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达到,梁道志满意得,对儿子露出个不明所以的笑,开门走人。
莫朗低头看摊开盖子的饭盒,原本黑乎乎油腻腻的菜品被一口茶水“浇灌”一遍,居然比原始的颜色更能引起食欲,只可惜莫朗现在根本没心情欣赏什么菜品,他脑袋里哄哄一片,满头满脑的浆糊——这可比公事难多了。
俗话说,再厉害的人,有两个人永远都战胜不了,那就是父亲和母亲,莫朗此刻深有体会。
满心无奈无语的同时,莫朗也觉得奇怪,梁道和郭琪虽然对他单身的状态略有微言,但没有真正埋怨过他,只说希望他如果有中意的人带给他们看看,从没有逼他结婚生孩子什么的,为此莫朗大大庆幸。
爱情对莫朗而言,只是存在于白纸上的两个字,他看得懂这两个字,对这个词真正的含义、背后代表的东西,莫朗没有丝毫概念。
他并不排斥爱情,可内心总是波澜不惊,平日游走商场,遇见过不少优秀的女性,相貌出众的、能力超群的,莫朗跟不少人打过交道,除去欣赏,莫朗对她们没有产生过其他感觉——他不否认谁的优秀,可那不是爱情的感觉。
莫朗不知道爱谁,却知道自己不爱谁,除了父母和弟弟,他知道自己不爱任何人,三十多的年纪,没有尝试过心跳加速的滋味。
莫朗有时候会思考,他为什么无法对谁动心呢?
梁穆烽对此的回答是:“大哥只是没有遇到那个会让自己动心的人而已,这跟个人条件无关,只是没碰到。”
工作繁忙,加上莫朗本身的个性,他倒也不急于去找一个证明自己能爱人的对象,就这么拖到了现在。Χiυmъ.cοΜ
是不是爸妈忍不住自己这般不作为的模样,抑或者被老友们含饴弄孙的欢欣刺激到,终于决定好好关心下儿子的终身大事了。
“哎。”莫朗把饭盒收拾好扔到垃圾桶,重新在茶杯里注满水,饭菜原本就不合口味,现在更是觉得嘴里油腻得紧,得喝个满满两大杯茶水缓缓,“相亲……”
事实证明梁道不愧是在商场有所成就的企业家,话不出口则以,决定的事一定要保证顺利,于是次日一早莫朗捏着嗓子假装感冒给梁道打电话的时候,梁道对儿子说道:“感冒?那正好,孙叔叔的女儿是医生,趁这个机会给你看看。”
莫朗:“……”
“现在七点十分,给你一个小时出现在我和你妈面前。”梁道直接下了死命令,莫朗知道自己没戏唱了,随着手机里“嘟嘟嘟”忙音传进耳朵,莫朗直接瘫倒在床上。
洗漱完毕匆忙出门,经过客厅时看到楚吟正在跟楚岑说话,今天是周末,按照以往的惯例,楚吟都会在家陪儿子,母子俩要不然在家一起看看电影,或者一起出去逛逛,据楚岑说,以前他腿没受伤,周末母子俩经常一起去玩,游乐园、电玩城、动物园,小孩子喜欢的地方他都去过。
“咦?”莫朗打量楚吟,今天不用上班,她没穿周末在家穿的家居服,套了一条深红色的及膝长裙,外面一件白色小披肩,搭配脚上白色的高跟皮鞋,看上去十分隆重,好像要去出席什么重大活动。
楚吟一周五天是西服套装,周末两天则是简单的家居服或者休闲服,这是莫朗认识楚吟以来第一次看她穿这种明艳色彩的裙子,很正的红色,配上楚吟白皙异常的皮肤,让莫朗看得愣了一下神。
说不上多美丽多漂亮,可平日里习惯了看楚吟黑色或藏青色西装以及寡淡的家居服装,猛地发现这个女人这么适合红色,让莫朗一时之间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此刻楚吟的样子。
“郎朗,你也要出门吗?”楚岑看到一边像根石柱子般的莫朗,笑着跟他打招呼。
莫朗莫名有些局促,但长久的“修炼”让他照样面不改色:“是啊,有些事,你们出门?”
“我不出门,阿楚出去办事。”
莫朗把眼睛移到楚吟的脸上,似笑非笑道:“楚经理周末出门啊?要不要我顺便送你一程?”
楚吟让楚岑回房间写作业,最后一次叮嘱他饭菜都在冰箱里,拢好小披肩准备出门:“不用了莫总。”
莫朗耸肩,也不坚持,既然要出门,两人一起下了楼,楚吟朝小区外面走,莫朗去车位把车开出来,他猜楚吟是想出去打车。
车子缓缓驶出小区大门,正巧看到楚吟坐进一辆车的副驾驶,车子从莫朗前头开过,莫朗愣了一下。
接走楚吟的车子市场价超过一百万,没有这种档次的出租车吧?
“你还有半小时。”梁道发来的信息让莫朗没心思去思考楚吟的事,加足马力朝梁家的房子飞驰。
虽然爸妈一点也不凶,可莫朗不敢违逆梁道,万一老头子发火,他以后都不会安生。
一踏进客厅,就听到他妈的声音:“哎你说,莫朗穿这个衣服怎么样?”
