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岭兄将菜豆儿抱在怀里撸,拣了点心往它嘴里送,专心致志看菜豆儿吃完一盘点心,然后露出老母亲般的慈祥微笑,喜滋滋道:“好久没抱过菜豆儿了,抱抱的感觉一如既往的好!”
我强打精神笑话他:“要不要送给你认个干儿子?”
西岭兄一脸欢喜,“那自然好啊,过继给我吧。”
萝笙语重心长道:“西岭兄其实可以再娶,家里添了小孩子,气氛会很不一样。”
西岭兄一脸正直拒绝:“家中已有妻室,日日与我欢好。”
一语毕,大家都沉默了,因那“妻室”实际是匣中骨灰,我换了个话题问萝笙:“近来一直在东宫吗?太子和他身边的人待你怎样?”
萝笙呆了一呆,只简短回答:“太子很好。”
我安心点点头,无意间抬起眼帘,发现智仁兄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若有所思的样子,便问:“智仁兄,怎么了?”
他低低道:“我一直在调查百鬼夜行一事,有好些线索表明似与四公子相关,但他整日里闲适浪荡,看起来既无过人之智,又无过人之力,而今日里大家之所见,着实推翻了无用推测,四公子,恐怕没那么简单。”
不想提的人偏偏躲不过,我还记得撞见百鬼的那夜,白逸风的确在街上乱晃,如此想来,真是细思极恐……
西岭兄拍着大腿感叹:“这位四公子隐藏得可是相当深啊,要不是今天来看我妹子成亲,谁知道那断袖有这么大本事?话说那断袖,好像也不是真的断袖,看上我辛阿妹子口味也不算太差,就是时机不太对,晚了!”
我敲了敲西岭兄的脑袋,“喂,哥哥,什么叫看上我口味也不算太差?我很菜吗?”
萝笙瞧着西岭兄,“重点应该是四公子来搞破坏吧,一直以来故意隐藏自己的可怕实力,终日浪荡无所事事,游走在朝廷边缘,今日在众人面前暴露实力也算破天遭头一回,为辛阿姑娘所做荒诞之事暂且不说,就论他的术法到底有多厉害,世人似乎从未见识过。”
智仁兄也道:“因他在朝堂不曾有任何建树,退出众人视野反倒给了他机会,贵为王胄不思政治,心中所图着实令人不解。”
西岭兄吸了口凉气,“能破幽冥狱结界,又能毫发无伤取得令牌,实在非普通习武之力可以做到,这么强大的力量,让我想起一本上古传说中的书籍《炼冥录》,里面记载有驭物和炼物的方法,天赋异禀的凡人通过修炼,不仅能在短时间内提高自身修为,甚至能以凡人之躯获得驱神驭鬼的通天之力。”
“表……表哥……”智仁兄揪着衣角紧张发问:“那《炼冥录》不是由你家世代保管吗?就连王族也无权干涉。”
西岭兄变了脸色,慌忙擦了把汗道:“应该还在吧,我回去看看,我一般不在家,藏书阁机关重重一般也没人去看。告辞了各位,先行一步!”
西岭兄走后,在座三人脸色都很沉重,沉默了好久,智仁兄径自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喝了口才道:“百鬼夜行非鬼怪自行,而是有人在驾驭百鬼。”
我和萝笙面面相觑,智仁兄将茶一饮而尽,将杯子轻放在桌上后,忽然挤出一个轻松的笑容,定定地看着我:“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将四公子查清楚。”
智仁兄起身告别,我道:“万事小心,一切以身家性命为重。”
两位沈兄走后,我和萝笙又静默了一阵,最后是她率先打破沉默道:“你还会去找卫公子吗?”
“会,他是我夫君。”
萝笙唇角漾出一丝笑意,淡淡的,“得一人心,白首不离,实在是幸事。”
我注意到今天她与往日大有不同,不仅神色倦怠不少,眼眸之中也无从前锐气,便问她:“最近身体怎么样?”
萝笙顿了顿,苦笑一声:“太医说我的毒已经完全解了,起先我也愿意相信,只是一日日的嗜睡实在不益,近来又愈发健忘,常常忘记自己是否吃了饭服了药,就连以前耿耿于怀的事有时也记不大清楚了。”
她微微抬眼,一副认真的模样问我:“辛阿,你比那些说谎的太医要厉害百倍,你说我是不是快死了?等以前的记忆完全消失,我就会死吧。”
我从萝笙的瞳仁里看见过她的过去,也知道蚀骨散的毒的确已无药可解,太子和九公子合力为她编了个谎,一人希望把她留在身边,另一人则希望她能怀着仇恨坚强活下去,亦或者杀死他和她共同的敌人最好。
我不忍心对她说实话,只能往后遗症的方向上引:“毒是早就解了的,但中毒时对身体造成一些永久性的伤害无法根治,你这些症状应该是中毒后遗症。”
萝笙半信半疑地听我一通瞎解释,神情郁郁面色寡淡,我又接着道:“你说以前耿耿于怀的事记不大清楚了,我觉得这是好事,悲伤和痛苦越早忘记越好,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别离足华生,怜取眼前人,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我说完捧了杯茶喝,她缓缓开口道:“有些事是一辈子都不该忘的,心动也不该是对错的人。”
我停住吞咽的动作。
以往她将仇恨看得极重,时刻像绷紧了的弦,从不会轻言道出心中所想,而现在萝笙竟然对我吐露心声,更间接承认自己对某人心动,有那么一瞬间我怀疑自己幻听,凭借之前对她的了解,很轻易就明白那个“错的人”是指太子白逸麟。
我想了想,用一种非常柔和的语气对她道:“人有人运,国有国运,一个国家的兴衰荣败不是由哪一个人能决定的,自己国家的君王不能,别人国家的人也不能,天上太阳之起落就如这国之兴衰,一切自有定时,个人不应该被此捆绑。”
萝笙沉默片刻道:“局外人总是可以很客观,但自己身处其中时,就不能简单地抛开各种纠缠。”她叹了一口气道:“是时候下定决心了。”
我问:“下定什么决心?”
