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遥是不是喜欢你?”八个字的问句,直白到没有一丝隐晦,让楚吟不需要猜测就能领会莫朗的意思。
楚吟感觉自己的心跳变得迟缓而沉重,每一下“咚~咚~咚”都像砸在她脑袋上的重锤,砸的她意识时而模糊时而清醒——莫朗为什么问这个?
苏遥喜欢自己的事,莫朗从何得知?他来问自己,是因为……仅仅好奇,还是因为他想知道自己对这事的态度……xǐυmь.℃òm
莫朗从不是多言多事之人,好比那天在游乐场偶遇苏遥樊睿,莫朗只是淡淡的一句“他们挺好的”,之后再没提起这件事,楚吟从来都知道,莫朗真正会关心好奇的,是他由衷心系之人。
楚吟站在客房门口,和被壁灯淡黄色光圈包围的莫朗对视,她看不清莫朗的表情,但莫朗一定能看清她的脸。
相望良久,莫朗再次开口,语气平淡:“你不想说的话……”
“明天。”楚吟对莫朗笑了笑,“明天去清风路的时候,我告诉你,晚安。”
客房门在莫朗眼前轻轻关起,莫朗朝墙上一靠,明天告诉他,还是在去清风路的时候,楚吟在想什么?
莫朗在心里想过多次,苏遥对楚吟的心意,楚吟很有可能是知道的,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认识这么多年,最关键的是,虽然只是一次无意撞见,苏遥在楚吟办公室溢于言表的激动,能说明很多问题,而楚吟身为当事人,应该多多少少有所感知,更有可能,苏遥曾经不加掩饰的对楚吟表示过心仪。
明天,是莫朗紧张又期待的日子,能不能和楚吟的关系更进一步,就在明天了,中午和樊睿聊过之后,莫朗犹豫,要不要把这事推迟,但这个想法立刻被自己推翻了,苏遥对楚吟的感情,和他即将要做的事,没有关系,只要楚吟对苏遥不存在男女之间的爱慕,自己的行为就是正常合规的,为了不相干的事停止自己的步伐,莫朗觉得不值。
下午工作的过程中莫朗想了又想,最后决定,直接问楚吟是否知道此事,从她的态度中大概能看出她对苏遥的态度,如果不能,再干脆了当的问清楚,这是莫朗对自己表白行动的确认信号,也是对楚吟心思的了解。
可楚吟说明天再说,看样子今晚又睡不好了,莫朗关掉壁灯,垂头丧气的回书房。
第二天一早,安顿好楚岑后,两个大人各怀心事的出门,朝清风路32号开去。
出门前,莫朗特意洗了澡洗了头,他从没有早上洗澡的习惯,可今天情况特殊,莫朗觉得应该以最好状态出门。
再看楚吟,倒是和平常没什么变化,但她手里提了个很大的纸袋子,下楼的时候莫朗要帮她拿,楚吟拒绝了,弄得莫朗越发好奇。
距离清风路32号还有一小半路程,聊完公司和楚岑的事,莫朗见楚吟还没有回答他问题的意思,忍不住心头打鼓,不会忘了吧?
正犹豫要不要再问,楚吟开口了:“樊睿喜欢你的事,你知道的吧?”
莫朗手一抖,差点把车子开到非机动车道:“你,你说这个干吗?”
“嗯,看来是知道的。”楚吟靠在副驾驶座椅背,双眼直视前方,她尽量不看莫朗,不然会被发现眼中的笑意,“你知道多久了?”
莫朗:“别提外人,今天……”
“你回答我。”
莫朗撇嘴,明明他从没对樊睿动过心,也没干过什么,为什么有股奇特的犯罪感:“有好几年了,我和樊胥先认识的,樊叔叔和我爸爸是很多年的朋友。”
顿了下,莫朗强调:“我一直把樊睿单纯当樊叔叔的女儿,樊胥的妹妹,其他什么都没有。”
微微扭脸,楚吟眼中滑出明显的笑意:“是吗?”
“当然。”莫朗看楚吟不肯看自己这边,有些慌了,喂喂喂,不会吧,她为什么提到樊睿还一副深沉的模样,不会是误会了什么吧,“你别多想。”
楚吟觉得自己很快就会忍不住笑出声,只能把脸更大幅度的扭向一边,语气仍然平淡:“我知道。”
嘴里说她知道,行动却是明明白白的“我不相信你”,把脸撇的那么开,都不肯看自己,莫朗心头发抖,不是吧,为什么偏偏在今天这个节骨眼上?楚吟听到谁说了什么,还是忽然想到了什么?
“楚吟,你听我说……”莫朗觉得这事很严重,不把这个问题拎清楚,表白的结局注定是失败。
楚吟伸手指了指路边,那边有一排停车位:“停过去,我们谈谈。”
莫朗越发紧张,这么严肃,连清风路都不打算去了吗?那是不是意味着他肯定没戏了。
咬着牙把车子停过去,楚吟没有下车的意思,打开车窗,极小的风穿过车窗,吹起他们两的头发:“我和苏遥的关系,有些像你和樊睿。”
莫朗一凛,双手搭在方向盘上,眼睛睁开、嘴唇抿紧、耳朵竖起,全幅身心警惕状,听楚吟讲话。
“我家和苏遥家是邻居,我们两小学就认识了,初中也是同学,高中没有在一所学校,大学考中同所大学。”
莫朗在心里默默计算,这么看起来,两人认识起码二十多年了。
“苏遥喜欢我的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但那个时候发生了很多事,我和苏遥的关系变得连邻居都不如,更别说其他的了。”
莫朗认真听着,这个楚吟之前提过,她和苏遥闹僵了,苏遥进梁氏这么久,如果不是楚吟亲口说过,他确实看不出来两人认识这么久。
楚吟说到这里总算把头转过来,和莫朗面对面:“这就是我的答案。”
莫朗眨眼,这是什么答案?楚吟明明什么都没说清楚,但心里弥漫出来的那股小小喜悦感,是怎么回事?
