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他再怎么杀人无数,对这襁褓中的婴儿却无论如何也下不去手。
月光照在他冷漠的脸上,一股温情从他眼里一闪而过。
已到春暖花开的四月,夜里却还是寒风刺骨,尤其是在这山脚下。
他小心翼翼地将摇篮放到溪流中。
“希望你能活下来。”他脸上的刀疤在月光下愈发显得狰狞,声音却极尽温柔。
他将刻有孩子名字,散发着温暖光亮的羊脂玉,放到包着孩子的小被中。
那块羊脂玉,本是主人要求他带回去的。
孩子还在熟睡,寂静的山脚下,甚至能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
摇篮顺着溪流起起落落,漂向远方。
月下倏然闪过一道黑影,飞向溪流的反方向,惊得林中的鸟儿拍了两下翅膀。
他回去复命了,带着愧疚和落寞。
常年被毒雾笼罩着的魔域森林,静的让人害怕。
而在这魔域森林中存在了百年之久的魔域古城,此刻却灯火通明,人人惶恐。
城主的女儿不见了。
这个女儿可是城主最爱的女人凤鸣夫人生的。对这个女儿,城主也是倾尽了所有的父爱。
孩子快出生时,他携全家上山祈福。孩子出生那天,皎皎明月当空照,他便给孩子取名萧明月。并用上好的羊脂玉镂空雕刻了孩子的名字。
虽然城主的正室夫人生孩子时,城主也曾让人用羊脂玉雕刻了儿子的名字,但那玉却远不及此。
用玉石雕刻名字,是魔域古城上百年来的传统。家家户户都有或好或糙的玉石,孩子出生后,父母就请雕刻师傅用玉石刻上孩子名字,佩戴在孩子身上,以保平安。
然而,唯有羊脂玉,是城主所专用的玉石,也是权贵的标志。
“孩子身上带有羊脂玉雕刻的名字,右手手腕处有一片深棕色胎记。凡能提供有效信息者,赏五百金;凡能找到小姐者,赏五千金。”
各族长第一时间召集了大会,将消息传下去。
凤鸣山常年的积雪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渐渐融化,集成小溪流,流向属于它的方向。因为城主心爱的女人,这山才有了这个美丽的名字。
山脚下,魔域古城的城主萧文轩此刻却眉头紧锁。他看着怀里昏死过去的女人,眼中流露出担心和怜爱。
“凤鸣……”城主的声音低沉而温柔。
凤鸣费力地抬起眼皮,呆看了萧文轩几秒,突然坐起身来,眼里露出焦急的神色,嘴唇早已失了血色,苍白无力地说道:“文轩,我们的月儿呢?月儿找到了没有?”
娇小瘦弱的凤鸣,此刻更显得憔悴,泪水顺着瘦小的脸庞流向下巴,“哒”地一下,落到纹有桃花的粉色锦被上。
“我已经派人全城寻找了,”城主不忍看到心爱的女人难过,继续安慰道,“凤鸣,你不要想太多,肯定会找到月儿的。”
走到屋外的城主夫人,萧文轩的正妻师玉莹,听到丈夫那温柔的语气,心中顿时怒火升起,直冲胸口,眼中露出恨意。
师玉莹走进凤鸣的卧室,眼中的恨意荡然无存,而是一副担忧模样。
“老爷……”她一脸忧虑地看向自己的丈夫,接着又将目光移向床上躺着的、泪眼婆娑的凤鸣道:“妹妹,你还没有出月子,保重身子要紧。孩子的事,我都听说了,你放宽心,月儿一定会平安回来的。”m.χIùmЬ.CǒM
师玉莹的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暗笑道:“平安回来?哼!小贱人,你就等着给孩子收尸吧!”
