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昏迷期间发生的事,她全然不记得,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
雾凇撑着身子坐起来,环视一周,病房是单间病房,整个房间只有她一个人,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换成医院统一的病号服,蓝白相间的花色,衬得她脸色更加苍白。
她抱着膝盖坐在病床上,头痛得厉害,她用力揉了揉头发,齐肩的长发被揉成一团糟,她朦朦胧胧地记得在自己彻底失去意识之前,有人凑近那群逼她喝酒的公子哥,比他们还要嚣张地叫了一句:“哥儿几个都是有头有脸的,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用这种手段未免也太下作了!”
这是她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可是那人是来救她的吗?她这种无亲无故又毫无背景的陌生人,真的会有人救她吗……
泪水顺着脸颊缓缓地往下流,雾凇越想越绝望,心头的恐惧随着泪水一点点地泄露出来,慢慢地由低声呜咽变成嚎啕大哭,哭得撕心裂肺,将路过大夫都引了过来。
那大夫看上去和雾凇的年纪差不多大,是医院的实习医生,原本不负责这间病房,这一层全部都是单间病房,病人不按铃的话,医生护士都只会在固定的时间来查房,他路过的时候听到病房里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什么也来不及多想,循着哭声就冲了进来。
进来以后就看到抱着膝盖哭得不知所措的雾凇,满脸的泪水,声音都哑了。
实习医生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个清秀的姑娘在自己面前哭得梨花带雨,无助柔弱,心里一软,便忘了去按铃叫负责的大夫和护士,反而慌慌张张地从一旁的桌子上抽了纸递给她:“哪里不舒服可以跟我说,我是这里的大夫,我可以帮你。”
雾凇泪眼婆娑中看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医生,他胸前挂着印着照片的工作牌,写有他的名字——程子墨。直觉告诉她,程子墨不是什么坏人,可她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是哭声逐渐小了一些,没有去接程子墨递过来的纸巾。
程子墨见她的情绪有所缓和,将手里的纸巾折了两折,手往前伸了伸,想要帮她擦眼泪,雾凇猛地往后一缩,警惕地看着他。程子墨倒也没有介意,笑了笑,再一次将纸巾递给她,示意她自己接过去擦擦泪水。
雾凇颤颤巍巍地接过纸巾,一边擦眼泪,一边听到程子墨说:“某种程度上来说,放声大哭,是有利于发泄内心的情绪的。怎么样,现在感觉好一些了吗?”
雾凇抽抽搭搭地擦着眼泪,她哭得发懵,程子墨突然这么一问她,她只睁大了眼睛看他,张了张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这时,从门外飘进来一个声音,带着点嫌弃,又裹挟了点关心——“大老远就听见哭声,才刚醒过来,哭什么呀!不累啊!”
来人正是陈之恺!
那是雾凇第一次见陈之恺,他穿了一身黑,要不是那衣服设计前卫,腰上坠了几条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金属链子,走起路来带了些叮叮当当的响声,很是不庄重,加上他身后还跟了一个穿着鲜红色连衣裙,裹着皮草的烈焰红唇的大美女,雾凇真觉得陈之恺是要去哪里奔丧去的。
“烈焰红唇?唔……”时和听着雾凇的描述,脑海中自动冒出那天她在尔雅酒店碰到的那位“目光不善”的美女……
“是之恺哥的朋友,发小。”雾凇听到时和念了一句“烈焰红唇”,生怕她误会似的,赶紧加了一句:“就只是正常的朋友而已!”
时和并没有注意到雾凇无形之中的紧张,顺着雾凇之前的话问:“所以说,是陈之恺在酒吧救了你?”
“嗯。”雾凇点头,继续说:“我失去意识之前听到的那句话,就是之恺哥说的。”
陈之恺自小混在一群有钱的公子哥儿里头,和那群给雾凇下药的人有过几面之缘,算是认识,但也仅限于知道名字,没什么深厚的交情。毕竟就算同样是有背景人家的公子哥儿,也有不同的圈子。
陈之恺所在的那个圈子,虽说也都是一群纨绔子弟,但人家也仅限于喝酒飙车泡吧不务正业,即使女朋友换得跟走马灯似的,也绝对遵循你情我愿的原则,对于下药这种下作的手段,不仅不赞成,还非常地鄙视!
以陈之恺为首的一群公子哥儿,是雾凇工作的酒吧的常客,每次走到酒吧门口,老板就已经亲自出来迎接。那天,他们一群人飚完了车正浩浩荡荡地来酒吧里消遣,人都走到舞池了,还没见老板的影子,那老板惯会做人,这不是他的作风,陈之恺觉着奇怪,便走去吧台询问,吧台的调酒师一只手拿着酒瓶子,一只手指了个方向,陈之恺顺着看过去,正好看到有个人悄悄地往酒杯里扔了颗小药丸,入杯即化……ωωω.χΙυΜЬ.Cǒm
“靠!”陈之恺脱口骂了一句,他要是没看见则另说,但凡他看见了,就决不能让一个大好年华的姑娘被那群混小子白白玷污了!陈之恺气血登时往上冲,黑着脸就走了过去——
“哥儿几个都是有头有脸的,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用这种手段未免也太下作了!”
揽着晕倒的雾凇的那个男人看到陈之恺,嗤嗤地笑了几声,颇有些嘲讽地说:“陈小爷不是朝九晚五地在上班,在家当乖乖少爷吗,怎么,今天下班早,有时间来喝酒?”
那段时间,陈之恺被他爸强行塞进表哥的公司里去做助理,下基层锻炼,这事儿早就在公子哥儿的圈子里传开了,一群早就和陈之恺不对付的人私下里没少那这事儿调侃。
陈之恺这个人却是个脸皮厚的,就算是他千般不愿,倒也没觉得下基层是个丢人的事儿,顺着那人的调侃说:“羡慕哥儿几个逍遥自在,呆不下去,辞职了!哥儿几个卖我个面子,放了小姑娘,别耽误人家的前程,也算是积阴德了。”
他抬眼看了一眼脸颊烧得通红的雾凇,她已经开始不由自主地挣扎起来,看样子药效已经开始发作,若是再拖一会儿,万一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脱衣表演就糟了!
陈之恺说话不好听,也不在乎好不好听,可对面那几个也不是温顺的,对着陈之恺叫嚣:“老子想睡谁就睡谁,碍着您陈小爷什么事儿了!陈小爷还是别多管闲事的好!”
陈之恺嘴角往上勾了勾,眼底一片沉静阴郁,冷冷开口:“都是花父母的钱出来潇洒的,靠的都不是自己的脸面,认识的都叫我一声‘陈小爷’,可从没听人叫过你们‘李小爷’、‘张小爷’、‘冯小爷’的,这个闲事我有没有本事管,你们心里没有点数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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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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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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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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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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