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们同居吧>第二十三章 樊睿
  十二点刚过,一桌子菜就大功告成了。

  围裙没解下来,莫朗双手抱胸,低头看一桌子菜,表情堪称欣慰——简直太完美了,有荤有素有汤,即使有那么两个菜看起来黑乎乎一团,不太能辨认的出原本的质地,但是不影响莫朗的成就感。

  毕竟是第一次嘛,莫朗对自己的要求不高,对此已经很满意了,他拉高嗓门喊道:“吃饭!”

  楚吟和楚岑从卧室出来,楚岑手里还拿着本书,一见莫朗的模样,立刻笑开了:“郎朗,今天真的是你做饭啊?”

  “是我,坐下试试看。”围裙摘下来随手搭在椅背上,把身边的椅子拉开示楚岑来坐,“我觉得应该不错。”

  楚岑把书放下,很给面子的附和:“我也觉得不……不错。”

  最后两个字是硬从牙齿缝里挤出来的,接着,楚岑把筷子一撂,盛了两大勺子汤喝,喝了一口赶紧放下,满脸痛苦的看了莫朗一眼,冲到厨房,莫朗听到厨房传来杯子和冷水瓶碰击的清脆声。

  两大人提着筷子没动,等了半分钟,楚岑端了满满一杯水出来,边喝边对莫朗说:“郎朗,对你的菜,我只有一个评价。”

  “什么?”莫朗赶紧问道。

  咕咚咕咚喝下半杯水后,楚岑才答道:“下饭。”

  莫朗丈二和尚般,不明白楚岑这评价是什么意思,下饭应该是指菜好吃才对,可楚岑的反应,没给莫朗这种感觉。

  再看楚吟,碗里除了米饭,只有一筷子青菜和两块辣子鸡,都是自己在楚吟的指导下做的菜,其他完全由自个儿操刀的菜,楚吟一点没有动筷的意思。

  楚岑很大气的夹了块炒肉片给莫朗:“你尝尝。”

  吃就吃,都是按照楚吟教的法子来,不会很难吃的,莫朗狠狠咬下一块肉,瞬间,一股齁味从舌尖直冲天灵盖,莫朗本能的抖了一下,紧紧咬住压根把肉块咽到肚子里,口腔里没有丝毫菜的香气,只能感受到咸和齁。

  “给。”楚岑把还剩下大半杯凉白开的玻璃杯推到莫朗手边,贴心的说道,“快喝点水。”

  又是喝水又是吞米饭,等把嘴巴里那股齁咸味冲的差不多了,莫朗总算明白楚岑说的“下饭”是什么意思——这么咸这么齁,吃一口菜能吞下整碗米饭,可不就是下饭么?

  莫朗闷闷的端着碗,除了青菜和辣子鸡,其他菜估计都是这惨状,还是别折磨自己的舌头了,只是可惜浪费了这么些菜。

  想到先前在厨房跟楚吟的对话,莫朗好想钻到桌子底下。

  “你去陪岑岑吧,我知道怎么炒菜了。”

  “红烧鱼先把鱼在油锅里煎一下再放作料和水烧。”

  “知道知道,你看我青菜炒的不错,以此类推,我懂了。”

  楚吟点点头:“那好吧,祝你顺利。”

  好在有楚吟指导的辣子鸡和炒青菜味道十分不错,三个人就着两道菜解决了午饭。

  樊胥打来电话的时候莫朗正在手机上搜索做饭技巧,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第一次失败了,那就尝试第二次第三次,直到做的能吃为止。

  “下午有安排吗?”樊胥在电话那头笑眯眯。

  “没有。”

  樊胥呵呵笑了几声:“那正好,你到我酒吧来。”

  “有好酒?”

  “你来了就知道了,不会失望的,快。”樊胥直接挂掉电话,莫朗一定会过去。

  早上樊胥在自己家里看到楚吟母子俩,莫朗目前不太想跟他碰面,但下午没安排,还有糟糕的做菜过程,莫朗有丢丢的郁闷,于是,跟楚吟说上一声,莫朗开车到樊胥酒吧。

  除了喝酒,樊胥的朋友们过来都直接上楼,二楼是樊胥的休息室兼办公室,莫朗直接奔上去,一把推开办公室的门:“你叫我来……”

  樊胥笑眯眯的站起来,在莫朗拔腿而逃之前扯住了他的胳膊:“干嘛?我妹妹你又不是不认识。”

  莫朗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樊胥:“你说有好事,不会让我失望。”

  “对啊,你跟我妹妹好几年没见了,你不高兴吗?”樊胥仿佛丝毫不知道莫朗的不满,对自己妹妹招手,“睿睿,别不好意思啦,你们早就认识。”

  樊睿从沙发上站起来,看起来有些局促:“莫大哥,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既然来了,总不好立刻走人,莫朗一把拍开樊胥的手,走到樊睿对面坐下,“在国外过的怎么样?”

