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静而闷热的午后,躺在宿舍床上的耿柔睡个午觉醒来,听见脑海里有个声音这么对她说。
耿柔犹豫了一会。
霍北辰?
声音沉默几秒,“对,霍北辰。”
他怎么渣了?耿柔问。
那个声音道:“你毕业后怀上了他的孩子,但他受不了寂寞,三番两次背着你出轨,对象是他回国的初恋。他一直对初恋念念不忘。最后他逼着你打掉六个月大的孩子,当你还在医院大出血生死未卜的时候,他跟他的初恋举行了婚礼。”
远处传来几声闷雷,大概暴雨将至。
这么惨?
“是的。”
耿柔躺在床上,发呆。
霍北辰。是跟她一届的西京大学金融管理系大二生。
耿柔早在读西京高中时,霍北辰这个名字就已如雷贯耳。
他是最令老师头疼的学生。逃课,作弊,抽烟,打架,早恋,凡是能破坏校规的东西,他都集齐了,成了白榜的大满贯得主。
霍北辰考试从没及过格,但听说打架从没输过。
还听说他打起架来特凶狠特疯狂,有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藏獒。还是野生的那种。
就算这样,他仍然进入了全国的重点大学之一的西京大学,并且还是热门专业金融管理系。
傻子都能从中得出一个结论。
霍北辰的家里有背景。非常有背景。有背景到可以让他这样不学无术的学生在重点高中混上三年,又能让他低分进入重点大学。
按理来说,平凡家庭出身、又一直是乖乖好学生的耿柔不可能跟霍北辰有交集,更不可能成为他的女朋友。
然而这学期开学不久,发生一件意外事情。这件令耿柔至今颇为后悔的意外,直接导致了霍北辰对她的注意。他开始追她。大张旗鼓、人尽皆知地追。耿柔拒绝过两次,霍北辰不仅没有偃旗息鼓,反而更加来劲了。
“我还从来没见过女的拒绝我,太有趣了,我一定要追到你。”这是他的原话。
被这么一闹,几乎人人都知道中文系有个人叫耿柔,正被校霸霍北辰穷追中。
耿柔向来是个低调的娃,从来就不想让自己曝光在大众眼皮底下。为了阻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她做了一个决定。
她同意了霍北辰的追求。
于是霍北辰安份了,她与霍北辰交往的消息传了一两天后,吃瓜群众也消停了。他们本来感兴趣的是拒绝霍北辰追求的女孩,而不是那些同意当他女朋友的女孩。
按照惯例,霍北辰几个月就会换一个女朋友。
耿柔也是这么听说的。她已经盘算好了,安安分分地挂几个月的女朋友名,再顺其自然地分手。
简直完美。
可是现在,居然有个声音在她脑袋中告诉她,她居然会跟他交往到毕业,然后那么惨?
我……爱上他了?
“是的,很不幸。”
耿柔表情木然,脑中火箭和羊驼齐飞。
她怎么会爱上霍北辰?怎么可能?
“也许是脑抽了。”
天空又是一声闷雷。
耿柔噎了一下。她拧了眉,又抛出另一个疑问。
霍北辰为什么跟我交往那么久,然后又他背叛我?
脑海中的声音冷冷道:“如果人渣做渣事有理由,他们就不叫人渣了。”
耿柔沉默了。
半晌,耿柔问出一个她早该问的问题:你是谁?
那个声音道:“……我是未来的你。”
啊?耿柔还以为对方会回答是神仙仙女什么的,没想到,她居然说她是未来的自己?
未来的我?
“对,未来的你,为了防止你再走上我的老路,我回来告诉你一声。”
耿柔不说话了,她想了想,拿出手机,开始在搜索框里打字。
人格分裂被害妄想症。
脑海中的声音:“呵呵。”
“你,也就是我,没有被害妄想症。”
可是你怎么解释你在我的脑海中?耿柔问。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出现在你的意识中,或许这是一场梦。”
耿柔用力掐掐自己。
“哎哟。”疼的。
“耿柔,你怎么了?”室友申昭昭问。
耿柔道:“没事。”
脑海中的声音:“也许是老天看我的未来太过悲惨,所以让我回来改变命运。”
我很惨?
“耿柔,你今天下午不是还要排练吗,怎么还不起床?”宿舍老大米阳坐在床上看书,忍不住操心。
“啊。”耿柔如梦初醒,连忙翻身下床,“我忘了,要去的。”
耿柔就读的西京大学,是华国历史悠久的文理综合重点大学,耿柔去年以全国文科总分第五的成绩,进入了西京大学的中文系古代文学专业。
在寸土寸金的西京,大学仍然占地面积很大,许多学生备着自行车或电动车,耿柔也有一辆二手的自行车,但她不经常骑。
耿柔喜欢走路,西京大学是时代悠久的老牌大学,许多建筑还保留着旧时代的特色,沿途有梧桐遮荫,垂柳扬风,骑了自行车,只会注意不要撞到前面有几个人。
不到关键时刻,耿柔总是宁愿多花一点时间出门,慢慢走着,每天逛景点一般逛到教学楼。
耿柔慢慢走到电教大楼,才到楼下,豆大的雨滴就掉了下来。特意准备的雨伞没有派上用场。
她参加的戏曲社在电教楼里借了一个大教室,供戏曲社的社团活动使用。只是戏曲虽是国粹,但在校园里并不吃香,全社团加上老师一共才十来个人。耿柔的室友都说她参加的是老人社团。
只有老年人才听戏曲。
耿柔听了一笑而过。
这次的排练,是为了一个月后的大学百年校庆文艺汇演。学校要求不仅以班为单位,同样以社团为单位,都要上报一个以上的节目,并且还要进行初选,被选上的才能在汇演舞台上表演。
对戏曲一腔热血的社长大人雷书卉决定为全校师生献上一出国粹集锦,誓死让校友们爱上戏曲。
耿柔对着大雨拍打的窗户吊着嗓,脑海中又响起了声音,“真怀念啊。”
怀念什么,社团?
