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刚打着呵欠推开宿舍的门,理了理制服衣领,打算早一点去办公室处理昨晚挤压的案卷。然而,他刚一迈出脚步便听见雪地里传来“咿咿呀呀”的声音。
“小猫吗?这大雪天的还不给冻坏喽……”李宗刚三步并两步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
在一棵大树下,他发现了一个棉被包,里面包裹着一个瘦小的婴儿,脸颊红扑扑的,见了人也不害怕,反而对着他咧嘴笑了。李宗刚心下一惊,环顾四周,只有茫茫白雪,连一个脚印都没有。
“这孩子命真硬,三九天都扛过来了!”李宗刚抱起了孩子,发现布包里有一个卡片,上面写着:生辰1990年八月初三,父母无能,望好心人收养。
他立刻抱起孩子跑到后排平房,狠命拍着门。
林克礼拉开门,嘴里还叼着牙刷,皱着眉道:“怎么啦,大清早的……诶?你怀里这是?”
“我捡到的,就在胡同口!好像是被遗弃的……怎么办啊,克礼哥?”李宗刚道。
“那你养着呗。”林克礼抿嘴一笑。他是个清瘦斯文的男人,冷一看总以为是个大学教授而不是缉毒警察。
“嗨,哥啊,你别开玩笑了,我连女朋友都没有呐,怎么养孩子啊?”李宗刚的脸涨红了。
“给我看看……”钟晓玉从林克礼身后伸出手来。
李宗刚将孩子交到了钟晓玉怀里,那孩子笑得更开心了。
“呦,是个小子啊,真可爱!”钟晓玉把孩子抱到暖和的卧室里,解开了他的包袱,“哎呀,该换尿布了……”
由于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当时刚新婚的林克礼夫妇收养了他。
“这孩子才4个多月就被抛弃了,又一个人捱过了大雪夜,命真是太苦了。希望他以后的人生能平安顺遂,那就叫林平吧!”林克礼道。
“好,如果以后我们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就叫林安。”钟晓玉笑道。
宿舍大院的所有人都自觉保守着关于林平是弃婴的秘密,都乐于看着他无忧无虑长大,由瘦小单薄变得强壮可爱。再后来,大院的年轻人纷纷结婚,搬到不同的家属楼里,渐渐没人再提起林平的身世,都已经默认他就是林克礼的儿子。
1994年11月,林克礼的小女儿出生,果然取名“林安”。至此,一家四口就像千万个普通家庭一样,有争吵有欢笑,生活平静而幸福。
林安从小就是哥哥的跟屁虫,走到哪里追到哪里,总是一副崇拜偶像的样子。毕竟,林平从5、6岁起就表现出了超过同龄人的成熟、聪慧与敏锐,他可以从林克礼细微的表情变化判断出他是不是遇到了棘手的案子,甚至去翻阅他遗落在家中的手记。
“你能看懂吗?”林克礼非常惊讶。
小林平点点头,认真道:“这个坏人太笨了,他在车子上留下了指纹,你们岂不是轻而易举就找到了。”
林克礼又惊又喜,道:“看来我家平儿以后可以继承老爸的衣钵了!”
“那我呢?”小林安插着手,撅着小嘴怒视父子二人。
“小姑娘家还是踏踏实实坐办公室的好,到时候再找个好人家……”林克礼温柔地凝视着她。
“我不要,我也要当警察嘛!”
“哎呀,你也真是的,怎么能和小孩子说找人家这种话呢?”钟晓玉嗔怒着抱起了林安,“乖啊,我们安安一定能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林平也乐意让林安这么依赖着,他打心眼里爱妹妹,说不上来的爱,好像比爱父母还要更加深刻几分,几乎把她当做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当林安读小学那年,林平已经可以熟练骑着单车上学。许多年后,家属院里的老住户都对那个场景记忆犹新:晨光中、夕阳下,林平骑着红色单车载着林安飞驰而过,大风鼓起了林平的白衬衫,吹起了林安的小辫子……
如果日子一直这么波澜不惊流逝,也许林平会成为一个温和儒雅的男人,读一个不错的大学,毕业那年娶妻生子,在逢年过年节时候与妹妹一家共同回到家属院看望父母亲。也许,他会如林克礼所希望的一生平安顺遂,过最普通人的日子。
然而,命运从不讲如果。
在林平六年级下学期一个早春傍晚,已经是6点钟,他独自推着自行车离开校园。那时正值小升初关键阶段,因为成绩优秀,老师推荐他参加奥数赛,每晚都会有额外补习。
从一出校门,林平就觉得有两双眼睛一直在暗处盯着他。他疑心是有坏人跟踪,于是跨上车子加快了速度。当他行驶到一处偏僻路段时,突然从身后飞掠过一辆夏利轿车,直接横在了他面前。
车上下来了一男一女,见了他,竟扑上去抱住他呜呜哭了起来,一边哭还一边喃喃道:“还真像你啊,不过比你白净多了……”
“你们要干什么?”林平拼命挣扎着,可那时他还是太瘦削,根本拉扯不开那个30出头的男人。
“娃儿,我,我们是你爹娘啊!”女人哭道。
林平第一反应是被人贩子盯上了,于是冷冷道:“我有父母,而且是警察,如果你们再碰我一下,我就要喊人了!”
