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侍卫匆忙行走于画廊间,穿梭过一群端着水果点心的宫女后,来到了一座有着金黄琉璃瓦重檐殿顶的宫殿前,匾额上是飞豪泼墨的三个大字——“朱雀宫”。
朱雀宫是前朝瑶光国君主为自己将来的太子所建下的,就连这匾额上的字都是请前朝林瑜白学士亲手写下的。可还没等满月的太子住进这朱雀宫,瑶光国就已经被百里国所灭,百里君主灭国那日打入京城,占据了瑶光国先前的宫殿,就连那素有‘铁画银钩’称号的林学士也被当众割下了头颅,与那些守城将士一起悬在城门口示众了三天。
而今这朱雀宫之主是百里国七皇子百里惊澜的寝宫,百里惊澜出生那日正好是瑶光国灭国之日,国君大喜,所以便将这朱雀宫赐予百里惊澜。
此时正午刚过,烈阳直射在琉璃瓦上,反射出的光芒让那侍卫睁不开眼睛,还好他在宫门口没站多久就被人叫了进去。坐在大殿正中央的就是七皇子百里惊澜,头发被金冠高高束起,露出一双极好看的桃花眼,眼角微微上挑,平添几分风流。五官虽然清秀,但不显女气,似笑非笑的看着跪在地上的那名侍卫,缓缓开口:“回来了?我交代你的事情办的怎么样?”
“回七皇子,属下派人跟踪那日流散的天魔宫余孽,可全部失去了消息,还有两个手下被吓破了胆,直喊见到了鬼……”那侍卫讪讪地说。
百里惊澜的笑容不变,但眼眸中却多了一份冷意:“哦?吓破了胆是怎么回事?”
“那两个手下跟踪一名受了重伤的余孽来到了一个山脚下,他们说那里全部都是索命的鬼魂,根本不敢靠近,吓得连滚带爬的跑了回来。”侍卫越说声音越小,生怕百里惊澜一怒之下把他变成鬼魂。
“废物!那些不过是魔教余孽的雕虫小技,你们这群吃闲饭的蠢货,居然就这样把人给放跑了!”百里惊澜终于发怒,眼角沉了下来,厉声喊道。
“属下已经收拾过那两个侍卫了,但大多数手下都和他们一样无功而返,甚至有很多根本就没回来。”他无力的解释道。
百里惊澜深深看了他一眼:“这次父皇在福州城被天魔宫行刺,他对这个魔教恨之入骨,将扫灭天魔宫这件事交给我,显然是想试探我的能力,如果我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此后就更无法在朝堂上抬起头来了。”
侍卫把头埋得更深,满是惭愧地说:“是属下无能。”
“那些魔教余孽是在何处消失了踪影?”百里惊澜平静下来,属下无能,就只能亲自上阵了。
“据手下们说,大约是在苍山附近。”
百里惊澜挑唇一笑,桃花眼中浮出一丝狠厉:“那好,我亲自去会会这些‘索命的鬼魂’,看看究竟是谁索谁的命!”
这晚,江余笙数了数这些天来君离尘和自己画的符咒,已有了好几十张,她打算明日去金水镇一趟,把这些符咒卖给镇上的一座庙宇,来换取下个月他们的日常开销,还有答应了君离尘的那条棉被。
第二天一早君离尘就被她晃醒,眼睛都没睁开就被她从棺材里拽了起来,赶着朝阳出了门。君离尘打着哈欠无精打采地跟在江余笙身后,如幽魂一样飘荡地走着。江余笙显然是一想到又能有一笔收入,脚下如同生风,虽然还是一贯的不肯好好走路,连蹦带跳,但蹦的都比往日有节奏。
两人走了半日余,终于来到金水镇。
江余笙把目前现有的符咒都卖给了那寺庙里的和尚,君离尘见和尚一脸肥头大耳,一点也不像过佛门清苦日子的样子,反而倒像个卖猪肉的屠户。那和尚给了江余笙一袋子铜板,她打开数了数,眉头也皱了起来:“怎么少了几文?”
和尚行了个佛礼,头不抬眼不睁地说着瞎话:“这里面有几张符咒画的歪歪扭扭,相貌不佳,故而需要减去一些银钱。”
江余笙眉头皱的更紧,那几张歪歪扭扭的符咒显然是君离尘刚开始时画的:“就算样子看起来不好看,可它的功效还是一样的啊,再说来求符咒的百姓又都看不懂,管用就行呗,你们凭什么克扣我的酬劳!”
那和尚不予回答,转身就向庙里走,江余笙还要再说些什么,胳膊却被君离尘抓住,他朝她摇了摇头,意示让她作罢。
他早就看出这寺庙里的和尚并不是什么慈善之人,他们只是想利用江余笙廉价的符咒来转卖给上门求佛的信男信女,如果江余笙非要较真那几文钱,那些和尚就不会再来买她的符咒,反正自己照着符咒的样子也能画出来,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功效,一个有些功效的差异罢了。再说那些信男信女更认不出真假符咒,他们也只是求个心安罢了。
江余笙将那钱袋别在腰间,一走路钱袋哗哗作响,她气鼓鼓地说:“呸,还佛门圣地,怎么净出这种见钱眼开之人,我看啊,这寺庙就算真的有佛,也被这铜臭熏天之气给熏走了!”琇書網
还好她心大,转头就被路边叫喊卖糖葫芦的小贩给吸引住,这件事也被忘之脑后。
“哑巴,今晚我们是赶不回去的,在镇上找一家客栈住吧。”她心满意足的吃着糖葫芦说。
君离尘点了点头,现在暮色已近昏黄,如果此时回去的话要上好长一段夜路,且不说夜间走山路危险太大,而且到目前为止,他们需要采买的东西还一件都没有买,可能那根糖葫芦除外。
前方不远处就有一家名叫金水的客栈,江余笙走到店门口处突然停住了脚步,眸中闪过一丝精光,但又很快带头踏入,高喊道:“店小二,住店!”
