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些戏文,多半都是些女中豪杰巾帼英雄亦或者是些冲破世俗礼教的轰轰烈烈的爱情。
自己得不到的总是需要从另一个角度来慰藉自己,那些年听戏成了京城中大家闺秀最乐意做的一件事情。京城本来就是个能够容忍一切文化的地方,很多外地来的戏班子也是靠着一把独特的唱腔颇为精彩的故事,在京城各个名商富甲的手里赚了一笔。
生活缺少新鲜感,才会造出这么多事来。
林青衣陪着王小姐在花灯街上走了很久,今年的花灯街不再是指定某一条街,而是将很多街道连在了一起,贯穿了全城。因此今年除了烟火晚会之外,花灯街是最有看头的地方。琇書網
两位都是气质出众的世家小姐,走在这种地方,多多少少都会引人注目,不过还好,林青衣事先安排了人手,身边有小金还有王湘韵的侍女,身后有在身上揣了短棍匕首之类武器的华蓥楼伙计,两人在花灯街上虽算不上是在横着走,不过也没多大差别。
没走多久,程盟承诺过王湘韵的惊喜就出现在了两人的面前。
程盟离开之后金老板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花灯街上乱晃了许久,程盟没有准确的告诉他王湘韵会在哪里等着他,他甚至不知道王湘韵会不会来。只是他不想在什么都没努力去争取过就放手了。
一开始程盟来找他的时候,他心里还有些惊诧,为什么程盟会忽然问起自己的那处别院,为什么他会问自己那处别院建造的意义。
一直到后来,他将自己在华蓥楼在林青衣那里了解到的情况告知了金老板之后,金老板才反应过来,这些年来,他究竟错过了那位姑娘多少次。
他最终还是松了口,将自己藏在心底多年的秘密吐露了个一干二净。
那处别院,的确是为了王湘韵建的,那个时候么什么钱,只能建成个四不像,他总是觉得亏待了王湘韵,便没有将这件事透露给任何人知道。
后来他生意做大了,家底也厚实了,可是年少的风华也已经渐渐流逝,他不再是那个可以为了一个姑娘儿奋斗十几年的少年人了。
他的顾虑很多,最大的一条就是他比王湘韵大,而且跟王湘韵门不当户不对的。金老板做生意是一把好手,可是在处理感情的事情上,还是当年那个年轻气盛的少年人。
没想到这一错过就是这么多年。
后来程盟来找到自己的时候,金老板是动心的,但是他没明说答应与否,程盟也很明白,他心里还是有芥蒂,这一点芥蒂还是他那不足为外人道的小小私心。
不过如今看见王湘韵的时候,金老板觉得自己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像程盟说的那样,有些小家子气了。
世家子弟虽说大部分都是纨绔居多,可是并非全然没有优点。这些人生来就骄纵惯了,若是真的有了个什么想要拼了命也要做的事情,那基本上是没什么办不成的。
不仅因为他们家世显赫,更重要的是没走出过家族的荫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险恶,总是能凭借着一腔热血和一颗不服输藐视天地的赤子之心,立于世间。
王湘韵之前还因为父亲的原因,多多少少有些避讳,可是如今不一样了,父亲重病在身,不能继续保护她了。入籍你的王家可以说内忧外患,王老爷身体硬朗之时那些外戚还不能把王湘韵怎样,可是一旦王老爷撒手人寰,这些人肯定会接着这个那个的名头,狠狠的打压王家本家。
若是王湘韵撑不起这个场子,那将来除了被人篡夺了家业任人宰割之外,别无他路。
