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梅间雪>第四十一章 琴韵刀影(1)
  西洲城。

  就在林偃月和萧白雪等人从平仲山一路走走停停,不紧不慢地向西行的时候,西洲城这边却是另一番景象。

  婚礼的那个晚上,夏云舒带着千音阁和其他三派的人,从城中各个据点出发,袭击了碧霄宫位于西洲城的第六阙。千音阁之前一系列的障眼法明显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再加上千音阁谋划多日,又集结了数派力量,所以这第一次出击十分成功,碧霄宫第六阙被完全清剿干净,所有隐藏势力都被拔除,没有放过一个漏网之鱼。那一晚,暗夜里的杀戮进行得无声无息,当第二日的太阳升起的时候,尸体已经掩埋地下,血迹也已经清洗干净,第六阙的门口依旧有穿着墨绿衣衫的人往来出入,似乎什么都没有变化,只不过全部换成了千音阁的人。

  第二日清晨,夏云舒派了一部分人留守西洲城,然后亲自带人赶往下一座城,稍作休息后,待天色转黑,这才直扑位于城东的第七阙。这第二场杀戮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夜半,夏云舒带来的人忙着收拾残局,而夏云舒则独自一人站在第七阙的门口,警惕地听着四面的动静。

  夏云舒神经紧绷,不敢有片刻放松,生怕起什么变故。所有人都已经连续两日两夜没有休息了,此刻大事一了,大家多少有些放松,作为主帅,她必须更加小心。

  就在这时,夏云舒突然听到了脚步声,不紧不慢,一点点向这边靠近。夜半时分,普通人应该不会出来随意走动,但若是敌人,应该也不会故意发出脚步声,除非来人武功高到对他们已经毫无顾忌。

  夏云舒心中一凛,将手放在刀柄上,对身边的人打了个手势,示意大家戒备迎敌。

  脚步声越来越近,片刻后,有一道人影出现在街角。墨色斗笠遮住面容,墨色锦袍在月华下闪耀着淡淡的光芒,墨色剑鞘上流淌着深沉内敛的剑气。

  夏云舒的刀无声无息地拔出来一寸,冷冷地盯着来人。从那人出现的刹那,她就知道是绝顶高手。她心弦紧绷,没来由地发慌,他们所有人都已经太过疲累,如果此时动手,即使人数占了优势,也未必能占上风。

  来人却突然停下脚步,然后夏云舒听到一道略带慵懒的声音:“云舒,是我。”

  说罢,那人抬起左手掀开了斗笠外罩着的黑纱,露出一张俊美的脸,唇边笑意勾人,三分温柔,三分散漫,三分风流,外加一分轻佻——正是从平仲山赶过来的乔贯华。

  夏云舒在听到那道声音的时候,紧绷的心弦便已经松了,长舒出一口气,刀落回鞘中,声音略微带了嗔怪:“你们怎么才来?”

  乔贯华听出来夏云舒说的是“你们”,声音里带了难掩的喜悦,于是乔贯华一时没有说话,沉默着重新迈步向夏云舒走去。

  待乔贯华停在台阶下,夏云舒对他笑一笑,目光却有意无意地落在了他身后的夜色里,笑容背后有难掩的失望。

  乔贯华心中略微一黯,面上却笑容不减,轻声道:“凌风他带人往第八阙那边去了。”

  夏云舒面色僵了僵,故意用轻松的语气道:“很多年没有看你拿剑了,方才我差点没认出来。”

  乔贯华也恢复了平时调笑的语气,道:“再不将宵练拿出来,它都要生锈了。到底,还是剑实用些。”

  乔贯华知道,这次和碧霄宫之间必有一场恶战,所以临出发前,他终于将许久不用的宵练剑拿了出来。年少时,总是放不下那一份意气和固执,也喜欢那折扇轻摇的潇洒和风流,但是如今,还是那透着微微凉意的剑柄让他觉得实用和安心。

  乔贯华和谢凌风、顾檐梅一样,整个家族都是用剑的。只不过,乔贯华的父亲年少成名,不常拿剑,倒是喜欢随身带一把白玉扇子,风流飘逸,人称白玉扇。后来千音阁被灭,乔贯华的父亲也死于那场阴谋中。

  重回千音阁后,乔贯华让人定做了一把黄金扇,二十四根雕花黄金骨,打开来金光闪闪。他曾笑着说,能把这么俗气的扇子使得好看才叫本事。不过,他真正的本事是用扇子杀人,而那把黄金扇是他从不离身的武器,光是打开来就已经杀意凌然。

  乔贯华用那把黄金扇在江湖中成名后,大约是三四年前,就不再用那把黄金扇了,因为彼时千音阁逐渐强大,需要乔贯华亲自动手的杀戮渐渐减少,所以他一般随身只带一把玳瑁锦缎的精致折扇,看起来风度翩翩,愈加衬托得其人风流俊逸。

  夏云舒笑着道:“贯华你不拿扇子,感觉都不是贯华了。”

  乔贯华故意露出一个风流又轻佻的笑容,“我不拿扇子,照样迷晕一城的姑娘。”

  夏云舒也笑,一边转身一边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进去吧。”