城主夫人深谙人心,了解凤鸣的弱点。孩子能够顺利出生,已经在她的意料之外了。这一次,她要彻底击垮这个女人。
萧文轩看到妻子深夜从城主府赶来安慰凤鸣,胸口突然有一股暖气袭来。感激的看了妻子一眼,细想来,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回城主府了。
察觉到丈夫感激的目光,师玉莹心中一笑:“萧文轩,你迟早会回到我身边的。”
凤鸣也很感激大夫人一直以来的照顾,她已完全将面前的女人当自己的姐姐看待。
“姐姐,明月她……”憔悴的凤鸣痛哭着。师玉莹一把抱住凤鸣,安慰着:“会找到的,会找到的……”
安国凉州。
临城河边的柳条挤出了嫩黄的芽子。清风吹过,那柳条来回摆动,像是在热烈地欢迎春天的到来。
一个瘦弱的农妇,朝着河边慢慢走来。她身着黑色棉服,面带忧伤,手端一个棕色毛边大木盆,盆底还有一个铜钱大小的破洞。最上面扣着一个半旧的原木色小盆。
大木盆里放着她和老头子的棉衣和几套儿子的小棉衣,她三岁大的儿子,在几天前不幸夭折了。
孩子的棉衣本来要烧给他的,但是母亲又觉得不能让孩子穿脏衣服,打算洗干净了再烧给儿子。
虽然才四月,但阳光格外好,河里的水并没有她想象得凉。
在洗到儿子衣服时,妇人的脑海里又出现儿子的活泼模样。她眼泪不自觉地下滑,静静的。清风飘过,柳枝飘飞,被风吹过的脸,凉凉的。
她用黑色棉袄袖口擦着脸上和眼角的泪水,明媚的阳光偏过头来,照亮了她袖口内的浅蓝色补丁。照亮了她那鬓角的几丝白发。
那深陷的、有着深深的黑眼圈的眼睛,眼角爬着岁月的痕迹。
突然,老妇人忧郁的脸上闪过一个疑惑惊讶又欣喜的表情。
哭声?孩子的哭声!
因为激动而抽搐的脸,慌忙向着哭声的方向寻去。
一个摇篮!
一个在河中飘飘落落的摇篮!
神色激动的女人,认准了方向,没有任何犹豫的朝那个从上游飘下来的摇篮走去。棉鞋棉裤都已湿透,水渐渐没至她的胸前,但她好似全无觉察,眼睛直直地看着摇篮。
在看到孩子的那一刻,女人眼中流出了激动的泪水:“孩子!孩子!好孩子!”
女人深信这是上天给她的!
老天把她的儿子带走,又送给了她一个女儿!
送给她一个叫萧明月的女儿!
泪水、河水早已混为一体,随着水,流向前去。
东边山头的那抹红晕还未出现,就听到沈府东院最东头院落内发出窸窸窣窣的起床声,预示着新一天的到来。
沈府的下人们向来是天不亮就要起床的,打水、烧水、烧饭、打扫,各司其职。
穿衣服的声音淹没在蟋蟀的叫声中,相对于白天的蝉声,明月更喜欢这清脆的鸣叫。
罗妈妈小心翼翼的穿好衣服,唯恐惊醒明月,她希望女儿多睡一会儿。可明月因为今天要陪二小姐出门,莫名的兴奋,早在母亲起床前醒来。
看着母亲小心翼翼穿衣的样子,明月的心里暖暖的。母亲一直如这般,细心地爱着她。
月光透过窗户抚摸着罗妈妈花白的头发。明月突然鼻子一酸,眼泪顺着脸颊滴落到枕头上。
这是养了她十五年的母亲啊!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明月知道,养母对她的爱,已经倾其所有。
也许等母亲老了,她便可以像母亲照顾自己那般,去给予母亲呵护和疼爱。
罗妈妈回过头来,看到女儿正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她一脸宠溺地笑着说道:“月儿,你再睡会儿,现在还早。我先起来,把厨房要的菜给早点送过去。”
“娘,我早就醒了,今天要陪二小姐出去,我开心得都睡不着呢,嘿嘿。”明月也坐起了身来,一脸欢乐模样,大大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灵动地转着。
“你呀,哎……”母亲叹了一口气,嘱咐道,“出门在外可不比在府里。你在伺候好二小姐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听见没?”
