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极佳的心理素质令她在极短的时间内恢复了常态,但仍忍不住用一种奇怪的语气问了一句:“呦?是哪位瞎了眼的家雀约了您这个抠抠搜搜的主啊?”
她这话看似讽刺,但实际上酸味十足。或许是因为警队门口只有两个人的缘故,慕云放下了平日里严肃谨慎的姿态,用十分放松的语气和张山交流。但这句话究竟为什么会酸,只有她自己明白。
“你快别闹了,我约的是个男的。”张山道。
“男的?”得知这一信息,慕云一刹那竟下意识的把无意间攥起的拳头松开了,但这一细节两个人谁也没有注意到,或许是因为平日里接触多关系好的原因,谁都不会用一种敌意的姿态仔细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也或许是潜意识里的一种信任,“是谁?”
“廉狄。”
当张山的嘴里不紧不慢的吐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天空中突然闪过一道雷,电光倒映在张山的脸上,登时显得有些吓人,几秒钟后,随之而来的轰隆声传来,似要贯穿人的耳膜。
“你什么时候约的他?”
“一会儿。”张山回答道。
慕云这时才明白,原来张山现在还并没有约上廉狄,而是打算一会儿再约。
“我说你……是不是有病啊?我约你吃饭你不去,反而你要约廉狄?你约他干什么啊?套他话也得选个时候大家一起商量啊!”
“刚才我还没打算约他,不过自从你说想吃火锅之后,我就打算约他了。是你说的,下雨天最适合吃火锅了。”
张山的嘴角勾起一抹会意的笑,慕云当即明白,张山想要找一个机会和廉狄面对面聊一聊,想从中套一些话。虽然廉狄也是一个十分高智商的人,张山在这个时候找到廉狄,廉狄不可能不知道张山的真正意图,但是凡事都得有个理由,而下雨天吃火锅,正是张山的理由。
即便心里有些扫兴,但无可奈何是工作需要,慕云便点头同意了,自己去了警局对面的海底捞火锅店,她是一个一意孤行的人,不管如何都无法改变她的决定,就算是张山不陪她一起吃,在这个下雨天她也要犒劳一下自己的胃。
张山却独自一人冒雨回到家里,换了一身行头,洗了个澡,又煞有其事的把头发规规矩矩的整理了一番,全然不顾外面的雨势会打乱他的头发。而后便拿着一把雨伞出了门,去楼下的超市买了几盒切好的羊肉片,蔬菜和一些速食淀粉丸子,又买了两箱牛奶和一瓶老白干。牛奶当做登门的礼品,老白干就留着今晚喝掉了。
他并不打算和廉狄一起去火锅店吃,因为人多眼杂,会耽误很多事情。
同样,他也没有提前通知廉狄,而是拿着这些东西直接到了廉狄家楼下才拨通了廉狄的电话。
一下午了,廉狄躺在沙发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最近几天不知怎么搞的,他不愿意在宽敞的双人床上睡觉了,反而觉得这柔软的沙发睡觉更为舒适且踏实。或许是因为沙发足够软,包裹性很强,躺在沙发上能够把他半个身子陷在沙发里,有一种心理上的安慰感。
就这样,翻来覆去一下午,终于是有些睡意,但窗外却电闪雷鸣起来,狂啸的风声夹杂着雨点,噼里啪啦的打在窗户上,哪怕这是隔音效果极佳的真空玻璃,也时不时的发出沉闷的响声。
或者说,每到下雨天,他都睡不好,他最厌烦的季节就是春天和夏天,因为春天和夏天会下雨,只要一下雨,他就会想起六年前邻省的那场暴雨,他的妻子和女儿廉蕊在槐安路被出租车撞飞死去的场景。
他就会幻想当时的场面,自己的妻子多么的惨烈,女儿当时多么的绝望……
他很内疚自己没有尽好一个当父亲的责任,其实731还有一个很特殊的意义——廉狄的生日。
六年前的7月31日,是廉狄的生日,也是他和妻子结婚7周年的纪念日。妻子忙活了一下午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晚宴,然后又美滋滋的亲自去学校接廉蕊回家,在平时,廉蕊都是坐班车回家的。
赵红英一出门便停了电,廉狄回到家,呼哧呼哧的爬上了10楼,开门便看见饭桌中央摆着一个粉红色的生日蛋糕,蛋糕的周围摆着一圈的美味佳肴,刚一进门,菜肴的香味便扑鼻而来……
廉狄感动了,虽然屋子里很暗,但看到眼前的一幕他却觉得心里十分亮堂。门口的留言板上写着——狄,我去接蕊蕊了,饭菜已做好,不准偷吃!生日快乐!——英
可他最终也没有等到赵红英和女儿,饭菜已经凉了,他拿到微波炉里想热一热,却才想起停电了,只好重起燃气灶回锅。他觉得是因为停电的原因所以赵红英回来晚了,内心里打算再等等……过了一会还没有回来,他觉得或许是在爬楼梯。他等了三个小时终于坐不住了,开车赶到学校,学校已经空无一人,只剩下门卫大爷告诉他,孩子们都放学回家了——在两个多小时之前就走了。
在刚刚,他就已经打不通赵红英的电话了,他觉得是手机没电了。
他一个电话打到赵红英的娘家,不出所料,赵红英没有回娘家。当他想继续给其他的朋友打电话时,他的手机也没电了,就这样,他开着车在那个下雨天发了疯一样围着整个城市一圈一圈的找寻母女二人的踪迹。找了两个小时后又回到家里,发现两个人仍然没有回家……
