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料诸君皆有病>第十七章 年少情意
  自成为宋滢方到现在,滢方常觉得身边人手不够,除了随身侍奉的阿毓和宋启,其他人皆在外院,难以接近她。

  阿毓和宋启皆是宋枭安在滢方身边的家生子,自小陪着滢方一起长大,对滢方知根知底,一直忠心耿耿。

  但他们终归是宋家的人,而不是她曹滢方的人。

  她的身份特殊,须得培养几个自己的心腹才是。

  人牙子将一众奴隶带来宋府时,滢方刚刚从刑部衙门回来。

  她从十几张满脸期待的面庞中扫过,一个面无表情的小男孩吸引了她的注意。

  宋家在京城里也算得上是勋贵之家,多少奴隶挤破了脑袋想要留在这里,这个男孩倒是平静。她忍不住多看了这个小男孩几眼,他十岁左右,人长得黑瘦黑瘦的,黑白相间的眸子里迸发着一种倔强的光芒,她依稀觉得面熟。

  “他,唤何名字?”滢方指了这个男孩,看向满脸堆笑的人牙子。

  “我叫满冬。”还未待人牙子说话,一声寒冷中带着沙哑的声音从那群男孩子中传来。滢方回头看向这个名叫满冬的男孩,他直直地看向她,眼神没有任何闪躲,丝毫不畏惧她的身份,倒是颇有胆识。

  “满冬。”滢方轻轻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温声问道:“我可是在哪里见过你?”

  满冬的黑眸里闪过一丝异样,道:“小人曾在走投无路之际,和家中兄弟一起在街市上乞讨银钱,收受过大人恩惠。”

  滢方又看了满冬一眼,这才想起来了。她记得第一次下朝出宫后,她是施舍了一群孩子银钱,眼前的满冬也在其间。没想到今日还能在这里见到他,果真是缘分。

  “你的其他兄弟呢?”滢方问。

  满冬低头,掩去面上悲伤的表情,想起他们死时的惨状,身体还是止不住发抖,“他们已经死了。”

  滢方望着满冬瘦小的身形,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现在的世道就是这样,人命微浅,朝不保夕,她救得了他们一时,却救不了他们一世。

  她在这群人里选了满冬,以及另外三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留下了。她将他们暂时安置在了外院,这些孩子虽然小,但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保不定哪天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背叛于她。她先晾着他们,若是以后发现确实忠心可用,这再把他们提拔到身边来。

  某日,滢方正准备去给赵氏请安,走到外院时忽然听到一阵吵闹的声音。

  她循着声音走了过去,只见在放置着箩筐的墙角里,满冬被另外三个男孩子围着。

  领头的男孩名叫王希,滢方对他印象深刻,人牙子将他带过来那日,他口齿伶俐,活泼异常,胆子又大,当场毛遂自荐,她的心中甚觉有趣,便也将他收归府里。她这几日常常观察他,甚至有想要提拔他的意思。

  可是,他现在是在做些什么!

  “你就当什么也没看到,知道吗?”王希挥动着拳头,恐吓道。

  他在滢方面前一副孩子似的单纯和机灵,没想到背后却是这样的面目可憎。

  满冬冷哼一声,他瘦弱的身躯挺得笔直,黝黑的面庞微微扬起,面对其他人的威胁,不露丝毫胆怯之色,反而一脸不屑的样子。

  “我凭什么要听你的?”

  王希示意了一下身侧站着的两个小弟,道:“你要是敢告诉少爷,我们三个就让你在这院子里待不下去!”

  满冬冷笑道:“你就这点以多欺少的本事,凭什么在少爷的院子里大放厥词!”

  王希眼神微眯,在一众奴隶里,他向来称王称霸,没几个不服气的。满冬竟敢反驳他!满冬的态度着实惹恼了他,他一个拳头抡了上去,就在即将碰到满冬皮肤的那一刻,一只大手抓住了他的胳膊。

  “你在干什么!”滢方怒喝道。她没想到自己看中的人,竟是这等欺弱霸凌之辈,她一只手搭在了满冬的肩上,“你以为这里是市井街巷吗?我的人,要打也是我打,怎轮得上你这个下人在这指手画脚?”

