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容瑾的婚事尘埃落定了,接下来就是容琛的了。”
会长看着朱容琛,心爱的女人嫁给大哥,他憋屈的吃东西。
“我不娶。”
朱容琛坦言。
“不娶那你订婚做什么?”
会长问,朱容琛一时难以解释。
“会长,不急,怎么也要给容琛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
云夫人说。
“怎么,孙家的千金也不和你心意。”
会长问,云夫人只是笑笑,朱容瑾的夫人都是部长的女儿,凭什么朱容琛要娶一个商人的女儿。
“父亲,其实我也觉得孙小姐不太适合做洪城府主母。我打听过他哥哥似乎德行有亏,恐怕将来会给洪城府惹事。过段时间各地首领夫人聚会,会有很多名媛参加,到时候可以让母亲她们把关把关。”
朱容瑾为朱容琛辩驳,孙羽晴间接害沈妙倾入狱,他心里还是记得的。
“那就这样吧,容琛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跟你大哥说说,到时候让他给你做主。”
会长点头,又问朱容琛。xǐυmь.℃òm
“不用说,大哥心里清楚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朱容琛不甘心的说道,偷偷扫了一眼沈妙倾。沈妙倾一怔,然后默默吃东西。朱容瑾冷眼瞪了朱容琛,要不是有长辈在,他铁定少不了一顿收拾。
沈妙倾朱容瑾大婚,两人有一个月的蜜月假期,新婚第一天沈妙倾被沈夫人拉去参加名媛贵妇的聚会,朱容瑾一个人丢在家里。
难得清闲朱容瑾来带深夜酒吧,跟着黎朗学习打桌球打发时间。在黎朗的指导下,朱容瑾领会了几分,进球得分。
“这游戏不错。”
朱容瑾笑说。
“大少爷没玩过桌球。”
肖彻疑惑问道。
“没有,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桌球。不过我打过高尔夫。”
朱容瑾回答。
“其实都一个道理,无非就是拿根棍子把球打进洞。”
黎朗总结说。
“今天不是你新婚第一天吗,怎么有空过来?”
肖彻问。
“别提了,妙倾一早就被那些名媛贵妇拉走,家里就剩我一个人。”
朱容瑾抱怨。
“走了一个不是还有一个吗?”
黎朗调侃,拿起酒瓶喝了一口,。
“你以为我是你,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勤快。”
朱容瑾指责,肖彻切削,也就朱容瑾能收拾黎朗。
“我们和你不一样,只是平民百姓,法律只允许我们娶一个老婆,却没有规定不能多交女朋友。”
黎朗滑稽的回答。
“你要是羡慕我那就回去,只要恢复世家少爷的身份,你也可以多娶。”
朱容瑾直起身面对黎朗说,黎朗撇过头没搭理他。朱容瑾肖彻相视而笑
“容珣,你就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吗?”
朱容瑾弯下腰打球,一边询问黎朗。
喜欢的女孩子?朱容瑾这一问,黎朗第一时间想起沈妙倾,从开始在码头被沈妙倾劫持,他头一回放过了对他有威胁的人;再到洪城的便利店,他偷拍了沈妙倾独自喝酒的视频,却意外帮她洗脱罪名;沈妙倾被押送受审,他再一次救了这个陌生的女孩。不知不觉中沈妙倾已经进入了心里,沈妙倾在酒吧舞池的告白,至今让他魂牵梦绕。
“怎么在发呆啊?这问题很难回答吗?”
朱容瑾问道,黎朗才回过神,一脸坏笑反问朱容瑾。
“我喜欢你大老婆,你要不要让给我。”
朱容瑾笑了笑,反手给了黎朗一木棍,只听见黎朗一声哀嚎,握着捂着受伤的肚子离开了。
“不正经。”
朱容瑾暗骂一句,肖彻笑了笑。
“你因该知道的?”
