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最中间的人>第三十一章 林孝和宋中华
  林孝和宋中华,本来是两个世界的人。那时候,林孝家里是收废品的,他每天与废旧的垃圾为伍,每天放学第一件事就是整理回收来的废品,忙到吃饭。少年的倔强意气使他觉得饭菜都是腐烂的味道。所以他从来没有埋怨过同学隐隐的嫌弃,因为他们至少给与了他表面的尊重。他知道自己表里如一的烂。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是他觉得最残忍的一句话,也是他记得最深刻的一句话,如果没有宋中华,他即将成长到初中毕业,然后退学帮父母,然后脊背慢慢弯成他们的弧度,没有人会分清老捡破烂和小捡破烂之间有什么区别,这个职业模糊了所有人的细节,只有一个卑微的生存。

  不幸的人,总是会发生各种不幸。那是他初二刚开学的一个下午,连他自己都做好了辍学的准备,在学校得过且过的时候,父亲病倒了。穷人的病大多是忍出来的,没等到送到医院,父亲已经过世。前来慰问的,同样贫穷的亲戚听闻后,只能叹气,感叹父亲起码为家里省了一笔钱。

  他一下子接过了父亲的重担,没有人在意他动作是否熟练,甚至没人意识到他们永远也见不到那一位常年游走在这个片区儿的老人了。可是当他无意间经过父亲常去的那一区时,三轮车的喇叭高声嚷着“收破烂,收破烂”,一家小院的门倏然打开,那是宋中华的家。

  宋中华不一样,他的家境体面多了。他住在独院小楼里,从小被奶奶带着坐在院子里玩积木、玩卡牌、玩所有小孩子喜爱的东西。大人们常常会问这个三代单传的孩子,你以后要干什么啊。

  宋中华说他要和门口那个经常路过的捡破烂的老伯一起挖宝藏。

  大人们笑话他童言无忌,那老伯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再次路过时在门口停留了。

  他慈祥卑微地站在门口,对着独自拿着木头小棍念叨的孩子笑着说:“小娃,听说你想和我一起去捡垃圾?”

  奶奶在厨房里做饭,辣椒下锅的刺啦声鼓捣出呛人的油烟,宋中华十分认真地纠正他说:“别骗我了,爷爷,我知道你是在挖宝藏。”说完还很神秘地用小手笼成喇叭,低声说,“你放心,我不会背叛你的。”

  小孩子不懂背叛是什么,却看懂老伯眼里的笑意。爱美是人的天性,纵使自己家里还有一个脏兮兮嗷嗷待哺的臭小子,老伯却每天都会从那户人家路过,把今天最好的战利品偷偷塞给那个守在门口、一脸期待的孩子。

  这是两个人偷偷的约定,小孩子父母工作忙,只有奶奶每天唠叨着不许做这不许做那,她只关心自己手里织不完的毛衣,只会在爸爸回来时做上一顿好饭,还对爸爸说他们每天都吃得很好。

  “骗子,大骗子!”宋中华愤愤地把一切都告诉自己的忠诚的朋友,此时正在笑得颤巍巍的老伯。

  老伯抖着手,抽着捡来的烟屁股,耐心地听着。

  宋中华问他为什么和自己爸爸抽烟不一样。

  老伯十分坦然地说自己买不起。

  宋中华说我以后一定会好好赚钱,带你抽好烟。

  老伯笑得十分坦然,他说等你长大,你只要不忘记我,就是很好的。

  成长是一个残忍的词,它让天真无邪的孩子懂了不平等懂了恶,却依然让他们具有童言无忌的智商。

  宋中华慢慢懂得了破烂的意义,也明白了生活里的宝藏并不是那么好找到的,人们只要有钞票就够了,他开始不再愿意接近老伯那双粗糙的、指甲里带着厚厚一层泥垢的手,夏天的时候老伯身上会散发出酸味,尽管他已经很尽力地在来看宋中华前整理了自己。

  那是一个暑假的午后,爸爸回到家后表情严肃地和妈妈讨论了很久以后,决定让宋中华参加田径训练,训练在黄昏时刻,那是他和老伯相约的时刻。

  他欣喜地轻松地迫不及待地把这个消息留给了老伯后,一脸开心地和老伯说了再见,转身回到自己的家里,丝毫没有注意到那个老伯脸上的失落和无助。

  真正的分开总是来不及好好告别,宋中华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得到过老破烂的消息,他开始有一种渐渐成型的担心。慢慢地他不再去田径训练,每天守在家里写作业,竖着耳朵倾听那熟悉的喇叭声。

  等待到当他自己都快要放弃的时候,那一声掷地有声的“收破烂”把空气划了一个口子,宋中华没有任何思考,扔了笔拔腿就跑,打开大门,一个少年人一脸莫名其妙。

  同样的装束,相似的五官,陌生的眼睛,宋中华猜到了什么,颤抖着声音问:“老破烂呢?”

  林孝感觉被冒犯,挥着拳头说:“你说话客气点!”

  宋中华意图解释,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问过老破烂叫什么,他的愧疚一时间堵住了他的眼耳口鼻,眼前发晕,他磕磕巴巴地说:“以……以前经……常来的那个人呢?”

