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近邻>27、大闹婚礼
  病房里,霍青莲又吐了。

  早饭的时候,她为了让两个女儿和齐爱华放心,强塞了三个包子,还喝了一整碗养胃粥。结果,刚吃完不多久,便稀里哗啦地全部吐了出来,而且,肚子也开始疼了起来,一瞬间大汗淋漓。

  齐思连忙叫来了医生,给霍青莲打了止痛针,霍青莲才渐渐平静下来。

  医生走后,三个人收拾凌乱不堪的房间时,齐爱华偷偷看了齐思一眼,却欲言又止,只能低声叹气。

  真正让齐爱华下定决心,把周轩宇开出的条件告诉齐思的,是当天下午霍青莲对他说的那句话。

  彼时,齐思和齐妙一起到外面去给霍青莲买换洗内衣裤了。

  那时候,霍青莲的胃又剧烈地疼了起来,她满头大汗地在病床上打滚,死死地抓着齐爱华的手不放,居然颤抖着对齐爱华道:“齐爱华,你把我打晕吧,把我打晕好不好?太……太疼了!”

  几十年来,霍青莲一直都是善于隐忍的,齐爱华比谁都清楚,如果不是疼得实在受不了了,她断然不会叫一声苦的。那一刻,看着狗搂着背,蜷缩在床上瑟瑟发抖的霍青莲,齐爱华终于下定了决心。

  医院大门外,为妈妈买了衣物的两个女孩,已经从公交车上下来。

  齐妙刚一下车,便远远地看见了站在医院门口的徘徊的曹智。

  “曹智,你怎么来了,研究生为什么不念了啊?”

  看见曹智,齐妙加快脚步,率先冲了过来。

  可是曹智却像是没听到她的话一般,只把一黄一白两个信封塞到了齐妙手中:“其他的事以后再说,这是我和我哥给你妈凑的钱,先拿去治病!”

  “哥……”

  齐妙的眼圈红了起来,迟疑着要不要接过那两个信封,她知道,那些钱是曹智这些年从奖金里抠出来的,曹义的钱就来得更不容易了。只可惜,那些钱远远不够。

  “拿着啊,这都什么时候了,救人要紧!”

  曹智又把钱猛地往齐妙怀里一塞,齐妙没办法,只得把两个信封接了过来。见齐妙收下了钱,曹智微微一笑,伸手帮她理了理散落在额前的碎发,像小时候一样,拍了拍她的脑袋,便转身走掉了。他怕齐妙再提起自己放弃读研的事情,怕她又把这件事联系到自己身上。往后的路到底要怎么走,眼下,他真的还没有想好。

  望着曹智的背影消失在了不远处,齐妙叹了口气,和姐姐一起进了医院。

  齐爱华是在齐妙帮霍青莲换衣服的时候,拍了拍齐思的肩膀,把她叫到走廊上的。

  让他感到无比自责的是,当他把周轩宇的话原封不动地搬给齐思的时候,齐思没有哭,也没有闹。

  她只是微微愣了片刻,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便转身,快速走掉了。

  齐爱华看得清清楚楚,齐思点头的时候,有大滴大滴的泪珠掉在了地板上。

  他看见女儿沿着阳光晒进来的走廊一直往前,一直往前,然后,转身走近了某个阴暗的阳光无法企及的角落。

  他宁愿齐思跟他大吵大闹,那样,自己的心里兴许会好受一些。只可惜,这个大女儿,从小到大都太懂事,太听话。懂事得让人心疼。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齐爱华都不敢看齐思的眼睛。齐思却像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般,照例每天中午下班后来医院照顾霍青莲。只不过,父女二人像是约好了一般,没有把周轩宇的事情告诉霍青莲和齐妙。

  笑意盈盈的周轩宇,是在三天后,将25万现金装在一个皮包里拎到齐爱华面前的。除此之外,他还告诉齐爱华,他爸周长生已经联系了省城医院的领导,为霍青莲准备了单人病房。等霍青莲转院过去以后,还要专门从上海请专家过来会诊。

  这期间,齐爱华一直铁青着脸,好在周轩宇似乎并不在意,他只是不时地用眼睛瞥着乖乖站在父亲身边的齐思,嘴角泛起了一丝得偿所愿的微笑。

  ……

  洙城银座商场对面的咖啡馆里,齐妙把一黄一白两个信封推到了一脸疑惑的曹智面前。

  “我爸说了,这几天我妈就转院,钱已经够了,我小姑帮的忙,这些钱你帮我还给曹义哥吧,他挺不容易的!以后,还要在城里买房结婚。”

  “你小姑不是刚开公司,还到处贷款吗?”

