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说道:“公主穿的是男装!她是在逛集市的时候走丢的,因为人太多,我没能跟上她。”
金小满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十一公主想在离开之前四处去逛逛,担心不方便,所以特意换了男装,应该不会被人劫色……”
“男装?糟了!”沈云清的目光落在桌案上的那叠册子上,“十一公主的失踪恐怕和这起连环失踪案脱不了干系!”
“连环失踪案?”太子从门外走进来,不悦地说道:“你是说十一失踪了?你知不知道我们今日就要启程回长安了?”
“太子殿下,长安传来了消息,皇上病重,你必须立马赶回长安!”沈云清说道:“十一公主交给我,我一定会将她找回来!”
太子有些意外地看向沈云清,她的消息竟然比自己还灵通?难道皇宫里也有她的耳目?想到这儿,太子的目光转向了孟长安,这个人让他觉得非常熟悉,而且他直觉他不是一般人。
孟长安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气势比他还强,气得太子忍不住想要骂人,却只能端着架子冷哼一声。
“殿下,咱们赶紧走吧!”太子的护卫提醒道。
“哼!沈云清,你最好将十一完好无损地找回来,不然,你知道后果!”太子说完,便随护卫队离开了辰川,出城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城门。
从前他只在书上和奏折上得知这些城池的存在,对于他来说,这只是东辰的一小部分,可是这些日子的亲身经历,才让他明白,他这个太子,站在这里,比一座小城渺小得多。而他亲自体验过的风土人情、亲眼看到的百姓过的日子,才明白,那些文字描写得多么苍白,而他能做的,又是多么得微不足道。
“这里离江州还有多远?”太子突然出声问道。
“启禀殿下,这里离江州营地还有三十里路。不过如今风大,走水路不安全,还是直接去辰州驿站吧。”
“去江州。”
“殿下您说什么?”
“去江州!”
————
沈云清和周冲将辰川所有男子失踪的案件合并到一起,然后四处走访了报案的人家,发现近日来失踪的人数越来越多,除了当初辰川动乱时失踪人数不可考之外,光辰川本地失踪的人数就达到了五十多人!
“这些人不光是趁人落单的时候下手,就连结伴出门也会下手,可见对方人数不少,这段时间城门戒严,并没有可疑的人进出城,可是辰川城内并没有可以窝藏大量壮年男子的地方……”沈云清将辰川的地形图展开,吩咐道:“城北的郊外,郑秋带两个人去清查!看看有没有可疑人物出现!”
“是!”
“丁小琴你带两人去城南的乡下问问情况!”
“是!”
“城西赌坊那一块……”
“我去。”孟长安说道。
沈云清点点头,又说道:“金小满去金马山那一带看看,我总觉得金马山的地形奇特,恐怕还有我们没有发现的地方!”
“没问题!看地形可是我们老金家的强项,交给我最合适不过了,不管是暗道、地洞还是什么,我保证都给你摸出来!”
“大人,我也去金马山!”容五请求道。
沈云清愣了一下,随即点头同意。
“哎呀,金马山现在是咱们的地盘,又不会有危险,你跟着我干嘛啊!”金小满一边往金马山的方向而去,一边不满地说道。
“那晚偷听大人和周叔谈话的人,是你吧?”容五突然说道。
金小满脚步一顿,讪笑着说道:“你开什么玩笑?我的功夫这么差,偷听怎么可能不被老大抓住?”
“金家秘传的独门轻功,天下一绝……你究竟为何要隐藏实力?”
“你胡说什么!”金小满不自在地说了一句,便快步往前走去。
“总之,我不管你什么目的,如果你敢对大人不利,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容五冷漠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金小满只觉得自己的心莫名地疼了一下,咬咬牙,只能将心中的秘密继续隐藏下去。
打发了众人,沈云清和安平一起去了十一公主逛街的地方。当时除了带路的安平,十一公主是有护卫跟着的,但是刚巧遇上了赶集,十一公主没有见过这么热闹的集市,于是挤到了人群里,那两个护卫因为被命令不准跟得太近,所以被人群挤开了。而安平也被人挡着挤不出去,等他挤出去就发现十一公主不见了。
“大娘,请问你早上有没有见过一个身穿蓝色衣裳、皮肤白净、身材瘦小的……小伙子?”