十几年前,接连失去丈夫和儿子的罗妈妈,对于照顾明月格外小心,唯恐她出什么意外。
听到母亲将前好几天一直唠叨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后,明月甜甜地笑着说道:“我亲爱的母亲大人,您就放心吧,我这么聪明,肯定能保护好自己的。”
罗妈妈知道明月是打小就聪明的,和小姐们一起读书,学兵法,学习各种乐器和画画,都比小姐们学得还要快。
这个谨慎的母亲总是提醒女儿,不要锋芒太胜,怕她总是处处优于主子,会遭受伤害。
明月也懂得这个道理,平时和二小姐在一起,也只是表现平平,但相对于其他丫鬟来说,她自然是更胜一筹。
沈夫人也正是看中了明月聪明伶俐,长相俊俏,才让她从小陪着二小姐。
母女二人起了床,明月整理被褥,勤劳的母亲则快步走进菜园摘菜。
月亮渐渐变得透明,东边的太阳露出她害羞的模样,明月和母亲所居住的田园也被彻底照亮。这个田园大概有三亩地,四四方方,为了管理它,罗妈妈就一直住在这田园里。
她已经在沈家管了三十年的田园了,从凉州到京都,从老爷五品的官职到现在的正一品,她的工作从未改变,但沈府在这十五年间发生的天翻地覆的变化,她还是能感觉到的。
“这多亏咱们老爷有个好姐姐啊。”她私下里和明月讲起以前的事情时,常这样说。
自从女儿十三岁以后,罗妈妈便不让明月轻易做菜园里的活。她不想让女儿的手和自己一样粗糙,更希望女儿能有好的归宿。毕竟,她的宝贝女儿已经十五岁了。
因为从小在母亲身边长大,对于种菜耳濡目染,使得她对这些农务知识很是精通。
“种菜种田可是要比琴棋书画要有趣百倍呢。”明月经常这样说。
女儿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但还是嘟着嘴撒娇道:“娘,月儿想要帮你嘛。”
说着,手就去触碰身边豆角架上那鲜绿的长豆角,眼看马上摘下时,罗妈妈的手顺着她的手将豆角摘下来,放进竹篮里。
“小心把手弄糙了,嫁不出去!”母亲佯怒地看着女儿,“脸都没洗呢,就过来嚷着帮忙!就你个慢仙仙儿,还不如我紧紧呢,快别给我帮倒忙了。”
罗妈妈仰一仰头指着房间的方向,让明月去梳洗。
“是,亲爱的母亲大人。”明月调皮地吐了吐舌头,从菜园走了出去。
看到女儿乖乖离开,罗妈妈嘴角扬起爱意:“这丫头,哎!怎么感觉一点都没长大的样子,还是那样调皮。”
从菜园出来,明月就感觉手痒得厉害,挠两下,右手手臂便泛起一个小包。小包旁边除了明显的挠痕外,最显眼的莫过于那片棕色胎记了。
看到那片棕色胎记,明月突然有一丝失神。记得小时候母亲常对她说:“以后,你的亲生父母看到你手臂上的胎记和那个刻有你名字的玉佩,便能认出你。”
想到亲生父母,明月的眼睛瞬间暗了下来,脸上的忧伤一闪而过。
失神过后,明月又看向手上的白色小包:“这蚊子真讨厌,我最讨厌蚊子了,哎!”不由地皱起眉头看向菜园的方向,想着母亲肯定被蚊子咬了不知有多少次了呢,就觉得这些蚊子真真是讨厌至极。
六月的天,早晨太阳未出来之前的短暂清凉是明月最为喜欢的。她从井里打来清水,“哗哗哗”三两下洗净了手和脸。也不用毛巾擦干,只让淋湿的脸触及清晨那丝丝凉风,满是享受。
属于明月和母亲的三间青灰瓦房,位于田园门口处。中间那间是明月和母亲住的屋子。屋子左手边靠墙处,有一张大土炕,上面铺着浅蓝色粗布床单,两套深蓝色薄被,两个浅粉色绣花枕头。
最显眼的莫过于床头吊着的竹篮,这是罗妈妈为女儿存放零食的地方,直径大概五十公分左右。
只要有好吃的,不论是过节赏的,还是出去买回来的,或是田间摘的黄瓜和西红柿,罗妈妈总是会放到这个竹篮里。等明月回来就拿给她吃,自己舍不得吃上一口。
房间大概二十五平方左右,家具简单,更显得干净利落。地面自然是硬质的黄土地面,比不得小姐和夫人房里那清晰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但明月却觉得土质地面更加亲近。
作为二小姐的贴身大丫头,明月应该每夜睡在二小姐的院里。因为母亲这里离二小姐的院子很近,所以她也时常过来陪母亲一起住。
除了自己和母亲住的中间卧室外,左右两边小房里分别放了种菜的工具和用于暂时存放蔬菜的储藏室。
耀眼的晨光穿过门儿,透过窗,照在炕上放置的铜镜上。
铜镜中的人儿,小小的瓜子脸,饱满的额头,无瑕的皮肤,水灵灵的大眼睛溜溜地转着,一脸活泼。
不施任何粉黛的她,暴露着昨晚因失眠而留下的黑眼圈,但这绝不影响她欢快的心情。
明月梳起了平时经常梳的垂鬓分肖髻,选了青色绣花棉质长裙,内搭白色棉质抹胸,换上一双白底浅蓝绣花鞋。
一切收拾完毕后天已大亮,明月快步赶往二小姐的兰汀阁。
“今天就要出门去了……”想到这些,她不由地加快了脚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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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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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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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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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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