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醉生契约阁>第三章 憾事(二)
  这次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终于驶离了荒凉破败的老城区,直直地行向一片层叠的远山。将近一个小时后,司机终于将车停在一处她从未见过的古老别墅前。这座古老却又巨大的别墅伫立在半山腰的地方,而这整座山上都再无别家,钟棠隐在墨镜下的眼睛略微弯了一弯——倒是没看出来,这沈歌前还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心思。

  显然,这座从外看好似中世纪欧洲古堡的房子,就是他们将要去往的地方了。若非知晓这是沈歌前的住处,钟棠怕是要以为又是自家老爸心血来潮购置的一处房产了。

  沈歌前领着她,刚站到门前,那门便“吱呀——”一声,自个儿开了。

  倒是很智能。

  进了门是一条长廊,两侧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看来十分好看,钟棠将墨镜微微往下移了些,眼珠子四处转来转去,仿若一个街头的算命先生。

  花区很大,花的种类也极其繁多,名贵的有之,街道上随处可见的也有之,可每一种皆是很规整地种在方方正正的区域中,只有东南一角,为一种花留了一大片地界。那花开得纷繁密麻,像是蝴蝶,又像是恋人的脸庞,艳丽无比,好似蛊毒,摄人心魄。

  ——紫色三色堇。m.χIùmЬ.CǒM

  有趣,钟棠轻勾起嘴角。

  穿过那花园,便进入了这房子的正体。典型欧式的建筑风格,棕金色调为主,青白色调为辅,三层半的硕大古式别墅,像是一座静谧而又温和的古堡,和沈歌前这人给人的感觉颇为合衬。

  “我去给你收拾一间房间出来,你就安心住在这里。”沈歌前进门之后,领着钟棠坐到了客厅那张极长的白色沙发上,冲着钟棠客客气气道。

  钟棠却显然已经洞悉了一切,还未等他转身上楼,就已经绕到了他身后,幽幽地、好似嘲讽一般道了句:“沈歌前,你喜欢顾弦吧?”

  好似平地忽地炸起了一声惊雷,一向自持甚好的男人眼里现出了些前所未有的慌张,他转身望着那个笑得嘲讽却又笃定的少女,想要说些什么。

  可到了嘴边,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说什么呢?否认吗?连他自己,都不信吧。

  “钟棠?”临了,也只是唤了一声她的名字。

  “我没有记错的话,你的花园里,最细心照料的那种花,叫做紫色三色堇?它的花语我恰巧有幸知晓。”她不理会他的话,只是眯了眯眼,像一只危险的小狮子,在一步一步地逼近着已经盯好的猎物,步步为营,步步危险。

  “所以沈歌前,你在对谁沉默不语?”

  沈歌前抿了抿嘴,皱着眉不作声。

  他突然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并非他想象的那样简单。

  沈歌前是业界极具盛名的乐手和作曲家,天生对各式乐器敏感,任何乐器到他手中,都能演奏出和别人不一样的精妙来。除此之外,他做的曲子在业内也可谓炙手可热,几乎已经到了千金难求的地步。一线的当红歌手,无一未邀请过他作曲,连媒体都称他是老天爷赏饭吃的天才。

  更重要的是,他的父亲,还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影视公司创始人,沈潮平。

  可鲜有人知晓,他小的时候,是在福利院长大的。

  他的童年过得并不快乐,明明同是福利院的孩子,还是有人要拿他母亲是“劳改犯”这件事来取笑他,年少的孩子啊,说出来的话却那样伤人。

  因此他即便是在福利院长大,也不怎么合群,别的小孩子在玩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人默默蹲坐在角落斗蛐蛐。

  顾弦是在他十岁时来到福利院的。彼时她年纪尚小,一次外出游玩,不小心和父母走失,就此被人贩子拐来了这个城市。后来人贩子的窝被警察端了,所有被困的妇女孩子都被解救出来,可她那样小,根本记不得自己家在哪里,只好被当地警察送来这里的福利院。

  顾弦刚逢大难,宛如惊弓之鸟,拒绝所有人的接近示好,有人同她说些什么,她就大声嚷几句“不听不听”,次数多了,那些孩子也懒得再理她。

  两人同被孤立,竟然就此作了伴。

  年少的沈歌前太过自卑,那几乎是他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对人敞开心扉——那个总是扎着两个羊角辫子的小姑娘,就这么被他映在了脑海之中。