“不,唱戏。”
你不唱了吗?
脑中的声音停顿了一下,“嗯,没时间唱。”
“好了,大家都过来吧——”社长雷书卉拍拍手叫大家集中。
耿柔没有再听到脑中的声音。
窗外的暴雨来势汹汹,一路从西京大学下到了明塔区,一群小年青抱着头骂骂咧咧地跑到一家关闭着的小铺子前躲雨。那里已经站着一个人了,他穿一身黑色运动服,长得很高,脸庞白皙而清秀,几乎可以当扇子用的眼睫毛下是一双略显忧郁的深黑眸子。他微微仰头看着天上的雨,像是遗世独立的儒雅贵公子。
小年青中的两个女生看了一眼,就兴奋地互相推着对方。那个帅哥简直就是白马王子本王子。
其他的小年青们脸色不好看了,他们最讨厌就是这种看上去是学习成绩很好又讨老师和女生喜欢的斯文败类。见败类拿手机要打电话,其中一个脖子上有龙纹身的,直接粗声道:“小子,要打电话就滚,别吵我们说话!”
纹身男的女朋友使劲拍他。
儒雅小王子瞟了纹身小青年一眼,慢吞吞地收了手机。
“你干嘛欺负人啊!这么大雨你让他去哪打电话!”纹身男女朋友为王子抱不平。
“他自己孬关我什么事,有种他就打啊!”纹身小青年浓浓的搞事意味。
“叮——”
清脆的一声,拉去所有人的视线。
小王子侧头用打火机点了一根烟,悠悠吐出一口烟圈。
空气突然安静下来。
纹身男莫名背脊一凉。
西京大学的图书馆,一个穿简单白t的宽肩阔背男子坐在阅览室的一处角落看书,他戴着一副粗黑框眼镜,小麦色的脸庞棱角分明,他一手转着笔,一手压在杂志上,神情很是专注。
打着自习旗号来图书馆谈恋爱的一对大一小情侣坐在男子对面隔一张的桌前,女朋友发现这个信息素爆棚的男子,抑制不住花痴地安利男朋友看,男朋友酸酸地道:“你看他那样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样,根本不像是学习的,估计是体育特长生,是跑到图书馆来装逼钓女朋友的吧。”琇書網
“你胡说什么啊……”
“我哪有胡说,我跟你打赌,他看的书一定是体育周刊。”
恰巧体育特长生男子电话震动了两下,他看了一眼屏幕,出去接电话。
无聊小情侣趁机跑到他的座位上,翻过他的杂志封面一看——
小情侣对视一眼,默默走回自己的位置。肿么办,他们连杂志的题目都看不懂。
全是外国语。
旁边一个学姐看不过去了,“你俩连他都不认识吗?他是去年的理科状元荆京扬。”
“啊,理科状元?!”
荆京扬到门外接了电话,首先听见的是男人的哀嚎声,他挑了挑眉,“霍北辰,你又干了一场?”
还在明塔区小铺子前避雨的霍北辰一根烟还没抽完,脚下趴着四五个呻吟的小青年,“他们自己作的。”他一脚上去,骂了一句脏话,“别吵老子打电话,闭嘴。”
呻吟戛然而止。
纹身男女朋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
刚才那个凶残动手单方面群殴和骂脏话的男子,跟眼前这个看上去这么软萌的美男是同一个人?
荆京扬好笑摇头,“你跟他们碰面了?”
“还没有,下雨,我还没到。你在大学里没有,耿柔不接电话,你一会把她接过来。”
“耿柔知道了?”
“再不济也该知道吧?要不等我联系上她,看她怎么说。”
“好,我等吃饭再过去。”
耿柔与大家排练完,已经下午五点,雨已经停了,耿柔还不饿,寻思着先去一趟图书馆再去吃饭。
她在角落的书桌上拿了自己的包,手机在包包里震动。耿柔伸手探进包里,摸到一个滚烫的物体。
手机怎么这么烫?耿柔疑惑地看看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霍北辰”。
耿柔偏偏脑袋,接起了电话,“喂?”
“怎么这么久不接电话?”对方语气不善。
“我调成震动了。”霍北辰是渣男啊。
“你在哪?”
“我在社团。”她以后居然会喜欢上他。
“什么破社团。”
她记得她已经跟他说过了,“戏曲社,有事吗?”
“几号楼?”
“电教楼。”她居然还会怀孕,他还要她打掉孩子。
“你在门口等我,我去接你,有个聚会。”
耿柔道:“我不想去。”
对方好像停顿了一下,然后冷冷道:“随便你。”
盲音立刻响起,耿柔挑了挑眉,看着手机退回屏幕,通话记录上还有霍北辰的红字记录,未接的,右边一个括号,里面显示13。
霍北辰给她打了十三个电话?他也太闲了吧?
难怪她的手机这么烫。
“今天是几号?”脑中突然又响起声音。
“四月五号。”
“哦……”脑中的声音沉默了一会,“今天晚上不去聚会,也许就可以分手了。”
咦,为什么?
耿柔静待回答,可是半晌无人回应。
“耿柔,走了,要关门了。”社团同伴扬场喊。
“哦,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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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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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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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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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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