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醉生契约阁>第十一章 憾事(十)
  的确是有这么个人的。

  年幼的时候,她随父母住在美国的唐人街,那人随母亲和姐姐搬来她家隔壁,就此初识。

  之后整整七年,两人都相约一起上学。七年,他们从年少不更事的小学生,成长为懵懂的高中生,这样一段美好的青春时光,他们全部都陪伴在对方身侧,换做任何人,大抵都很难不对对方动心。

  七年后,她在一个早晨,听闻了他母亲的死讯。

  他们一起上了七年的学,做了七年的邻居,她却从未见过他的母亲,可就是这位七年都未曾谋面的阿姨,在深夜的时候,忽然跳楼坠亡。

  彼时她才知道,那人的母亲,是中国红极一时的影星,在盛名时期替一个已婚富商生下了两个儿女,最终却被富商抛弃,自此国内口碑落到冰点,人人唾骂。她难以忍受,这才隐姓埋名,更换了国籍,带着两个儿女独自隐居在这里,从此深居简出,终日郁郁寡欢,直至最后病重,不堪折磨,才自行了断。

  她去找他,他却把自己锁在家中,拒绝见她。

  她原本以为只要时间够长,终有一日他会想通,重新敞开心扉接纳她。

  可祸不单行,当天夜里,她家就着了大火,母亲奋力把她推出门外,自己和父亲却都葬身其中。只一夜,她便没了父母,没了家。

  之后,身为战地记者的姑姑将她接回北京,几个月后,自己却又在采访的地方遇了难,身为企业家的姑父直言要她付出自己的身体作为代价,否则将拒绝继续供养她。

  彼时的她身无分文,甚至连国籍都还没有改过来,中文极差,在北京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倘若离开姑父,她真的没有生活下去的希望。

  所以除了屈从,还能怎么样呢?

  她原本以为她糜烂的一生将就此被岁月掩埋,她可以同他永世不再相见。

  可命运太过幽默,不过数年,她竟又在一个酒会上见到了他,彼时他已经成了她的合作方,而她甚至连他的面都不敢见,只能匆匆逃离。

  她这一生,已经太过支离破碎,早就已经不是可以站在他身侧的那个纯洁无暇、不谙世事的少女了。

  听业界的人说,他从好几年前开始,就一直在找一个女孩子。

  她想,他或许仍在找她,但她已经无法再见他了。

  她终于离开姑父,去到了上海,按着父亲多年前曾提及的嘱托,顺利找到了他从前的战友——和他有过儿女婚约的战友,也就是现在的沈老爷子,沈潮平。

  她要寻一个庇护,她要把自己嫁出去,而沈歌前,是最好的选择。

  往事太长,一回忆起来就没完没了。钟棠方才看她一直愣神,想必也懒得再同她纠缠下去,先行离开了,只剩她一人,站在医院高楼的平地前,站在鲜绿的草丛里,望着来去的人群,突然蹲下了身子,掩面哭了起来。

  而钟棠不知道的是,她从前爱得多深切,现在就有多绝望,所以她不惜一切代价,只为了嫁给沈歌前,哪怕她并不爱他,哪怕这桩婚姻的代价,是伤害另一个人。

  钟棠一路气鼓鼓地走进医院大楼,一直走到沈老爷子的病房前。

  那位助理已经不知去了哪里,病房门前空无一人,她看到那门紧闭着,就干脆在走廊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等着沈歌前。

  池微漪的话犹言在耳,她生气到一定程度,就开始揪自己身上的衣服。

  今天穿了一件针织带流苏的长袖,她就从最下面开始,一根线头一根线头地往外扯,扯出来,再愤怒地扔在地上,而后继续扯……

  大约扯到那件衣服已经破了一个大洞时,病房里忽然传来一阵玻璃砸碎的声音,她被惊得一个激灵,立马站起来,侧耳到门上偷听。

  “你害得她已经毁了自己的一生,现在,还要来毁了我吗?”是那个熟悉的声音。

  “歌前……”连呼唤都充斥着无奈。

  “够了!沈潮平,我这一生一世,都不会原谅你。”

  她大概没料到沈歌前说完这句话后会夺门而出,门开的一刹那被重重撞到了脑门,沈歌前用的力气极大,她只能捂着额头“哎哟哟”地喊疼。

  沈歌前原本满腔的怒恨,双目圆睁,被她这么一闹,全都没了,她却以为他仍在生气,偷着眼觑他,沈歌前被逗乐,终于“噗嗤”一声破了功,笑了出来。

  “偷听的代价。”他歪过头来盯着她,一本正经道。

  她也不敢作声,低着头,暗暗在心里痛骂自己的时候,却又听到一声软绵绵的低语——

  “走啦。”

  他也不说别的话,只扯住她衣尾的流苏,拽着往前走。

  大开的病房门之中,年迈的沈老爷子望向病房外,恰巧同正往里张望的她目光相接。她被那个饱含了太多情绪的眼神所震慑,僵直了身子,立马转头,跟着沈歌前离开。

  而一直到走出医院大楼,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手里攥着的那些流苏,已经全部变成了红色。

  血的红色。

  她捉过他的手臂察看,他下意识想要挣脱,却因为受了伤,手麻到失去知觉,终究没能成功。

  “我没事。”还在嘴硬。

  钟棠望着他那刚刚缝合却又再度裂开的伤口,鲜血已经将包裹好的几层纱布都浸染透了,整只手臂都不住往下滴着血,一时之间心疼和埋怨交错来袭,她拼命咬紧了下嘴唇,带着哭腔问道:“你下次能不能不要这么伤害自己?”

