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女子趁机抓住了陈姜的另一边袖子,也哀哀欲泣地哭诉着:“爷,您就算要迎娶正妻进门,也不必赶妾身走啊!妾身定会本本份份的,绝不会给爷添麻烦。”
陈姜头大地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双手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烦躁地想掰开她们抓着自己袖子的手。
他有生以来头一次感到,所谓的左拥右抱,实在不是一件美事儿,眼下的他,真恨不得自己从来都没有女人。
她们两个都是他的侍妾,都已经跟了他快两年了。两年里,他虽说只是把他们当成玩物,却也并未生出厌烦的心思来。
可现在,他看着她们那梨花带雨的模样,心中却是说不出的厌倦和焦躁。
另一边,一个手中挽着小包袱的少女,冷冷地望着他们三个人的纠缠,唇边掠过自嘲的讥笑。
身为一个通房丫头,她知道自己连祈求留下的资格都没有。
何况,她当初只是知县老爷买来的一个小丫鬟,后来被陈姜强行霸占了身体,陈姜口头上说抬她做自己的妾室,却从未公开给她一个名份。
她,名不正言不顺,从被霸占的那一日起,就注定了随时会被抛弃的命运!
她默默地又最后看了一眼被纠缠得焦头烂额的陈姜,转身悄无声息地走向了后门。
身为通房丫头,她甚至连走正门的资格都没有,她还能祈求什么呢?
走着走着,她的手突然轻轻抚在了自己的小腹上,眸子里闪过一抹迷茫。紧了紧臂弯里的小包袱,她最终还是跨出了那扇老旧的后门。
那包袱里,有陈姜给她的二十两“遣散费”,以及她的卖身契。陈姜用这纸卖身契,给了她一个交待。
能够用自己的身子换回自由,也许并不算太惨吧?
况且,她的腹中还有了一个能够伴她一生的新生命……
所有的喧嚣吵嚷,随着被关闭的后院木门而远离耳边。她这个卖身为奴、从未考虑过未来的小丫鬟,从现在开始,将为自己和腹中的宝贝而活!
五里外的孟府,也同样的并不宁静。
“你听说了么?陈公子这几日把他的五房妾室都给赶走了呢。”
“听说了,他一个都没留,也没给个说法。他那几房妾室都挺不愿意离开的,但是他说什么也不肯留。男人呀,怎么都是这样喜新厌旧的呢。”
小丫鬟鄙视的口气,仿佛她见识了多少世态炎凉、人心不古似的。
在花园中散步的孟雪晨恰巧听到了她们的窃窃私语,不由得眉头一皱。
这几日,她很是庆幸陈公子未来骚扰,但是听到丫鬟们说的这些,却莫名其妙的有了不安的感觉,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事儿。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听到远处有女子声音唤着自己:“小姐,陈公子过府做客,老爷让小姐去……”
呼唤声突然断了。孟雪晨眉头紧蹙地看向声音来处,却见雪松大踏步走过来,往昔灿烂的笑容不知从何时开始便不翼而飞了,一张紧绷的俊脸好像谁欠了他多少两银子似的。
与孟雪晨视线交汇的一瞬间,雪松脸上的阴鸷便一扫而空,绽放出惑人的笑容,扬声叫道:“姐,听说陈公子送给爹爹一只大鹦鹉,咱们也去看看呀?”
孟雪晨下意识地摇摇头。自己的书房中便藏着一只举世无双、风华绝世的大鹦鹉,还有什么鹦鹉能吸引到她?
“姐,去看看吧,听说那只鹦鹉长得很像安逸呢,说不定你见了就会很喜欢。”雪松笑看着孟雪晨。
孟雪晨蹙眉打量着雪松,不知为何,竟觉得他的笑容有点包藏祸心似的……
孟雪晨摇摇头,却未再坚持,反正只是去看一只鹦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心里想着,便向外走去。
雪松笑吟吟地跟在她身边,不时扭头看看她,唇边的笑意愈发灿烂了,颇有点历经严冬朔风、即将春暖花开的意思。
未几,姐弟二人到了前面待客的花厅,还未等走进去,便听里面一个熟悉又讨厌的声音叫喳喳地夸耀着:“孟老爷,你看本少送的这只鹦鹉,比你府中任何一只都更漂亮吧?它不止会说话,还会唱歌哦,还会……”
“遥远的山上有棵树,高大的树上有只鸟儿,美丽的鸟儿叫果果……”
突然响起来的怪异声音打断了陈公子的夸夸其谈,却令门外的孟雪晨姐弟俩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边笑边向里面走,迎面正是几日不曾前来骚扰的陈公子。
而在陈公子面前的一张木几上,一只体型庞大、羽毛绚烂的大鹦鹉正引颈高歌——美丽的果果最爱吃果果,吃了一个又一个……
原来是它在唱歌?如果这也算是唱歌的话!
