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个侍卫见前方有座像庙宇一样的房子,惊奇道:“走了这三十多里山路,总算是看到了个房子!”
“那魔教余孽肯定藏在那里,咱们快去看看!”那个矮个子的提议。
他们快步朝那房子走去,来到门口后他们才发觉这座房子有些不对劲。
从远看像座庙宇,离近看倒像座祠堂,屋檐下挂着两个白色的灯笼,但灯笼并没有点亮,仿佛装饰一样挂在那里。他们靠近门口,七月流火的天气,竟从门里吹出一阵阴风。
这深山老林脚下突然冒出来一个房子已经够令人疑惑的,这院门居然还大敞四开好像早就知道有人要来,特意留的门。那两个侍卫对视了一眼,还是大着胆子踏入院内。毕竟上面指派他们要抓的人极有可能藏在这屋里,若是他们无功而返,只怕会掉脑袋。
他们迈过那道高高的木头门槛,刀离鞘握在手中,试探着向里面走去。
如果今夜有月光,他们就能看清那大门的匾额上用朱砂写着大大的两个字——‘义庄’。
那两个侍卫见小小的前院中只有一口大水缸,水缸里空空荡荡无法藏人,就推开了面前那房子的门。琇書網
门一开,那两人就感到阴冷的气息从里面透出,房中桌上仅有一只白色蜡烛正不断摇曳,借着那缕微光,他们两人看清了房里的布局。
屋子不大,只有正对着门口的位置放有一张桌子,甚至连张床都不曾见。从左到右,整整齐齐摆放着七口棺材,每个下面都用两个木头凳子支着,地上桌上散落的都是白色纸钱,墙角处还放着两个破旧的纸人。
那个高个子的侍卫清晰的听到自己喉咙发出吞咽的声音。
“我的妈呀,这是什么鬼地方!”那个矮个子吓得手中的刀差点掉在地上。
这时,房中正对着他们的两口棺材突然莫名发出响动,他们看到那两口棺材的棺盖竟然自己开启,两具穿着寿衣脸色灰白的尸体从棺材中坐了起来。
“啊!”
那两个侍卫饶是胆子再大也没经受过这等惊吓,连滚带爬地跑出了房中,一溜烟消失在黑夜中。
“呵呵……”
一个清脆如银铃的笑声在那阴森的房中响起。
这义庄的主人江余笙笑着从那两个棺材后面走出,随手撕掉了两个尸体后背贴着的符咒。那两个尸体仿若失去支撑般,瞬间倒回了棺材里。
“就这点胆子,还做侍卫呢!”江余笙戏谑地说。
那两个尸体是江余笙用符咒操控的,她也只能让尸体坐起或站立,最多能让他们像僵尸一样跳两步,如果还没能将两个侍卫吓走,她也没有更多的手段了。
她把手里的符咒团了团扔到地上,低头恰好看到脚边那一串血迹,从门口一路滴落到房内最右边的棺材旁。
江余笙顺着那血迹寻去,狐疑的看了一眼那个红木棺材,她的手里握着一柄小巧的匕首,一脚踹开那个棺材盖。
只见棺材内躺着一个黑衣男子,半边脸被银色面具遮住,狭长的双眸紧闭,若不是鼻间还有微弱的气息,江余笙还以为这就是个死人。他身上似乎受了很重的伤,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不好!”江余笙大叫一声:“遭了遭了!”
她想起屋子内放了一具还未过头七的女尸,这种刚死去几天的尸体最忌讳碰到血腥味,遇血必尸变。
果然,从左边数第二个还没有合馆的棺材内发出刺耳的声音,好像有人用指甲抠着棺材木板。江余笙快速跑过去,发现那具女尸的头发开始疯长,长发爬出棺材往地面蔓延,女尸的指甲也长成和手指那么长,原本还算是一个相貌温婉的美貌村妇,突然就变得面容凹陷眼眶铁青。
江余笙咬了咬牙,心想这从哪来的半死不活的人,竟坏她的事,不知道她这里活人不收吗,她一会非要把他变成真正的死人不可!
