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义庄小娘子>天狼部落
  那男子口才极佳,如说书一般讲完了整个故事,茶馆内鸦雀无声,江余笙还陷在其中不能自拔,支着下巴追问道,“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说到这里,那男子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从脸颊顺着脖颈都红了起来,还好他肤色黝黑不易发现,“我随着那些百里军一起搜了三天山,什么也没搜出来,你说这山这么大,人掉下就摔得稀巴烂了,再或者直接掉进江里被水流冲走了,上哪找尸体去啊!我本来就是瑶光国的子民,怎么能做百里军的士兵,我见当时百里军的人分散行动,就借此机会逃了回来,苟活到了现在。”

  听到这里茶馆中的人都一阵唏嘘,搞了半天原来这男人是个逃兵,当初跟了百里军多半也不是像他所说是被抓壮丁,而是主动做了百里军的走狗吧,这故事搞不好也是编出来唬人的。无论在哪个国家,逃兵都是最被人不齿的,甚至有些逃兵被村民知道后主动抓去报官的。至此,再无人对他有好颜色。

  茶馆掌柜原本也不再算账听他讲述秘闻,现在却一个抹布朝店小二扔过去,“还傻站着干嘛,赶紧去招呼客人!”

  君离尘听过后则阴沉着脸,被他藏于桌下的手青筋暴起,还好没人留意到他。

  百里惊澜冷笑一声,“一派胡言!”

  瑶光国旧部逃到了天山确实不假,天魔宫中却也有很多瑶光的王孙大臣,可要说这天魔宫主是瑶光太子,这让他不能置信。

  还没等先前那个逃兵发话,坐在他旁边的人开了口:“确实胡说八道,瑶光国主在位时处事一向光明正大,哪像百里国那群人草菅人命,天魔宫那群魑魅魍魉、邪魔外道完全是南疆蛮子的手笔嘛!”

  百里惊澜彻底被激怒,眼角被怒火染红,却还保持着一丝理智,知道不能在众目睽睽下动手。咬牙切齿地说:“百里国哪里像邪魔外道了?”

  那个人继续说:“你没听说吗,前些日子有个天魔宫的人在镇上杀了人,把人大卸八块后还把头发也给剃秃了,尸体扔到深山里。杀人就杀人,手法还这么残忍,不是邪魔外道是什么?”

  江余笙喝了半天茶吃了半天点心,终于听到了自己想要听到的内容,竖起耳朵凑了过去,“这位大哥,你知不知道被杀那人是男是女,什么身份啊?”

  那人见江余笙声音甜美,长相俊俏,毫不犹豫就开口道,“被杀的是个男子,看上去也就刚及弱冠,身份我就不知道了,看上去不是金水镇本地人。杀他的人据说是天魔宫的人,穿着湛蓝色衣袍,腰间挂着一把大弯刀,刀柄上是一个狼头的形状。”

  君离尘眉头一紧,果然是天狼部落的人。

  “那现在那天魔宫的人还在镇中吗?”江余笙追问。

  “早走了,杀完人就走了,不走难道等着别人找他报仇吗。”

  江余笙失落下来,支着下巴叹道,“那这线索岂不是又断了,我难不成还要再算上一卦?”

  百里惊澜一听她还要再做那种危险的事,怒火也转瞬间消失了,瞪着她说:“你不许再算卦了,我可没有更多的药材来救你了。”

  江余笙撇了撇嘴,吃人嘴短,也不好再说什么。她即得到了消息,便要打道回府,三人已经走出茶馆,君离尘突然拉住她的手,匆匆写下几个字后就转身消失。

  百里惊澜疑惑道:“他说了什么?”

  “他说他腹痛,要去出恭。”她淡淡地说,心里却犯了嘀咕,君离尘刚才的样子一点也不像腹痛,站得腰板挺直,表情冰冷,倒像要去杀人。

  百里惊澜打量了她片刻,试探问道:“阿笙,这个哑巴是什么时候住进你家里的?原本以为你二人是兄妹,但后来又觉得不像,难不成你们是夫妻?”

  江余笙的脸微微有些发烫,似天边晚霞般飞红,她心知不能对百里惊澜说实话,哑巴的身份她自己也弄不清楚,万一被这个百里惊澜当成天魔宫的人抓走可就惨了。她敷衍着说:“哑巴从小就到我家里来了,是我捡到他的,我二人算是兄妹。”

  百里惊澜翻了个白眼,你这表情可不像是兄妹,倒像是将要嫁人的娇妻。

  “你捡到他时,他就是个哑巴吗?那他这一身武艺是谁教的?”他又问。

  江余笙不耐烦地说:“你到底还有多少个问题?要不你跟我拜师,我教你六爻问天,省得你东问西问的烦死了!”