孟雪松皱皱眉,忍着笑低声说:“它唱的还真不错呢。”
孟雪晨对那只煽动着翅膀骄傲得目空一切的大鹦鹉投以鄙视的一眼,便再未看第二眼。
那鹦鹉的确长得很漂亮,只是羽毛太过绚烂,反而显得恶俗。
而它的声音不男不女,体型又庞大得吓人。比起安逸那环绕着紫色光芒的美丽羽毛,相差着十万八千里还不止。
更何况,安逸唱歌时嗓音优美动听,令人闻之如天籁之音,不知觉间便沉迷其中。
陈公子首先看到了走进花厅的孟雪晨,扑棱一下子跳了起来,就像被火烧了翅膀的麻雀般,咋呼呼地冲向孟雪晨,得意地笑道:“孟雪晨,你快看本公子送你的这只鹦鹉,漂亮吧?”
不待孟雪晨回应,他继续得意洋洋地自夸:“你看,它的羽毛比安逸漂亮多了吧?它还会唱歌哦……”
陈公子从未听到过安逸唱歌,见识浅薄,这不怪他、不怪他。
孟雪晨心中腹诽着,再次瞥了那大鹦鹉一眼,没吭声。
陈公子献宝一般一把抱过大鹦鹉,向孟雪晨怀中一塞,邀宠般谄笑着:“孟雪晨,它很可爱的,比安逸可爱多了。而且这么漂亮又可爱的大鹦鹉,从现在开始它就属于你了哦。”
陈公子一放手,大鹦鹉便完全落入孟雪晨怀中。
却未料,他刚一放手,孟雪晨便轻呼一声,竟然身子倒退几步,仿佛不胜其重般,撒手将大鹦鹉抛落在地。
大鹦鹉怪叫一声,扑棱着翅膀,在即将跌落地面的瞬间飞了起来。
陈公子未料自己的献宝行为竟然会是这般结果,惊呼着冲上前去扶孟雪晨。而孟雪晨身边的雪松却已手脚利落地一把将孟雪晨揽在怀中,止住了她的退势。
陈公子收势不住,这一前扑恰好扑在了刚刚飞起来,还未来得及飞走的大鹦鹉身上,脚下一个踉跄,余势未衰地摔在地上,登时将大鹦鹉结结实实地压在身下,只听得一阵嘎嘎惨叫,一刹那鸟毛乱飞。
送一只鸟儿也能送得兵荒马乱的,他还真是有本事!
孟雪松揽着孟雪晨,没急于放开她,只用看热闹的眼神看着趴在地上的陈公子。
那只可怜的大鹦鹉,在他身下努力地挣扎着,试图钻出来,却无论怎样也无法将他从身上掀开。
“你想压死我呀?混蛋!”大鹦鹉惨叫着痛骂不绝。陈公子在慌忙赶过来的孟老爷搀扶下,终于站了起来,犹自惊魂未定,大睁着双眼看着孟雪晨。
孟雪晨方才只是不堪其重,才失手将大鹦鹉抛下,此时回过神来,忙推开雪松,嫌弃地看着那只被压得惨兮兮的大鹦鹉。
这大鹦鹉明明长得没有安逸体型大,为何如此沉重?
孟雪晨百思不得其解,身边的雪松似笑非笑地看热闹。
陈公子惊魂普定,看向孟雪晨,有些不满,又不得不隐忍着,嘀咕道:“孟雪晨,你干嘛摔它啊,摔坏了怎么办?”
“它太重了,我抱不动。”孟雪晨淡淡说道,看都懒得看陈公子和那只漫天乱飞的大鹦鹉一眼。
陈公子看了看大鹦鹉,带着指责的意味对孟雪晨说道:“它长得还没安逸大呢,你天天抱着安逸到处走,都能身轻如燕,怎么会抱不动果果?你就算不喜欢它,也不能把它往地上摔啊,它只是一只鸟儿而已。”
“我说了,它太重了。”孟雪晨皱着眉,忍着气解释。她可不想落个虐待鹦鹉的恶名。
“你才该减肥了。”那大鹦鹉在空中不满地嚷嚷着。
它倒是有点小聪明……孟雪晨抬头看看它,正看到它那圆滚滚的肚皮,不由笑了一下。
其实它的体型还可以,只是不知它为何这么沉。自己天天抱着比它还大的安逸,都从未觉得沉重,这只鹦鹉大概真的该减肥了。
“沉也没事儿,反正它自己会飞的,不用你抱着。怎样?你把它留下吧,相处几天你肯定就会喜欢它了。再说安逸都那么大了,还是孤零零的一个,它肯定也想要一个跟自己相配的同类为伴。”
陈公子的不悦不翼而飞,开始努力地劝说孟雪晨留下自己送的礼物。
这可是他派人千辛万苦找回来的,目的无他,只为了能够让这只鹦鹉减轻安逸在孟雪晨心中的份量。
两只同样漂亮的鹦鹉争宠,那场面应该很好看吧?到那时,就不信那只鹦鹉妖还能保持住它风度翩翩的伪君子样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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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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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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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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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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