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时候白大叔报出了一个可怕的数字,但赵寒眼睛都不眨的刷了卡。
等回到车上,向铮感叹道:“你这哪里是去买书,你这是去进货啊!”
赵寒哼着歌,笑着看了他一眼,没有反驳。
虽然偶尔淘到一本好书会让人很惊喜,但这样大手笔的买书才是狂欢呀!
以前她喜欢前者,后来回道乡下定居后她就喜欢后者了!毕竟她家到白大叔的店可不是像小时候那样走个几分钟就能到了。来回四个小时的路途只买几本书实在是有点亏。但如果来回四个小时扛回家几箱书就会让人幸福满满了!
现在,买书的问题解决了,但是,家里没有地方放了。
第二天早上,两人把书搬进书房,赵寒环顾了一圈后决定把一部分关于织染之类的书放到后面的女红房里去,染后食谱这些搬到厨房,再把一部分自己已经翻过很多很多遍的书放到纸箱收进柜子里去。
这并不是一件多难多艰辛的工作——前提是你没有两只调皮的宠物,也没有一个对爬行已经驾轻就熟并且开始学走路的调皮孩子。
赵寒再多次从庞庞手里抢书后终于无法忍耐了!她朝向铮喊道:“带你闺女出去溜一圈!”
向铮笑着起身,走过来把庞庞抱了出去,今天天气好,是该要多出去走走的。
赵寒坐在书架前的地摊上,动作快速的筛选着那些是需要放到女红房的,那些是要放到厨房的,还有那些是已经不再需要可以收起来的。
她有点享受这个时光。
外面是冬日晴朗温暖的阳光,房间里壁炉烧的旺盛,因为温暖,绿植都显得生机勃勃。她坐在地毯上,时不时抽出一本书翻看着目录,确定它的归属……
岁月静好。
“啊!啊!”刚这么想呢,庞庞就在外面喊了两声彰显了自己的存在感。
她趴在书房的玻璃上,努力的看着赵寒,她可能在想为什么这里是她无法穿透。
赵寒笑了起来,起身过去拉开窗,接过了庞庞。
“都收拾好了?”向铮问道。
赵寒摇了摇头,让他看书房里乱七八糟的地面:“完全没有,我总是整理着整理着就去看起书来了。”有些书,哪怕是读十遍,一百遍也绝对不会腻。每次翻开,都会有新的理解——
所以她的工作进度很慢,非常慢。
但这很棒。
向铮笑了起来,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赵寒点了点头:“你看看你哪些书是可以收起来的。”她说道:“然后等我把书分好类之后你帮我搬一下就好了。”
向铮点头应了下来,帮忙关好窗,从外面进了屋。
赵寒则抱着庞庞出了书房,又走过起居室,来到了厨房。她从桌上拿起一个苹果放到她手里,让她抱在怀里玩,时不时还用自己的小牙齿啃上两口。苹果很大,红彤彤的,像是庞庞胖嘟嘟的小脸蛋。但人小嘴也小,庞庞哪怕已经很努力的在咬了,但也只能啃下一点点——恩,就当是给苹果削皮了。
她自己则开始准备午饭。
今天刘梅休息,需要她和向铮两人自己带孩子。
庞庞已经记得刘梅了,早上醒来看到自己睡在爸爸妈妈中间还疑惑的左右看了看。刚刚还找了一会儿刘梅,毕竟每天的确是她带比较多。
今天的午饭是红烧鸡翅,韭黄炒鸡蛋,蒜叶炒火腿,再加一个榨菜肉丝豆腐汤。火腿是新耐给他们寄过来的,正宗的金华火腿,颜色漂亮,味道也很棒!琇書蛧
她之前切了一点儿加在汤里,很提鲜。
今天她想着火腿和腊肉差不了太多,腊肉和蒜叶炒很好吃,那火腿应该也差不了!
先把火腿切成麻将大小的片,然后放在清水中浸泡一会儿去除过重的咸味。但也不能泡的太久,不然里面的鲜味也会被泡掉。
赵寒做好红烧鸡翅,把盘子放在了铸铁锅上面。这样等到其他菜做好的时候,第一道做好的菜也依旧会是热的。
把红烧鸡翅放倒铸铁锅上,赵寒把火腿从清水中捞了出来放在滤碗里滤干,接着做韭黄炒鸡蛋。韭黄是她自己捂得,这很简单。在韭菜上盖上厚厚的一层松软稻草后就把奇迹交给时间就好啦!韭黄有着韭菜的香味,但却不会向韭菜那么冲。所以比起韭菜,赵寒更喜欢韭黄。
这道菜很快就做好了,紧接着她开始做榨菜肉丝豆腐汤。她做这种汤的时候都比较粗暴,汤锅里热油,然后把榨菜,肉丝,豆腐全都一起放进去,稍微翻炒一下就放水,盖上锅盖等着就行了。正好趁这个时间炒最后一个菜。
蒜叶的香味无比霸道的从锅中传出,把向铮给引了进来。他深吸一口气,走到赵寒身后抱住她,在她脸侧亲了一口:“老婆真棒!做的真香!”
赵寒克制不住的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在炒菜的百忙之中回头在他脸上也亲了一下后抬了抬下巴指挥道:“去盛饭,然后把菜放倒桌上,差不多可以吃了。”
“ok!”
庞庞看到爸爸,一手把苹果抱在胸前,另一只手和两条腿配合着往前爬,想要离爸爸更近一点。
向铮躲着她,把饭菜全都端上了桌。
赵寒切好的蒜叶末放到汤里,关火,直接举起汤锅放到了桌上,又从蒸锅里把给庞庞准备的蔬菜泥拿了出来,她又在里面和入了一勺奶粉搅拌均匀,尝了尝问道——
“ew~~”
看着她嫌弃的表情,正在用湿巾给庞庞擦手的向铮看到这一幕没忍住笑了起来:“你要拿你嫌恶心的东西给庞庞吃吗?”
赵寒把碗吸在庞庞的小饭桌前,表情坚定,非常严肃认真:“这就是她的口味!”
而庞庞吃的欢快的脸证实了她的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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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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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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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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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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