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孟雪松终于忍无可忍地唤了一声,“这是大庭广众之下,姐你注意点。”
孟雪松的语气里没有责备,却显然很是不满。
孟雪晨忍不住笑了,解释道:“雪松,怕什么呀,它只是一只鹦鹉而已。”
“人家不是鹦鹉,是男子。”窝在孟雪晨怀中的大鹦鹉安逸忙争辩了一句。wWW.ΧìǔΜЬ.CǒΜ
“啊?你……”孟雪晨的双颊倏然泛起两片可疑的红晕,嗔怒地瞪着满眼无辜的安逸,却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句话,安逸已经说过无数次了。可它什么时候说不好,非得在她亲了它之后说?
现在可好,旁边还有两个旁观者呢,虽然旁观者之一也只是只鸟儿,但毕竟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啊!
“伤风败俗啊!伤风败俗啊!伤风败俗……啊!嘎嘎,打死只鸟儿了!”
在嚷嚷了三遍“伤风败俗”之后,肥果果便被安逸不动声色地扇了一下的翅膀打到,惨叫一声,再次摔飞到远处的矮树丛中。
孟雪晨无暇顾及被打飞的肥果果,她俏脸儿涨得通红地瞪着安逸,良久,才憋出一句话:“不许你再跟着我!”
话音落,她猛地扬手将安逸扔了出去。安逸轻笑着展翅飞了起来,显然心情很是愉悦。
而孟雪晨却已提着裙摆,飞快地跑出了花海,跑出花园,向着自己的小院子方向飞奔而去。
她真的是害羞极了,不敢再停留片刻,她要找个没人能发现的地方将自己藏起来。
弟弟的不满让她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让她不敢面对弟弟的眼神。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在听到安逸说的那句“只要能够伴随小晨晨身边一生一世,此生便死而无憾了!”时,心中油然而生一种熟悉感,忍不住就想要亲近它、亲吻它。
可它却不识趣的,当众声明自己不是鹦鹉,是男的!
可恶的大鹦鹉!无耻的大鹦鹉!讨厌的大鹦鹉!
这让她还怎么见人啊!
她边跑边在心中愤愤地责骂着大鹦鹉安逸,不料突然间一头撞到了一个什么物体,直撞得有些懵。
一个调笑的声音闯入了她的耳朵里:“呦,雪晨,你这是被本公子的帅给迷住了,迫不及待的要投怀送抱了吗?”
孟雪晨猛地抬起头,入目所及,是一张连做梦都不想见到的脸——陈姜!
她忙手忙脚乱地想推开陈姜,但意外的事儿发生了。陈姜居然双臂将她牢牢地束缚在怀中,任她如何用力,也无法推开。
“放手,你这个无赖!”孟雪晨气怒交加,再也顾不得自己的淑女形象了,边用力挣扎,边出口骂道。
“哎,雪晨啊,明明是你自己对本公子投怀入抱的,怎么还倒打一耙的骂人呢?你以为你是猪八戒啊!”陈姜舍不得放手,也不想被骂,便随口说了一句。
谁知,孟雪晨听到他这句话,原本泛红的俏脸儿,倏然间变得铁青……陈姜想,也许是自己看错了吧?小美人儿的脸怎么可能是铁青的呢?
陈姜刚想抬手揉揉自己的眼睛,看看是不是自己兴奋到眼花,看错了,却听空中传来一个慢悠悠、冷飕飕的声音:“呦,八戒,你大师兄叫你去西天取经呢。”
随着声音响起,一个庞大的影子倏然笼罩在陈姜的头上,随之一只“大手”猛地扇在了陈姜的身上,将他打得身不由己地飞身而起,飞向了遥远的矮树丛那边。
陈姜不习武、不修仙,但是他一向很羡慕那些能够满天乱飞的修行中人。他也不止一次的幻想过,自己飞翔在空中的情景。
他觉得,如果自己能飞的话,一定会比鸟儿飞得都高、都帅、都迷人!
现在,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他也会飞了!
可是,为何他非但没有感觉到自己变得更帅,反而觉得脑袋里很晕呢?
而且,很可恶的,他居然不敢往下看!
只要往下面看一眼,他都会觉得眼花缭乱,心脏狂跳,仿佛随时会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一颗红通通鲜活的心。
他是个规规矩矩的县令家的公子爷,从小到大没爬过树、没上过房、没翻墙偷看过谁家小媳妇洗澡……
因为……他恐高啊!
他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被“举高高”的经历。那还是他三岁的时候,父亲因为办好了一桩案子,得到了上官的嘉奖,开心之余便回后宅跟亲儿子亲昵一番。
他开心就开心了,干嘛要把亲儿子给“举高高”啊!
当时,陈姜便被吓得“哇”的一声嚎啕大哭,那声音凄厉又恐怖,就好似狼来了一般,整个县令府中的人都能听到那一阵鬼哭狼嚎般的痛哭声。
陈县令当时很懵,抱着啼哭不止的儿子不知所措。在他的认知里,小孩子都喜欢被“举高高”,比如他自己,小时候就非常喜欢被父亲“举高高”。
可他的儿子却如此抗拒这么美好的游戏!
从那时候起,所有人都知道了,县令家的公子恐高。陈县令也命令儿子身边的所有人,都严禁带着儿子去干那种“爬房、上树、翻墙”的事儿。
尽管这些事儿,都是别人家的男孩子们喜欢玩的,甚至有些调皮的女孩子也会去这么玩儿。但每次陈姜看到了,除了心悸便没有别的感觉了。
也因此,他对那些在空中飞来飞去的修仙之人只有羡慕,从不想去效仿,他只要在心里幻想一下就好了。但现在……
“救命啊!”
陈姜扯破了嗓子般的惨叫着,任由自己的身体划过一抹应该挺漂亮的光影,飞到了那片矮树丛中。
矮树丛中,刚刚才从眩晕中缓过神来的肥果果还未来得及飞走,便见到一个巨大的空中坠落物向着自己的身上砸来。
它忙抖抖翅膀,想避开被砸扁的悲惨命运,却感觉飓风临头,一切都来不及了……
陈公子的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嘭”的一声掉到了……肥果果胖墩墩的身上。
“嘎……”肥果果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便被砸得背过气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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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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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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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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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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