“这个……”大娘想了想,沈云清又补充道:“出手阔绰的小伙子……”
大娘眼睛一亮,立马说道:“你这么说我倒是有点儿印象了,是有这么一个奇怪的小伙子,不过人太多,样貌我记不清楚了,他在我这儿挑珠花挑了半天,两文钱一个的珠花,给了我一锭银子,这我可不敢要,她就拿了个簪子出来跟我换了十个珠花。”
大娘将簪子拿出来给沈云清看,沈云清一眼便认出是十一公主的簪子,她仔细看了大娘卖的珠花,发现每个珠花上都穿了一种白色的珠子,看起来不可能是珍珠。
“这是我从山上采的,我们这儿叫作‘白珠’,我们小时候都会摘来编成珠花戴在头上,现在很多人都不喜欢了,你们找的那个小伙子倒是喜欢得紧,买的十个珠花都是这种。”大娘解释道。
跟大娘道了谢,沈云清一两银子赎回了十一公主的簪子。
沈云清和安平便顺着街道寻找,终于在一处偏僻的巷子里发现了珠花上的白色珠子,而且一路过去,每隔一段距离就能找到一两颗白珠,一直到一排废弃的屋子门前。
屋子的木门一推就开,里头灰尘扑面而来,安平立马拿出手帕递给沈云清。
沈云清接过帕子捂住口鼻,便抬脚走了进去。“安平你留在外面,我进去看看!”
屋子里黑漆漆的,有种不同寻常的阴冷。沈云清点了一个火折子查看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什么异样,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屋子。
只是屋子四周的窗子都被封得严严实实,看样子是常年见不到光的,可让她觉得奇怪的是这屋子里却没有发霉的迹象。
突然,屋里有细微的声音传来。沈云清停下脚步,竖起耳朵细听,是风声!
这屋子明明是密闭的,风声从何而来?
沈云清往墙上摸去,终于发现了一面不寻常的墙,她伸手敲了敲,里头果然传来回响,用力一推,墙上的门就开了!里头竟然有一道暗室,而十一公主就在里面!她的手脚被人捆住,嘴巴也被塞住,看起来倒是没有受到其他伤害。
十一公主看到沈云清,眼中立马迸发出喜悦的目光,但是随即她的目光变得无比惊恐,拼命朝沈云清摇头,想要发出声音来。
沈云清猛地回头,便只看到黑暗中安平那张晦暗不明的脸,他抬手一掌将沈云清推入了暗室,却没想到沈云清动作更快,伸手将他一齐拉入暗室的同时,将匕首横放了密道石门的中间,让石门无法关上。
安平惊讶地看着她,“你怎么……怎么……”
“怎么还有力气是吧?”沈云清抖动手中的帕子,安平才发现她手中的帕子并不是自己给她的。
“原来,你早就知道……”
沈云清将十一公主解开,说道:“十一公主虽说是自己跑到集市上去的,但是未必不是因为你的引导。而且十一公主容貌姣好,并非一般女子可比,即便是女扮男装,也绝对会给卖给她珠花的大娘留下深刻印象,可是大娘却完全没有印象,反而只记得她出手阔绰……而且你大概不知道十一公主根本就没有钱吧?”
