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惊千曲>第四十七章 玩伴
  柳姑娘在这时领着晋楚与河瞳进来了。

  “方才我已经吩咐伙计了,你快坐下吧。”柳姑娘笑道。

  兰庭回头看见了晋楚,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兄长!”

  “过来了?”晋楚笑道,走到兰庭身旁。

  “这位又是......”兰庭望着晋楚身后的柳姑娘。

  “哦,这位亦是为兄的好友,柳姑娘。”晋楚的手掌指向柳姑娘,柳姑娘点头微笑。

  兰庭回道:“我是兰庭。”

  那伙计的速度极快,几人都落座后,就上了碗筷,还多上了几道菜。

  “你们方才不是在外头用饭了吗?”柳姑娘想起了之前河瞳的一身酒气。

  河瞳回道:“没,只饮了些酒水。”

  除了河瞳与晋楚,其他人都没多大胃口。

  “兰庭可是用过了?”晋楚问道。

  兰庭点头。

  晋楚道:“我还以为,你要过些时日,才有闲暇。”

  兰庭摇摇头:“我在杨府比较自由。”

  晋楚轻呷了一口茶:“你可愿同我们走?”

  兰庭沉默了。

  晋楚问道:“是为了杨小洲那孩子?”

  兰庭轻“嗯”了一声。

  河瞳接了话:“人人都说杨小洲是个痴儿,现在看来,也只有你愿意陪在他身边。”

  柳姑娘与文鲤都听不懂,便不插嘴。

  兰庭蹙眉,正色道:“杨小洲一点也不傻。”

  “那这是怎么回事?”晋楚不解。

  “杨员外仙逝了,生前最疼杨小洲,可杨小洲却玩得开开心心,这不太符合常理吧,难不成这杨小洲还是个没心没肺的人?”河瞳亦不解。

  兰庭叹道:“不是,杨小洲是个好孩子,说他傻,其实也不傻。”

  晋楚转而说道:“好了,暂时不说这杨小洲,先说说你吧,两年前你是怎么来到了永州?”

  兰庭呷了一口茶,润了嗓子,开始说起了两年前的事情。

  那会儿正是秋天,兰庭的意识慢慢苏醒过来,他的灵力也只耗了一半,只是感受到被东西压着。

  泛着银光,镌着烈火纹的箭矢慢慢地从暗黑的环境中钻出来。

  他见着了光,气息中毫无生机,遂运了一股灵力,慢慢现出人形来。

  兰庭站起来,望向四周,只见尸骨成山,一片荒凉破败,他望了一眼脚下,便是一个身着白衣的尸体,尚未被腐蚀,尸虫在此人的眼睛、鼻孔、嘴巴、耳朵处钻进钻出,尸体下,还压着一副骨骸。

  后来他才知道,这里是乱葬岗。

  兰庭一阵恶寒,跃出尸堆,一路迷茫地走着,终不见人烟。

  后来,终于走到了大路上,见有车马行走,又化回箭矢附在车轿之上。

  兰庭便到了永州,本打算寻一个好去处,养精蓄锐一段时间,就要去找剩下的伙伴。

  那一天,他走在永州的大街上,一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勾搭他,他心知此人心怀不轨,却也不怕,于是好奇,就想听听那男人说些什么话。

  男人热情地跑到他眼前:“公子呀,您怎么跑来这儿了?让小的好找,夫人吩咐小的来接你回去。”

  兰庭看了男人一眼,不说话,只觉得此人贼眉鼠眼的,又听着他的话,半真半假,难道谁家的公子还与他长得相似?

  男人又递给兰庭一串糖葫芦:“公子你瞧,我买了您最爱的糖葫芦,咱们快走吧!别让夫人等着急了。”

  兰庭皱眉,他根本不爱吃糖葫芦,他只爱酒,能与太上老君喝三天三夜,想到这里,他咽了咽口水,他想到了湖眠仙子酿的逍遥露。

  男人以为兰庭受用,心中得意,又把冰糖葫芦在他眼前晃几晃,还拉起他的手臂。

  兰庭不悦,男子见兰庭不吭声,便以为他是个闷葫芦,所以只想拉着他走了。

  “公子啊!您怎么在这里?”兰庭又听到有人这么对他称呼,只觉得奇怪,没想到方才那个男人,往身后看了一眼后,就跑掉了,兰庭才惊觉,也觉得有一些好笑,原来他是遇到拐子了,而眼前这一位,又是谁?

  兰庭打量了眼前这人一眼,又往他的身后看去,只见一个头发花白又慈眉善目的老人手中抱着一个八九岁的粉雕玉琢的男孩,他又顺势打量了两人的着装打扮,看起来也是个富贵家庭。

  谁知那孩儿瞧见了他,立即从那老人的怀中挣脱下来,跑到他跟前,拉起了他的手,奶声奶气:“你跟我走好不好?”

  兰庭心中发懵,又细想了一会儿,好歹有个容身之处,遂答道:“好。”

  老人是杨员外,男孩是杨小洲。

  杨员外多次托人在外打听有没有人丢了孩子,倒也有几个,只不过来认领的人见了兰庭,又说不是此人,失落而归,最后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兰庭就在杨员外家住下了,成为了杨小洲的玩伴。

  “我叫杨小洲,你叫什么?”杨小洲拉着兰庭的手问他。

  “兰......”像是意识到什么,兰庭没把名字说全,又道:“记不清了。”

  “那我以后唤你作阿兰可好?”杨小洲笑道。

  兰庭点头,不做其他反应。

  事实上,兰庭虽然长着十岁的模样,但却不喜欢小孩,他在天宫中的时候,颇与哪吒惺惺相惜,不知道他走了这一遭,哪吒又跑去同谁惺惺相惜了?

