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北一座极小的院子,房门打开半扇,林偃月正倚着门框站着,看着院中出神。如今已是腊月,南方终于开始下起了雪,此时院子里已经积了薄薄的一层。
两个月前,顾檐梅带着林偃月离开平仲山,本想往西去大厘城,但是林偃月的身体经不起颠簸,便在途中的八角镇停下,寻了一座小院子住了下来。
林偃月刚站了片刻,便听见院门吱嘎一声打开,然后一个淡青色的身影推门走了进来,正是顾檐梅。
林偃月的脸上立刻绽开一个笑容,扬声道:“檐梅。”
顾檐梅对林偃月露出一个微笑,这才转过身去关门。
门外似乎有人影一闪而过,顾檐梅却只当未见,将门关上,然后转身向院内走去。
林偃月看着顾檐梅走过来,不禁“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因为,顾檐梅一身飘逸的衣衫,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手臂上却挽着一个藤条编的菜篮子,篮子里放了一棵白菜,一根萝卜,一个小南瓜,外加一些小东西,俨然是个农家妇女的架势。这场景林偃月也不是第一次见,可每次见到,都会忍不住发笑。
顾檐梅自然知道林偃月在笑什么,见林偃月这样开心,心情立刻舒畅了几分,面上却不显,只是浅笑着向林偃月走去。
顾檐梅走到林偃月身边,拉住林偃月的手将她拉进门,将手里的菜篮子在桌上放下,又将门重新关好,这才转身看向林偃月。
顾檐梅故意露出一个略微生气的表情,语气却怎么都没生气起来,依旧是平常的温柔:“怎么开了门?外面那么冷,冻着了怎么办?”
林偃月眨了眨眼睛:“嗯……我看你一直没回来,外面又下了雪,担心你,所以在门口等你嘛。”
顾檐梅显然没信林偃月的理由,继续笑着道:“出门左拐二十丈,就是卖菜的小摊,说得像我走了很久一样。”
林偃月撇嘴:“我就出去透一口气嘛。”
顾檐梅道:“哦,不是因为想要看雪?小时候也不知道是谁,一下雪就要溜出去,手动得通红还要抓着雪不放,有一次不小心冻得手都肿了,天气转暖后手一直发痒。你这毛病啊,就没改过,当我不知道?”
林偃月噘嘴,坚决不肯服输:“哼,是屋子里太热了。”
搬来第二天,顾檐梅就大动干戈,请来木工和泥瓦匠,亲自指挥,在屋子里弄了个火炕。火炕在北方司空见惯,在南方却是个稀罕物,惹得邻居都挤到院子里来看。那之后,每次邻居家的大娘过来给他们送菜,都会对着她笑:“姑娘,你可真是享福的命,你家夫君真是宠你啊。”林偃月也每次都厚着脸皮直点头:“对的,对的,不然我也不能和他私奔嘛。”反倒是大娘不好意思了:“没羞没臊。”
顾檐梅拉着林偃月的手走到炕上坐下,道:“你坐一会儿,我去做饭。”
林偃月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帮你洗菜?”
顾檐梅帮林偃月脱了鞋子,将林偃月抱到炕上,从炕上的小桌上拿起一本书放在林偃月的手里,然后捏了捏林偃月的脸颊,笑着道:“乖乖看书,不许过去。”
林偃月看着顾檐梅走出去,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过了半晌,才斜躺在炕上,就着窗外明亮的雪光,翻开了手里的书。
虽然两人几乎每天都待在一起,但是顾檐梅偶尔还是要出去买东西或是做饭,怕林偃月一个人在屋子里的时候无聊,于是去镇上的书店里买了几本诗集回来,让她打发时间。
林偃月低头看着书页,虽然眼前有一团模糊的黑影挡着,但书上的字印得很大,让她能够辨认得出来。
…
顾檐梅端着菜走进屋子,就见林偃月拿着手里的书,笑得一脸灿烂。
顾檐梅将菜放在桌上,笑着问道:“看到好诗了?”
林偃月点头,示意顾檐梅过来,然后将手里的书递给他:“嗯,特别好的诗。不,是特别巧的诗。”
顾檐梅将书接过去,只见是一首词:“雪月最相宜,梅雪都清绝。去岁江南见雪时,月底梅花发。今岁早梅开,依旧年时月。冷艳孤光照眼明,只欠些儿雪。”
林偃月挽住顾檐梅的手臂,将头搁在顾檐梅的肩膀上,忍着笑道:“雪月最相宜,梅雪都清绝。竟然有这么巧的诗,从前怎么就没有读到呢。”
顾檐梅侧过头看向林偃月,面带微笑:“是很巧,不过——梅月不相宜?”
林偃月看着顾檐梅近在眼前的脸,立刻点头:“宜,很宜,非常宜。”
顾檐梅没有说话,低头轻轻啄了一下林偃月的唇,却意犹未尽,伸手轻轻揽住了林偃月,将浅啄变成了一个深吻。
顾檐梅松开林偃月,却依旧抵着林偃月的额头。
林偃月唇角含笑,道:“连自己的醋都吃。”
顾檐梅揽住林偃月的腰,笑着问:“我和他,你究竟喜欢谁?”
林偃月勾住顾檐梅的脖子,做出犹豫的表情:“两个人我都喜欢。”
顾檐梅贴林偃月再近一点,唇几乎贴上了林偃月的唇,只隔了一点点的距离,低声问:“只能选一个呢?”
林偃月笑,撒娇的语气,甜得腻人:“两个都想要,怎么办?”
顾檐梅衔住了林偃月的下唇,轻轻舔吮她的唇瓣,细致而温柔,然后才用舌尖挑开她的牙关,将那个吻变得深长缠绵。
很久之后,顾檐梅才松开林偃月。
林偃月身体有些发软,讨饶道:“我错了,我只要你。”琇書網
“是么……”顾檐梅只是笑,轻轻吻了吻林偃月的唇,似乎并不想就此结束。
林偃月轻声道:“饭菜要凉了。”
顾檐梅道:“可我突然不想吃饭了。”
林偃月脸色有些发窘,别开目光道:“不正经。”
顾檐梅笑,终于松开林偃月,道:“我去把剩下的菜端过来……呃,顺便把刚才端过来的拿回去热一下。”
过不多时,顾檐梅便将菜都端了过来,都是些很清淡的菜,装在深口的碗里,以免太早凉掉。
顾檐梅将林偃月的碗端起来,将菜用勺子舀进林偃月的碗中,这才将碗放在林偃月面前,又将勺子递到林偃月的手上。林偃月的眼睛不好,夹菜略微有些不方便,故而顾檐梅将每样菜都切得十分细碎,让她可以用勺子吃。
林偃月一边吃着,一边看向顾檐梅。
顾檐梅盛了一碗汤放在林偃月的面前,道:“怎么一直看着我?方才是你说饭菜要凉了的。”
林偃月道:“嗯——你好看嘛。秀色可餐!”
顾檐梅作势便要放下筷子,笑着看着林偃月道:“我突然不想吃饭了。”
林偃月立刻道:“那个……啊,昨天隔壁的小姑娘送你的鸡呢?”
顾檐梅侧过脸去,重新拿起筷子开始夹菜:“不会杀,还回去了。”
“那,对门守寡的姐姐送来的那一篮鸭蛋呢?”
“吃不完,还回去了。”
“呀,那斜对街的大婶送的猪蹄呢?”
“没有刀剁,还回去了。”
“哦,那后街的婆婆送的羊排呢?”
“不会做,还回去了。”
“唉,真是太可惜了。”林偃月一脸得意的笑,终于成功扳回一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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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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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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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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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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