她从角落里拿出祖传的桃木剑,飞快斩断了那些长发,并甩了一张符扔到那些头发上。
地上断了的头发在扔到符咒的瞬间燃起火苗,那些发丝好像有生命般扭曲了几下,试图逃避那烈火焚烧,但终究被火苗燃成灰烬。
江余笙嘴里念念有词地说了句什么,用那毫无锋利可言的桃木剑割开了手指,一指头按在那女尸的眉心中央。
女尸口中竟像吐出一口浊气,泄了气后又恢复了原本的面容,指甲和头发也停止了生长。
江余笙心疼地把手指含在嘴里吮吸着上面的血液,来到那个男子躺着的棺材前面,狠狠踢了那口棺材一脚,埋怨道:“你装什么死啊,你要是真死了还省事了,偏偏还是个会喘气的,你知不知道给我添了多大麻烦!”
她一把将那男子的面具摘下:“我倒要看看你是什么妖魔鬼怪,跑我这里装神弄鬼!”
面具脱离他脸庞的那一刻,屋内的烛火都仿佛失了光芒,那是一张无比清隽的脸,五官如雕刻般棱角分明,鼻若悬胆,眉似远山般挺直,薄唇因失血的缘故有些发白,即使紧闭着双眸也丝毫不影响他的俊美。
江余笙惊叹,可能因为她从小在山中长大,最远没离开过金水镇,竟是从未见过如此标致的人,她想起小时学堂中学来的一句词,恍若谪仙。
对,他就恍若谪仙一般!
只可惜是满身是血奄奄一息的谪仙。这位昏迷了的谪仙还不知道,如果不是江余笙见色起义,打算把他治活,他就要被她扔出义庄去喂野狼了。
药香缓缓从炉中升起,江余笙百无聊赖地坐在地上扇着火,细算这几天买药一共花了多少钱。
那天她把镇里的郎中请来,郎中看过后摸着自己半长不长的胡须说:“这身上刀剑上无数,虽不致命,但失血过多,一时元气大伤,需要好好调养。”
江余笙只好心疼地从荷包中掏出仅剩不多的银子,换来了三大包不知是什么的药。不过那郎中好歹把他身上的伤口都上了药包扎好,要不然就凭他满身是血,江余笙还真不敢上手,指不定一指头戳到哪个血窟窿上把他送到了西天。
床上的那个男子已经昏迷了三天,第一晚他身上不停流血,一摸额头还在发烫,江余笙还以为他活不过那晚,结果居然撑到了第二天郎中到来,她心想这也是个命硬的,阎王不收。
药煎好后,她把药倒到一个小碗里,用抹布端起那滚烫的碗来到床边,放在了桌子上,等待药凉后用一根竹管给他喂下。
她转身时瞥了床头一眼,这一瞥不要紧,正对上一双深邃的眼眸,直直地盯着自己。
她吓了一跳,拍着胸口说:“你醒了?醒了怎么也不出一声,我还以为诈尸了呢!”
那男子一言不发,只是用那双毫无波澜的双眼在屋内来回扫视,先是看到前屋那几口棺材,又看了看这简单的内室,最后目光停留在桌上那碗冒着热气的药上。
江余笙的眼眸也随他四处转了一圈,见他看着那碗药后解释道:“这是给你煮的药,花了我整整两钱银子呢,郎中说里面加了当归,白芍,党参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唉,忘了,反正是治你的伤的,你醒了正好,趁热喝了吧。”
她端着药碗坐到床边上,舀起一勺先自己抿了一口试下温度:“嗯,不烫了,可以喝。”
江余笙没有看到,那男子放在被中的手已经聚起一团气,如果刚才她直接把药喂给他,估计那团气就会把她打的非死即伤。可当她把勺子伸向他的时候,那团气就消失了。
他从被中伸出修长的双手,接过了那个药碗。
江余笙一怔,随后自然地说:“那你自己喝吧,我也懒得喂你,你别再碰到伤口就好。”
他一小口一小口地把药喝完,江余笙就坐在床边耐心地等他,见他喝完后一脸好奇地凑了过去:“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不说话,仍然冷漠地看着她。
江余笙毫不气馁,继续问:“你是哪里人?”
