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山,承包了附近好几个村子的祖坟,各色石碑鳞次栉比,建得一座比一座高大壮丽,像在竞争吉尼斯最有排面殡葬项目似的。
章辰辉负手而立良久沉默的位置,是在山顶最高处,已经不属于墓地区域了。此处树木葱笼,丛丛簇簇的野花之间蝴蝶飞舞,视野亦极好,居高临下遥遥望去似乎还能看得见海平面,宁静、辽阔而美丽。尤琪安早就撒丫子到处跑着疯玩去了,正屏住呼吸,撅着腚半蹲在野花中间,试图抓拍一只蜂鸟,脸蛋都热红了。平日里,像这种赏心悦目的景色,会让观景的人为之神清气爽,欢喜得想要吟一首诗,“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或者“好个蓬莱阁,他妈真不错”之类。然而,此时此刻,一派灿烂俏丽好春光落入章辰辉的眼眸中,却只显出一望无际的忧伤和迷茫来。
远处的山腰间,隐约有一条护食的流浪狗,正在呜呜地低声咆哮,像是威胁什么小动物。
“这里,是我妈的墓地。”
章辰辉说。
尤琪安听他终于开了口,连蹦带跳地蹿回来,手搭凉棚往四下里看了看,方圆百步之内连个像样的坟包都没有,也不敢贸然发问。
“好久没有回来,想不到,会变成这样。”
章辰辉的声音沙哑又沉痛,显然,这也是他意料之外的状况。
尽管对父亲的心狠手辣有所了解,但他无论如何也不敢想象,一个男人会对亡妻的墓地无视到如此地步,任由它被夷为平地。
“这些年,你从来都……嗯,你没有回来拜祭过吗?”
尤琪安偏着头,小心翼翼地询问,生怕触痛这个粗线条大汉的哪一根敏感神经。
而他的脸上,明显已经有些懊恼了。
“唉,我妈临死前,唯一的遗愿就是想要我离开这里,远走高飞,走得离老家越远越好,然后好好地活下去。”
“所以,你非常听话啊,特别乖。”
尤琪安机灵地接了一句。
章辰辉垂着头,神情沮丧,看起来劳顿不堪又身心俱疲的样子。自从他赶回来探望病危的父亲,就一直没有休息好,本已经极其疲劳,什么也不想思考,可是站在这个熟悉的地方,闭上眼睛,听着风声,却忍不住想起了母亲——她在厨房忙碌着做饭的样子,额头磕破了却依然一脸笑容的样子,她躲在房间偷偷饮泣的样子,她坐在老宅院子里讲神话故事的样子,她撑着伞走在前面的样子,后来就是她从医院回来一脸愁容的样子,她躺在病床上输液的样子,她吃药时艰难吞咽的样子,她枯瘦痛苦的样子……
曾经,她在这个家里活得有多绝望,但从不希望孩子和自己一样绝望。
尤琪安见他神色有异,手悄悄往下滑,握住他的手。
章辰辉甩甩头不忍再想下去,抓紧了身边姑娘的手,长叹一口气。遇见尤琪安,就像某个冲破绝望的正午,误闯进一座鲜为人知的静谧花园,阳光明媚,宁静又芬芳。从此,不必装呆卖傻,也可以活得踏实坚强。
听了他的话,尤琪安不敢再随便乱跑乱踏,生怕一不小心在婆婆大人的坟头蹦了个迪。索性拉着他,坐在一块略微平整干净的地上,听他絮絮叨叨地说话:
“我离开家乡的时候,本以为自己活不过两集,结果,撑到了大结局。”
“从我刚出生开始,他就一直觉得我是个无可救药的蠢材、笨蛋,不配做他儿子。去年还骗我回家,直接让我签了文件放弃继承权,把财产都留给那个聪明的弟弟。可是临终之前,他却又坚持恢复了我的继承权,是不是很可笑?”
“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不知道你到底是笨还是聪明。”
“能说出这种话,他大概是病糊涂了吧。”
章父临终之前执意找大儿子回来,是因为病情突然意外加重,而自家的财产必须立刻有人来继承。小儿子今年才三岁,至少要等二十年后,才有机会交给他,这段期间必须得请一个信得过的人代为打理。虽然后母一直自告奋勇,但章父始终认为她是个妇道人家,没什么脑子,根本不放心把毕生家业交给她。私下里,他甚至跟章辰辉说过轻视现任妻子的话:“像咱这种背景的家庭,必须得娶一个能上得了台面的媳妇,大气、明理是基本要求,再次也得是你妈那样的,好歹还落个贤惠省心。千万不能像你后妈那样天天为了几千几万的在那儿跟我作,当年娶了她,纯属老子男科病犯了!”
所以,他才会急着要求尤琪安签那份婚前协议,避免财产被外人转移。
“想不到,她真没跟我联系,我还从来没见过用钱都砸不动的女人。”章父有气无力地躺在宽敞的病床上,眼神充满挫败感,盯着自己那个多年以来一直表现得像个铁憨憨似的傻儿子,“真不好说,你到底是笨还是聪明……”
“所以,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开始想挽回这段父子之情了。如果你妈活着,说不定他还想再挽回原配、回归家庭呢。”
尤琪安眯起眼睛,带着一抹嘲讽的笑意点了点头,这似乎是某些圣母电视剧里常见的剧情:xǐυmь.℃òm
——“我当年抛妻弃子,还不是为了咱们这个家!”
——男人含着泪对前妻喊道。
——于是女人瞬间就原谅了他。
——这样的结局,放在上个世纪,说不定还是一件浪子回头破镜重圆的喜事。
章辰辉苦笑着,垂头不语。
尤琪安察觉出到他的心情非常低落,积极岔开话题,神秘兮兮地告诉他一件事:“其实,你住院期间,我发现了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我在你的工作间,发现了一辆粉色自行车。”
“你怎么发现的?”
“别忘了,小胖那可是我的眼线!你为什么一直不送给我?”
“因为,一开始,我怕你以后骑不了车。后来,我又怕自己万一以后骑不了车了——”
“那你可以教会我呀,以后我带着你,爸爸有的是力气!”
尤琪安霸气地拍着胸脯,无名指上金灿灿的纤细戒指反射着阳光,闪闪发亮,那是一个小小海螺的形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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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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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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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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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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