十一公主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将带出来的钱和首饰都捐给了善堂,而且我看到百姓们生活得那么辛苦,不会乱花钱的。”
“你听到了吧,十一公主的首饰都捐出去了,只留下这一根簪子,说明这簪子对她很重要,所以她怎么可能用这根簪子去换珠花?”沈云清将簪子递给十一公主,十一公主连忙接过,解释道:“这是我母妃留给我的唯一念想,我自然舍不得给别人。”
“所以,买珠花的人其实是你,安平!”沈云清继续说道:“你在辰川生活多年,知道这种白珠现在不多见,所以才故意伪装去大娘那儿买了这种珠花,然后你又故意将我引到大娘的摊位上,再用白珠吸引我到这儿来,对吗?”
“大人,你说得没错,这一切都是我做的。”安平低着头说道:“要杀要剐我都没有异议。”
沈云清嗤笑一声,说道:“哪有你这么容易认罪的坏人。”
安平抬起头,意外地看向她。
“我到县衙的第一个晚上,跟着刺杀我的人进来的人是你对吗?你是想要保护我的对吧?而且,我相信我看人的眼光!”沈云清看着安平的眼睛,认真问道:“告诉我,为什么?”
安平的眼神变得迷茫而无助,然后似乎想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一般,双手微微颤抖了起来。
突然暗室里面传来了脚步声,安平猛地跳起来,将沈云清推出了暗室之外,在暗室关上的最后一瞬间他大声冲沈云清喊道:“金马山后的沉尸谷,有人说,他有个姐姐,天下无敌,定能救……”
“沈云泽!”沈云清急忙问道:“你说的,是不是沈云泽……”
石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沈云清看着关上的石门,突然明白过来,沈云泽遇难,而安平想找她求救,但是又不确定她是不是沈云泽说过的姐姐……安平学过功夫,当初说自己是逃难出来的,这足以说明,他们被困的地方一般人难以逃脱!
而且,她确信他们所在的地方必定和连环失踪案有关!
“金马山后,沉尸谷……等着我,我一定救你们出来!”说完,沈云清转身大步离开。
城西赌坊,孟长安黑着脸将一群不怀好意的混混打了个落花流水,一副大爷的样子坐在赌坊中间,旁边的混混个个鼻青脸肿,却敢怒不敢言。半刻钟之后,赌坊老板客气地将他请进了后堂。
“这位大爷,我们实在是不知道您要找的人在哪儿,我们这里就是玩玩,不干犯法的事……”
孟长安左手微微用力,茶杯应声而裂。
老板吓得冷汗直流,回头看向另一个高大的男人。男人眼中凶光一现,从背后一掌打向孟长安!
孟长安仍然纹丝不动,等到那人近身的时候才回身一掌,毫不费力地硬接了他一掌。那人退后几步,连吐了几口鲜血,他看着孟长安眼中露出不可置信的目光,他的武功一向难遇敌手,没想到竟然会被对方这般轻易地击败!
他目光一闪,喊道:“快点儿给我抓住他!”
里屋立即冲出了十几个人,跟外头那些混混不同,这些人个个身怀武艺,更重要的是,这些人毛发卷曲而浓密,眸色偏浅,身材外貌都比常人粗犷,是戎人无疑!
孟长安一拍桌子,抓起桌面上的茶杯碎片,猛地掷出,不过片刻,那些戎人便倒下了一半。他又将脚下椅子踢飞,身形未动,便将十几个戎人击杀殆尽。
而之前那个男人还没反应过来,孟长安便已经到了他的面前,他如同看到鬼魅一般惊恐地看着他,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张狂之色。孟长安这才发现此人瞳孔异常,只是修剪了毛发,穿了普通的衣服,所以他没有注意到,此人竟也是戎人!
手起刀落,那人便一命呜呼。
赌坊老板正偷偷地想要逃走,却被一只飞来的骰子吓得屁滚尿流,连忙爬回来跪在孟长安面前磕头求饶:“大爷,我说,我什么都说!他们……他们就在……”m.χIùmЬ.CǒM
赌坊老板的话还没有说完,一枚暗器便刺中了他的脖子,他瞪大了双眼,说道:“金马山……沉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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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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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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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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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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