她笑笑,没有说话,转身离开这房间。
四下无人后,我拆了好几坛子酒,菜豆儿在旁边啃烧鸡陪伴,夜里走进洞房,龙凤喜烛发出明亮的光,我看着满屋子铺天盖地的红,一种难以言说的痛苦涌上心口,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爬到芙蓉帐内,看见鸳鸯戏水的鸾被叠放整齐,心里更是难过。
白天有人和我说话还好,夜里就不同了,霜降之后夜晚又冷又长,我一个人怎么也睡不着,可我又一点办法都没有,脑子里总是胡思乱想,不知卫玺此刻是否安好。
搂着菜豆儿好不容易挨过几天,某天夜里下起大雨,一阵穿堂冷风将灯台的蜡烛吹灭,我出门去寻火石,看见屋檐流下的水滴在地上溅起朵朵水花,黑黑如漆的夜幕上,突然挂起一道闪电,光焰落下的瞬间恍惚看见门口立着个人。
这确是很惊悚,早有百鬼夜行恐怖故事在前,现如今碰上一个半个的上门灭口也着实不奇怪。
我正害怕着,忽然想起自己就是个鬼,而且要比一般鬼魅厉害得多,这样自信的想法终于给了我些许勇气。
我拿把雨伞走出屋檐,一路上上下下打量许久,走近看到那苍白的面容,手里还握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忍不住惊讶道:“萝笙,怎么是你啊?你身体不好,快进屋别淋雨了。”
我把她架回房中,点了火盆倒上茶,看她湿答答的头发一缕一缕搭在额前滴水,转身正欲取干毛巾,她却闷声不响地将匕首放到桌上,神情木然地开口道:“你看,我就是用这把匕首杀他的。”
我心中一惊,睁大眼睛看她:“你方才说,你杀了谁?”
萝笙眼中起了一层水雾,脸颊的水珠不知是眼泪还是先前落下的雨水,她慢吞吞地从怀里取出一把黑纸扇。
我问萝笙:“这不是太子送你的那把黑纸扇吗?”
我一语刚尽,扇面上便落下了两滴水渍,似模糊泪痕,她压着哭腔涩然道:“我怎么忍心用他送我的东西去伤他?九公子给了我一把匕首,他说刀口锋利,人就不会死得太痛苦,还说杀了仇人便会解脱,可为何现在我的心里,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
我望着她那双沾满鲜血的手,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她把扇子轻放在桌上,又从怀里掏出一方丝帕,小心翼翼地擦拭上面的血渍,眼泪一滴滴打在绿檀木的扇骨上。
“擦不掉,他一定会恨我,我也恨我自己。”
我静静地看着她哭泣,她哭得这样伤心,直到深夜屋子里还有抽噎声。菜豆儿一改从前顽性,缩成一团趴在她身边,偶尔还伸出舌头舔舔她的脸。
我从丹药瓶里摸出一颗丸药,递到她跟前。
“前几天你曾说,有些事是一辈子都不该忘的,一辈子都被痛苦至极的回忆捆绑,那这人该有多可怜?现在你已经杀了卫国太子,是时候放下仇恨重新生活了,只要一颗忘忧丹,什么烦恼都没有。”
萝笙看着忘忧丹却迟迟没有接过手,我继续鼓励她:“虽然我没有吃过忘忧丹,但我相信师父炼出来的丹药味道一定很好,只要一颗便将什么痛苦都忘记了,又没有任何副作用,还不收你钱。”
萝笙擦了把泪破颜苦笑,“我若将一切都忘了,父王母后再出现在梦里我就不认得他们,那我在这世间就真的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曾经我将遗忘的选择权交到绿敷手里,可她同萝笙一样都选择了放弃,知道后来过了很久我才明白,有时候不愿忘记就是不甘放弃,心里有放不下的人,放不下的情。xiumb.com
萝笙心里放不下的人,就是卫太子白逸麟。
我问:“那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萝笙想了想,很郑重地回答我:“姑母的儿子,助他登上东宫之位,待他成为卫国储君,我就……”
她犹豫着没有立刻答话,我追问道:“等他成为卫国储君,你要怎样?”
萝笙扫了一眼桌上的黑纸扇,露出一丝轻松的笑意:“到时我就潜到太子陵中给他陪葬。”
我抖了一抖,“你这又是何必?”
这么大胆的想法我实在无法表示赞成和支持,但萝笙像是想通了一个重大问题般喜悦,生未同衾死同穴,她一定是怀着这样的美好愿望来支撑自己,可现在太子是否薨逝还不确定啊,说不定今生两人还有戏。
我试着开导她:“你暂且在我家住几日,明天我去外面打听太子情况,不管怎样你都当已经杀过他一回,忘记过去重新开始吧。”
我估摸萝笙根本不忍心对他下杀手,很可能扎了一刀人就跑了,重点是她竟然还能从戒备森严的东宫跑出来,想来想去只可能是太子放水,不让手下人追,否则随便一个隐侍都能让萝笙竖着进去,横着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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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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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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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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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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