  沈歌前看她像是又要哭出来的模样,只好认怂。

  “情之所至,下次我会注意的。”

  钟棠自知说不过他,也没办法让他彻底改正,干脆悻悻地扯住他,像他刚刚一样。

  只不过这次她调转了方向,扯着那人再度进了医院大楼。

  “伤口这么多,总要再去包扎一下啊。”

  好在沈歌前也并没有再反抗,乖乖跟着走了。

  周末假期过得一波三折,惊心动魄。

  周一时,钟棠一早就去了学校,去之前还通知了他今天夜里学校有个焰火晚会,大概要很晚才能回来。沈歌前照例去了公司,约莫九点的光景,秘书突然敲响他办公室的门,告知他——

  “沈总,有位小姐要见您,她让我告知您,她是您的未婚妻……”

  沈歌前微微皱眉,还是说:“请她进来。”

  池微漪轻敲两声门,之后也不等他应答,就径直走了进来,直走到他的办公桌前。沈歌前端坐椅子上,望着她,她今天又穿了一身白色的长裙,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看着很舒服。和钟棠不一样,她一直很素雅,就像她的人,没有鲜衣怒马的肆意,只有一腔素白的孤勇。m.xiumb.com

  “池小姐,你专程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沈先生。”她喊一句,在他的对面坐下来,“倒也没什么,就是想告知你一个事实。”

  “哦?难道是我家那位顽固的老爷子忽然想通了,取消了你和我的婚事?”

  池微漪听了也不恼,仍旧端庄地笑着:“那倒不是,你也不用这么强烈地表达你对和我订婚这件事的不满,毕竟,以后我们还要结婚。”

  见沈歌前立马露出不齿的表情,她也不管,只继续笑道:“希望我接下来说的这句话,你听了以后,还能依旧这么刻薄。”

  她想,倘若想要和沈歌前顺利走进婚姻的殿堂,就必须把那个小姑娘从他的生活里,彻底驱赶出去。

  深夜的时候,沈歌前独自坐在漆黑的客厅里,有一件事,他从来没有和人说起过,即便是钟棠。

  ——他怕黑。

  所以他的两处房子都在半山上,他的房间装的是靠山的落地窗,因半山有星光,即便夜里归家过晚,他都能借着漫天的星光,看见回家的路。

  可今天,他却没有开灯。

  他独自坐在沙发上,脑海里不断回忆起白天办公室里池微漪的那句话。

  “你的那个小徒弟,怕是对你动了不该动的心思。”

  他愣了几秒,突然就有些愠怒。

  “池小姐,如果你没有什么别的事的话,就麻烦你离开。”

  “我当然会离开,但是这件事,你一定要相信。如果真的不信,你也可以自己试验一次。你这么精明,应该不用我再多说些什么。”

  “告辞。”她转身离开,不再多说一句,白色的袅娜身影逐渐消失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只留他一人,坐在偌大的办公室里,彻底失神。

  “你怎么不开灯啊?”

  钟棠同她说的一般,约莫九点才到家,她一进门就将灯开得通明,奇怪地看了坐在沙发上的沈歌前一眼,他和往常许多时候一样面无表情,因此她倒是没发现什么异常,径直走向了客厅的水壶前,边给自己倒水,边笑嘻嘻地说起今天夜里的焰火晚会。

  “你都不知道我们学校放的那个焰火,哈哈,画风简直无比清奇,除了白就是红,都不带别的颜色的……”

  “钟棠。”

  她还在喃喃自语,他就张口打断,尤其是难得这么认真地喊她的名字,钟棠有点懵:“啊?”

  “我要结婚了。”

  “你说什么?!”她原本都已经端着水杯坐到沈歌前对面,此刻忽然站起来,沈歌前的目光也随着她而上移,始终直直地盯着她的脸,再次复述。

  “我说,我要和池微漪,结婚了。”

  钟棠愣在原地,一杯水忽然就掉落在地,溅了她满腿的水花和玻璃碴。

  沈歌前眯着眼,站起来,朝她更加逼近一步,盯着她的眼睛,让她退无可退:“你有什么要和我说的吗?”

  她一向聪明,却偏偏在这个时候,没有察觉出一丝一毫的试探,整个世界都在他说出“我要结婚了”的一刹那,全线崩溃。

  他要结婚了……

  眼前这个人,她长到这样大,第一个心心念念的人,居然对着她说,他要和别人结婚了……

  如果说从前对他是心疼,是仰慕,是痴迷,那此刻,就是疯狂。

  “啊……”她忽然举起手来,堵住自己的双耳,用尽全力将他推开,像一个几欲癫狂的病患,迅速地跑上楼,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任由沈歌前反应过来后,不断敲击着房门。

  她要说的话有很多,但她不敢说出口,她只敢逃避。

  沈歌前,那天你和我说你的过往,我虽心痛,却也庆幸你和你父亲的关系,令你不至屈服于他所做的决定。可是今天,你却言之凿凿地和我说,你要结婚了。

  从前我以为自己和你还有许许多多的时光可以消磨,至少可以多到,你忘记顾弦,眼里有我,可是现在不行了。倘若你结婚,我就无法继续视若无睹地待在你身边。我没有办法接受你的婚姻,也不敢对你说出我的心之所向,所以,就让我一个人待着吧。

  沈歌前颓然地站在她的房门前,刚刚的试探已经说明了一切。他闭上眼,就着弥漫的夜色,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他也明白,这个决定,会对那个同他一门之隔的人带来怎样毁灭性的打击。

  可他毫无办法。

  她还这样小,他不能任由自己毁了她,他已经过早体会过爱不得的苦楚,不想让她也用一辈子沦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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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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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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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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