朱容瑾问肖彻。
“因该没有吧,我们从小就认识,总是在街头流浪,有时候饭都吃不饱,人们看到我们就嫌弃,哪有什么机会谈恋爱。”
肖彻说道。
“是苦了你们了。”
和肖彻一样朱容瑾靠着球桌,感叹一句。
“都过去了,其实想想以前,过得也挺无忧无虑的,至少那时候我们的手还很干净。”
肖彻苦笑,展开手,看着自己充满血腥味的手。
“那就回来吧。”
朱容瑾说。
“回不去了,太深了。”
肖彻摇摇头,语重心长的说。一个人一旦踏进黑暗,就容易越陷越深。
“其实,我因该跟你说声对不起?”
“对不起?”
肖彻看着朱容瑾认真的说道,朱容瑾不解其意。
“黎朗是因为我和阿衍才走上这条路的。”
“什么?”
听了肖彻的话,朱容瑾微微一怔,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黎朗又经历过什么?
当年,黎朗和肖彻还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从小在混混堆里长大,没读几年书就被迫退学出来工作。而阿衍是在在一个深夜被父母遗弃,那时候他才四五岁,肖彻出于善心捡回来收养,开始黎朗不同意,可相处久了也就接纳了他。
两个少年带着一个五岁儿童相依为命,那时候他们没有什么文凭,也没有靠着在码头给人搬货生活,生活虽苦,倒也自在。
一大早起来给人搬货,收到工钱,黎朗买了三个盒饭,三兄弟就坐在码头边,迎着海面用餐。
赚了一些小钱,黎朗会偷偷给肖彻买一本医术,他喜欢学医,却没有足够的条件上医学院,只看学着书上自学。
“给你的。”
黎朗吧医书扔给肖彻。
“你哪来的?这书很贵的”
肖彻很欢喜,但也不满,因为黎朗又乱花钱了。
“今天卖鱼的老板赏了我点辛苦费。”
黎朗解释,几大口把盒饭一扫而尽。
“以后别乱花钱了,阿衍马上就要上学了,留着给他用。”
肖彻说。
“我不想读书,我要跟你们工作赚钱。”
阿衍嘟着小嘴说,嘴里塞满了米饭。
“你年纪还小,能做什么工作,只有把书读好,将来才能赚大钱,到时候我们还想跟着你吃香的。”
肖彻耐心劝导。
“真的吗,有鸡腿吃吗?”
“当然,读了书以后就能天天吃鸡腿。”
肖彻点点头,阿衍天真的点点头。
就在三兄弟准备回去的时候,一群年轻的混混手里拿着木棍,将三人围堵。
“就是你们,把我们货给搬了,也不看看是谁的地盘,赶紧把挣的钱都拿来?”
十多个混混都是这一带的流氓,每天贪懒偷闲,看着有人赚钱就欺负。黎朗没想过和他们计较,护着肖彻和阿衍准备离开。当中一名混混见他们不识像,从后面偷袭黎朗,一脚把他踹道。
“你们干嘛打人。”
肖彻一声怒吼下,所有混混一拥而上,肖彻为了保护阿衍,将他护在怀里,自己被打得头破血流,倒地不起,阿衍气不过,随手抓人就咬,也被一棍子打飞,当场昏迷。
黎朗愤怒之下,抢过木棍和对方抗争,此时的黎朗不知哪来的力气,一双猩红的眼睛恶狠狠的盯着众人,
“来啊,过来啊,要打架是不是?”
黎朗怒吼着,没人敢上前,在场的十几个混混无一幸免,全被他打伤。
“你们在做什么?”
护卫收到群众举报,赶了过来,混混群被吓跑了,黎朗扔下木棍,前去查看昏迷的肖彻和阿衍。群众们围观上来,也有好心人给他们叫救护车,黎朗焦急送受伤的肖彻阿衍上医院,群然不知人群里有人已经盯上他。
肖彻和阿衍送进医院,伤势太过严重,需要手术,五万块钱的手术费,这对当时的黎朗来说,相当于一笔巨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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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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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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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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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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