  这个问题得到了另一个少年发红的眼睛,宋中华心揪成一团,他想起老破烂踉踉跄跄的脚步、颤颤巍巍的手、永不休止的咳嗽,看上去就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那时候他一直在心里隐隐有一种老破烂会死的担忧,所以他那阵子常常把自己的零食分给老破烂,希望他能长胖一点。他再也见不到那个童年中一直陪伴他的爷爷了。

  少年初始愁滋味,便那么惨烈,宋中华忍不住跪地痛哭。

  林孝一直不明白宋中华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对着自己大哭一场后,跟着自己回家,还一脸正经地说:“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那副深情忧郁的样子让林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差点把他当成神经病赶出去。wWW.ΧìǔΜЬ.CǒΜ

  宋中华自那以后常常带来很多东西,每天和林孝一起跑步看书做家务捡垃圾,赶也赶不走,每天风雨无阻,实在恼人得紧。

  那是林孝过得最痛快的一段日子,因为家境贫寒不得不快快长大,负担起家庭的收入重担、未来的绝望和惶恐,自我价值低的自卑等情绪紧紧交织在一起成为一张密集的大网,令人窒息。

  宋中华像是一抹偷来的阳光,每天来督促自己进步学习,和自己一起去捡破烂,带回来收拾。宋中华本少年老成,没想到林孝更沧桑,只得放逐少年天性,每天斗嘴去招惹林孝,闹得坟墓一般的林家热闹了很多。

  林孝是在和宋中华打打闹闹中,无意间回头瞥到母亲嘴角一抹笑意时,彻底对这个少年失去了抵抗。他们一家人都沉默寡言,生活的重压使每个人都没有时间去了解自己,更有没时间去了解别人的爱,心灵长期干涸,脸上僵硬无比。宋中华就像是沙漠里的仙人掌,贮存了大量的水分来充分滋润他们。

  不知道宋中华和家里说了什么,宋家竟然托关系给妈妈找了一份超市收银员的工作,超市里冬暖夏凉,常常有很多老人带着小孩来蹭空调。林孝第一次感受到了被人羡慕的滋味,这种好,都是宋中华给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宋中华就是他最羡慕的人,这羡慕恰到好处,让自己愿意和他在一起,但生不出任何嫉妒之心。

  两个人一起升高中,宋中华托关系勉强去了本地大学的体育系,林孝考上了警察学院。

  临别前,宋中华壮志凌云,他一向意气风发,林孝却满是不愿不甘不舍。

  说来好笑,宋中华一生重要的分离都没有得到好好的道别。两人离别前喝了很多酒,第二天被林妈妈叫醒,已经快晚点。所以两个人只好匆匆说一句“别忘了给我写信”,就分开了。

  这一别,就永别了少年时光。

  剩下的林孝没有多说,只惆怅地抽完了剩下的烟,他嘴里含着烟雾,眼睛熏得通红,他说:“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你爸爸更好的人了。他是我这辈子最好的兄弟。”林孝望向窗外,企图闪躲,眼睛瞥到那一个身影,说:“你看。”

  宋盈烁没有信仰,从来不能体会到信仰的力量,她曾经在百无聊赖间无意闯进一个教堂。那是周三的午后,晴阳,长条板凳上放着普通的白瓷碗,地上是红色的破旧茶瓶,端起来,凑近有葱的淡淡味道,大家喝水用这一个碗。

  有歌声,是赞美诗歌,老人带着自己的口音,口齿不清地唱着,因为这群体的浩大,显出一种严肃的滑稽。

  宋盈烁信步进去,只看见淡淡的尘埃在一束一束的阳光里浮沉,老人们穿着厚重的、暗淡的冬装,空气里散发出一种人的复杂味道。

  歌声有形体,它包容了宋盈烁,让她走进来。

  身边的人表情十分庄重,他们十分相信一件事情时,脸上反而显现孩童的单纯。

  声音苍老,音调喑哑,却因为这感情的厚重、思想的单纯,而高贵无比。

  他们把一生愁苦和无限期待唱进歌声里,这一刻所有世俗都太俗,只有信仰,让人热泪盈眶。宋盈烁甚至想,慈悲的从来都不是上帝,而是人心。

  土堆随处蛰伏,空中尘土飞扬,两边的干枯树枝张牙舞爪,那个闭上眼睛,张开手臂,昂着头愤然冲击在这荒凉狂野里的身影,那么熟悉,那么热烈,那么不可抑制,几乎烫了眼睛。

  是安森林,在奔跑。

  他的速度快出了一种专业,到达终点时脚尖轻轻一点,是宋中华的经典动作,一种自豪的留有余力的显摆,林孝别有深意的眼光,老站长见惯不怪的在座位上等待。

  种种事迹碰撞在一起,“轰”地炸开,宋盈烁不敢置信地瞪向安森林,他跑完步一下子松弛下来的身体,像一只优雅的狮子一样在太阳下擦着脖颈上的汗的动作,骨子里的骄傲的挺拔的脊梁。

  这幅场景让宋盈烁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什么都没说,嘴唇哆嗦着,手中拳头攥到青筋清晰毕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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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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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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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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