  再后来,不出一年,顾弦就被自家父母寻回,沈歌前也离开了福利院,辗转几年后又被沈潮平带回沈家,两人就此失去联系。

  而这些年沈歌前愈发努力,除开为了不再依仗沈潮平,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希望有朝一日,他能够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让那个他一直没能忘记的人,一眼就看到自己。

  可他算到了一切,却没能算到,他拼了命都不敢忘记的那个人,只把自己当作一个生命中的过客。

  ——她没有像他一样等着再相遇的那一天,多年后有幸再遇,她竟然有了深爱的人,且那个人,已经去世了。

  世事流转,顾弦再也不是当年的顾弦。

  她仿佛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希望,不仅放弃了此生挚爱的大提琴,还隐居在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

  而他情根深种,却再也没办法开口。

  沈歌前家极大,但向来都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住,他像是也没有料到有人会来自己家中,因此收拾了半天,才整理出一间房来。

  钟棠的房间在二楼,和沈歌前不在一层。

  她洗完澡下楼时,沈歌前已经在收拾晚餐,她站在一楼和二楼的古式扶梯之间,面无表情,兀自凝神望着站在烤箱前的他。

  而他听到了声响,便抬头问了句:“想吃什么?”

  此刻的钟棠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和初来时穿的那一身黑色不同,她着一件粉色的长裙,裙角刚好没过膝盖,左肩上系了一只极大的红色蝴蝶结,看起来,终于有了与年纪相符的少女感。

  沈歌前望了她一眼,恍惚间好似望见了十数年前的顾弦,一样青春洋溢,一样狡黠得像一只狐狸。

  “牛排吧,最好再来些红酒助兴。”她歪着头,自己做了决定,丝毫没有询问那人的意思。

  他轻轻皱眉,摊手道:“我如果没记错的话,你还未成年。”

  “今天是我回国第一天,也是我进入高三炼狱之前的最后一天,意义重大,值得庆祝。”

  后来的沈歌前才发现,只要是她决定要做的,要得到的,总是能寻到十分合理的解释,且令人不容置喙。而她坚持下去的勇气,也的确足够令人叹服。

  但此时的他只撇撇嘴,算是认输,乖乖去酒柜中取了一瓶82年的藏酒,钟棠得意地坐到桌旁,背对着他,拿起桌上一个独特的插花瓶端详,片刻后,兀自说起了话来——

  “我刚才洗澡的时候,顺手查了一下你的代表作,好像还不少。”

  “不值一提。”

  命数天定,十几岁的他站在那片打工仔齐聚的出租屋里,抬起头,就看到了一个和他长相极为相似的人。那个人皱着眉,掩着唇,像是对他所身处的环境极其厌恶。

  而那个人的到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所以他现在站在那里,可以轻描淡写地说一句“不值一提”。

  是啊,不值一提,倘若没有那个人,或许他沈歌前如今尚不知在何处,或许到现在,他还是一个遭人诟病的“劳改犯”的儿子。

  钟棠忽然“咯咯咯”地笑了起来,沈歌前愣了愣,莫名其妙地看向她,问:“笑什么?”

  “笑你虚伪。”她不再坐在桌前,起身站了起来,走到他跟前,两手托腮,整个身子都倚在厨房的案桌上。她低头望着他切洋葱的手,好奇地问道:“沈歌前,你总是这样吗?把自己的心事藏起来,不言不语。即便说了,也是假话。”

  沈歌前切洋葱的手顿在那里,一句话都没有说,好似陷入了沉思。

  所幸她也并没有要他回答些什么,就继续说了下去:“我听过了,你最有名的一首歌是《胜意》,但那首太俗,不像真正的音乐家。倒是有一首《爱她明月好》,旋律很不错,歌手的声线也很棒,可惜没有大火,应当是遗珠。”

  “此外,我还听闻,这一首,是你作曲多年来,惟一一首自己作词的歌。”

  爱她明月好。

  是啊,这首歌之于他来说最为特别。

  ——这是他二十二岁那年,在芬兰看完极光后,写的一首歌。那时的他已经在业内小有名气,却在邀约已满时,孤身一人跑去芬兰看了极光。

  他独自躺在雪地里,惨白的雪落了满身,他望见红黄交织的夜空里极光划过,想,要是现在,那人也在就好了。

  愈加忙碌,却愈加沉重的思念。

  这首歌后来没有大火,他心中竟然有一丝庆幸,庆幸自己那些被掩藏的秘密,不至于被所有人知晓,只留他一人,尽力怀缅。

  可如今,这首歌,被钟棠发现了。

  他忽然不知所措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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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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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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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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