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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内,燃烧的火盆噼啪作响,那火红的碳石头逐渐与秋日枝头的甜柿融为一体。

  当红彤彤的柿子挂满枝头,开始招来飞鸟之时,声势浩大的马栏秋围便开始了。除了北陵宗室子弟、王公贵臣之外,八年前的马栏秋围上,百濮国国王也亲率了子弟前来参加。

  百濮王来了,北陵王自然是面子里子都要给的,他不仅分配了上好的营地和骏马给百濮子弟,还让他妹妹俪妃与自己同乘龙辇。

  俪妃身着鹅黄色圆领窄袖袍衫,裙边绣有大朵金色牡丹,料子自然是百濮鲛绡,但细看又渗着珠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听百濮王说,这种料子叫金珠绡,是将鲛人珠磨成粉与染料混合,再涂于鲛绡之上,煞是珍贵好看,叫一众贵女都挪不开眼。

  美丽的东西本身没有错,但人的欲望会让它变得危险。谁都没想到,就这么一匹布料,日后竟会引发无数腥风血雨。

  俪妃神气地坐在北陵王身旁,不时喂他吃一颗葡萄,那满脸娇俏的样子,就像是初尝情事的二八少女。

  容妃见了,道:“这满宫嫔妃,也就她把你父皇当丈夫了。”

  北陵珂咬着柿饼,含糊不清地说:“那母妃拿父王当什么?”

  “自然是拿他当陛下”

  “母妃这是吃醋了?”

  容妃放下轿帘,道:“我可不羡慕她。”

  北陵珂吐吐舌头,自家母妃真是嘴硬。

  当天夜里,两个黑衣人分别跪在俪妃和容妃的营帐之中,身旁还分别立着一位或愤怒或无奈的王子。两位母亲苦口婆心地劝说自己的儿子,结果都引得后者拂袖离去。

  一个时辰前,北陵珂与北陵琰蹲守在马厩之中,果然等到了给北陵琰的马匹下药的黑衣人。二人几乎毫不费力地制服了黑衣人,正要对其进行审讯,却被另一个黑衣人给搅和了。

  下药的黑衣人趁乱逃脱,北陵珂一把揭开后来者的面巾,二人顿时大吃一惊——此人正是容妃身边的贴身宫女翠翘。

  这会儿,北陵珂在容妃营帐外无聊地拔草玩儿,她不知道,母妃到底有什么话要跟二哥说,还用得着把自己支开。

  营帐内,北陵琰坚持道:“阿珂已经走了,母妃有什么,不妨直说吧。”

  容妃单手扶额,极为头疼的样子,半响才缓缓开口:“我派翠翘去拦你们,是因为这点小罪,还不至于让你父王降罪百濮。”

  “小罪?”北陵琰上前一步,有些激动地说:“七年前,那发狂的七角兽本是冲我而来,柳儿代我受了,至今未醒。如今他们又想害我,就凭谋害北陵王子这一点,还不足以降罪吗?”

  “可你现在不还好好地站在这同本宫说话吗?”容妃起身,走到他跟前,握住他的走,道:“琰儿,俪妃身后是百濮,百濮是我北陵最大的藩国,要想动它,至少得有八九成的把握和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你常在朝堂之上,应该比母妃更懂才对。”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北陵琰双手握成拳,沉声问到。

  “等到你父王觉得可以动手的时候。”

  “父王要动百濮?”北陵琰抬头,甚是不解。

  明明俪妃与北陵川现在,恩宠正盛。

  像是读懂了北陵琰的疑惑,容妃轻声道:“要收拾一只狡猾的狐狸,就得让它胆子肥一些。胆子肥了,才会自己露出马脚。”

  不论是眼前的容妃,还是容妃口中的父王,都让北陵琰有些不寒而栗。

  他突然想到,七年前若是父王有意包庇俪妃,那么柳儿身上的第二种毒......

  “是父王下的吗?”

  “什么?”

  “我说柳儿身上的第二种毒,是不是——”

  “是我下的。”

  北陵琰猛地抽回双手,满脸错愕地看着容妃。她是他的母妃,她怎么能,怎么会...

  “琰儿,”容妃叹了一口气,道,“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了,七年前,你父王就立了一道密诏立你为储。”

  她本以为北陵琰听到这个消息会很开心,却没料到对方只是低着头沉默。

  半响,他突然笑了,自嘲般道:“难怪母妃当年一开始誓要为儿臣讨公道,见了父王一面之后,突然将这口气咽下了。”

  “你不要怪母妃狠心。七年前受伤的只是个宫女,你觉得北陵会为了一个宫女跟百濮交恶吗?”

  “可那个宫女,自小伴我长大,她救了我!救了你的儿子!”两行清泪从他脸上划过,“你为何,为何连条生路都不肯给她?”

  容妃用衣袖替他搽干泪水,道:“那是因为,她一旦醒过来,我的好儿子定会为她讨公道。”

  “那母妃现在告诉我,就不怕我去找百濮王对质吗?”

  “你没有证据,而且她身上的毒过了时间,已经解不了了。”

  北陵琰不敢置信地望着容妃,在今天之前,她一直是一个慈眉善目、善解人意的好妻子、好母亲。

  怎么就变了呢?

  还是说,他北陵琰从未真正了解过自己的母亲?

  “我想做王,是为了救万民于水火,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而不是让无辜之人受牵连。”

  “无辜?你是主子她是奴才,她的命都是你的,为你而死有什么无辜的?”

