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无法自己忘记,不如就找人替我完成。牺牲了这份于他来说可有可无的爱意,或许还能救他一命。”
这个故事有些漫长,钟棠讲了许久。
在讲的这个过程之中,老大从楼上走了下来,显而易见他今天是没有料到会有宿主上门的——日上三竿依旧睡眼朦胧,还穿着身一看质感就十分好的睡衣。
钟棠看了他片刻,忽然笑起来:“你这样,倒是很像我一开始见到的沈歌前。”
我眯着眼,眼睁睁望着即便是穿着再平常不过的睡衣套装,依然可以看出颀长身姿的老大往我们这个方向走来,努力做一个称职的狗腿子:“大概好看的人都是相似的。”
老大听了,一边走到我身侧坐下,一边难得地投给我一个赞赏的眼神,我抱着刚买的佩奇抱枕,表示受宠若惊。
钟棠不置可否,目光在我和老大身上流连数次,最终停在不远处那面墙上悬挂的一只星形挂饰上,问了句:“你们这个契约阁,向来都是有求必应吗?”m.χIùmЬ.CǒM
我再次摆出标准的八颗牙微笑:“当然,如果钟小姐不相信,大可以等我们实现了你的愿望,再把你要抵押的东西送给我们。”
钟棠抿紧嘴唇,像是很久的夙愿一朝得偿,却不知是满足多些,还是不甘心多些。
“好。”
那天下午,钟棠就带着我和老大去了沈歌前的重症病房。
我们皆隐了身形,钟棠原先走在最前方,到了病房门前,却像是在畏惧着什么,迟迟不愿开门,我看过去,竟发觉她垂了眸,睫毛轻颤。
那个骄傲得不可一世的天之骄女,一到他面前,好似就变成了个害怕受伤的胆小鬼。
我叹口气,终于还是率先将门打开,引老大进了病房。
甫一进门,就看到一个面色惨白的男人独自躺在病床上,浑身都瘦脱了形。我走近两步,细细观察,却发觉即便是已经这样病重,我依然能从那挺立的五官中,隐约看出这人未生病前惊为天人的容貌。
这样好看的一个人,难怪让钟棠念念不忘。
老大走至病床前,面色冷凝地伸出手,探了探病床上那人的鼻息。不过片刻,半空之中就现出了一幅半透明的身体构造图,老大扫了一眼,便从怀里掏出一瓶绿色的液体,强制灌他喝下。
而后,我和好不容易才做好心理建设迈进病房的钟棠就眼睁睁看着病床边的那台心电监护仪上,原本都快趋于平直的数据线一根一根又全部恢复成了波浪形——沈歌前的身体数据全部恢复了正常。
“啊……”一声惊叫传来,我被吓了一跳,循着声音望过去,只看到一个年轻的女人正站在病房门前,一双眼睁得极圆,手中原本捧着的保温壶也摔落在地。她再三确认了好几遍那心电监护仪上的数据线,确确实实都是正常的生命体征,这才跑出去,叫来了值班的医生。
戴着厚厚镜片的医生仔细检查了仪器,又探了沈歌前的脉搏,这才带了几分不可置信道,大抵是奇迹。
我忍不住笑起来,这世上哪里有什么奇迹?不过都是有人牺牲了自己,才换来的结局。
病床上的沈歌前缓缓睁开眼,那年轻女人立马拥上前,蹲在他的身侧,激动感慨道:“歌前……医生说,你好了。”
沈歌前眯了眯眼,却没有大病初愈的欣喜,他只是缓缓舒展了一下四肢,疑道:“我怎么会好?”
他望向我们这个方向,我险些都要以为他能看到隐去身形的我们,可只是一瞬,他就又收回了目光,我偷偷瞥一眼钟棠,却发现她已经先我一步低了头,叫人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是不是有谁来过?”
年轻女人,倘若我没猜错,应当就是那位沈歌前的未婚妻池微漪了,她摇摇头,笃定道:“没有,我刚刚只是去楼下替你买粥,没有人来过。”
“没有人……”沈歌前低喃了一句后,竟然站起身,缓步走到窗前。楼下是一片广袤的花园,五月的天气,几个小孩嬉笑着穿行在草坪中放风筝,医院门前人来人往,每个人都行色匆匆,他望着窗外,却是不知在想些什么。
被我们隐去身形的钟棠原本一直立在不远处旁观这一切,此时却忽然走向他,她的脚步缓慢而沉重,可我却不知为何,能瞧出她的背影里,带了几分决绝。
一路走到他身后,她明明触碰不到他,却还是伸出手,从身后,环抱住了他的身躯。
说也奇怪,沈歌前明明应当是察觉不到她的存在的,却仍旧微微弯了身子,阳光透过窗户直射到他们两人的身上,就仿佛他背起了身后那个身形透明的少女。
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几年前,一个少女跟在一个男人身后,声音柔柔、言辞切切地换他的名字:“沈歌前。”
“沈歌前,你笑起来很好看。”
“沈歌前,你一定不要放弃作曲。”
“沈歌前,如果这是你的愿望,我会成全你。”
光年之中,那个少女和她的沈歌前并肩而立,真是太过美好的一段时光。
可惜往后余生,再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老大从钟棠家下来的时候,刚巧是我在楼下等的第四小时零五分钟,距离我打刚刚那个电话,只过去了五分钟。
我看着老大仿佛虚脱一般的神色,忍不住感叹两声:“啧啧。”
老大扣好安全带,看都不看我,只用冷得不能再冷的声音说了一句:“许合子,你又皮痒了?”