  王希本就十岁左右,长得还没有滢方高,此刻看到滢方替满冬出头,知道自己闯了大祸,腿下一软,跪在地上道:“少少少爷,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里是我府上,我如何不能出现在这里?”滢方气不打一处来,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这王希也太目中无人了吧。

  “少爷,小人错了。”王希灵光一闪,指着满冬道:“回少爷,满冬偷走了少爷的玉扳指,小人和其余两人刚刚看见了,立即帮少爷把扳指抢了回来,小人本想让满冬主动认错,奈何他执迷不悟,心中忿忿,差点就动了手。”

  跟在王希身后的两个小男孩纷纷点了头,以证明王希说的话确实无疑。

  王希的手掌展开,一只清泉绿玻璃翡翠扳指映入眼帘,它通体碧绿,荧光透亮,看起来温润精美,应该价值不菲。

  她倒不知道自己有这样的扳指。

  她拿过扳指,仔细看了看,并无什么别的标记了。

  她看向满冬,问:“他们说的,你可有话说?”

  满冬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看着她,道:“不是我。”

  满冬这孩子,到了现在还这么言简意赅,滢方真是佩服他的好定力,若不是她刚才亲眼所见,恐怕就要被王希颠倒是非的话语给欺骗了。不过年纪轻轻就有如此心机,这王希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滢方没有继续问了,只是面无表情地指着王希和另外两个孩子,对身侧的宋启说:“这三个孩子不能继续留在府里了,念及年纪小,我就不送他们去官府了,但你要记得跟人牙子说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省得这三人再祸及他人。”

  王希和另外两个孩子连忙磕头不起,大呼冤枉,滢方见他们到了此时此刻仍旧不知悔改,无奈地摇了摇头。

  朽木不可雕也。

  将此事解决后,滢方走在廊檐下,手里还把玩着这只从未见过的玉扳指,她问身后的阿毓道:“阿毓,这扳指真的是我的吗?为何和我手指的尺寸大小不太一样啊?”

  阿毓看了看四周,见没什么人,低声悠悠道:“……回少爷,这个是太子殿下先前赠与你的。”

  滢方的脚步一顿,将玉扳指递到阿毓的手上,面色已经淡漠了下来,“原在哪放着就放回去吧。”

  自此,这个扳指再也没被滢方碰过。

  此事过后,滢方便叫满冬近身伺候了。虽还是不能像宋启和阿毓那样可以随意出入厢房,但比之其他在静心院里做事的人,仍是地位高上不少。

  但滢方发现这孩子不骄不躁,仍是沉默寡言,规规矩矩默默无闻地做事,对他越发好感了起来。

  这样又过了些日子,杜家的园子终于修好了。

  这座园子历时半年,招徕天下能工巧匠,汇集四海花草树木,在群芳园的基础上,进行了不断的扩充和修缮,最终座落在京城城郊处,连通叶子河和寒秋山,占地一百来亩,派有专门的人打理,一对外开放,立即在京城引起了一阵游园的风气。

  修缮自家园子本是一家之事,再加上耗费物力财力十分奢靡,本不是什么值得让人兴师动众的事情。但群芳园与其它园子不同,自它修建后,几乎历朝皇帝都有亲临过这里。为了纪念先贤,萧旻特批了一点钱,以支持杜家修缮群芳园。

  太傅杜旬将“群芳园”改名为“折香园”,原是取自王临川《甘露歌》里的一首诗:“折得一枝香在手,人间应未有”。m.xiumb.com

  它建好的第二日,杜骞便遣人来邀滢方踏春。

  除夕之夜,滢方曾在奉天殿殿前亲口答应杜骞的邀约,如今邀约如期而至,她焉有不去赴约的道理?

  滢方去时,特意只带上了王希。阿毓和宋启虽跟她一起长大,忠心可靠,但毕竟是宋枭派来的人,她迟早要摆脱宋枭,因此要慢慢脱离他们,培养只忠于自己的心腹。

  她到折香园时,入口处停放了数十驾马车,外表看着富贵堂皇的有,看着朴素简陋的也有,三三两两的下人看守着马车里的东西。

  一个小厮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问她:“可是宋大人?”