  百里惊澜怕真惹怒了她,只好作罢,可心中疑虑却没有解除。琇書網

  巷子又深又暗,一个男子手拎一壶酒,边喝边哼着小曲儿,独自在那巷中晃晃悠悠前行。酒香顺着巷子飘了出去,男子打了一个饱嗝,醉醺醺地停在自家屋子前面,去开那门上的铁锁,全然没注意到他身后站了个人。

  那人身影如鬼魅,跟着他进了房间,却没发出一点声音。男子把酒放在床边,回过身才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他还以为是自己喝花了眼,使劲揉了揉又朝门口看去,发现那人仍在那里,惊诧地说道:“你要做甚……”

  他的话还没说完,喉管就被来者用锋利的刀刃割开,鲜血喷洒在墙上,顺着墙根向下流淌。男子睁着大眼倒下,至死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

  来者蹲在他的身前,用他的衣角擦了擦自己那柄刀,嫌弃地皱了皱眉:“脏死了!”

  君离尘回来的时候看到百里惊澜和江余笙站在茶馆门口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他脚步稍稍停留了一下,朝两人走了过去。江余笙见他终于回来,拉着他就往山上跑,“哑巴我们快走,李惊澜说要拜我为师!”

  “是你刚才说的,想要收我为徒,现在怎么又不认账了?”百里惊澜故意逗她。

  “我才不收你这种蠢蛋做徒弟,一看就知道什么也学不会,哑巴现在符咒画的又快又好,你呀,我估计连一撇都画不下来。”她嫌弃地说。

  君离尘没理会他们的插科打诨,在江余笙的手里写道,“直接回家?”

  “不回家,去找王大娘,得把她儿子死于何人之手的这件事告诉她。”江余笙摇头,“而且,我觉得这事没这么简单,若真是天魔宫所为,他们怎么会无缘无故对一个采丹芝的卖药郎下手?我要去王大娘,他的儿子究竟招惹到了什么人。”

  百里惊澜和江余笙看法一致,心里很是赞同,嘴上却说:“你一个姑娘家,又不会武功,真招惹到了天魔宫那些穷凶极恶之徒,他们要杀你,你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我有哑巴保护我,有什么好怕的!”她牵住君离尘的手,得意地晃了晃。君离尘在她心里就如同神佛一般的存在,什么人也敌不过他。她甚至已经忘记没有他之前自己是如何度日,虽然他不能开口,大多数时候坐在院子里看天,存在感极低,可要是他真的消失不见,自己恐怕还适应不了。

  百里惊澜莫名感到有些气恼,语气也变得气急败坏,“是是是,你有哑巴护着你便可以天不怕地不怕了,你是吃什么长大的,天生不知道什么叫危险吗?”

  江余笙轻快地朝村子的方向走去,头也不回地说:“既然我答应了王大娘,再危险也得把这件事情办完。爷爷告诉我,做我们这行必须有始有终,否则死者不能安息,天天来你梦中找你,没过几年你就会被阴气缠绕至死。”

  三人的脚步并不慢,赶至村子时天已黑透,村子里稀稀疏疏挂着几个灯笼,刘村长坐在村头的小溪边杀鱼,见他们三人匆匆而至以为出了什么事,吓得手中杀了一半的鱼又跌回了溪中。

  “江姑娘,出了什么事?”

  “村长,王大娘家住哪?”江余笙客气地问道。

  “我不久前看到王大娘出了村子,好像是朝义庄的方向去了,你们没遇到吗?”刘村长回忆了一下。

  江余笙他们没想到王大娘已经先行一步去找他们,立刻转身回义庄,连续走了这么久的山路她也有些吃不消,喘着气说,“这王大娘不是腿脚不好吗,要是她刚离开的话,我们应该很快就能追上的啊,难不成她是飞过来的?”

  君离尘最初对这个王大娘没有戒心,以为她就是个村妇,现在想来这王大娘浑身都是疑点。一个眼盲村妇,怎敢独自走这样陡峭的山路。上次见她时君离尘就发现她的鞋底几乎没有泥土,只有像他和百里惊澜这样练过多年轻功的人才能这样,就算特意隐藏用全脚走路也很少会沾上泥土。

  而她那根看似普通的木杖更像是铁桦木,这种木坚硬如石,再锋利的刀剑也无法将其砍断。天魔宫中就有一把铁桦木所做的弓箭,为天狼族部落族长所献。这老妇人到底与天狼族有什么关系?

  三人赶回义庄,只见大门四敞,十多个穿身蓝色衣袍的壮汉站在门内,腰间悬挂着的弯刀已经出鞘,直指院中之人。那刀柄上刻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狼头,正是先前金水镇茶馆中人描述的天魔宫子弟。

  江余笙轻呼了一声,“呀!”

  她看到院中所站的人正是王大娘,那平日里佝偻身躯的老妪竟然挺直了身板,手中的拐杖狠狠一敲,竟发出如千斤重的铁器锤击地面的声音。

  “可是江姑娘回来了?”王大娘说道,她的眼睛虽看不见,耳力却很好。

  江余笙应道:“王大娘。”

  庄内的天魔宫众回过头,为首那人在看到君离尘的时候瞳孔紧缩,险些出声。君离尘也认出他是天狼族的长老,曾随族长一起来过天山总坛。君离尘的左手轻轻一摆,为首那人便知其义,目光也不在他身上停留。

  “江姑娘,我儿是被这群人所杀,我已知晓,多谢你了。”王大娘握着拐杖幽幽开口。

  江余笙见自家大门被封的水泄不通,也不知是惊是怒,抿唇说道:“王大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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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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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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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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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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