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林偃月站起身看向谢凌风和夏云舒,唇边的笑意较方才愈加深了:“怎么,觉得愤恨?委屈?心痛?绝望?”
林偃月突然大笑起来:“你们三人合谋,一步步算计着去杀檐梅,你们有没有想过,檐梅他知道了以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你们选了醉红妆的毒,又将毒药下在我的胭脂中,有没有想过,这十年来每当我往唇上抹胭脂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这次,我只不过是让你们也感同身受一回。”
林偃月满含凄凉的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荡、消散,然后留下一室的静寂无声。谢凌风和夏云舒两人像是被林偃月的话定住一般,谁都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夏云舒才从地上站起身,将衣衫裹在身上,又从地上拾起断刀放进刀鞘中,然后步履踉跄地向门口走去。
夏云舒的脚步停在门口,那里散落着满地的山莓。夏云舒突然想起初见谢凌风的那日。
那时的谢凌风还只是少年,脸上的笑容明朗,从山道那边向着她走过来,手里拿着一包用青桐树叶包着的山莓。她插着腰拦住谢凌风,责备他偷了自己的山莓,谢凌风却没有生气,反而说她一个女孩子去太危险,不仅重新陪她去采了山莓,又护着她走过了那道山崖,一路把她送回家才离开。
夏云舒恍然想起,那似乎也是四月上旬,和今日一般,是个阳光格外明亮的日子。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她就将谢凌风放在了心里,到如今,整整十二个年头。
就在夏云舒恍神的瞬间,身后响起了林偃月的声音:“可惜这两盘山莓了。”
林偃月看着夏云舒的背影,语气格外愉悦:“当初,凌风将那片山莓移栽了一些过来,悄悄种在了万叶台的后山。后来,每到山莓成熟的时候,他就会带我一起去。他会用青桐树的大叶子做成小盒子,将采下来的山莓装进去,放在溪水中洗净了,然后递给我。我就坐在溪边的石头上,开开心心地吃。今日,我突然想起来又到了山莓成熟的季节,于是特意让婢女去采了一些回来。可惜,都吃不上了。”
夏云舒的肩膀剧烈颤抖,两行泪自脸上滑落,终于步履踉跄地走出门,赤足踩过那满地山莓,踩得赤红汁液如同鲜血,一步步走下了楼梯。
谢凌风将目光从地上的山莓上移到了林偃月的脸上,却没有说话,只是那样看着林偃月。林偃月方才说的关于山莓的回忆,谢凌风没有任何印象。他不知道是自己忘记了,还是那件事情本就不存在,只是林偃月编出来故意说给夏云舒听的。
林偃月看着谢凌风脸上疑惑的神色,于是露出一个笑,似乎是恍然大悟一般,道:“啊,是我记错了。为我种那片山莓的人,不是你,而是檐梅。每年夏天,在那条小溪边采山莓给我吃的人,不是你,而是檐梅。”
谢凌风呼吸急促,脸上涌现愤恨的神色,身体踉跄着后退了几步。片刻之后,那悲愤又尽数化作了哀伤,似乎已经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剩下了无尽的疲累。
谢凌风将目光落在窗外,神色凄凉,声音有些飘飘然:“上次你和我说,你其实只是因为不能拒绝我的父母,所以才答应嫁给我。那之后,我一件件追溯故事的开头,才想起很多当年都没能注意到的事情。”
林偃月淡淡地道:“是么。”
谢凌风听林偃月语气冷漠,却只当没有听见,继续道:“我终于明白,当初我们一起去采山莓,你和檐梅为什么不肯过山崖,而一定要坚持回家了。我、贯华、云舒,我们都是父母宠惯了,从来不知道寄人篱下是什么滋味,也不知道在那么小的年纪,就要时刻听话懂事是什么滋味。所以,你和檐梅早已心心相惜,我却自以为你喜欢的是我。”wWW.ΧìǔΜЬ.CǒΜ
林偃月的眼眶慢慢湿润,却只是沉默不语。
谢凌风沉默地拾起地上的外衫披在身上,也没有再看林偃月一眼,然后径直走下了楼。
谢凌风刚离开,林偃月就听见楼梯间传来了脚步声,是端着晚饭上来的婢女,见房间内的情形,都纷纷停下,然后跪在了门口。
林偃月看了一眼房间内,一室的狼藉,看来今晚只能睡在六楼了。
林偃月对婢女吩咐道:“把房间收拾干净。”说罢,又补了一句,“对了,将廊外的那两盏灯笼点上吧。”
然后,林偃月便向楼下走去。
林偃月走进六楼的房间,在桌旁坐了下来。
这房间,依旧还是从前她住了九个月的那间房间,虽然被婢女们仔细打扫收拾过,依旧能够闻到腐败发霉的气息。
林偃月将手抬起来,放在桌上的灯前看着,苍白的手,隔着灯光,终于透出血色来,像是沾了满手鲜血。
林偃月就那样坐在桌前,等了大约两刻钟,便听楼下传来动静,起先是轻缓的脚步声,然后是房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林偃月知道,是柳双双回来了。
廊外的那两盏灯笼,是她和柳双双之间的暗号,柳双双看到这两盏灯笼被点亮,便会悄悄离开晚晴小筑。那之后,等乔贯华醒来,因为中了“花非花”之毒的原因,便只会以为今夜和他在一起的人是夏云舒。然后,她就只需要等着这个十分明显的谎言被拆穿就好了。
给乔贯华的那封信模仿的是谢凌风的笔迹,乔贯华肯定会认为是谢凌风想要撮合他和夏云舒。但是,这撮合方法实在是太过卑鄙,所以乔贯华必定会生气。不过,乔贯华处事从不冲动,肯定不会在气头上立刻找谢凌风质问。
之后很快流言就会散布开去,阁中人都知道乔贯华喜欢夏云舒,所以那些流言一开始自然不敢传到乔贯华耳中,但是天下没有密不透风的墙,乔贯华总会知道的,一旦知道,就必定会满腹疑团,然后去找谢凌风。
只要乔贯华和谢凌风二人说上话,乔贯华肯定就会明白那天和他在一起的不是夏云舒,而是她。
因为,柳双双将那只玉兰花的耳坠留在了乔贯华那里,乔贯华肯定会以此为线索进行推断,而阁中戴得起那样上好的羊脂白玉耳坠的人,又能够在万叶台自由出入的人,乔贯华自然立刻就会想到是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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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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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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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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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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