  就在这时,突然听到身旁传来细碎的、利器划破空气的声音,像钢针划过铁板一般尖利刺耳。

  刹那之间,乔贯华已经揽住夏云舒向一旁让去,一排暗器贴着乔贯华的肩膀飞过,下一刻四周再次传来刀锋破空之声,想是有人趁着乔贯华过来的片刻空隙,悄悄潜进了附近,就等着他们转身进门的刹那进行偷袭。xǐυmь.℃òm

  乔贯华正要回身接招,就已经听到长刀出鞘的声音,被他护住的夏云舒侧身半步,腰身灵巧一转,顷刻间便有一道碧影划过黑夜,向四周横削而去。

  夏云舒的那一刀快如闪电、干净利索。乔贯华没有动,也没有回头,听着那几声重物落地的声响,他便知道一切已经结束了。

  下一刻,夏云舒长刀入鞘,若一片细长削薄的芦叶,转瞬便消失在墨绿的剑鞘中。

  夏云舒转过身去,对身旁的几个属下道:“收拾一下吧。”然后径直进了院子。

  乔贯华看着夏云舒的背影。往日里红衣红剑的姑娘,今日穿着一身碧色的裙子,样式简洁,看起来十分潇洒利索。她手中握着的也已经不是那把她成名的蔷薇剑,而是一把刀,墨绿的刀鞘,极窄的刀刃,有微微的弧度。

  乔贯华和夏云舒一起走进院子,这才开口问夏云舒:“这就是青芦刀?”

  夏云舒的父亲是青芦刀的传人,只是青芦刀传到夏云舒父亲的这一辈,家族中再也没有刀法超凡杰出之辈,就连夏云舒的父亲都自觉刀法无法发挥青芦刀的真正威力,故而从未使用过青芦刀。

  但是,方才风驰电掣间夏云舒使出的那一刀,刀锋上碧色光芒流转,乔贯华便已经知道,那必是几十年前曾经名扬江湖的青芦刀。

  夏云舒停下脚步,点头道:“父亲说,青芦刀再不用,就要生锈了。我知道自己的刀法还欠火候,只是,与其任青芦刀埋没,倒不如让它重出江湖。”

  乔贯华赞叹道:“我虽然不是十分了解刀法,但从前也曾蒙夏叔叔教导,我看得出来,你的刀法已经超过了夏叔叔,当得起青芦刀的传人了。”

  夏云舒将手里的刀拿到面前,方才一刀制敌的凌厉气势已经不见了,脸上的表情很柔和,声音也很轻很软:“贯华,我已经练了十年的剑,最近拿刀的时候,都有些不习惯了。”

  乔贯华觉得夏云舒的声音像是绵软的草,整颗心顿时因为这句话而觉得微微的酸涩。

  夏云舒笑了一下,是平常开朗又大方的笑,可是笑容里却透着说不出的悲伤:“十年前,凌风他竟然给一个练刀的女孩子送了一柄剑。我知道他是无心的,他不是忘记了我用的是刀,忘了我们家用的都是刀,他只是什么都没想,就像随手送给我一朵蔷薇花一样,把那把剑送给了我。可是,那柄蔷薇剑真的很漂亮,很漂亮,剑花像一朵真的蔷薇似的……”

  剑法本身就比刀法要柔和美丽,女孩子用剑,总是要比用刀要漂亮一些。那样漂亮的一把剑,那样漂亮的红色,夏云舒怎么都舍不得束之高阁。

  谢凌风最喜欢的,是妹妹林偃月。林偃月是阁中剑法最漂亮的女孩子,林偃月总是穿各种各样鲜艳的红衣,石榴红、海棠红、樱桃红、蔷薇红……所以,夏云舒一直觉得,谢凌风是喜欢女孩子用剑的,也喜欢女孩子身上那样张扬的红色。

  乔贯华没有说话,饶是他素来最会安慰女孩子,此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乔贯华知道,一个自小练刀的人,要想改用剑,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况且夏云舒其实不是那种在武学上特别有天赋的人。她能靠着蔷薇剑名扬江湖,是因为她在背后比别人多吃了几倍的苦。而她作为刀法世家的子女,除了练剑之外,刀法上也绝对不能松懈,这就更是要付出比别人多数倍的努力。

  乔贯华刚认识夏云舒的时候,夏云舒总是穿一身碧色的裙子,应了她名字里的夏字,葱茏茂盛、生机勃勃。后来,大约是在十年前,夏云舒才开始穿红色的裙子,各种各样的红色,配着那把剑,朝霞一般的热烈绚烂。

  夏云舒穿了十年的红衣,练了十年的剑。可是最后,那柄蔷薇剑却断在了谢凌风的手里。然后,她重新换上了碧色的衣裙,拿起了她自小练的刀。

  可是,夏云舒的眼睛里有的,不是千帆过尽的释然,而是浓郁得化不开的悲伤。这样的悲伤,本不该属于夏云舒这样开朗明媚的姑娘。

  乔贯华突然想,如果说十年前那场灾难毁灭了他们的一切,那么,等这次他们成功灭了碧霄宫,将所有的事情都拉回正确的方向,他们五个人错位的爱情,是不是也可以以此为契机被纠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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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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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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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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