“樊睿对你的感情你一直都知道,但你只把她当樊胥的妹妹;同样,苏遥于我而言,只是邻居,是苏叔叔的儿子,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楚吟想了半晚上想到的回答,至于她和苏遥的关系为什么变得这么差,楚吟觉得还没到说的时候。
莫朗摸了摸心口方向,为什么这么愉悦?这个答案他想过,亲眼听楚吟说出来,轻松愉快的感觉竟如此强烈。
楚吟原本计划到清风路32号之后再把话跟莫朗说清楚,但看莫朗越来越低落不安,楚吟有些憋不住了,逗莫朗的心思暂且搁下,以后慢慢来。
“好了,我要说的就是这样,还去清风路吗?”楚吟问道。
莫朗小鸡啄食般点头,赶忙把车子从停车位里开出来:“当然,快到了。”
正副驾驶位的窗户依然敞开,莫朗的短发被吹得几乎要竖到头顶,一如他此刻飞扬的心情。
清风路32号是靠近郊区一条名为“清风路”街道上的一幢两层小屋,莫朗下车,熟门熟路的带楚吟进门,这一个星期内,他利用下班时间来过两趟,把情况摸的贼熟。
“莫先生,您又来了?”迎接他们的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小姑娘,和莫朗打招呼,显然是认识的。
楚吟打量屋子,多种大小的狗笼子里,各种品类的狗或坐、或站、或躺在里面,还有几个顾客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参观,配合一片“汪汪汪”“呜呜呜”的狗吠,十分热闹。
莫朗点头,跟眼睛姑娘说了几句话,女孩带他们来到后院,院子里飞奔着一条狗,看着就是精神旺盛的样子,见到女孩,二话不说直接冲了过来,尾巴狂甩围着三人转圈。
莫朗对女孩使了个眼色,女孩看一眼蹲下和狗狗交流的楚吟,轻轻捂着嘴走了。
楚吟不太懂狗的品种区分,除了金毛、拉布拉多、哈士奇、阿拉斯加、萨摩耶等一些较为常见的品种,其他懂得不多,眼前这条对她疯狂摇尾巴的狗,有些像金毛又不太像,倒是很活泼很亲近人,初次见面就如此热情。
“它是金毛和土狗的串串,很聪明,很活泼。”莫朗清了清嗓子,“你喜欢它吗?”
楚吟站起身来,小狗两只前爪高高竖起,杂耍般对楚吟跳动,嘴里发出“呜呜呜呜”的叫声,楚吟只得再次蹲下去,把手放到狗狗的脖子下面轻轻挠着:“很喜欢,它很讨人喜欢。”
莫朗心头松了一半,脱口而出:“我们带它回去养吧?”
楚吟了然,原来约她来这里是为了带这只狗回去,她和莫朗楚岑提过,最好再养一只狗给小黑作伴,这个小东西她的确很喜欢,但莫朗是不是过于隆重了点,出门的时候甚至把平时休息所穿的休闲服换成了略显正式的休闲西服。
“这条狗不是纯种血统,被主人扔在路上,工作人员说它来这里之后适应的很快,对所有人都很热情。”
狗舍有很多狗,大多是被抛弃后被人送来的,狗舍的工作人员都是志愿者,运营资金大多靠社会资助,莫朗找过来之后捐了五万块。
楚吟把狗抱在手里站起身,狗水汪汪的眼睛直盯着楚吟,两只前爪紧紧扒住楚吟的胳膊,似乎很舍不得。
楚吟笑了,不是名犬没什么关系,好好养,会很可爱:“那就叫它小黄吧?”
这意思,楚吟答应养它了?
莫朗也不管小黄这名字多土气,狂点头:“好的,就叫小黄,正好和小黑般配。”
办好手续,在工作人员的感谢声里,莫朗和楚吟上车,不同的是,楚吟手里多了条小狗,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即将有家,小狗乖顺无比,窝在楚吟怀里一动不动,时不时冲楚吟呜呜几声。
“现在回家吗?小黑看到它一定开心死了。”小黑精力旺盛过头,他们白天不在家的时候,小黑一狗呆在屋里着实可怜,现在多了个伴,肯定激动万分。
莫朗伸手,把小狗提起来放到自己腿上,按捺住怦怦直蹦的心跳,用尽量稳定的语调问道:“养狗的话,最重要的是责任感,它就像孩子,带它回去的第一天开始,就要对它承担起全部责任,是不是?”
楚吟点头,是这样的。
小黄坐在莫朗腿上一动不动,它和莫朗距离太近了,能听到这个新主人比击鼓还快的心跳频率,敏锐的感觉到,马上会有大事发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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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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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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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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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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