我笑嘻嘻地发动引擎,内心太过明白老大今夜究竟费了多大的功夫。
契约阁替人实现愿望,作为回报,会向前来许愿的宿主索要一样东西。这个过程之中,最难的并不是帮人实现愿望,最难的,其实是把那些粘附在宿主身上的东西剥离下来。尤其是像爱情这种虚无的东西,要从一个人的本体之中剥离下来,还得确保不连带宿主的其他记忆,确实是一件很大的工程,不仅需要施行者有过硬的本事,还得专心致志,一旦行差踏错,便有可能导致宿主的身体和记忆出现错乱,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老大从始至终都只是一个人完成,拒绝带上我。
按着他的说法,带我一起,不仅帮不到他,还会影响他的心绪,最终导致搞砸生意。
我对此嗤之以鼻,但也不敢有异议。
车行出小区,我扫了副驾上的老大一眼,却是已经睡着了。
回到契约阁,我先将老大扛回他的房间,而后又小心翼翼地将那份刚刚从钟棠身上剥离下来的爱情摆放在二楼的密室之中,连带着她对那个人的爱意,一起封存在那里。
此后余生,她不会忘怀这个人,不会忘怀和他之间发生的种种,却已经真真正正地放弃了他。
这对他们而言,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一个月后——
深夜时分,沈歌前才离开公司,沈氏如今全靠他主持大局,他忙得已经很少再为人作曲,司机放了一首舒缓的曲子,他坐在后座上,边揉眉心边翻看手机里的未读邮件,忽然有一封新的跳了出来,他皱着眉打开,看见寄件人后,眉头竟渐渐舒展开来。
——寄件人是钟棠。
而她用的标题是:师父,是我不好。
师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让她叫他师父,她唤他沈歌前,此后无数次,他让她叫他师父,她还是唤他沈歌前。
时至今日,她二十二岁,而他三十五岁,他已经不需要顾虑她未成年,也不必再囿于他自身重病,无法护佑她,她却喊了他师父。
他忽然就笑了起来,将手机往身侧的座椅上随意一扔,不愿意再多看一眼接下去的内容。
车在漆黑的高速路上飞驰,他望着窗外,灯红酒绿,万家灯火,星光明明灭灭看不真切,而远处的半山腰上有许多平房,这样深的夜里,只有其中一间还亮着灯。
这么多年,多少次,他在深夜回家时,那盏半山腰的灯总是亮着,好似夜空之中唯独为他点亮的一颗星,启了他的明,也融了他的心。
他怕黑,所以卧室用的是落地窗,夜里即便没有灯,也有漫天星河在侧。
那一年钟棠住在他那座半山别墅之中,每每他深夜回家,客厅总是灯火通明,他一进门,就能看到她还没等到他,自己就睡倒在沙发上的模样。他总是无奈一笑,而后把她抱回二楼的房间。
如今他愈加繁忙,归家的时间也愈来愈晚,却再也没有一个小姑娘,会一直守在客厅,只为等到他了。
钟棠,你再也不会出现在那里了。
他将手覆在眼上,手心被浸湿一片,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是为了什么。
“师父,是我不好。
这么多年过去,我终于明白,爱之一事,无论是之于你,还是之于我,都不过是一个人的名字,只是可惜,你心里的那个名字,并不是我。
这个道理浅显易懂,说来也不过一句话,我却用了整整五年才明白。
是我不好。
对不起,祝你新婚快乐,余生万事胜意。”
从前的时光,你我种种,都归咎于我,是我不好。
而今我已经认识到我的浅薄,我会放下之于你不值一提的执念。
余生还长,我们就分开走吧。
沈歌前,再见。
六月底的时候,钟棠终于顺利举办了自己的第一场个人公演。
夜里七点的维也纳音乐厅灯火通明,座无虚席,爸爸妈妈和顾弦都专门坐了班机来到这里,台下是来自世界各地的陌生面孔,她站在台上,用字正腔圆的中文道:“这支曲子,要送给一个人。一个,我永不会再见的人。”
而远在世界另一端的中国某个教堂之中,沈歌前听到远处广场上的钟声响了整整十二下,穿着婚纱、打扮得圣洁美丽的池微漪站在他对面,教堂正中的教父微笑着问他:“你愿意吗?”
曾几何时,有个人似乎也这么问过他。
彼时他没有回答。
他曾同她说,她还太年轻,尚且不懂爱。可事到如今,他才知道,真正不懂爱的,又哪里是她?
她走了,此后数十年,他想再见她一面大抵都是奢望,余生纵然平安顺遂,却都失去了意义。
他忽然落下了一滴清泪。
“我愿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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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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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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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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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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