他沉默以对。
江余笙啧了一声:“那你总该我你家在哪里,我好去你家告知一声啊!”
男子被她烦的不行,索性拉过她白皙的手,在她手心写道:“我是个哑巴,之前的事都不记得了。”
江余笙倒抽一口冷气,搞了半天这个谪仙竟然是个哑巴!
她惋惜地看着他精致的面孔,果然老天爷见不得十全十美的东西,这么好看的人,非得让他开不了口。
不过他说自己失去了记忆,这可难为到她了。那天晚上的情形江余笙从棺材后面看的一清二楚,那两个侍卫显然就是来这里找他的,也不知他是犯了什么事,被人弄得满身是伤。
江余笙蹙起秀眉,这男子要是无辜受牵连跑出来的倒还好说,万一是个被通缉的江洋大盗,那她岂不是危险了?
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结果来,索性也不管了,就算他之前罪大恶极又能怎样,反正看他这副呆呆的模样也像失去了记忆,以后怎么样,便是她说的算了。
江余笙盛了一锅米,用刚才煮药的炉子煮起了粥,半个时辰后,米香四溢蔓延到整间内室中,躺在床上的男子闻到食物的味道眼眸也有些发亮,江余笙先盛了一碗递给他。
那男子饿了三天,见只有稀稀的米粥可以吃,狭长的双眼瞪向江余笙,眼眸中竟含有一丝怒气。
“嘿!”江余笙气笑了,“你这哑巴嘴还挺挑,我跟你说有的吃就不错了,给你治伤把我攒下来的两钱银子都花光了,等你伤好后就得给我上山砍材去赚钱,否则别说米粥了,米都吃不上!”
他这么一听也只好接过碗一饮而尽,悻悻地把碗还给她。江余笙又给他盛了一碗,他又快速喝光,还用些许期待的目光看了看她。
江余笙嘴角浮起一抹笑意,却把碗收了起来。
“好了,你伤刚好,不能吃太多东西,别像个饿死鬼投胎一样,等你彻底好了之后再恢复正常食量。”
他气得别过头去,这才两碗薄粥,怎么就像饿死鬼了,五岁小童的饭量也要比他大吧!
江余笙从小都在这义庄长大,据爷爷说,他是在苍山砍柴时发现了自己挂在一棵树上,便救回了她。她无父无母,只跟着看守义庄的爷爷学了些风水之术,帮人摆平奇闻异事来赚点小钱,爷爷死后,她就独身一人看守这义庄,成日与尸体为伴。镇上的村民虽然都对她颇为敬重,但她毕竟与尸体接触过甚,所有人都不敢靠她太近,甚至觉得她是不祥之物,克死了自己的父母又克死了爷爷,大人都叮嘱自家孩童离她远些,倒让她平日里连个玩伴都没有。
她也是乐观,没有玩伴,就自己画两个纸人陪着自己,用符咒使它们像正常人一样能动会跳,可这更让村民们感到心惊,进山打个水动不动就看见一个妙龄红衣少女后面飘着两个大红脸蛋扎羊角辫的纸人,吓得扔掉水桶转身就跑。
直到这男子的出现才让她的义庄中又住进了一个活人,虽然这个活人不能开口说话但好歹能用眼神示意,她怎能不开心。
江余笙自己吃过一碗粥后,又回到了他的床边坐好,用手支着下巴看他,笑说:“你总得有个名字吧,不然我怎么称呼你,哑巴哑巴的多难听!”
他显然还在气头上,并不想理她。
江余笙嘴角笑意更甚,心想这哑巴气性还挺大,活人就是比纸人好玩。
她研究了半天,想了一堆以前学过的诗词,居然没一个满意的,绞尽脑汁后破罐子破摔的说:“算了,还是叫你哑巴吧!”
这回那哑巴终于肯理她,拉过她的手写了两个字,随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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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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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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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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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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