前两日,父亲老泪纵横的看着她的时候,她觉得在那一瞬间,她的人生立刻就变得不一样了。
半月前,王湘韵对金森还是只有年少的倾慕,可是如今,她对他不再是倾慕,更多的是需要他的帮助,对他的另一种形式上的依赖。
现在王家需要一个身份干净,有些手段的姑爷在本家镇住场子,而王湘韵也矫情,不想要另一个世家子弟入主本家,她不喜欢那些花花公子,朝三暮四不知进取。从头到尾她也没喜欢过别人,若是以前时间还多,她可能到现在也不会走出这一步,如今的形式却是大大不同。
若不想为鱼肉,就要比旁人先出手。
王湘韵的出身决定她生来骨子里就懂得这些权谋算计,虽不比深宫步步为营,却也是一步走错便万劫不复,她不敢把这种筹码压在别的什么世家子弟身上,她有私心,不会为了家业牺牲自己。
况且看见金老板此时眼中的激动,她就知道,她也不必牺牲自己。
王湘韵静静的看着金森,看着他的眼睛,看着他的面容,看着他的一切,痴迷一般的看着,一刻都移不开眼睛。
林青衣已经陪着将人送到了这里,后面的话不该她说,后面的路也不该她陪着走,她很是自觉的在这个时候退出了,这是作为一个红娘最基本的素质。
林青衣一边走一边对小金道:“让兄弟们不用继续盯着王家的那些外戚了,都撤了吧,人家现在不需要我们的帮助了。”小金了然一笑轻声应是。
花灯街还很长,后面的路不好走,不过所幸的是那位美丽温柔的姑娘已经不需要她这个外人的扶持了。
“哎呀不容易啊,这一个来月的算是没白忙,今儿这事儿算是定下来了,将来要是有机会,咱们还能去蹭一顿喜酒喝喝,这次的活儿真是让人美滋滋!”小金在一旁一脸嫌弃的看着自家小姐,一句话都不说,由着她这样那样的乱兴奋。
今日是七夕,有不少戏班子在城里搭台唱戏,唱牛郎织女,唱鹊桥相会。
林青衣忽然想起来,曾经京城并不流行这些戏文,而是那些苦情花旦的戏。
前些年里最为红火的戏文莫过于是两耳先生的《梅遥传》,林青衣曾经有幸拜读过一次,之后这位先生的任何一本戏文,她都再也没有看过。
这位两耳先生不知怎么的就是喜欢这类苦情的不得了的戏文,不管写的什么,里面的花旦不是死爹死娘就是被亲戚虐待。
第一本的《梅遥传》林青衣看过,那个时候京城还没有流行此种风格的戏本,遂这本是这位两耳先生所有作品中唯一能让林青衣捏着鼻子看完的。
一本《梅遥传》算是让两耳先生在京城戏本这一行当里站稳了脚跟。
不过林青衣实在是无法苟同这样的流行,之后也不再关注此人,只是知道,托了这位两耳先生的福,很长一段时间内,华蓥楼的生意可谓是愁云惨淡。
《梅遥传》写的就是一个身世凄苦的女子好不容易有了喜欢的男子,之后好不容易的成亲生子离开了那个多灾多难的娘家。那男人成亲之后对梅遥好了两年,之后高中功名,嫌弃糟糠之妻,转而投入了高官门下,做了上门女婿。
之后梅遥一个人独苦伶仃的带着孩子在尘世中讨生活,没少看人的白眼,后来孩子长大了,也高中了功名,在朝堂上摸爬滚打,最后将自己贪赃枉法的爹斗成了阶下囚。
儿子要杀老子,娘不许,之后这位梅遥小姐居然还真的摒弃前嫌。
这样的故事当年还真的就在京城红极一时,不知道是因为林青衣涉猎够广,还是这些世家小姐真的不知道,很早之前有一出戏的名字叫做《铡美案》。
林青衣最烦无病呻吟,有病大声呻吟的人,要是想旁人所说那自己是不是也要写个《青衣传》好好的把自己歌功颂德一番,将自己过去那忘了的记得的记忆拼凑在一起,写个戏本出来?
自己的苦自己知道就好,何必说出来惹得这么多人跟你一起不痛快,最重要的是,这位梅遥小姐是不是真有其人林青衣不知道,但是她的故事却是实实在在的让她的华蓥楼在那段时间里没生意做了......