一位身着锦缎的妇人从里面走出来,她身形瘦小,只有腹间微微隆起,被宽大的外袍遮住,看样子应是身怀六甲,娇笑回应:“来了来了,姑娘要一间房还是两间?”
江余笙深处山林,对男女之嫌一直没什么避讳,可今天居然大方地说:“要两间,麻烦晚些时候送些洗澡水上来。”
“好咧,姑娘跟我来。”妇人带着他们往楼梯上走去。
江余笙笑眯眯地看了她的肚子一眼说道:“老板娘你慢些走,这楼梯看起来有些陡,你小心肚子里的孩子。”
“谢谢姑娘了。”老板娘轻笑着回应,可能因腹中有胎儿要降生,眉梢眼角都带着些喜气。
“你怀着身孕还要出来亲自迎客,敢问一句孩子的父亲现在何处?”江余笙淡淡地说。
“外子去氓城进货了,他平日里倒也不许我做活,但现在身子还能动弹,就多走动走动。”老板娘说话间就把他们带到了楼上,“姑娘,就是这里了,最近住房的人有些多,只剩下靠楼梯的两间了。”
江余笙摆了摆手:“没关系,我们山野粗人没那么多讲究。”
“那好,你们先休息着,有事叫我。”老板娘笑着离开。
她的身影消失后,江余笙一把拉住了君离尘,把他拽进了屋子里关上门。君离尘见她神神秘秘的样子比划着问:“你怎么了?”
江余笙在屋内的桌上找到了纸墨笔砚,全部推给他后笑意盈盈地说:“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
通过这些日子以来君离尘对她的了解,发现她只要一发现稀奇古怪的事,脸上就会露出那种如老鸨发现了盘靓条顺的姑娘一般的笑容,便在纸上写道:“这间客栈不对劲?”
“当然不对劲了,大大的不对劲!”江余笙的笑容更加灿烂。
君离尘猜到了江余笙为何故意挑了这家店入住,一想到有可能要发生的事,就实在高兴不起来。
“我虽然没带罗盘出门,但在门口的时候就发现这家店的位置正好处在艮位上,艮为山卦,不利于经商,可这家客栈看起来生意好像还不错,老板娘身上穿的锦缎也不是寻常人家能买得起的。进了屋我更加确定了我的想法,哪有人来人往的地方阴气这么重的!”她支起下巴如说书般徐徐道来。
君离尘听过后有些茫然,作为一个天魔宫的宫主,可这个山野丫头所说的现象他一概没看出来,什么卦位什么阴气,他能感觉到的只有江余笙那笑容越来越夸张的傻气。
“今晚你乖乖在房里待着,不许出来,你阳气太重了,那些东西见到你躲都来不及,我去隔壁,今晚就来个守株待兔!”江余笙说完就冲他挥了挥手,自行离开了。
她回到房间里,先是将屋内所有蜡烛都熄灭,然后将一张符纸泡在茶杯中,就着尚温的茶水喝了进去,她如机械般的咀嚼着符纸,目光空洞,好不容易咽下去之后才恢复正常:“呸,真难吃!”
那符纸的作用是能让她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能像白昼一样视物,现在她只需要等待这个客栈中的人都睡下,然后看那东西会不会自己出来。
期间店小二来过一趟,为他们送上了洗澡水,君离尘接过后就关上了门,而江余笙则把店小二拉进了她的房中。
那店小二一进入她的房间就仿佛走入了漆黑的洞穴,吓了一跳说道:“姑娘,这么黑为何不点蜡啊,可是屋里没有,我这就给你拿去!”
“哎哎哎,不用不用,我这个人啊怕亮,一到晚上就得把所有光都遮住,要不然浑身不得劲。”江余笙轻描淡写地说,可她明显看到那店小二的表情变得古怪起来。
怕亮?这是什么毛病,他活这么大就见过有怕黑的客人,还从未见过什么人怕亮!他犹豫着开口:“那……姑娘还有什么事情要吩咐吗?”
“小二哥,我睡不着,你能不能给我讲讲你们店里最近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啊?”她好奇的说。
店小二在心里说,最奇怪的事情不就是你吗!
“不知在姑娘眼里,什么才算是奇怪的事情呢?”
“就比如,店里有人说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啊,有人惊呼闹鬼啊,或者一大早去敲门,发现房间里的客人已经死了!”
江余笙越说越兴奋,给那店小二吓得连忙作揖,只是他在黑暗中看不见,方向都弄错了:“姑娘啊,话不可乱说啊,我们是正正经经开门做生意,可不是黑店啊!”
“我没说你们是黑店,我是问你们这里有没有奇怪的事发生。”江余笙不耐烦地白了他一眼。
“这个真没有,我来到这店里有六七年了,一直都好好的,根本没有您说的那些事情。”店小二矢口否认,但从他表情来看应该不是作假。
江余笙摸了摸自己那发尖的小下巴,疑惑地自言自语起来:“不应该啊,这么重的阴气,应该早都闹出点什么了才对啊,怎么可能相安无事这么多年!”
店小二看她如魔障一般自言自语,立刻开门溜出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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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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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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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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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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