地义的认为,奴隶是低贱的,贵族是高人一等的。那么,敢于人在自己更加高贵的氏族也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皇权在皇帝的手里,政治在一帮打天下的臣子手里。所以,他们就会去改变这个看似天经地义的事情,那么就会有冲突,有冲突就可能举起屠刀。那么,世间如果有一天变化到了奴隶都开化了,开始手握农具、土地、兵器,就该贵族们开始着急了。所以,时至今日的大唐,奴隶已经不是可以随便滥杀的了,那么以前周朝的时候,他们觉得奴隶和牲畜一样,岂不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兰陵公主一愣道:“所以,你是说我们不应该给奴隶农具,不应该让他们拥有私人的东西,让他们永远不开化么,这未免也太不人道。”

  殷元道:“我的意思是说,你本该给他们和百姓一样的待遇,而不是让他们低人一等。因为他们不开化,所以你认为他们没有反抗自己的命运,但实际上他们本来就在一直反抗。如果有一天这种冲突到了不可开交的时候,就会流血,流血的结果就是有人会死,那到时候死的是谁,还很不一定。但是我反正知道,大凡是反抗的人,总比睡梦中享受的人要强一些。而腐化的贵族,就是一群醉生梦死的家伙。”

  兰陵公主点头道:“对呀,所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贵族,本来就不应该天经地义的去享受,为了让自己更强大,对吗?”

  殷元笑道:“看来你还是挺会举一反三的嘛!我看你就是在家里呆的时间太长了,不然你一定能学到一身好本领,但时候就会成为女中豪杰啊!”

  兰陵公主一副很得意的样子,就像是那种,我妈从小说我聪明的感觉。

  殷元看着兰陵公主道:“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去把纺织接下来。搞不好,以后你就能够成为大唐纺织第一人,有一天你会让天下人都穿上你做的衣服,然后没有寒冷。”

  兰陵公主一愣道:“生意的事情不是一直都是芳桃在管么,我要是去管了,会不会到时候她不高兴了。”

  殷元道:“那倒未必,反正你就算管了纺织,到时候还是她在管钱。一个掌握那么大一堆生意的人,哪有功夫理会这个。”

  兰陵公主道:“那,我以后要是去工坊,可就没办法住在公主府了。但是离你家的庄子很近,我可以偶尔去哪里住。”

  殷元笑道:“这很容易的,工坊里面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公主府好,而且忙前忙后的,也一定会忙碌。”

  兰陵公主点头道:“要不,我先去试一试?”

  这试一试,恐怕是绝对没有放手的道理。女人和女人较劲,有时候也可以很激烈的。兰陵公主早就想插手了,怎么可能殷元松了口,到时候再还回去呢!还有,李姝那家伙,都已经被殷元发到工坊里面很久了,总的来说,他认为把女人放外面去独立,比在家里给自己整事情来的好。

  第二天,殷元就带兰陵公主上岗了。让兰陵公主跟着王小蕙好好的学学什么是纺织,然后需要注意什么,以后兰陵公主的工作是什么?

  反正,殷元给王小蕙的要求是,带回徒弟之后功成身退。毕竟还是要为自己的弟子婚姻幸福着想一下,蒋文清这个傻子,宁可和王庸一块待着,都不知道去献献殷勤。偶尔,王庸指点他一下,他就那一堆吃的,来工坊看一看王小蕙,一旦王小蕙忙起来,他立马就回。一来二去的,很多人都发现,蒋文清真的除了自己的专业之外,没什么好说的。

  最近,殷元一直在琢磨王庸这个人,他已经在殷家读了好几年的书了,而且跟着殷元学了那么多,说是学识渊博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但是,他依然很镇静的呆在那里,几乎不会外出。

  所以,王庸到底想要什么呢,他有什么人生理想吗?虽然过了几年不错的日子,可还是每次吃饭的时候吃的干干净净,用什么都很节省。敬畏着大地的馈赠,守着心里的净土。难道,他一点都不为自己父亲的事情而感到难过么!

  和王庸关系稍微好点的,可能就是秦用了,毕竟这两个人曾经也是在秦家的庄子里面相处良久的。

  秦用有时候来找王庸,也是喝一杯茶就走。殷元有时候会问问秦用,秦用说他和这家伙根本就待不下去,说多了就生气。

  王庸这个人,是殷元他自己留下的,要不是殷元,他就被方鲤带到墨家去了。到了墨家,他一定能够过上最希望的生活,和很多墨家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王庸渴望上进,他求知的渴望很浓,不然也不会短短几年时间赶上别人十几年的努力。可是他的目的,依然是一件连殷元都想不通的事情。

  方鲤曾经说,要是连殷元都猜不透,那只能说明这件事本来就没有答案。王庸要的,很可能就是现在的生活,身边有朋友,还有饭吃,最重要的是酒足饭饱,还能够让自己变得渊博。虽然说和他的父亲可能没法比,可是毕竟他自己会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全然没有用处的人。ωωω.χΙυΜЬ.Cǒm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殷元硬是把王庸推到了自己家管家的位置上去了,不是说不喜欢出门吗,那就别出去了,管好国公府大大小小的事情就行了。

  结果,王庸成功的让他知道了什么叫烂泥扶不上墙。他当管家的做法就是,整天不是帮账房算账,就是去帮厨子切菜,就差没有帮收粪的抬粪桶了。这么个人,殷元也没办法呀!

  世人都说殷元聪明,素来无敌,那是他们还不知道天底下有王庸这样的奇葩。恐怕这样的人,换了别人就更没办法了,毕竟你又不忍心真的打他一顿什么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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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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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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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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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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