  “挺好的。”樊睿抬眼,莫朗正对着自己微笑,客套周到有礼,可那股疏离感,一直萦绕在莫朗身边,挥之不去。

  这个男人,跟她离开之前一样,对她无意,最多是看在樊胥的面子上,把自己当个八辈之外的妹妹看待,社交礼仪中该有的所有礼貌,莫朗都有,就是没有礼貌之外的东西,哪怕是一丝丝的亲密。

  当年,自己在梁家见到莫朗,莫朗正从外面回来,穿着运动服,手里转着篮球,满头大汗的跟自己打招呼,那时候,樊睿以为莫朗只比自己大两三岁,大学还没毕业,或者毕业不久,涉世未深。

  没多久,在一个商务型酒宴上,跟着父亲去见世面的樊睿被父亲勒令不许喝酒,坐在一旁端着果汁百无聊赖的时候,她再次看到了莫朗。

  莫朗身着正式西装,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在商贾云集的场合来去自如,他一直在笑,在跟人碰杯,游刃有余的样子,和第一次在梁家见到的样子,截然不同,那样子,让樊睿有丝恍惚。

  现下坐在樊睿对面的莫朗,随意休闲的藏蓝色针织衫,配上米色的休闲裤,没有做造型稍显凌乱的短发,比几年前更成熟,更有气度。

  见樊睿愣愣的盯着自己看,莫朗心中大骂樊胥的多事,早知道是这么个情况,有金矿等他挖他也不来!

  正发愁怎么找借口溜掉,口袋里的电话传来震动和响声,莫朗从没有哪一次这么感谢手机的发明,当即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接。

  “喂。”

  “哥,你在哪里啊?我来找你。”是梁穆烽。

  兄:“啊,公司有事啊?这么急啊?”

  弟:“啊?哥你干嘛,我又不管公司的事。”

  兄:“别急别急,我马上到公司来”

  弟:“哥,我只是想跟你聊聊天啊,你……”

  兄:“我马上出发,再见。”

  弟:“……”

  挂掉电话,莫朗满是歉意的站起身对樊睿道:“公司忽然出了点事,我得回去了。”

  樊睿一愣:“这么快就走?”

  “是啊,突发状况,没办法。”莫朗笑着对樊睿挥手道别,随后伸手抓住樊胥后背的衣服,不由分说把他往房间外面拖,“你送送我。”

  樊胥刚挣扎了一下:“喂……”下面的声音被重重的关门声掩盖。

  樊胥被莫朗推着往楼下去:“你干什么?想杀人啊?”

  “你不是说你妹妹还有几天才回来吗?”莫朗瞪着樊胥,这小子肯定是故意的。

  樊胥无奈耸肩,顺便被衣服整理好:“她忽然回来的,说给我们一个惊喜,你知道吗,她连家都没回,直接来我这里的,你懂不懂?”

  “不懂。”莫朗有些难以理解的看着好友,樊胥并不是喜欢随便拉郎配的人,也很少八卦,“我以为几年前我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

  感情这种事根本不在于别人的撮合什么的,两个人之中只有一个人有那种想法是没用的,莫朗并不想欠任何人,包括感情,一开始就说明白立场才是最好的。

  樊胥摸着眉毛,看起来很烦恼:“你说的我懂,可你毕竟还是单身,我怎么跟睿睿说的太绝?俗话说,男未娶女未嫁,我总不能把睿睿绑在家里吧?”

  “谁说我单身?”莫朗脱口而出后有丝丝后悔,在樊胥惊讶的打量中,他定了定心神,认真说道,“我有女朋友了。”

  这下樊胥是真的震惊了,围着莫朗左右看,像在打量什么稀有物种,嘴巴发出啧啧的声响:“你,真的假的?”

  “我像是会骗人的样子吗?”莫朗不屑道。

  樊胥认真脸:“像啊。”

  “……”莫朗觉得再说下去他会忍不住动手揍人,还是尽早离开为好,“你爱信不信,事实就是我确实有另一半了,以后麻烦别再帮我操心了。”Χiυmъ.cοΜ

  记忆里,莫朗确实不记得自己以前有过骗人的经历,公事也好私事也罢,他一直秉持开诚布公的原则,在楚吟的这件事上,是他第一次撒谎。

  可是,情况特殊啊,没办法。

  莫朗这样安慰自己。

  樊胥推了把镜架,惋惜的说道:“可惜了,我樊家当然不会做强人所难的事,看样子我等不到你喊我‘大哥’的那天了。”

  “少做梦了。”莫朗看看时间,下楼好几分钟了,得抓紧时间给梁穆烽回个电话,刚刚那通电话,梁穆烽一定满头雾水,“我真的要走了,拜拜。”

  “慢走。”

  莫朗推门而出,樊胥转身想上楼,蓦的发现樊睿站在倒数第二阶楼梯上,手扶墙壁,静静的看着自己。

  樊胥暗道糟糕,在脸上堆起灿烂的笑:“你怎么下来了?”

  “没什么,大哥,我先回家看爸妈。”樊睿走下楼梯,樊胥送妹妹回去。

  兄妹俩下到停车场,樊胥把她的行李放在后备箱,坐上驾驶座,樊睿在一旁轻声问道:“大哥,莫大哥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樊胥强迫自己笑的自然,心里不断后悔今天多事,“这个我不知道啊,只有莫朗自己知道吧。”

  “哦。”这个单音节字之后,樊睿不再说话,回家的路上,樊睿静静的看着窗外,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什么。

  樊胥偷偷瞄着妹妹,在心里抽了自己n个耳光——这下可怎么是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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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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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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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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