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叶台的千级台阶,被冒出新绿的银杏枝条搭出一条长长的隧道,显出无限的葱茏生机。
林偃月被前来迎接的阁中女弟子簇拥着,正沿着台阶慢慢往下走,因为万叶台是阁中圣地,无法让人随意进出,所以婚礼必须在山下举行。
当日上来是一千级,如今下去亦是一千级,虽然下去总比上来好一些,但林偃月还是觉得累。林偃月想,或许这就是先人修建台阶而不是曲折山道的意义,无论是什么人,在阁中圣地都必须靠双腿行走,卑微而虔诚。
婚礼要等到黄昏的时候,林偃月到了山下,像往常一般午睡了一会儿,这才被柳双双唤醒,沐浴更衣,然后任由一群婢女围着她开始繁琐的梳妆。
林偃月这边梳妆完成,便听见喜乐声由远及近,渐渐到了门口,原来是婚车已经到了。虽然此处距离举行婚礼的地方并不太远,但还是要坐婚车的。
替谢凌风来接婚车的是乔贯华。
婚车已经停在了门口,乔贯华却依旧就那样坐在马上。
右侧,是巨大而华丽的婚车,以及欢呼雀跃着,争先恐后地探出头来等着看新娘子的阁中弟子。左侧,通往苍梧殿的道路上,阁中弟子挤满了道路两旁,绵延着看不到尽头。面前,苍梧殿传来袅袅乐声,欢愉明快,隔得远了已经听不见宾客们的笑语声,但那红绸翻飞里是怎样的热闹,乔贯华可以想见。
今日的婚礼将在苍梧殿前的广场上进行。苍梧殿是平仲山最重要的建筑,气势恢宏的重檐庑殿式殿阁,色调是灿灿的金色,殿前是汉白玉铺就的巨大广场,历来用于阁中各种重要的盛事庆典。
之所以选择在室外举行,实在是因为来的宾客太多,连苍梧殿都不能容纳。
千音阁是如今南疆最大的两个门派之一,千音阁阁主的婚礼,所有追随千音阁的门派,以及保持中立的门派,都会过来参加。况且,谢凌风生平最喜欢排场,等了十年才娶到心爱的姑娘,自然是要好好热闹一番,因而广发请帖,让今日这广场上聚集了几千宾客,再加上一部分阁中弟子,足有近万人。
这场盛大而华丽的婚礼,几乎惊动整个南疆,过去的百年,从未有一场婚礼有今日的排场。
乔贯华侧身看着远处的苍梧殿出神,被身边的人提醒,这才下了马,向林偃月所在的院内走去。
乔贯华穿过一道道门,走进林偃月所在的院子,就看到林偃月被柳双双扶着,正站在门口的台阶上。
乔贯华走到林偃月面前,陪着林偃月一同向门口走去。
林偃月的目光始终平视着前方,步履缓慢而端庄,却突然开口道:“贯华,你看起来好像并不开心。”
乔贯华道:“或许吧。”
这一天,整个世界都很愉快,可唯有他们四个人愉快不起来。乔贯华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中间隔了顾檐梅的死。他们每个人手上,无论是否自知,都沾了顾檐梅的血,哪怕过去了九年,提及那个名字时,仍然会有清晰的痛感。
林偃月微微侧过脸去,见乔贯华有些失神,唇边的笑容深了一分,声音却比方才柔和多了:“你要谢谢我,帮你毁了云舒的那把蔷薇剑。”
乔贯华蹙眉,沉了声音:“你是故意的?”
林偃月的唇角慢慢勾出一个更深的笑:“断了云舒的念想,她才会明白什么是最好的选择。”
乔贯华的声音里已经带了怒气:“偃月,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残忍?”
“空等十年,对云舒来说难道不是残忍?对你又何尝不是残忍?只是你们都缺少破釜沉舟的勇气。”林偃月的语气淡淡的,却带着透彻了悟。
乔贯华沉默,他知道林偃月说的是对的。乔贯华的语气重新柔软下来,带了那么一丝无奈,听起来像是一声叹息:“偃月,凌风他也等了你十年。”
片刻的安静,然后林偃月淡淡地道:“我知道。”
他们都还有可以等的人,而她已经没有了。
即使有,她的身体也等不了了。
道远日暮,水尽山穷。
林偃月侧过脸去看着乔贯华:“贯华,我希望,我还能有机会,参加你和云舒的婚礼。”
乔贯华听林偃月的语气是难得的温柔和缓,竟然像是回到了很多年前,突然有些发愣,随即乔贯华露出了一个浅笑,却没有答言。
林偃月也没有再说话,待乔贯华转过脸去之后,唇边慢慢勾起了一个笑容,弧度美好,却分明藏了透骨的冰冷和恨意。
如果想让毁灭变得更加痛彻心脾,那就必须先让现实苦尽甘来、繁花似锦。无论是乔贯华和夏云舒之间,还是谢凌风和她之间。
林偃月沉默着跨上最后一道台阶,走出最后一道门,然后便看到了门口那辆大的有些夸张的婚车,以及无数挂着微笑的脸。
林偃月在台阶上停了片刻,似乎是在恍然出神,乔贯华正要出声提醒,林偃月却已经重新迈步,向婚车走去了。
…
当金色夕阳洒下柔和的光芒时,林偃月终于登上了苍梧殿前的广场。
谢凌风看着林偃月走下车,就已经忍不住想要走过去,但还是克制着没有动,看着她一步步走到自己的面前。
林偃月的那双眸子分明朦胧恍惚,看过去时却仿佛一汪幽潭,深不见底,唇边有一抹浅淡的笑容,是惯常的弧度,看不出是开心还是不开心。
林偃月平日里总是一身素白,此刻却已是从头到脚一身艳丽张扬的红,那一身嫁衣,和身侧铺过来的晚霞融到一起,似乎要燃烧起来。
或许是因了那红色,此刻的林偃月,再不是平日里月光般空灵剔透的美,整个人都带了些飞扬妖冶之感,是血色曼陀罗、地狱秋彼岸,足够惊艳天下,让人不敢直视,却又忍不住沦陷。
在谢凌风的记忆里,从前林偃月是常穿红衣的,粉色,银红,石榴红。后来,千音阁被灭之后,林偃月便只穿一身素白,一穿就是十年,之前她是为了他的父母而穿,后来,又加上了顾檐梅。谢凌风知道,那是她无声的悼念。ωωω.χΙυΜЬ.Cǒm
好在,如今她终于为他穿了这一身如血似火的嫁衣。