  滢方颔首。

  小厮躬身笑道:“这便是了,少爷一早便来了,如今正在湖心亭中,特让下人在这里等候着宋大人,请宋大人随我来。”

  滢方跟上小厮,刚进去便是青竹丛丛,林立在鹅卵石铺就的小道两侧,一片苍翠欲滴的绿意,宛若一道屏障似的。

  走了数百米,景色突然间开阔起来。远处群山环抱,山色如黛,湖水碧波荡漾,风吹微澜,湖中心有座小岛,犹如一片叶子漂浮在茫茫湖面,小船渺小如尘芥。

  近处,湖畔边杨柳依依,沿着湖向四周发散,青山假石,小桥流水,五颜六色的花朵映衬其间,鹅暖石小径在湖边环绕了一圈,宛如众星捧月般托起了叶子河。

  滢方来不及细细欣赏近处的风景,跟着小厮上了船。她坐在船舱里,身体随着小船的飘荡上下起伏着。船夫不知是哪里人,扬声唱起了江南小调,飘荡在天地之间,犹如天籁。

  未几,船慢慢停靠在了岸边,滢方从船舱里出来,随着小厮上了湖心岛。湖心岛远看不大,近看倒也不小,他们绕过百花林,穿过假山,踏过涓涓溪水,一个小亭子坐落在湖心岛深处。

  湖心亭的顶部呈六角形,橙黄色的琉璃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底部有朱漆的大柱子,上面刻有精致的祥云纹,正中央有一个白色的石桌,已经坐了许多人,热热闹闹地在互相攀谈。

  杜骞率先看到了滢方,连忙起身迎了过来。

  “你可算是来了,快跟我一起过去。”杜骞的笑容比往日深了许多,他走在前面,领着滢方一起进了亭。

  亭子里的人早已察觉到了动静,纷纷抬起了头。

  这么多人看向滢方,她一时有些不好意思。目光匆匆地从那一张张陌生的脸上掠过,却在看到一张熟悉的脸时,突然间怔住了,惊骇贯穿全身,如同中了魔障似的,再也移不开目光。

  这是一张十分白净柔嫩的脸,有种少年的干净和纯粹,他穿着一袭浅蓝色右衽袍衫,静静地坐在众人间,如同跌落在凡间的天使。

  滢方素来知道他容貌不俗,他就是以现在的这副俊秀模样,惊艳了自己的整个年少时光。

  白桉,好久不见。

  杜骞注意到了滢方的目光,连忙指着白桉介绍道:“滢方,这位想必你还不认识,这位是白太医独子白桉。我们刚才游园时偶然遇到的,我想必是有缘,索性拉他跟我们一起凑个热闹。”

  滢方回过神来,朝白桉做礼,道:“久仰兄台大名,初次见面,在下宋滢方,白桉兄唤我滢方便可。”

  白桉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回礼道:“因待在府中实在无聊,听闻折香园建好,便来这里观上一观,能够结识各位实在幸运。”

  滢方笑着推辞了几句,杜骞便为她介绍起其他人。这里大多数人都是滢方素未谋面的,她一一打过招呼。有两三人滢方曾在金玉酒楼里见过,但又记不起姓名了,她便不动声色地遮掩了过去。

  只是滢方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杜芙。

  她今日穿了一袭浅绿色青罗衣裙,显得温静娴雅,又带着些许傲气,与传闻中才女的模样倒是有些相称了。虽与男子同席,她却毫不扭捏,谈笑自如。

  滢方知道,杜芙本就不是寻常女子。

  杜芙向滢方行过礼,笑容里多了几分温柔,“上次与君匆匆一面,如今想起来竟已有近三个月了。”

  “是啊,没想到时间竟会过得这么快。”滢方感慨道。

  简单的寒暄过后,滢方就着石桌上唯一的一个空位置坐下了。

  只听杜芙笑问道:“如此好光景,白公子怎的不带内人过来?”

