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祈福?”
黎朗转过头看了沈妙倾一眼,又转回头看河灯。
“悼念故人。”
黎朗十指交叉,扣住后脑勺,枕在手心,吐了一口气说道。
“故人?”
沈妙倾心脏骤然一紧,预感到最害怕的事情。
“一个老好人,是我这辈子最敬爱,最亲近的人。”
黎朗说道,苦涩的扬了嘴角。又继续说。
“一开始我挺讨厌他的,嫌弃他又唠叨又麻烦,没事瞎参合我的生活。有时候我又嫉妒他,嫉妒他德才兼备,惊世骇俗;嫉妒他一帆风顺前途无量,一出生就是天之骄子。可就是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偏偏对我千般纵容万般迁就,每次争吵绝对是他先道歉,闯了祸他总能挡在我面前替我收拾。多年来我仗着他对我的关怀任性妄为,哪怕伤了他的心,他好像都没责备过我。我不喜欢学习,他总是很有耐心的教导。”
现在回想,黎朗真觉得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明明有世上最好的大哥,却没有珍惜他的付出,一直以来都在理所当然的接受他的好。
“那他是怎么……走的?”
沈妙倾咬了嘴唇,问道。
听到这她基本能肯定黎朗所说的人是谁,能称得上天之骄子的人除了朱容瑾好像也没有其他人了。
“被人害死了。我伤了他的心,他走了,当我第一次认知自己的错误想去道歉的时候却已经晚了,他被人重伤,只留了最后一口气,却用仅有的一口气再次选择包容我。他抱憾而终,临走前依然挂念他的妻子和家人。”
黎朗回答道。说道最后黎朗眼眶都湿润了,不得不抬头深吸一口气,把所有悲痛压在心底。
沈妙倾听闻鼻子一酸闭上眼睛,她习惯了吞声忍泪,不管委屈还是心痛,她都是默默独自承受,随着时间推移慢慢消化。
几道流光冲破天际,绽放出灿烂的火花。随着烟火的绽放,黎朗沈妙倾从悲痛中回过神,抬头看去,烟火一飞冲天,惊艳绽放之后消散。就如同朱容瑾的生命,在最璀璨光辉之际消纵即逝。
从察觉的身份开始,沈妙倾心里已经有最坏的预感,朱容瑾可能回不来了。可她不愿意接受这个坏结果,坚信还有最后一丝希望,朱容瑾或许被人监禁,或许是受了重伤所以不能出现,才找了黎朗这么一个替身。
她一直在暗地里观察黎朗的举动,派人跟踪赵恒和肖彻,试着从他们身上找线索。随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沈妙倾心里越没底,朱容瑾离开的预感越来越强烈,黎朗隐藏得很好,赵恒和肖彻也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直到从黎朗的故事中的得到肯定,沈妙倾最后一点希望被浇灭,伴随着丈夫的离去,心头的一丝温暖被硬生生抽离,又一个她珍惜的人不在了,这种撕心裂肺的痛,这样空落落的孤独感她只能独自承受。仿佛又回到当年在洪城时那段孤寂,凄冷,落寞无人相伴的日子。
“夫人……。”
听到一声亲切的呼唤,沈妙倾抬眸望去,双眼附上一层薄雾,她仿佛看到朱容瑾温柔且饱含爱意的笑容。
沈妙倾微微一笑,只见一张熟悉的面孔越来越清晰,五官精致,肤白如雪,只是眼神却少了三千温柔,多了深邃凌厉。
他不是朱容瑾。
沈妙倾回过神,黎朗已经走到她跟前,给她递了一串唐人。
“夫人,吃糖人吗?”
黎朗似是安抚一般,想她挑挑眉。xiumb.com
被他滑稽的表情逗笑了,怎么感觉像在哄小孩。
“谢谢。”
沈妙倾接过糖人说道。这一身饱含很多,谢谢他告诉自己真相,谢谢他替代朱容瑾给了这个家,给了南洲希望,谢谢他在自己最孤寂无助的时候给她一句安慰。
“别难过,信我,都会过去的。”
黎朗安抚道。他不想隐瞒沈妙倾真相,却也不想看她难过,沈妙倾这样倔强的人,哪怕心里在脆弱,她也习惯了戴上一副坚不可摧的假皮。
“哦?我为什么要信你?”
沈妙倾轻咬了一口糖人,反问到。
“因为我是王子派来保护公主的骑士,你只能信我。”
黎朗笑了笑,凑近沈妙倾耳旁说道。
沈妙倾其实有意逗他,可黎朗这貌似玩笑话却触动了她,让她有种错觉,朱容瑾仿佛还在她身边。也许是他是朱容瑾的弟弟,这张和朱容瑾一般无二的脸,所以对他的话毫无防备的信任。
“我们走吧。”
说罢继续逛庙会。
南洲每逢百家盛会外来的游客数不胜数,尤其庙会更加热闹非凡,外来人都要在这里体验一下南洲的风土人情,特色美食。
这样比过年还要热闹的假日,哪怕是来参加百家盛会的世家首领少爷也不愿错过。换上便服,从首领公馆结伴出来凑热闹。
朱容琛作为作为东道主,充当导游,给各位首领少爷带路,介绍自己故乡的文化特点。
一行人在街上逛着逛着,迎面遇上黎朗沈妙倾,几人一时间呆滞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眼睛。
黎朗换上便服,套着一件黑色外套,拉链也没拉上,加上他皮肤雪白,年轻清俊,一手揣着裤兜,一手拿着糖人,随意洒脱,朝气蓬勃,更像刚出社会的青涩少年。要不是自己确认,都不敢相信眼前的人正是南洲的首领和新任的百家督长。
沈妙倾同时,她才二十出头,平时穿着制服,手拿指挥弯刀,英气十足。当她换回便服,白色高腰体恤配上牛仔短裙,弯刀变成糖人,显得清丽脱俗,犹如不染红尘烟火的仙子,还有那么点甜美。实在看不出她是在战场上杀伐果断的女将军。
一个青涩如少年,一个甜美同少女,怎么看都是那么的般配。
沈妙倾察觉他们异样的眼光,像是看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面,她脸皮薄,面色微微发烫,含羞低眉,小小的咬了一口糖人。
黎朗就不一样了,根本不在意他人的眼光,自顾自吃着糖人,随意扫了众人,目光定在一行人当中的周庭笙和黛琳娜,微微一顿,很快又恢复自然。
“大……大哥……?”
就连朱容琛也是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眼前这个人真的是那个温润如玉的大哥吗?要不是沈妙倾就站在他身边,他根本不会叫声大哥。
“嗯?怎么了?”
黎朗应了他一声。
“……”
这场面太过新颖,朱容琛都不敢抬头看,他的大哥,五洲四海举世无双的南洲首领,既然在这里闲散的吃糖人。
“容瑾,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么纯真的一面啊?呵呵”
楚千帆三观也被重刷,在他的印象中,朱容瑾是一个从容端正的文雅男子,行为礼仪循规蹈矩,穿着配饰事无巨细都极为讲究,从不会如此随意。沈妙倾也就算了,他一个做父亲的大男人,既然还在大庭广众下吃糖人。
“有什么问题吗?”
黎朗问道,别人怎么看他他不在乎,只要沈妙倾心里清楚就好。
“没有,你喜欢就好。”
一行人面面相觑,他们又不清楚南洲会长私下是什么样的人,也就没有多疑,只是有礼貌的笑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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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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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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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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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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