  “可若不是她,现在躺在病榻之上昏睡七年的就是我了。母妃,您不是常教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吗?让她送命,就是母妃您的报答方式吗?”

  “啪”的一声,容妃扇了他一耳光,恨铁不成钢地说:“你是要当王的人,怎能如此感情用事?论读书,你读的圣贤书有北陵川多吗?他怎么就没你这么迂腐呢?”

  “或许,六弟比我更适合做王。”说完,北陵琰掀帘而去。

  见哥哥带着巴掌印气冲冲地出来,北陵珂赶紧围上去,还来不及开口询问,北陵琰就大步流星地走了,怎么喊都喊不答应。

  她又打算去问母妃,可刚掀开布帘,里面就砸过来一只茶盏,要不是她闪躲及时,就该打着她小腿了。

  “母妃,是我,阿珂啊。”

  “滚!”

  另一边,北陵洛拔出百濮王腰间剑柄镶着红宝石的匕首,一刀结果了黑衣人的性命。猩红的鲜血一下子喷涌而出,弄脏了北陵王刚赏给俪妃的地毯,也溅在了北陵洛的衣摆上。

  “舅舅与母妃以后就省省心吧。我不仅要王位,我还得要得正正当当,叫所有人都心悦诚服。”说罢,他将匕首随意往地上一扔,大步走出了俪妃的营帐。

  “竟然是父王?”北陵珂手中拨弄碳石的铁钩一下子滑落在地,将地毯烙出一个小洞,也许王室亲情就如同这蚕丝地毯,看着华丽无比,实则不堪一击。

  “那二哥可知,父王究竟是为了什么要灭百濮,仅仅是为了领地吗?”

  北陵琰避过她的目光:“没错。”其实他知道其中的恩怨纠葛,只不过那真相太过沉重,他将永远让它烂在肚子里。

  八年前,当北陵长好明明知道阿珂喜欢南应寻,却还是答应了和亲后,他就觉得有些不对经。印象中,长姐也并非一直如此冷清,这一切,都始于一场重病。

  于是,他召来了当年为长姐诊治的王太医。

  那天,屋内的碳火也是这般旺盛,北陵琰腿上披着银白狐裘,却还是暖和不过来。自从腿受伤以后,他愈发畏寒了,喝下柳儿端来的姜汤之后,总算是感受到一股热乎劲儿了。

  他拿丝绸帕子擦了擦嘴,看向地上跪着的人,不咸不淡地说:“王太医曾说过,要唯本王马首是瞻。如今本王已与王位无缘,想来王太医这话,应该是作废了吧?”

  王太医跪在碳盆旁,本就热的不行,又听见这话,瞬间出了一背的汗:“臣不敢违背誓言,方才所述,句句属实啊殿下!”

  “句句属实?”北陵琰面上浮过一丝意味不明的轻笑,扔给他一沓纸,“王太医还是先看过这些在做回答吧。”

  打开一看,王太医立马脸色大变,磕了好几个响头:“殿下饶命,臣只是一时糊涂,日后绝不会再犯!”

  “王太医任太医院院首数十年,兢兢业业,就算是倒卖些药材赚点体己钱,父王应该也不会责怪吧?”

  王太医倒卖宫中药材一事,经手的小太监正是北陵琰的人,这份供词,无疑是他的催命符。

  “殿下饶命!微臣的母亲整日缠绵病榻,药石费用不菲,臣实在是没有办法才会出此下策啊!饶臣一命,臣当牛做马也会回报殿下的!”

  “本王用不着你当牛做马,你只要告诉我,大王姬当年,到底身患何疾。”

  “这...”王太医面露犹豫。

  从他的神色来看,北陵长好当年绝不是患病这么简单,北陵琰眯了眯眼:“王太医既要效忠本王,就应当相信本王是个嘴严之人,否则,这供词......”

  “臣说!”说与不说都是大罪,王太医决定豁出去信他一次,“当年,臣被召去景阳宫,并非是为大王姬诊治,而是,为陛下。”

  景阳宫曾住着先王后梁芙蕖,算算日子,北陵长好得急病的那日正是梁王后的忌日。

  “父王?父王所患何疾?”

  王太医咬咬牙:“陛中了合欢散,手臂上还被簪子划伤了。”

  合欢散?!

  脑中有什么东西突然被打通了,将北陵琰整个人笼罩在巨大的震惊之中。他习惯性地想要站起来,腿却毫无知觉,只得大力捏住轮椅的扶手。

  梁王后的忌日,长姐与父王定会一同祭拜,如果父王中了合欢散,那手臂上的伤,必是长姐情急之下划伤的......

  北陵琰不敢再想下去,时至今日,他总算明白了为何长姐自那日之后便郁郁寡欢、日渐消瘦了。

  “那合欢散......”北陵琰闭上眼,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谁下的?”ωωω.χΙυΜЬ.Cǒm

  “臣不知,陛下把这件事压下去了。”若不是他研制的药对北陵王的偏头痛有奇效,估计早被灭口了。

  “今日之事,切不可再对第三个人提起。”

  王太医连连点头,就算是再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到处宣扬王室丑闻啊,他小心翼翼道:“那这供词?”

  “捡起来,扔碳盆里吧。”

  后来,他才知道,梁王后的忌日,也是俪妃的生辰。一向心高气傲的宠妃气不过,便在父王的晚膳中下了合欢散,却没想到他还是去了景阳宫。

  大概从那时起,父王就对俪妃恨之入骨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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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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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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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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