  内人?滢方的心一跳,连忙看向了白桉。

  他朝众人笑了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来,“内人性格沉静,不喜走动。”

  他竟然真的成亲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滢方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白桉,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一些不同寻常的情绪。

  她还记得自己出事之前,父亲刚刚议好了和白家的亲事。曹家和白家是邻居,曹尹正和白太医又是知己好友,两家知根知底,她和白桉又从小一起长大,堪称青梅竹马,这件婚事很容易便确定了下来。

  如今,她去世不过半年,白桉便成亲了吗?

  她清晰地记得那天夜晚,白桉突然造访,他穿着一席白色袍衫,踏着夜空中洒落的一地银白月光,缓缓向她走来。

  “滢方,你可愿嫁给我?”

  怎么可能不愿意?她人生的前十五年,都是和白桉在一起的,她知道他的根底,了解他的脾性,懂得他一些不为人知的心事。与其将自己托付给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还不如嫁给白桉,这一辈子必定平静顺遂。

  她还未答话,白桉不好意思地笑了,露出两枚可爱的小酒窝来,有种孩子似的稚气,“滢方,我们已经认识了这么久,余生漫漫,我们还在一起好不好?”

  面对白桉,她第一次红了脸,轻抿着嘴唇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的夜色很美,就像誓言在记忆里那般美好一样。

  滢方想起元霄灯会时,她在街市上看见白桉和一个女子走在一起,女子穿着一席鹅黄色襦裙,手里拿着一根糖葫芦,正在叽叽喳喳地说着些什么,显得格外娇俏可爱。

  难道白桉娶的是她?

  若是女子的品性好,也是配得上白桉的。

  这样想着,滢方的心里像是被什么突然疏通了似的,豁然开朗。

  她早就和白桉不可能了,若是白桉能够找到良人,她会为他祝福。

  白桉察觉到了打量的目光,循着目光看过去,只觉得滢方的眼神格外熟悉,像极了记忆深处的某个人。

  “俗话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白桉兄上个月成了亲,这个月便进了太医院,实在人生得意啊。”尔东笑道。

  白桉收回了目光,不好意思地笑道:“现在不过是太医院的一个打杂的,算不得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话虽如此,但在座的人都明白,白家世世代代皆为太医,白桉子承父业,迟早会在太医院熬出头的。

  可是滢方分明从白桉的笑容里看出了几分艰涩。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他的每一个小表情,她都能看出背后隐藏的情绪。这次也不例外。

  她还记得小时候和白桉一起出街游玩,白桉指着街边为生病的老百姓们义诊的大夫说:“滢方你看,将来我也要背上自己的医药箱走遍四方,为天下生了病却没钱医治的人们治病。”

  那时她笑嘻嘻地弹了白桉一个大爆栗,“傻白桉,我爹说了,你将来肯定是要做太医的。”

  白桉吃痛地用手捂着额头,“曹滢方,你竟然敢打我……”

  她在街上跑啊跑,白桉在她的后面追,倏忽间,她成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他也变成了一个英俊潇洒的大男孩。他们再也不能任性地在街边嬉戏打闹,再也不能毫无顾忌地说出那些少年心事。

  只是偶然再提起小时候说过的那些壮志豪情的话语,白桉的眸子还是黯淡了几分。

  他终究还是向宿命低了头。

  滢方忍不住出口道:“白桉兄莫要谦虚,无论做什么事情,能够帮助到别人,已经是一件值得让人敬仰的事情了。”

  即便是太医,也能够救死扶伤不是吗?

  白桉因为滢方的话心里好受了不少,朝滢方感激地笑了笑,滢方回以同样真挚的笑容。

  等滢方回过神来时,发现除了白桉,其他人纷纷睁大了眼睛,惊诧地看向自己。她回想了一下刚才所说的话,似乎从她的口里说出来,是有那么点违和。

  杜骞道:“滢方有此觉悟,实乃百姓之福啊。”

  席间有一个名叫杨同的人也道:“没见过滢方弟之前,一直听到京城里关于滢方弟的各种流言,如今真正见面,才发现京城流言简直荒谬。”

  “是啊,宋公子有此胸襟,我辈惭愧。”杜芙也道。

  一时间被这么多人夸奖,滢方连忙道:“哪里哪里,想是之前造孽太深,这段时间才有所悔悟,弥补之前的过错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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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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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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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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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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