  “谁知道呢,说是帮忙向其他人借的,反正是要去省城大医院做手术了,医生说了,妈妈的病是二期,只要救治及时,很有希望的。”

  想起昨天晚上齐爱华对自己说的话,齐妙的脸上泛起了微笑,钱等她参加工作了,可以一家人慢慢还,只要妈妈能够痊愈,这个家还是会像以前一样,和和睦睦,其乐融融。

  “好了好了,不说我妈了,说说你吧,你怎么突然就不读研了?”

  齐妙喝了一口咖啡,抬头看着曹智,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咱俩不是说好了吗,你读研,我读大学,等毕业了,一起回洙城找工作。你倒好,居然当了逃兵!”

  见齐妙提到了自己,曹智后背微微往椅子上一靠:“你还不知道我这人吗?是绝对不甘心给别人当绿叶的。还有……队里新来的那几个小屁孩,取得了那么点成绩就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且,爷懒得伺候……”

  曹智虽然一脸的轻松,齐妙却知道他心里的苦楚,于是探身抓住了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抬头看着他的双眼,抱歉道:“都怪我,当初要不是……”

  “跟你有什么关系啊,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曹智反手抓起了齐妙的右手,放在嘴边轻轻地吻了一下:“这件事情,以后再也不许提了。”

  齐妙重重地点了点头,却没有把手收回来:“那你以后想干什么啊?”

  “不知道,还没想好,反正不会去给别人打工,我这人不服管的。要不,咱们以后一起开公司怎么样?就跟你小姑似的,自己做老板!”

  “好呀好呀,以后,我当董事长,你当总经理!”

  “想得美,我当董事长,你当董秘!”

  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聊着天,齐妙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只要一跟开朗乐观的曹智在一起,全天下所有的忧愁烦恼,都会一瞬间烟消云散般!

  ……

  齐妙是在霍青莲转院到省城的第二天回学校去上学的,反正省城医院离学校近,她可以经常来看看妈妈。她跟留在洙城九中上班的姐姐约好了,每天晚上打电话向她通报这边的情况。

  周轩宇说话算话,霍青莲住进省城医院单人病房不久,周长生便从上海请来三位专家,与省城医院的医生给她做了会诊。从会诊的情况来看,还算乐观。

  一切准备就绪后,霍青莲的手术在第二周举行。

  当天下午,被推进手术室,整整四个半小时的霍青莲,被推出手术室后,还处于深度麻醉状态。一直守在门口的齐爱华和齐妙连忙冲上前去问明情况,医生告诉二人,手术非常成功,后续,再做几个小手术后,完全有希望把所有的病灶摘除。

  齐妙高兴的简直要跳起来了,在和爸爸一起把妈妈送回病房后,便跑出屋子,迫不及待地给齐思打了电话。

  那一天,齐思也很高兴。

  自从答应嫁给周轩宇那天开始,她已经很久没笑了,这一条,她破天荒地在课堂上谈了一首欢快的曲子,下班到车棚取车的时候,还一路哼着歌。可是,她刚推着那辆小小的电瓶车走出校门,便看见捧着一大束鲜花,站在学校门口等着自己的周轩宇了。

  这一幕,恍若隔世。

  以前,她在九中上学的时候,周轩宇也经常来给她送花,她每一次都是拒绝,都是夺路而逃。而这一次,她却丧失了拒绝他的理由。

  “恭喜我婶手术成功!”

  望着周轩宇递到面前的鲜花,齐思红着脸,却只得当着其他师生的面接了过来。在亲自把齐思的电瓶车锁在了门口的停车位上后,周轩宇故做绅士地帮齐思打开了车门。

  虽然周轩宇穿了一件笔挺的西装,一看就价值不菲,而且还打了一条领带,但是,给齐思的感觉却总是怪怪的。

  车子里喷了香水,熏得齐妙太阳穴疼。

  她就那样静静地坐在副驾座上,也不问周轩宇到底要带自己去哪里。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像极了一件没有灵魂,没有思想的商品,如今,顾客已经全额付款,她便只能百依百顺!她不觉得这场交易自己亏了,毕竟,自己的命都是父母给的,如果能贴上自己下半生的幸福,换回妈妈一条命,这场交易便是赚了。

  “齐思,打开扶手箱!”

  也不知开了多久,一直在听重金属音乐的周轩宇关掉了车载音响,指了指齐思面前的扶手箱。

  “哦。”

  齐思木然答应着,像是一个机器人,遵循着早已写好的程序,伸手缓缓地打开了扶手箱。扶手箱里也塞满了鲜花,花束之中,一直小小的,紫红色的首饰盒赫然在目。

  “打开啊!”

