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公主今天飞升了吗>第二十一章 千结错第二
  我回去又翻了一夜言情绘色,还在书堆中翻到一本古代的带有插图的言情绘色。此乃超级小黄书,比当代言情绘色要厉害很多,尺度之大令人咋舌,于是我又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人仙度》,是人达到欲仙欲死境界的简称。

  我沐浴焚香后寻静处独自浏览,阅读完毕只觉知识增长眼界大开,酣畅之余又痛不欲生,害怕大家都知道我看小黄书,认为我是个既败絮其外又败絮其内的小黄人。

  为了日后能重温经典,我打算把书藏起来,可想来想去又觉不妥,菜豆儿爱乱刨乱翻,晓晴又勤快爱收捡,保不齐哪天就把书扯出来,于是我决定把书放到最不会令人怀疑的绿敷那里。

  我赶早去找她,房门开着却不闻其声,绿敷埋没在一片火炭般的正红布料里,只顾埋头飞针走线,并未听见有人来了。

  我在旁边看了半日,看她将一朵灼灼森森的折枝牡丹细细缝制,又如何用金线滚边,在红裙上勾勒出茎叶婀娜之资。

  我倒了一杯茶递给她:“绿敷,喝口水歇歇吧。”

  她抬头,接过茶对我笑道:“辛阿姑娘,你什么时候来的?我竟没注意到。”

  我看绿敷脸色蜡黄,眼眶发黑,估计这几日一直在熬夜,便问她:“衣服为什么不让裁缝来做,你一个人赶工多累啊。”

  她看着那朵折枝牡丹,嘴角浮起浅浅的笑意:“在我长大的地方,新娘都是自己缝制嫁衣,他们说华丽的红装之下,是待嫁女子满满的心意,一针一线皆是希望和憧憬,能替前方未卜命运祈福。”

  我捏着袖子里的小黄书,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摸了摸那红裙上的刺绣,脸上笑容渐渐褪去:“我也知道这些都很虚幻,只是想着凡事躬亲自为,算是显示出几分诚意。”

  我乱点头唔了一唔,正想着该如何接话,绿敷拿起一颗绞花问我:“你说,把这种盘扣绞花缀在斜襟领上好不好看?”

  我点点头:“好看。”

  绿敷一双浮肿发黑的眼睛微微变弯,亮晶晶的:“是啊,我也觉得好看。”

  她拿过针线就开始缝,此时我脑子里突然很魔性地跑出来《游子吟》,这实在太不合时宜,但一想到她要嫁的人是那个非凝云不娶的沈西岭,我又觉得《游子吟》似乎更温暖更有人情味。

  我藏好袖子里的《人仙度》,向绿敷告别。

  刚回暖杏院就被沈西岭拉走,他要带我去找王裁缝,晴日暖风,浅蓝色天幕上没有一丝浮絮。

  沈西岭喜不自胜,说入冬难逢好天气,恰好今日要为凝云做嫁衣,此乃吉兆。

  我裹紧头上的布,表示不敢苟同,老天爷他常常不开眼,比如用雷劈我这件事就很不厚道。

  马车微晃,马蹄嘚嘚敲击着地面,车轮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沈西岭急不可耐,一再催促温庄快些,再快些。

  我问沈西岭:“嫁衣一般都由出嫁女子亲手缝制,如此方能显出珍贵和唯一,为何凝云的嫁衣不是由她自己缝制,反倒让你来寻裁缝?”

  沈西岭听后很错愕:“如今离成亲之日不足一月,若一针一线皆由自己动手,岂不是要昼夜赶工?那恐怕会把凝云姑娘累坏了。”

  我顿了顿,接着问:“那你知不知道,绿敷的嫁衣是如何做的?”

  沈西岭:“不知道,母亲应该会安排,家中并不缺心灵手巧的丫头,随便叫几个赶赶工便成。”

  我又问:“把盘扣绞花缀在嫁衣的斜襟领上,你喜不喜欢?”

  沈西岭赞许地点点头,“凡盘扣绞花,做工必复杂刁钻,缀在斜襟领上,很衬凝云气质。”

  我放弃与他谈话,转而掀帘看车外风景。

  道路两旁店肆林立幡布舞动,街上车马粼粼,人流如织,时而传来各色商贩的吆喝声、马车车轮转动的吱呀声。

  盛世王都,喧嚣繁华,一派热闹景象,看得我心头不由一动,正欲放下车帘时,一瞬间仿佛福至心灵,我似乎在人群中看见了卫玺,素衣长衫,背负古琴。

  这一刻不自已地心花怒放,身体全然不听使唤,掀帘探头而出,双眼睁大在人群中搜索,可举目望去皆是拥挤的人群。

  我看见一张张或年轻或沧桑或幼稚的脸庞,又或是魁梧、纤弱、婀娜的背影,目光恨不得把人群穿透,却始终没有再见到那个素衣长衫、背负古琴的人影。

  马车已走了好长一段路程,我只得放下车帘,悲喜交织,悲在认错人,喜也在认错人。

  沈西岭在一旁目睹我整个失魂落魄的过程,见我终于安静下来,语调含笑问:“我猜,你是被哪个俊俏小生勾去了魂罢?”

  我顺势往后一躺,斜着眼看他:“方才见到的那位姑娘,岂止是美,简直闪瞎我的眼,还有她怀里抱着的白色小猫,那叫一个萌,旁边一红山猪见了,被这一人一猫萌出鼻血。”

  沈西岭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红衣,然后咳了一咳:“辛阿,做人还是不能太放肆,你简直不要脸。”

  我挑挑眉问:“啊,脸是什么玩意儿?我有二皮脸算不算?”