遇见金老板和王小姐两人之后,林青衣时刻都在牢记一件事情,就是对于自己喜欢的人要大胆追求,所以她追了程盟这么多年,如今终于有了回报。
将来,他们也会好好的,就像现在一样,什么风雨他们都会一起去面对,她不依靠男人而活,同样她也不会让她的男人依靠自己而活。
穷没关系,他们可以一起去打造未来,人可以穷但是不可以没骨气,靠女人吃软饭的男人,她林青衣才不会喜欢。
当然她自己心里也清楚,程盟不是这样的人就是了。
她简单的收拾起自己的心思,转头看向了身后人来人往的花灯街。
金老板和王小姐早就已经消失在如潮水一般的人群里,林青衣忽然笑了,她对小金轻声道:“你永远都不知道,你身边的人关心你多久了,你也永远不知道,那些在意你的人有多在意你。”
这没头没脑的话让小金有些茫然,随后林青衣对着小金微微一笑,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说,但是她就是觉得这话在这时候说,最合适。
林青衣伸手勾住了小金的脖子,然后拉着她往城门的方向走去。
“走!我们去看烟火,一会儿就要开始了,现在去不知道还有没有好位子了!”既然皇帝都来了,那烟火肯定会在最适合皇帝观看的地方放,这次的烟火燃放位置很保密,大家也都觉得估计是有什么特别的安排所以都怀着期待的心情等候着。
所有人都在猜测烟火燃放的位置,只是谁都不确定,只能求自己这一年的运气能够在今日照顾照顾自己。
林青衣虽然不知道烟火燃放在什么地方,但是她觉得跟着皇帝走总是没错的,遂带着小金回到了城墙边上。
她不知道程盟已经上了城墙,她也不在意什么瞻仰天子龙颜的机会,一个劲儿的在往花灯街的方向瞅。
城楼之上程盟的心悬到了嗓子眼儿,这个时候了,这些蛮族死士还不来是要等到什么时候,还是说他的计划出现了纰漏,那些人知道了,所以不准备来了,想要另寻办法吗?
头一次布局的程盟心里有些发慌,若是计划失败了,有些他在心里许诺给林青衣的事情,就没那么容易兑现了。
他看了看周围的众人,忽然在心里狠狠的嘲弄了一番自己,“或许此刻整个大魏,想要那些死士动手的人,就只有自己了吧。”
程盟的眼光忽然飘到了城楼下,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拉着小金在城楼下来来回回的穿梭。
对了,林青衣的嗓子还没全好,大夫说还是要少说话为妙,程盟忽然很想将她拉上来问问,今天晚上的药喝了没,有没有按照大夫的嘱咐好好养身体。晚上出来的时候没有带衣服,现在冷不冷渴不渴,要不是休息一会儿。
活了这么多年,程盟是第一次觉得自己烦人的不行,就在程盟低头自省的时候,空中忽然炸开了一朵金色的烟火。时辰到了,烟火准时窜上京城的天空。
皇帝扶着怀有身孕的贵妃,慢慢的走到了城墙边上,所有人都在期待此时的来临。
程盟他们也随着皇帝的脚步来到城墙边,他忽然感觉到一线温柔正在隔着层层的人群,小心翼翼尽量不被人发现的戳弄他的心脏,惹得他有些心慌。
他低头一瞧,林青衣不知怎的发现了他,视线正缱绻的卷在他的身上。
那一线胆小脆弱的温柔在空中摇摇晃晃许久,一直没找到主人说的终点,如今被人猛然发现了吓得抖了一抖。程盟也丝毫没有客气,他心底拼命按捺的狂喜蓬勃而出,将那将退预退的温柔紧紧地抓住,揉进自己的怀里。
视线交融,两人都笑了。
京城的夜很短,京城的明很长,阳光甚好枣树繁昌,心底的秘密被烟火察觉,伴着不知名的星宿,炸成一朵灿烂的银花。
远处烟火璀璨若星河,近处心意相通知神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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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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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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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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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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