  程序再次发出了指令,齐思便再次听话地打开了首饰盒,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呈现在了眼前。

  “戴上!无名指。”

  于是,她又乖乖戴在了无名指上。

  此时,车子已经沿着青梧区新修好的马路,向着洙城三矿的方向驶去了好远一段距离。

  也不知过了多久,车子急刹停在了洙城三矿门口。

  此时,门口的保卫科科长已经变成了李建国的儿子李景宇,当初他的名字都是李建国为了讨好周长生,随着周轩宇取得,说是一辈子景仰周轩宇,唯他马首是瞻的意思。看见表哥的车子开到了门口,李景宇立马从保卫室里蹿了出来,一路小跑到了车子跟前,笑呵呵地对周轩宇道:“哥,怎么不进去啊,我给你开门?”

  然而,周轩宇却只把窗户按下了一条缝,冷冷道:“等个人,不进去了,脏!”

  一个“脏”字,把几千名矿工全都概括了。

  “哦,哦,好,那我先回去了,也不知道姑父最近怎么了,居然在保卫室里也安了摄像头,要查岗的,唉,你说一家人,查什么查啊,我还能监守自盗不成?”

  这期间,齐思依旧未曾说一个字。

  她原本以为周轩宇是在等自己的朋友,可是,几分钟后,当在三矿上班的矿工成群结队地从大门里涌出来的时候,齐思才一下子明白了。反应过来的齐思侧身想要开车门,却被周轩宇一下子按住了胳膊。

  周轩宇的力气很大,齐思努力想要挣脱,却无论如何也拜托不了。

  眼看穿着工装的曹义已经推车从大门口走了出来,现在这种情况再跳车下去,只能被他发现后,齐思只得重新坐定在了位置上,深深地埋下了脑袋。

  可是,在曹义推车经过时,周轩宇却按下了两边的车窗,朝着那边大喊道:“曹义,我和齐思过几天就要结婚了,到时候来喝我们喜酒啊,老同学我都通知了!”

  那一句,仿佛喊出了周轩宇心中多年的愤懑。作为情敌,他比李满月更清楚这些年来曹义为什么一直在相亲,却一直找不到老婆的原因。他是小气加记仇的,事到如今,他都还记得那个雪天,自己的外套被曹智那混蛋抢走的一幕。

  曹义定在了那里。

  许久,才跨上摩托,突突突地将两个人抛在了脑后。

  “嘿,真小气,居然不敢应声,知道他穷,又不用他随份子,怕什么啊!”

  心满意足的周轩宇摇上了车窗,却还在挖苦着曹义。

  齐思的双拳死命握紧,心里的委屈和不甘却只能咽回肚子里。这些年来,曹义对自己的心思,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只是,她跟曹义一样,都不是那种敢于勇敢去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的人。

  “走,带你去吃饭,西餐?”

  周轩宇掉转了车头,猛按着喇叭,驱散了车前的矿工后,看似征询着齐思的意见,车子却已经向前开去!

  ……

  似乎是怕煮熟的鸭子飞掉,周轩宇是在霍青莲接受完一系列手术,出院后的第二个月,跟齐思“闪婚”的。

  当时,还在省城上学的齐妙,接到爸爸的电话后,仿佛比当初听到妈妈得了绝症还着急,当天便请假杀回了洙城。齐家人知道她的脾气,一直瞒着她,可是,让她感到无法理解的是,曹智居然也瞒着他。虽然现在爸爸把大门改向了,可是,两家却依旧住得很近,姐姐和周轩宇的事情曹智肯定是知道的。

  她匆匆买了最早的火车票,挤上人满为患的火车后,躲在厕所里给曹智打电话,气急败坏地质问他,为什么不把姐姐的事情告诉自己。

  电话那一头,曹智却只是一遍遍地安慰她不要着急。

  “曹智,你有毛病是不是?你明明知道我姐不喜欢那个公子哥的,你就是想眼睁睁地看她跳进火坑对不对?”

  齐妙哪里是那种听劝的主,声音更大了起来,如果当时曹智就在眼前的话,她恨不得跳上去咬他一口。

  “齐妙,你听我说,事情没你想象得那么简单的,你还小!”

  “能有什么复杂的,不喜欢的人当然不能嫁!”

  齐妙几乎暴喝起来了。

  “齐妙!”