“唉……你真的是我们的娃儿。”男人满脸愁容,抹着泪,“13年前我们俩还没结婚就生了你,那时候太穷了,也没有脸面见人,从老家逃出来后就把你扔在了警局宿舍门口,希望城里的有钱人能把你抚养大。”
时间的确对得上,林平觉得心脏都被揪紧了,但依旧冷静,道:“空口无凭,我不信。”
“你生辰是1990年八月初三,还有……你后腰上有一块胎记,褐色的,有手指头那么粗那么长!”女人比划着。
登时,林平觉得五雷轰顶,嘴唇颤抖着说不出话。
“你别怕,我们不会立刻带你走,我们只是想看看你。毕竟你是我们唯一的骨肉……”男人撩起衣服抹了抹眼泪,“对不起啊,爹当年实在是没有办法才抛弃的你。现在俺们在省会开了个修理厂,攒了好多钱,有钱了!”
许久后,林平渐渐恢复了平静,淡淡道:“那你们怎么找到我的?已经这么多年了……”
“我们回到嵩昭市后就去了警局老宿舍,听胡同里的人说你被一对夫妇捡走了,现在在一小上六年级,可他们就不告诉我们那对夫妇叫什么名字,在哪里住。我们只能天天守在校门口,看见长得像的就打听打听……”男人道。
林平深吸一口气,冷冷道:“看够了吗?没别的事我要回家了,晚上还要复习功课。”
那对男女一愣,可能完全想象不到与儿子见面竟是这样冷漠的反应,于是客气道:“奥,那你回去慢点骑,这孩子真好学。”
林平头也不回地离去,用尽自己最大的力量踩着脚踏板,试图甩掉脑海里那对夫妇的身影,却发现徒劳无功。回到家里,迎接他的是妹妹热烈的拥抱,是林克礼做的一桌子好菜,还有钟晓玉每天必有的亲吻……
这才是我的人生,这才是我的家人,那些不过是一场噩梦……想着,林平换上一副天真的笑脸,牵着妹妹的手走进了客厅。
然而,林平的噩梦并没有结束。那对夫妇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校门口,虽然不会强迫林平做什么,但那副迫切地、热泪盈盈的表情总能让他厌恶烦躁。每当同学们问他那两人是谁的时候,他总是敷衍过去,说是老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等到初夏,那对夫妇直接将修车铺搬到了学校对面,天天围着林平打转,经常不是给他送吃的就是送衣服,虽然这些东西最最统统被林平丢在了拐角的垃圾桶里。
好不容易捱到了6月底,林平即将升入远在城市另一头的一中。就在他以为这场噩梦终于要结束的时候,那对夫妇竟然当着林安的面再一次拦住了他的去路。
“娃儿,听说你暑假后就去一中念书了。这点钱你拿着,买点文具啥的……”男人试图将几百块钱塞到林平口袋里。
林平皱着眉躲开了,道:“不需要,你们如果没有别的事情,以后不要再联系我了。从明天起,我也不会再来这边了。”
“那个……”男人低垂下头,“我们想和你商量个事情,你看……”
“哥哥,这个叔叔是谁呀?”林安仰头瞪着大眼睛问。
“安安,你先去冷饮店等哥哥,点一杯香蕉船吧,待会我去付钱。”林平淡淡说着松开了她的手。
林安一蹦一跳去了冷饮店,全然不在关注那对夫妇的事情。
“什么事?”林平不耐烦道,他的忍耐几乎到达了极限。
“我们想和你养父母见一面,你也别激动……不是让你跟我们回来,是为了道谢!”男人道。
林平气得肺要炸了,压低声音道:“你们当年把我扔了,就应该做好一辈子断绝的心理准备,现在去找我爸妈是什么意思?”
“都和你说过了,爹娘是当年被迫从老家逃出来的,身无分文,不然怎么可能扔掉这么好的儿子呢!我们后来再也没能生出孩子来,就全指望着你啦……”女人忍不住激动地握住了林平的肩膀。
男人见林平脸色阴沉,立刻解释道:“娃儿,你别有压力。我们不是给你增加负担,就是想和你养父母商量能不能两家结个亲戚,以后呢你两边都来往,有四个爸爸妈妈疼你不好吗?对了,你养父母还有个女儿吧,看你那么稀罕她,以后可以讨来做老婆嘛,到时候就是真亲家了!”
“对呀对呀,一举三得,好事嘛!你就带我们去引荐一下吧……”女人笑吟吟地随声附和。
听见他们提到林安,林平浑身颤抖起来,压抑在内心深处的情愫罪恶般地暴露,巨大的羞耻感几乎将他淹没。不过,他并不是一般的13岁男孩,很快,一个完美无瑕的计划便在脑海里酝酿。
林平语气缓和,道:“可以。不过去之前我想去老家看一看,可以吗?我还从来不知道自己出生在什么地方。”
“当然可以,太好了。”女人道。
“去之前你们不要到处宣扬,这也是为你们考虑。如果那边的亲戚知道你们攀上了我养父母这样富裕的人家做亲家,找你们借钱找工作的少不了。”林平微微一笑。
“奥……这孩子想的真周到。我们没有告诉任何人,老家的亲戚都以为你早就死了呢!放心,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男人道。
“那好吧,周五晚上8点,我来找你们。”林平淡淡道。说罢,他推着自行车从冷饮店接走了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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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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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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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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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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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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