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唐朝当国公>第六百零四章 再见女皇
  李世民今日心情难得的好,所以带着房玄龄和殷元去宫里饮宴,其中还有很多宫里的近侍和宫里的后妃。

  每当这种场合的时候,殷元的待遇是很不一样的,因为宫里有他的学生。身边总是跟着一个皇子,这种待遇,那不是随便谁都能够有的。

  殷元看着歌舞,看了看李治道:“看什么呢,眼睛那么直,你小小年纪,知道什么是美色吗?”

  李治道:“先生,你说色是刮骨刀,可是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找漂亮的女人?”

  殷元道:“这种事情你过几年就知道了,现在,你还小。”

  李治点了点头,伸手去抓桌上的葡萄,却见桌上的葡萄已经都到了殷元的手里。

  李治道:“先生喜欢么?”

  殷元道:“我当然喜欢,难道你没看出来,我府上也并不多,但是干的不少,要不要给你拿几斤。”

  李治摇了摇头道:“那倒不用了,你要是喜欢,我去拿。”

  李治过了一会,不知道从哪里又拿了两串葡萄来,放在桌上和殷元分食。

  这时,殷元指着一个击磬的女子道:“那个是谁,为什么我看着眼生?”

  李治摇了摇头道:“看不到脸,不知道是谁。”宫里的女人太多了,他当然有可能会不知道。

  殷元手里捏着一颗葡萄籽,突然用中指和拇指弹了出去,在众人微不可查的时候,打中了那女子的耳环。

  那耳环被葡萄籽打了一下,重重的甩了一下,相信只要是个人就会感觉到的。

  李治眼力还是不错,瞪大了眼睛看着殷元道:“先生,厉害呀,教我。”

  殷元看了看李世民道:“你还是等有时间再学,不然你父皇一定教训我们。”

  李治点了点头,向一样的上官仪招了招手,上官仪就走了过来。

  李治问了上官仪,上官仪道:“那位是武才人,贞观十一年进宫的。”

  殷元眉头一皱,这已经是贞观十三年了,武媚娘进宫已经两年,今年她十六岁,二八年华,正是一个女子最好的青春岁月。

  贞观十年,殷元在长安偶遇了武媚娘,那时候她还没有入宫,还是个敢满大街跑的野丫头,可是时间会改变一个人的,看她击磬的样子,好像已经颇具成熟的风韵。

  李治的眼神有点痴迷,殷元看着他道:“怎么,你有想法?”

  李治道:“先生,你胡说八道,那可是父皇的才人。”琇書網

  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殷元觉得可能真的懂不了太多,可是生在皇家,每天看着这些环肥燕瘦的女人争风吃醋,恐怕难免早熟一些。武媚娘,她本来就是一个讨喜的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殷元看着李治道:“你知道,为什么有一些读书人,对于女色和欲望总是畏之如猛虎么?”

  李治摇头道:“我不知道。”

  殷元道:“因为那是一群懦夫,一群不敢面对自己的人。一个敢于面对自己的人正应该面对自己人性的弱点和丑恶的一面,然后用适当的方式去排解,于是不会有任何的害处。可是,畏之如虎并不能根除,那就像是养一个心腹大患一样,早晚会成为大病。你在宫里会见到很多女人,美色对于你是唾手可得的东西,可是沉迷,却是要不得的,但也不能不正视,因为你,正是一个成长的孩子。”

  李治点了点头道:“先生教导的是。”

  殷元笑道:“你很聪明,但是,你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正因为如此,所以你才要记住,这天下的情义是有大小之分的,对一个人那是小情小爱,对很多人乃至天下人,那才是大爱无疆。”

  李治道:“大爱无疆?”

  殷元笑道:“对,大爱无疆。记得陛下的一句话。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这句话,便算的上是大爱无疆了。”

  李治眼前一亮道:“我知道了,先生。天子要爱子民,臣子也要爱百姓,就算是匹夫一人之力,也当以济世为怀,才是大爱。”

  殷元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世上的人,只要有余力,就应该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好人必定会有好报的。人生的财富,有时候不必握在自己的手里。如果你广施仁义,交友遍天下,他们有的,也可以说是你有的。”

  李治道:“所以,天下人有的,也是大唐朝廷有的,父皇有的,对吗?”

  殷元摸了摸他的脑袋道:“不错,会抢答了都!”

  房玄龄瞥见殷元摸李治的脑袋,他认为这个举动实在是不可取。看来,殷元真的是把李治当成了自己的弟子了。

  李治道:“先生教的好。”

  李世民突然道:“怀素,你教自己的学生朕不好干预,但是今日朕请你来饮宴,你怎可不好好饮酒,和雉奴在那里窃窃私语。”

  殷元道:“臣知罪。”

  李世民道:“要说你有罪,你可有大罪呀!朕早就听说,你擅长吟诗作赋,对于音律也有所涉猎,今日你既知有罪,那必定要在此展示一番才行啊!”

  殷元笑道:“但不知,陛下都是听谁说的?”

  李世民一愣道:“很多人都说过,怎么,你想去报复他们吗?”

  殷元道:“臣不敢,只是下次见了一定要告诉他们,臣出身武将,更擅长打架。”

  李世民道:“今天说什么,你也要展示了。”说完,李世民让人停下了歌舞。

  殷元见到现在也没什么办法了,于是站了起来,走到一群演奏的伶人里面,找到了洞箫,站在哪里道:“臣吹奏的技术可不怎么样,如果入不了陛下的耳,还请赎罪。”

  李世民大手一挥道:“速速吹奏。”

  于是,殷元拿着洞箫,开始吹奏那曲曾经在长安风靡一时的梅花三弄。和当今的梅花烙比起来,自然是有一些不同。因为殷元对这首曲子熟悉,所以自然吹奏的还不错。

  其实这种场合,李世民都提出来了,只要吹出声音来,就一定会有人喝彩的。

  殷元吹完之后道:“陛下,臣只有这个还算是能拿得出手了。”

  李世民向房玄龄道:“玄龄,你觉得他的吹奏如何?”

  房玄龄笑道:“陛下点的将,自然是不差。郧国公多才多艺,实在是令人钦佩呀!”

  李世民点头道:“不错,怀素多才多艺,为天下人所不及也。只是,他刚才吹奏了,可朕还没有听够,听他的意思,这一曲应该是最好的了,那别的也不用听了。朕觉得,今天他应该作诗一首。”

  房玄龄自然附和李世民,点头道:“不错,当作诗一首。”

  殷元觉得抄袭并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可惜的是总有人逼自己这样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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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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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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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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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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