  另一头,曹智也终于忍不可忍抬高了声音:“你以为我不想把这件事情告诉你啊?我就是担心你会闹,才一直忍着没说。你知不知道,你妈转院的前一天,你爸曾亲自来找过我?他说他知道咱们俩私下里有联系,让我不要把你姐姐和周轩宇的事情告诉你。”

  “他说你就听啊,你从小到大什么时候听过大人的话?你连你爸妈的话都不听!我爸说的没错,你们一家人,就是在跟我们家较劲,不想看我们家好!”

  “你爸告诉我说,只有周轩宇给钱,你妈妈才能去省城做手术,如果没有那些钱,你妈*的命就没了!”

  曹智忍不住说出了心里话。

  这边厢,气急败坏的齐妙也终于平静下来,她用拳头猛锤着墙壁,手机也掉落在了地上,只有曹智忧心忡忡的声音还在从听筒里传来:“齐妙,你不要乱来啊,这也是你姐姐的选择。你以为我不想阻止她们啊?难道我看不出曹义喜欢你姐来吗?可是,你就算是打死我哥,他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去救你妈*的命!”

  齐妙已经不想再去听,她探出手来,直接按下了关机键,然后,席地而坐在湿漉漉脏兮兮的地板上,听着外面火车塔卡塔卡的声音发呆。那一刻,她惟愿火车快一点,再快一点,家里没有男孩,那么,她就要像个骑士一样,把姐姐救出火海。反正妈妈的手术已经做完了,欠周轩宇的钱,一家人可以慢慢还。

  第二天凌晨四点多,双眼红肿跳下火车的齐妙,是在家堵住已经在影楼里化完新娘妆,穿好了婚纱,等着周轩宇的车队来接亲的齐思的。

  彼时,穿着白色婚纱,宛若仙女一样的齐思,就那样静静地坐在床上。而齐想,就坐在床对面的书桌旁,用水彩帮姐姐画像。她说要把姐姐最漂亮的时候画下来,裱成一张画,挂在家里。

  “齐妙,你怎么回来的,不是说不用你参加姐姐的婚礼,不要耽误学习吗?”

  看见二女儿气鼓鼓地冲进了院门,正招呼着一群亲朋好友做送亲准备的齐爱华连忙迎了上来,一脸担忧地抓住了齐妙的胳膊。

  齐妙却一下甩开了齐爱华的手,只冷冷地丢下一句“知道你不希望我回来”后,便冲进了姐姐屋,站在齐思床前,定定地注视着她,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姐,你真的要嫁给周轩宇?”

  齐思勉强挤出一个微笑,点了点头。

  “瞧你这孩子说的,新郎官马上就来接亲了,这还能有假,嫁到周家以后,你们一家都跟着沾光!”

  一位平日里根本就见不到的女“亲戚”脸上堆着笑,每一句,每一个字都不忘奉承床上那位“皇亲国戚”。

  然而,齐妙却像是没有听见那位“长辈”的话一般,一双眼睛只死死地盯着齐思。

  “姐……”

  齐思的脸上依旧挂着笑,那笑,就像是齐想画到她脸上的一般,生硬,违和。

  齐想看见二姐回来了,连忙起身,将即将完成的水彩画双手捧到齐妙面前,让她说漂不漂亮。她甚至还自作主张地为姐姐加了一个金色的小皇冠,藏蓝色的蝴蝶结。

  可是,平常最疼爱这个小妹妹,不厌其烦地鼓励她的二姐,这一次却看也不看,伸手便把那张画打落在了地上,再次对着齐思大喊道:“齐思,不就是欠了周轩宇几十万块钱吗,以后,我还!!!”

  可是,齐思却依旧在微笑。

  “齐思,你说句话啊,你不想嫁给周轩宇那混蛋对不对?”

  齐妙的声音很大,引得原本在屋外的亲朋们也走了进来。

  她满心希望能够用这种方式唤醒被命运挟持了的齐思,可是,齐思的脸上却依旧在笑。许久,才缓缓地开口,小声对齐妙道:“齐妙,不能那么说周轩宇,从今天开始,他就是你姐夫了!”

  齐妙的脑袋翁的一下大了起来,她气得浑身发抖,撞开了一脸委屈的齐想,漫无目的的四下搜寻着,目光最终落在了桌子上齐想画画用的水彩调色盘上,盘子里还残留着许多未用完的水彩。

  接着,她端起水彩盘,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一股脑泼到了齐思雪白的婚纱上。

  “x,我让你嫁!”

