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锦被人压住动弹不得,对方掐住她脖子的手却慢慢收缩力道。
这一幕何其相似。
平日里那一双虽然冷漠,可是偶尔还是温和的眸子,现在就剩下一片冰冷。
庄锦的手努力的想要掰开自己脖子上的手,可是对方的力气很大,她连一根手指都掰不动。
再这样下去,她的骨头绝对会被拧断的。
之前腿断过,对她没什么影响,就是瘸了。
要是脖子断了,她不敢想象。
“放手,凌珩你在干什么!”焦急的庄锦,不小心的直呼凌珩的名字了。
只是并咩有任何效果,那双宛如一潭死水的眸子,冷漠的看着庄锦,眉宇间的功德之光早就消失了,他的身上现在剩下的就是满满的恶。
突然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紧接着就见到一匹黑黝黝的大马往这边跑来。
庄锦像是见到救星一般,冲着大马含到,“十一救我!”
十一飞速的从过来,大眼睛眨了眨,它主子怎么能又做这种事。
眼睛担忧的往庄锦那已经微凸的肚子看了一眼,跟下定决心了一般,用脑袋从侧边撞向凌珩。
然而它都还没碰到人,凌珩就收了手,一个闪身,运起轻功跑了。
脖子上的桎梏没了,庄锦抬手摸着自己的脖子,松了一口气。
凌珩为什么会突然变得一身杀气她不知道,他身上那磅礴的功德,为什么消失她也不知道。
她现在明白的就是,这个男人真的非常危险。
哪怕自己的躯壳没有声息,用功德就能修复。
万一哪一天,他选择直接撕碎她呢?
这般想着庄锦便觉得心悸的厉害。
索性人已经跑了,他们就此分开也好。
虽然她不认识路,但是摸索一下还是能找到回去的路的。
“十一,刚才真的是谢谢你。”
对于突然出现的十一,庄锦已经不惊讶了,之前她就见识过了它的寻人能力,现在能够找到这里也不意外。
之前她还在心里默默担忧过,他们那个小院被袭击,十一可是还在院子里的,活人好跑,可是十一这么一匹马目标太大,怕是不好跑。
谁知道它不仅跑了,还循着它主人的气味追过来了。
虽然是气急了凌珩方才对自己出手,可是他这马庄锦也确实是羡慕的。
无数次都在幻想,要是这马是她的该多好。
当然看着十一对凌珩的忠诚,她也就是想想。
十一这样的马,一辈子就只有一个主人。
收到庄锦感谢的十一,亲昵的在她的手上蹭了蹭。
那乖巧的模样,缓解了庄锦方才的惊惧,抬手在它头上的鬃毛上薅了好几把。
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她不嫩该继续在这林子里呆着。
转身便抬脚离开,至于十一她没有叫上它。
它是来找它的主人的,凌珩现在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自己方才可是差点没被他撕碎,想想还有些后怕,就不去凑热闹了。xǐυmь.℃òm
十一见到庄锦离开,眼眸中流露出了些许不舍。
它其实想跟上的,可是它还要去找主人。
犹豫了一下,它往主人离开的方向跑了。
等它找到主人,然后再带着主人去找小主人吧。
没错,十一对庄锦这么亲昵,那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在庄锦的身上闻到了它主人的气息。
之后它就发现了小主人的存在。
只可惜它的主人每次都太粗鲁了,怎么能够用那样粗暴对付小主人,还有小主人的母亲。
可惜它就是一匹马,不会说话,要不然早就劝说主子了。
庄锦看着十一跑着去找它的主人了,心里不失望是假的。
她刚才还在幻想,十一会抛弃它的主子跟上来呢。
虽然失望,她也没抱太大希望,也难过不到哪儿去。
她现在主要的,还是尽快会杏花镇,不知道阿湛他们在杏花镇怎么样了。
自己这么长时间没回去,他们应该已经非常着急了。
还有孟老三,她接触的次数不多,那时候情况紧急,她以为自己会很快回来的,就临时将阿湛跟春夏交给他。
仔细想想她也真够大胆的。
万一那孟老三是个心怀歹念的,阿湛跟春夏不就有危险了吗?
各种猜测在心头流转着,庄锦更加归心似箭,真是恨不得自己能长翅膀飞回去。
庄锦心心念念着家里的人,而千里之外的庄昱湛跟春夏也念叨着她。
“春夏姐姐,你说我姐姐她到底什么时候才找来,她会不会找不到我们?”庄昱湛坐在小板凳上,看着眼眸期盼的看着大门外。
这已经不知道是他守在这里的第几天了。
每天吃饱饭他就坐在这里,就想着等那一天姐姐找过来,第一眼就见到他了。
“应该快了。”
春夏坐在庄昱湛旁边,眉宇间也是散不开的担忧,一边回答,一边缝着手里的衣服。
这是孟行的衣服,他白天出去干活,赚银子给春夏买药,她要吃的要贵,里面有人参之类的补药,虽然庄锦留下的银子不少,可是喝了这么长时间,也所剩无几了。
春夏开始的时候,是打算停药不喝了的,可是庄昱湛不准。
她的身体这才恢复一半,便将药给停了,前边喝的就白费了。
两人争论了许久,庄昱湛提出了他出去干活赚银子。
还不满十岁的孩子,春夏怎么会同意他出去干活。
她本来就是个丫鬟,之前那么重的伤能活下来就已经是万幸了,怎么能继续浪费钱。
庄昱湛也是个倔强的,那药说什么都不愿意停。
还准备偷偷出去找活干,赚钱给春夏买药,结果才出门就被发现抓了回来。
最后是孟行看不下去,掏钱给春夏暂时买药。
庄昱湛不是能平白用人家东西的,还给孟行写了欠条,以后他有钱了会还的。
孟行的钱虽然能让他们支撑一阵子,到底是不能坐吃空山。
家里不是小的,就是要休养的,他便出去找活干,而衣服总是不小心破洞,他一个大男人也不会那些针线活,居然就这么破着穿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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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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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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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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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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