他选择了报警。
廉狄从沙发上坐起,回想起六年前的那一幕,他仍然止不住流下两行眼泪。他深爱着赵红英,深爱着他的女儿,他是一个家庭责任感极强的男人。
他把墙壁上的壁画翻转过来,这幅壁画另有玄机,壁画的背面是一面白色的留言板,上面还清晰的印着当年赵红英留给廉狄最后的留言。因为岁月的流失,留言板上的墨水已经干枯,甚至有的地方的墨水已经自然脱落,为了避免脱落,他自己用一层透明的贴膜把面板给覆盖起来。他用指尖在面板上划来划去,把妻子当年写下的话自己再重新写一遍。这个动作,六年的时间里他不知独自做了多少次。
尤其是下雨天,每到下雨天,他便会独自抱着这面留言板发呆,用指尖临摹着留言板上的字迹……
只是这次还没容他抒情,电话的震动声便嗡嗡传来。他开了振动模式,来电人,张山。
一秒钟的时间,他便把一副悲痛的面孔转换过来,又将留言板翻转过去,把壁画的一面重新暴露在外。
电话里,传来一阵嘈杂的语声,“廉老师吗?我是张山,你现在在家吗?”
“我在。”
廉狄郑重着神色,他早就预感到乌市刑警队的人会来找他了,随后追问道,“有什么事?”
“老师,你吃晚饭了吗?”
“还没。”
“那正好,我在你家楼下呢,买了点火锅食材,家里有火锅吗?我上去坐坐?”张山开门见山,丝毫不客气道。
“上来吧。”
廉狄漠然道,便挂断了电话。
他死死的盯着防盗门,用袖子将眼角的泪痕彻底擦去,又去洗手间里整理了一下发型。拿着牛角梳拢了拢自己花白的鬓角。
对于张山的到来,他并不意外。作案之后,他曾经乔装打扮在乌市刑警队门口蹲点过,很清楚这次经手731雨夜杀人案的专案组成员每个人的容貌,其中便有他的得意门生,张山。wWW.ΧìǔΜЬ.CǒΜ
说起张山,自从他毕业以后,张山就没有和他见过面了,只是每逢中秋,过年会有短信和电话的问候。他很明白张山这次的来意,因为他们没有自己杀人的证据,这次来到家里,算是一场“鸿门宴”。
两分钟后,防盗门传来三声指关节的敲击声,门铃没电了,他自己一直懒得换电池。
推开门后,张山的脸便出现在眼前,他身上有些湿漉,肩膀,后背和裤子上被雨水打湿了些,但并不要紧。两年的时间过去,张山的脸上棱角更加分明,并不像是当初读大学的时候那副脆弱稚嫩的学生脸了,经过警局两三年的历练,这个学生已经比当初成熟太多了,身上散发着一种干练的气质。
廉狄亲切的微笑,伸手把门推开,左手摆出一副“请”的姿势示意他进来。
他进了门,下意识的环顾四周,又看了下干净的地板道:“我把鞋脱了。”
“拉倒吧,不脱鞋我也就是拖拖地的事儿,脱了鞋我还得去买竹炭包。”廉狄开了个玩笑道,因为他知道张山上大学的时候有个不洗脚的毛病,所以脚丫子特别臭,当初宿舍里的同学们可没少受这脚丫子的委屈。久而久之,张山的臭脚就在学生的口中传开了,连他这个当老师的都略有耳闻,他还记得自己曾经在私底下给过张山治疗脚臭的偏方,生姜煮水,加入白醋和陈皮泡脚。
“哈哈,廉老师,你还记着这事儿呢啊?那都是啥时候的事儿了,我真不是天生脚臭,而是当时每天学习忙,训练又累,到了宿舍倒头就睡了,都是大川他们那几个孙子背后诋毁我,他们一个个的脚丫子味儿也好不到哪去。”
张山一面笑着叙旧,一面把两箱牛奶放在进门的玄关上。
“来就来吧,还买什么东西,家里什么都有。”
廉狄客套道。
张山自然没把这话放在心上,而是更加仔细的打量着这客厅里面的环境,他表面上表现的很轻松的样子,可心里却十分明白,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即将开始,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要和这位曾经的人生导师,著名的心理学教授斗智斗勇,展开一场心理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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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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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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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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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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