  那是齐妙第一次在家人面前骂脏话。

  齐想年龄还小,被姐姐吓得哭了起来。

  此时,齐爱华也已经挤进屋里来,看见齐思的狼狈相,还有齐妙手中的水彩盘,他一下子冲上前来,朝着齐妙的脸,啪的就是一巴掌。

  那也是齐爱华第一次对女儿动手。

  在被爸爸打了一巴掌之后,齐妙愣怔了片刻,便捂着脸冲出了房间。一时间,房间里乱成了一团,有人手忙脚乱的帮齐思擦拭着婚纱上彩色的污渍,有人大喊着“有没有备用的婚纱”,有人建议让新郎那边抓紧再去买一件。掉落在地上的水彩画,此刻,已经被踩烂,撕碎,变成了脏兮兮的一团。慌乱不堪的人群中,只有端坐在床上的齐思还平静如初,只不过,她嘴角的笑容似乎有了一丝丝变化,变得那样真心,那样自然。

  ……

  半个小时后,穿着逼挺西装的新郎官周轩宇,亲自驾车冲进了洙城市里,气鼓鼓嘴里骂着娘的他几乎找遍了所有的婚纱店,可是,才刚刚早上五点多,哪里有店铺开门?在将车子停在一家婚纱店门口后,他一不做二不休,索性从后备箱里拿出了那根长备的棒球棍,走到开着灯的橱窗前,啪啪啪几下,将玻璃橱窗砸了个粉碎,然后,约摸着齐思的身形,挑了一件顺眼的婚纱,在将自己的名片丢到橱窗里后,将婚纱塞进车里,加大油门,向着青梧区的方向驶去。

  齐思最终还是嫁了。

  早上七点多,周轩宇前来迎亲的豪车车队从青梧桥,一直排到了齐家大门口。

  前去三矿上班的机械检修工曹义,只得推着摩托车,沿着那些豪车施舍的一条缝,一步步向前挪着。背后,响起了喜庆的音乐和此起彼伏的礼炮声,他将脑袋埋得很低,不敢去看,不敢去想。

  小时候,他跟齐思情同手足,如今,齐思嫁人了,他本该去送一送的,可是犹豫良久,还是放弃了。

  眼下,他惟愿往后余生,周轩宇能够珍惜、善待齐思。

  他推车经过了车队,前面新修的大路宽敞了,可是,却傻傻地忘掉了骑上去,只那样推车埋头走着。他又想起了小时候,几个人拿着矿灯,在这条路上等两位爸爸下班时的情形。齐思的年龄大一些,总是陪他走最远一程。那样的光景,再也回不去了。

  “嗒嗒!”

  也不知推车走了多久,背后响起了汽车喇叭声。

  曹义下意识地回头看时,才见迎亲的车队已经赶了上来,想躲是没有地方可躲了。他只能尽量将车子推到路边缘,脑袋垂得更低了一些。

  可是,拉着新娘新郎的头车,却像是跟他作对一般,故意放慢了速度,几乎是与推车步行的他齐头并进了。

  “曹义啊,怎么还去上班,来君豪大酒店喝我喜酒啊,放心,我跟我爸说今天不扣你工资!”

  摇下了车窗的新郎官朝这边大喊着,与此同时,还顺手抓了一把喜糖,丢了过来。

  喜糖劈头盖脸打下来的时候,曹义很像直接把自己的那辆小摩托丢到马路中间,可是,他最终却咽下了这口恶气。

  头车后面的车子也摇下了车窗,那辆车上坐的是周轩宇的狐朋狗友,平日里,一起喝酒的时候周轩宇没少在他们面前提曹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事情,见有机会讨好周轩宇,纷纷点燃了手中的开路鞭炮,接二连三的丢到了曹义脚下。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车队已经扬长远去,只留下曹义还木然站在原地,驻足良久!

  齐思结婚的当天,是曹智亲自坐火车把齐妙送回的大学。

  他正好也要去体育大学办几个离校手续。

  缓缓向前行驶的火车上,齐妙静静地依偎在曹智的怀里,一句话也没说,一个字也不想说。m.xiumb.com

  一路上,只是曹智在自顾自地说着自己的盘算。

  他说,这些天他已经想好了,要在青梧河边开一家洗车店,青梧区的矿多,道路上扬尘严重,往后,私家车会越来越多,车子要经常洗的。说不定,以后还会开分店,变成连锁的。

  他说,太爷爷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了,剩下的时间,他想多陪陪家人。

  火车开了两个小时后,一直盖着外套,靠在曹智怀里的齐妙终于沉沉地睡了过去。

  曹智记得清清楚楚,睡梦中的齐妙是猛地颤了一下的,也不知道,梦到了多么可怕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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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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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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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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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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