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凇走得飞快,时和光着脚跟在她身后,生怕把她跟丢了。程子墨冲出门的时候雾凇跟时和已经不见了踪影,他摸了摸口袋,找出车钥匙打算开车去追,可人还没走到车前面,就被陈之恺拦下了。
陈之恺坐在驾驶座上,摇下车窗按了一下喇叭,刺耳的鸣笛声让程子墨皱起了眉。
“我去就好了,你回去吧。”陈之恺说,“程伯伯的生日,你不在不太好,而且雾凇走得急,有些失礼,郁伯母那里还需要你解释。”
程子墨这才发觉,陈之恺阻止雾凇来参加生日会似乎是有原因的:“雾凇怎么了?你应该是知道什么,所以才阻止我带她来是不是?”wWW.ΧìǔΜЬ.CǒΜ
“是。”陈之恺没有否认,“但是我没有成功阻止你,具体的原因我暂时也没有完全明白,但是你必须要知道,这个时候你不适合出现在她面前。”
程子墨的手紧紧攥成拳头,钥匙的锯齿在他的手心留下深刻的齿痕,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陈之恺,陈之恺与他相望,眼神坚定而又果决,终于,程子墨低下头,说:“好,找到她记得告诉我……还有,等你弄清楚原因,也请告诉我……”
“回去吧。”陈之恺简单说了一句,算是回答他,脚上踩动油门,开着车循着雾凇方才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陈之恺开了大约一公里才找到雾凇,时和提着一双高跟鞋费力地跟在她身后,陈之恺眉心快要拧成了一个中国结,随意地将车往路边一停,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双运动鞋,跑到时和旁边,不由分说地把鞋给她穿上,不悦道:“天这么黑,光着脚也不怕受伤!”
时和的眼睛一直盯着雾凇的背影,小声道:“高跟鞋走不快……”
“上车!”
陈之恺给她穿好鞋,把她往车的方向推了两步,独自转身往雾凇那里跑过去,一把抓住雾凇的手腕,厉声道:“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有哥哥给你撑着,现在上车,我们回家再说!”
雾凇回头时,陈之恺才发现她泪流满面……
陈之恺把车直接开到了酒店,即使在a城,他也是常年住在酒店,很少回家。雾凇从下了车开始就默默流泪,一句话也不说,时和将陈之恺拦在门外,跟他解释了来龙去脉,陈之恺的整个人的气势都阴沉下来。
“这丫头……怎么不早跟我说……”陈之恺沉沉地叹气,如果雾凇早告诉他,凭借他的人脉,从一个银行卡号找到一个人连一天的时间都用不了,哪里还会发生这些狗血的事!
时和扯了扯他的袖子,小声道:“她也是不想麻烦你,你别生气。”
“我哪里是生气,我是替她难过。”陈之恺的声音也跟着软了下来,“算了,你先去劝劝她,我来想办法。”
“嗯。”时和应声走进房间里,陈之恺转身下楼,开了车再次返回程志华的家里。
时和倒了杯热水塞进雾凇的手里,她的手心冰凉,骤然碰到温热的杯壁,掌心的皮肤有些刺痛。
“你是怎么知道的?”雾凇终于开口,声音干涩。
“我在他们家吃了一碗豆花,和你上次做的味道一模一样,我还心存侥幸,希望只是巧合……”时和声音压得低低的,仿佛分贝稍微大一些,就会打碎雾凇脆弱的神经,“你呢?她不是在你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你怎么一眼就认出来她的?”
“照片……”雾凇颤抖着声音,“我有一张她的照片,是她和爸爸结婚的时候拍的,黑白的,很老了,老到影像都开始有些模糊,我害怕有一天她站在我面前我却认不出她,所以我反复地看,仔仔细细的记下她的面孔……”
她认出来了,而且是一眼就认出来……
“我从小没有父母,只有爷爷奶奶,他们教我不要恨妈妈,我就想,我不应该恨她的,她有她的苦衷。小时候被别的小朋友嘲笑,被欺负,我又想,她如果不想要我,为什么要生下我啊?那时候我才明白,我不恨她的,我只是怨她……后来舅爷爷要把我嫁给他的傻儿子,我拼了命地逃出来,被之恺哥救了,又遇到了程医生,小时,你知道吗,除了爷爷奶奶,程医生是第一个说爱我的人……我觉得,程医生好像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弥补我心头所有遗憾与怨气的一个珍贵的礼物,我甚至想,和他在一起以后,我就不去找妈妈了,一心一意地去经营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家……今天来之前,我才知道程志华是他爸爸,原来他的家境这样好……我有些怕了,我怕他父母不会同意,可是他说他会护着我,我就想,如果他真的爱我,我愿意为他受任何的委屈,他都没有放弃,我怎么能放手……真的!我真的愿意……”雾凇的眼泪决堤一般地涌下来,她狠狠地捶打着自己的胸口,哭得喉咙嘶哑,“我一眼就认出她了!我只有她的一张老照片,可我一眼就认出她!可是她不认识我……我就站在她的面前,她听到了我的名字都不认识我,我该怎么办……小时你告诉我,我要怎么办……”
雾凇哭到颤抖,时和揽住她的肩膀,让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她觉得,这个时候,似乎就应该让她大声哭出来,好好发泄,什么都不说才是合适的。
时和揽着雾凇的肩膀,眼睛看向窗外,天空黑得像是打翻了一池的墨汁,没有星星,也看不见月亮,黑沉沉的压得人喘不上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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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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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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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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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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