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他们几个人亲近像自家的兄弟姐妹,总是一起读书习武,一起玩耍嬉闹,但是当谢凌风看到顾檐梅和乔贯华拉住林偃月的手时,就会觉得不高兴,林偃月是他一个人的,他什么都可以分给他们,珍贵的玩具,珍奇的武器,什么都可以,但唯有林偃月不可以。
后来长大一些,知道什么是喜欢的时候,谢凌风才明白,他早就将那个可爱的女孩子放在了心底里,变成了他心尖尖上最柔软的部分,哪怕被人轻轻触碰一下都不行。
可是,顾檐梅不仅碰了,还抢走了她,她的心,她的人。
谢凌风第一次发现自己对林偃月的心意,是在林偃月送给他香囊的那一天。也是在同时,他肯定了林偃月对自己也是同样的心思。
林偃月十三岁的那一年,突然迷上了调香,后来林偃月便做了一个香囊送给了他。
那天,林偃月将那个香囊递给他,眼里眉间都是甜甜的笑:“哥哥,送给你。”
谢凌风接过香囊,满怀幽香淡淡,满心欢喜雀跃,嘴上却说:“偃月,你不觉得,这香囊小了点?”
林偃月撇嘴:“我第一次做,哪里知道那么大一块布料,缝完了只剩下这么小一点。”
谢凌风听完这话,忍不住笑起来。
林偃月道:“哼,不喜欢就还给我好了。”说罢,林偃月便要来抢。
谢凌风躲开,解下腰间的一个荷包,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将香囊放了进去。然后,谢凌风将荷包重新戴到腰间,道:“这样不就好了?”
林偃月忍不住笑出了声:“哪有人这么戴香囊的?”
谢凌风道:“切,我喜欢,别人管得着吗?”
那之后,林偃月就再也没有做过香囊。谢凌风知道后,高兴得三天没有睡好。
那个时候谢凌风十四岁,已经知道女孩子给人送香囊是有着特别的含义的。只是,平时林偃月都会做一些荷包之类的小东西,送给他和顾檐梅、乔贯华他们,所以收到香囊时,谢凌风也没有特别在意,只是为林偃月把做的第一个香囊送给了自己而稍感安慰。
第二天母亲看到这个香囊,对他道:“偃月可认真了,看她剪了好多布样子,还挑了一大堆绣线。”谢凌风听完母亲的话,知道林偃月定是要做很多香囊来送给其他人,失落了好几天。
那之后,当谢凌风知道林偃月只做了这唯一一个香囊送给自己时,才明白其中的不同寻常。他想,原来她专门跟着红姨学调香,就是为了给他做这个香囊,又想起母亲说的话,原来她那么认真剪布样、挑绣线,都是为了他。
那一刻谢凌风想,那香囊里放的,哪里是香料,分明是女儿家娇羞的心思。
那时谢凌风毕竟是十四岁,虽然发现了林偃月的心意,也只偷偷在心里高兴,对林偃月却半句都不敢问。因为他们每日生活在一处,日日相见,若是捅破了窗户纸,反而隔了一层,彼此都要不好意思起来。
谢凌风想,林偃月才十三岁,他还可以等,等她长大,再过几年,他就去和母亲说,让母亲为他们张罗婚事。
可是,还没等到谢凌风和母亲说,父母就在那场阴谋中去世了。不能让母亲说,便只能他自己说,于是后来等他们重新回到千音阁后,就是在那棵双生树下,他亲口对林偃月说出了那句话,而她允诺了他一生相守。
双生树是万叶台上的两棵双生银杏,树干都是两人环抱粗细,靠近泥土的地方紧紧地贴合在一起,到半人高的地方分开,笔直的树干不断向上延伸,却始终保持着彼此依偎的姿势,所以人们叫这两棵树为双生树。
只可惜,双生树也毁在了九年前那场大火里,那之后他遍寻南疆,也没能寻到两棵双生的银杏。
谢凌风记得那天是个五月的下午,他站在双生树下,金色的阳光穿透头顶遮天蔽日的银杏叶,将树下的世界也染上了深浓的绿意,一片宁静幽然。
谢凌风听见自己的心狂跳,声音也在微微发颤:“偃月,你愿不愿意……愿不愿意嫁给我?”话说到一半,连耳根都烧了起来。琇書蛧
林偃月就站在他的对面,唇边是一个明亮的笑容,和头顶的阳光一样,双眼在那个笑容里微微眯起,眸中碎光点点。
然后,谢凌风听见林偃月说:“好。”
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她已将一生交付。
谢凌风只觉得那一个字重逾千斤,却不知道自己该说一句什么话才能相对,脸涨得通红,最后也只说出一个字:“嗯。”
然而,就是在林偃月答应嫁给他的那一天,顾檐梅将所有的事情都推向了无可挽回的深渊。
那天,谢凌风在听到林偃月肯定的回答之后,便红着脸离开了。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最后林偃月的那个笑,回了房间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一会儿躺在床上,一会儿走到窗边,只觉得坐立不安。
天黑下来之后,谢凌风才发现林偃月没有回来,忙去找其他人一起去寻林偃月。他们将整个平仲山都翻了一遍,依旧一无所获,直到第二日早上,才终于见到了林偃月。
那天,林偃月是从顾檐梅住的听雨楼中回来的,发髻有些微的凌乱,几缕发丝从鬓边垂下来,眼角有未干的泪痕。
虽然满心的担忧终于安定下来,谢凌风心里却隐约猜到了什么,但也不敢问,只能努力表现出欣喜。十几岁的时候,那样的话怎么问得出口呢?
那时天光明亮,谢凌风看到林偃月衣领上似乎有血迹,心头一跳,急忙问道:“偃月,你是不是受伤了?”
可是,林偃月却似乎心不在焉,目光里都是茫然,越过他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来,喃喃地说了一句:“凌风,我要搬到听雨楼去。”说罢,竟也没有等谢凌风回答,便那样离开了。
放在寻常,谢凌风肯定会追上林偃月,刨根究底地问为什么,但那一刻,谢凌风只是站在原地,一动也没有动。
因为,在林偃月从谢凌风面前走过的时候,谢凌风一直盯着林偃月衣领上的那块血迹,于是在错身而过的瞬间,他从侧面看到了林偃月交叠的衣领下,明显的锁骨,和锁骨上的一小块红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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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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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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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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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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