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公主见殷元接走了李姝,心里有些失落,毕竟这样一来,好像就彻底没什么人陪着自己了。也正因为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李姝才会让殷元来公主府。
殷元把手里一点随手带的东西放下道:“公主,这秋月溶溶的,可不兴在屋子里待着。”
兰陵公主笑道:“你说得对,我们还不如去外面走走。”
走了一会,兰陵公主就扶着腰在那里磨蹭了。
殷元回头一看,兰陵公主没走多少路就显得很累了。
以前还没怎么发现过,现在才知道这位公主的体质是真的很差。可能是由于平时不运动,又每天憋在屋子里,所以这人吧,年纪轻轻居然就腿脚不好了。
殷元皱了皱眉头,走到后面去,推着兰陵公主的肩膀道:“使劲走,你必须得锻炼身体,不然这样以后可就不健康了。”
兰陵公主站在殷元身边,身高差其实真的是有点大,仿佛小鸟依人一样,被殷元推着,在公主府里快速的移动。
被殷元折腾的跑了两圈之后,终于坐在廊下一动不动了,哪怕裙子已经被沾染了不少的泥土,她也绝计不管了。
殷元站在一边,像个没事人似的道:“以后只要是我不上早朝,我早上一定来,看着你锻炼身体。你看看人家李姝妹妹,将门出身,步子迈得都大。你这个身体,得练啊!”
殷元每天早上都锻炼,以前在府里折腾自己的徒弟,在代州折腾了一群人。现在,他又有新的目标了,那就是兰陵公主。
兰陵公主大口喘息,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盯着殷元道:“你现在,是不是半个月才上一次朝?”
殷元点头道:“对呀!”
兰陵公主觉得自己以后的人生可能有点挫折了,被殷元盯上,绝对算不上是一件好事。
殷元一把将兰陵公主拉起来道:“回屋再说,坐这里很容易着凉的。”
兰陵公主被殷元就这么拖进了屋子里面去,第二天一早,被殷元很粗鲁的吵醒,没来得及洗脸化妆,就被拖出去跑步了。
通常人们认为,女子舞枪弄棒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殷元恰好相反。硬是让兰陵公主跑了两圈,而且还不断的说万事开头难,言下之意就是,别想一天两天的就结束了。
跑完之后,殷元才开始了自己的锻炼。
公主府里没有他用的器械,于是找侍卫借了把剑,在门口练起剑来。
本来兰陵公主是无论如何都要好好的休息一会的,但是见外面的侍卫围了一堆,还是好奇的出来了。
只见殷元手拿一把长剑,在那里正舞的起兴。
众侍卫只听说殷元勇武,却从没见过殷元显露武功,如今有这样的机会,自然是要凑凑热闹的。
殷元自代州听说了墨家巨子要见自己之后就苦苦修炼剑法,但是这人到底什么时候来,他心里可没底。而且,他还是认为自己的剑术太差劲。
可是众侍卫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殷元的剑术很了不起。因为殷元的剑术有后世套路的影子,而且还干脆利落,一如他用任何兵器一样,都显现出一股杀伐之气。
众侍卫喝彩,完全没有注意兰陵公主已经来了。而兰陵公主也并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很快就加入了喝彩的大军之中去。
公主府的侍卫,大都是一些父辈有战功的人或者是关内良家子弟。这些人虽然说起来在军中傲视群雄,实际见血的次数一把手就能够数的过来。最重要的是,比起殷元这样的人来说,他们的军旅生涯,更多的消磨在日复一日的杂事之中了,功成名就的念想,也会在高谈阔论之中慢慢的淡忘。
殷元收了长剑,冲兰陵公主招招手,结果等于是给别人提了醒,众侍卫和几个凑热闹的侍女立刻就离开了。
兰陵公主兴奋的道:“好剑法,怪不得能杀的突厥人闻风丧胆。”
殷元笑道:“闻风丧胆不敢当,但我的弟兄都是用命之士,豁的出去血染黄沙。”
兰陵公主道:“既然是血染黄沙,那必定也会封妻荫子。”
殷元皱眉道:“封妻荫子,就像是个魔咒一样,激励了很多人去血染黄沙。可我不喜欢这个口号,我更喜欢报效国家,守卫疆土。”
兰陵公主从没有觉得,封妻荫子是个魔咒,也不觉得那只是一个口号。可是事实上,的确有很多人为了封妻荫子去打仗,最后还送了命。
兰陵公主道:“你的剑法这么好,能不能教给我。”
殷元笑道:“你学剑法干什么呀,跑好步就能够养好身子,你不必做什么剑法。”
兰陵公主有点闷闷不乐道:“可是我却听说,大唐有很多巾帼英雄,我很羡慕她们。”
大唐并没有很多的巾帼英雄,但是兰陵公主却听过方鲤的事情,所以她想学不是因为真的想做个巾帼英雄。
殷元觉得,她要是喜欢点什么其实也不错,至少不会整天闷在屋子里,可以增加运动量。
于是,殷元点了点头道:“你想学的话,那当然可以,这并不难学。公主你天资聪慧,只要我教你几遍,一定能够记住。”
兰陵公主欣喜的去抓殷元手里的长剑却抓了个空,殷元把剑收了道:“这把剑开了锋,容易伤了公主,还是在下去找一把未开锋的剑或者是木剑吧!再者说了,这练剑也不急于一时。”
兰陵公主点了点头道:“那你今天除了进宫之外该做什么,还来不来?”
殷元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是不好回答,想了一会道:“公主想让我来,我自然会来。”
兰陵公主道:“那你能不能带我出去,我不想总是在这里待着。”
殷元道:“你想去哪里?”
兰陵公主道:“想去看看你家里的人,但是我害怕我去了之后,大家就都不自在了,要是你在的话,还好一点。”
殷元笑道:“好,那你等我从宫里回来,马上就带你去。”
殷元进宫去李治那里时间并不长,但是去和房玄龄说了一些事,毕竟接下来房玄龄要查李世民说的事情。虽然这件事并没有什么难度,但是影响很大,所以房玄龄也很慎重。
到公主府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正好赶上在公主府吃了饭,然后坐上兰陵公主的马车,前往殷府。xǐυmь.℃òm
兰陵公主准备了很多东西,别人那里这个叫送礼,她这里就叫做赏赐了。毕竟,身份的尊卑,并不那么容易被人忽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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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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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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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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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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