  “简直……无可救药!”

  “我没瞎说,我真的有两张脸!”

  沈西岭叹了口气,十分无可奈何:“作为一个长相还不错的女子,其实你可以安静些,如果你稍稍注意下形象,兴许还能嫁出去。”

  “呵呵,我怕我稍稍注意下形象,每天都有一大帮人跟着我,做偶像其实很有负担的。”

  沈西岭听罢,极痛苦地摆摆手:“你可以了,我受不了……”

  我没有再继续无耻下去,毕竟沈西岭脸色不是很好看,他大概从没见过我这么不要脸的人,一时见了世面还需要时间好好消化。

  马车行了一会儿,突然听见前方人喧马嘶。温庄勒马停止前行,向沈西岭道:“公子,前路不通,似乎有人惊扰王驾。”

  沈西岭掀帘而望,微眯着眼睛道:“天大的胆子敢刺杀太子,咱们有热闹看了。且将马车停在路边避避,待人散了继续赶路。”

  我心下佩服沈西岭有胆识,眼见一大帮蒙面黑衣刺客提刀提剑与侍卫乱砍,白刃进,红刃出,地上早已布满斑斑血迹,横着竖着的躺下一大片,他却看得不动声色。

  我坐立难安,实在忍不住问了句:“西岭兄,要不咱们换条路走?万一他们杀过来,咱们手上连根木棍棍都没有。”

  沈西岭扫了我一眼,露出迷之微笑:“不怕,咱们手上虽没有木棍棍,但温庄袖子里的剑可不是吃素的。再说现在走已经晚了,不如大大方方把热闹看完。”

  我无奈,硬憋着陪他一起看热闹。

  其实后来才明白,沈西岭之所以有恃无恐,肯冒着生命危险看打架,并非是因为温庄的剑有这么厉害,可以一己之力护二人周全,更准确来说,是因为刺客根本不会伤他。

  不远处的杀将声渐渐消隐,空气中显出一种血腥凛冽气息,豪华马车里的人却始终没有露面,连镀金帘子都不曾有一丝动静。

  两匹拉车的白马也像是见惯了世面见怪不怪,一点儿逃跑的意思都没有,反倒悠闲地轻扫马尾,套上金黄色的马鞍显得特别神气。

  “呵呵,原来最有胆识的人在那里!这么多刺客在外面杀啊杀,太子竟然坐得住,他就不好奇刺客长什么样?万一侍卫们撑不住了,刺客扔个刀子进去呢?”

  “哦,那依你之见,太子应该从马车里出来?”

  我想了想:“那也不行,外面更危险,随时都有刺客冲上来,搞不好就被搞死了。”

  沈西岭目光深沉,看着远处那辆马车道:“一人之下的卫国太子,若在街上被流民刺杀,你说,这是不是天大的笑话?”m.xiumb.com

  我想不通这有什么好笑的,人都死了还能笑出来,平日里听说这太子白逸麟素有贤名,怎么逛个街还会遇见刺客?

  “太子身边的秘卫,皆是以一挡十的好身手,便衣侍卫就更不用说了,个个高深莫测非比寻常。”

  我看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大多是黑衣刺客,侍卫模样的人鲜有呜呼在地的,即使身受重伤终归还在喘气。

  没等人家赶尽杀绝,刺客们纷纷咬舌自尽,性子烈一点的,直接从地上顺把剑,耿直往脖子上一抹,血花四溅以此做结。

  侍卫们没有抓到活口很难交差,一秘卫竟从尸堆里搜到一个没断气的,浑身血迹被缚住双手,拖到太子车撵前等候发落。

  连呵几次下跪,这刺客却不肯屈膝,侍卫便一脚重重踢向膝盖窝,可他硬着骨头喊:“燕国男儿跪天跪父跪燕王,哪有跪卫国太子的理?你白逸麟灭我燕国,今生今世誓杀你雪耻!”

  侍卫正欲一枪刺向刺客的膑骨,从马车里突然响起空落落的声音:“罢了,也是位血性男儿,只可惜,未生在我卫国。”

  金色垂帘掀开,一身着月白色长袍的男子缓缓而出,腰间系着鎏金腰带,上悬碧色龙佩,英俊淡漠的一张脸,凤眸如墨,不怒自威。

  “失败的刺客不以死谢罪,你可还有话说?”

  那刺客啐了一口道:“我要说的话都已说完了,你若真心敬我燕国死卒,便解我手上绳索,让我用燕剑自尽,死得其所。”

  “太子,万万不可,此人花言巧语定心怀不轨。”

  一旁侍卫出言相劝,太子并不答话,那双黑瞳里闪现几丝波澜。

  与此同时,我看见萝笙不知什么时候也挤到边上看热闹,同样的神情严峻,拧眉注视。

  短暂的沉默后,太子玉口亲启:“为他松绑,奉燕剑!”

  侍卫极不情愿地奉上一把燕剑,这刺客想必兼职写诗,接过后还不忘一番感叹:“想我燕剑吹毛断发、削铁如泥,不饮仇人血,便结我燕卒性命!”

  就在众人都屏息以待,以为自己要见证一番轰轰烈烈的壮士自尽时,那刺客将剑一扔,一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使出无数细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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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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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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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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