“我看挺好。”梁道的声音。
“上一件你也是这么说的。”母亲埋怨梁道,“什么都说好看。”
莫朗尽量减慢朝爸妈走过去的速度,他又不是模特要上台表演,居然还要挑衣服,衣服合身干净不就行了?
房子就这么大,从门口到客厅中央就这么段距离,再龟速,两分钟也能走到了,莫朗扯开嘴角做出标准微笑,让自己看起来心情不错,才出声喊道:“爸、妈,我回来了。”
“我们正说你呢,正好,这有几件衣服,你试试看哪件好?”郭琦喜笑颜开,其实在她心里,儿子长得怎么好,随便穿什么都会很帅,可今天不一样,还是庄重一些好。
莫朗想找个借口推掉这种令人发抖的美事,眼一瞥,梁道双手抱胸站在不远处盯着他看,表情深沉,莫朗暗暗咬牙,从郭琦手里接过那几件衣服:“谢谢妈,我马上试。”
梁道和郭琦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很自然的结婚、生子,恩爱多年,据梁穆烽说,他小时候到现在,再怎么皮都行,但如果惹郭琦难过或者生气,梁道一定会揍他。
在莫朗看来,郭琦让他试的衣服,除了颜色和一些小细节不同,其他基本一样,他平时上班都是那几个牌子的西装,下班则是运动服居多,实在不懂穿衣方面的这么多门道,不过,谁让他是做儿子的呢,母亲大人让他换,他只能照做。
他换一件,郭琦在旁边看着思考一会,间或问问丈夫的意思,最后,决定让莫朗穿最开始试的那件藏蓝色针织开衫,休闲,不会显得过于隆重,又很符合莫朗身上略带懒散的气质。
衣服选定了,接下来是造型,见郭琦拿了梳子、头发定型产品出来,莫朗实实在在震惊了:“妈,你这是?”
“给你把头发弄一下啊。”郭琦理所应当地示意儿子坐下,“你这发型太随便了。”
莫朗:“……”
看郭琦坚持的样子,莫朗知道自己今天逃不掉了,也罢,他来这里之前已经抱定了豁出去的想法,折腾就折腾吧,看梁道在一边皮笑肉不笑的样子,他要是敢反抗,估计会挨成年之后的第一顿揍。
四十分钟后,郭琦挽着莫朗往外走,边走边侧头打量帅气非凡的儿子:“我儿子今天真帅。”
出门之前莫朗忍不住到全身镜前照了一下,镜子里那个男人浑身散发着一股中二气息,特别是那个油腻腻堆在脑袋上的头发,仿佛一只开屏的孔雀,告诉别人,快看我!
莫朗嘴角直抽,他从来不知道他妈的审美这么的——浮夸,以往她也从来没管过自己打扮穿着,难道是因为这次相亲在爸妈眼里太重要,所以他妈亲自出马,想要助儿子一臂之力?
情愿也好,不情愿也没辙,母子俩一齐来到某家餐厅,应该是相亲的地点,环境十分优美,桌子之间的距离很大,保证了每桌客人说话的隐秘性。
莫朗边走边看就餐的人桌上的食物,噫,西餐,精致漂亮,可是那么点稀少的量,给莫朗塞牙缝都不够,而且他实在欣赏不了牛排之类的,平时很少吃西餐,除非必须。
落座的时候对方还没来,莫朗无聊地翻看桌上的菜单,不得不说这种地方很适合约会或者相亲,环境好、菜品漂亮,价格很过得去,不会给人怠慢的感觉,只是看那些图片,莫朗原本挺饿的肚子丝毫感受不到吸引力。
如果,如果这时候能吃到楚吟做的麻辣鸡和水煮鱼,再配一道爽口的炒蔬菜,啧啧,这才是生活啊!
“郎朗,孙叔叔的女儿你见过的,一会别紧张。”郭琦安抚性的拍儿子手背。
莫朗默默点头,心里狂吼:“我不紧张,我烦躁!”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郭琦站起来,对某个方向小幅度挥了挥手:“他们来了。”
尽管不乐意,来都来了,该有的礼貌莫朗还是懂的,何况郭琦跟他一起来的,再怎么样,莫朗不会做什么让他妈难堪的事,于是跟着站起来,等对方两人走过来之后,很周到地帮对方两个女士拉开椅子:“请坐。”
“有段时间没见,你儿子比以前还帅,你好,这是我女儿,你们以前见过的。”来的是孙夫人和他们的女儿。
女孩很大方地自我介绍:“你好,我是孙茴。”
“莫朗,你好。”
这种场合,长辈们的劲头通常比小辈还足,郭琦和孙夫人边聊边笑,说一会话发现儿女只是相对喝水,一齐催他们:“你们年轻人倒是说说话。”
两人尴尬地对视,说什么呢,他们一共就见过一两次,平时压根没有交集,话题都找不到。
莫朗正在考虑,要不要找个公事的理由先溜走,孙茴忽然掩嘴笑了:“那个女人真漂亮。”
莫朗对什么漂亮女人没兴趣,但人家女孩子说了,莫朗还是礼貌性地顺她的眼光瞄了一眼,这一瞄,莫朗直接愣住了。
这,这不是楚吟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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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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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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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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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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