  不料,杨小洲每日都要缠着他,兰庭忍了。

  秋高气爽的一日,好不容易杨小洲睡了午觉,兰庭在杨府随便走走,有的仆从向来不待见他,只因他是杨员外跟前的人,故而不好使唤他,只在背后偷偷说兰庭的坏话。

  一群二十来岁的人,居然嫉妒一个孩子,说出去也着实令人耻笑。

  有些不好听的话,兰庭也听到了,只不过他一概不理,他认为,杨员外只想让杨小洲开心,而他也确实做到了,他住在这里,没什么不妥,正好成全了两方。

  兰庭绕过几个指指点点的仆人,绕着杨府的赏心湖走了一圈,注意到了旁边开着的门,仔细望去,居然是个校场,他心中顿时兴奋起来,当即走了过去。

  守门的两个仆从见他来了,也知道他是杨员外眼前的红人,故而问他:“兰公子有事?”

  兰庭回道:“随便看看。”

  两人跟着只是为了避免兰庭捣乱,但眼下看来,左右不过是一个孩子,能有什么能耐?

  这个时候,校场中没什么人,他走了一阵,看到了一排箭靶,眼前一亮。

  “兰公子想要射箭?”一个仆人讨好道。

  “嗯。”兰庭虽然表面平静,但心中已是跃跃欲试,只觉得手痒。

  很快,两人拿了长弓与箭筒过来。

  弓箭有些沉,兰庭拿在手里倒异常轻松,他皱眉:“还有没有好一点的弓?这个太轻了,不好用。”

  “兰公子,随便玩玩就好了。”一人挂不住面子,他觉得兰庭只是吹牛。

  兰庭也心知两人在心底并不是特别看得起自己,于是也不做别的要求了。

  他拿起一只铜箭,放在弓上,轻轻一拉,瞄准其中一个箭靶。

  其中一人暗暗吐槽:“倒是有模有样。”

  兰庭坦然放手,铜箭离弦,速度奇快,穿过了靶心。

  身后的两人惊呆,中了靶心算是兰庭的运气好,可是直接穿过了靶心,他们从未见过这种操作,况且,他们根本看不清兰庭的箭是如何射出去的。

  兰庭却隐隐有些担忧:是不是下手太重了?

  他蹙着眉,又拿了一支铜箭,比先前的力气更轻一些,依旧是毫无例外,铜箭直直穿过靶心。

  兰庭摇摇头,只觉得无味,喃喃道:“我已经下手很轻了......”

  有一仆人听了,只是两眼发直:“兰公子,你你你,怎么射的这箭?”

  兰庭谦虚道:“从小就学,粗略把戏,不值得一提。”

  仆人觉得兰庭是在炫耀,但又不得不说,他真的佩服兰庭,又想着,如果这箭射到自己身上,不禁浑身颤栗。

  兰庭又射了两支箭矢后,离开了校场。

  于是一日之后,兰庭就有了一个神箭手的称号,众人只当是那些校场的仆人在抬举讨好兰庭,不做他想。

  倒是杨小洲,听了兰庭趁自己去睡午觉偷偷跑去校场射箭,有点委屈,又听到兰庭的箭法出神入化时,惊喜万分,次日一见了兰庭,就拉着他往校场跑。

  杨小洲让兰庭射箭给他看。

  兰庭依了,他依旧正常射箭,也没有故意射歪,毕竟在他的箭法准则里,从不允许自己有任何失误。www.xiumb.com

  杨小洲抱着兰庭大叫:“小洲真是捡到宝了!”

  兰庭:“......”

  后来兰庭渐渐发现,杨小洲并不是真的傻,他只是天真而已,大部分时间都在装傻充愣。

  为什么?兰庭好奇,但也不去了解,他的初衷只是陪伴杨小洲而已,至于其他的事情,他不太想知道太多。

  杨小洲还有一个弟弟与妹妹,因他自己两岁时烧坏了脑子,比不得弟妹聪明可爱,在一定意义上,他得到来自父母的关爱,少之又少。

  杨小洲虽然智商偏低,但也终究是个人,不可能对一切事情毫无知觉,只知道傻乐。

  兰庭知道杨小洲有那么一层小小的伪装,却也不戳破。

  直到有一天,杨小洲把弟弟逗哭后,恰值碰上了他父亲心情不佳,被父亲破口大骂,杨员外又出门与朋友下棋去了,他父亲操起戒尺就打他,而他也不知道躲。

  还是他母亲拦下了,父亲就丢下一句“慈母多败儿”走开了。

  他母亲又顾着哄弟弟,兰庭便把杨小洲拉走了。

  杨小洲一路上还是笑嘻嘻的,直到关上了房门,脸上心神不宁。

  兰庭给杨小洲倒了一杯热茶,怕他刚才受了惊。

  杨小洲双手捧着茶碗,看着兰庭,叹道:“阿兰,我是不是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兰庭惊讶,一般的痴傻孩童是不可能说出这种话来的。

  杨小洲却也不介意,又嘻嘻哈哈地掩过去,只当作方才的话,他没说一样。

  兰庭想安慰他,却也无从说出口,现在他看见杨小洲笑,都觉得他其实在哭。

  兰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他有点心疼杨小洲。

  至此之后,杨小洲偶尔乐着乐着就会对兰庭说一两句与氛围不搭的话,比如——

  “之前爹娘也是最疼我的。”

  “我其实真的挺想与弟弟妹妹在一块儿玩。”

  “我被烧坏脑子也不是我的错。”

  “我宁愿用一辈子痴傻换祖父长寿。”

  “我是个无用的人。”

  “我死了祖父会伤心,阿兰也会伤心吧?”

  “我的笑容从此被打上了傻子的烙印。”

  杨小洲用了“我”,而不是再自称“小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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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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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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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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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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