待林偃月走到近前,喜娘本是要将红绸的另一端递给谢凌风,谢凌风却没有接,就像没有看到一样,径直走到林偃月的面前,然后牵起了她的手。
喜娘显然没有预料到这个变故,她一生参加过几百对新人的婚礼,第一次遇到这么心急的新郎,只当是谢凌风身为阁主日理万机,大约没怎么见过别人成婚,又是第一次成婚,不懂得其中规矩。
喜娘正要开口劝说,却已经被乔贯华制止,只能看着谢凌风牵起林偃月的手,然后向大殿的方向走去。
从广场前的台阶,一直到苍梧殿前,铺了长长的红色地毯。谢凌风牵着林偃月的手,沿着红毯向前走,他走得很慢,配合着林偃月的步调。
这一步步,踏上的是他们暮暮朝朝的幼年时代,以及被命运打碎的十年;踏上的是父母亲族、千音阁弟子的尸山血海,以及顾檐梅和死在顾檐梅手上的千万条性命;踏上的是他对她的爱,以及她对他的恨。
但他要保持微笑,保持喜悦。这世界上,能够失而复得的人,实在少之又少,除了珍惜,已无心再想其他。她纤弱的手就握在自己手中,她这一身如火嫁衣是为自己而穿,就足够了。
过去如何,那都是过去;将来如何,取决于自己——这一刻,谢凌风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再长的红毯总有走完的时候,当谢凌风和林偃月一起走到尽头,谢凌风才发现林偃月似乎是在发怔,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该转过身去了。这一刻陷入回忆的,不止他一人,她亦是。
谢凌风扶住林偃月的肩,和她一起转过身去。
谢凌风突然很满足。场上宾客云集,纷纷向他们看过来,一张张笑脸,喜悦的,赞叹的,艳羡的。他广发婚帖,就是要整个南疆都见证他们的幸福。
接下来就是正式的仪式,但在此之前,谢凌风要在这上千宾客面前,在阁中千万弟子面前,对他身边的林偃月说几句话。这几句话,其实等到只剩下他们两人时说,或许更合适一点,但是,他决定在这里说,他要整个天下一起见证他对她许下誓言。
谢凌风待场上的欢声笑语渐渐小了一点,这才微微侧身面对着林偃月,然后握住了她的双手。在千万人无声的凝望中,他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道:“偃月,从此以后……”
就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清脆而响亮的掌声,突兀地打破了全场的安静。不仅是谢凌风,场上宾客的目光也都齐刷刷向那掌声传来的地方看过去。
只见一个浅绿色衣衫的少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红毯的正中间,正一边笑着鼓掌,一边向谢凌风他们的方向走去。
那少年容貌十分清秀,甚至可以用漂亮来形容,唇边的笑容格外明亮,一直亮到眼睛里,让人一见了就忍不住会觉得欢喜,哪怕他此刻做出这般不合时宜的事情,也仍然无法让人生出讨厌来。
此人正是长桑谷的谷主——桑白及。
桑白及虽然看起来是在十分悠闲地缓步向前,身影却移动得很快,不过片刻就已经停在了谢凌风和林偃月面前。
林偃月和谢凌风,以及站在一旁的乔贯华,都在一瞬间变了脸色,只是怔怔地看着桑白及施展轻功身法行到了他们面前。
然后,谢凌风终于喃喃地说了一句:“浮舟。”
“浮舟”是顾檐梅的独门轻功绝技。顾檐梅自小在武功一路上就极有天赋,于轻功上更是超出常人太多。浮舟本是顾檐梅的父亲自创的轻功,威力其实只是中上水平,但到了顾檐梅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对浮舟做了很多改动,将浮舟身法加快了数倍不止。后来,顾檐梅成为千音阁阁主的时候,轻功已经到了令人恐怖的地步,施展浮舟之时,天下能看清其身形的都已经寥寥无几。
然而,惊艳天下的轻功浮舟,还认识的已经只剩下了谢凌风、乔贯华和林偃月三人。当年顾檐梅来到千音阁后,便由谢凌风的父亲亲自教授武功,出于对姨父的尊重,顾檐梅便再也没有在众人面前练习和施展过从前父亲教授的武功,只有他们三人在私底下见顾檐梅使用过几次浮舟。而后来,见过浮舟的人,几乎已经全都死在了顾檐梅的剑下。
在场宾客既不认识桑白及,也不知道浮舟的存在,故而俱是一脸不解,不明白区区一个少年,为何能让三人这般失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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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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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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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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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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