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风尘酒馆>第二十九章 鱼沉雁杳天涯路,始信人间别离苦(1)
  萧里走了,她刚来时同我说的那句话却被我刻在了脑海里,叫我午夜梦回时分都时常能听到一个声音破空而来——

  一个星期后,你会再次见到凉宫长谕。

  我明知她的预言不会出错,却还是不愿意相信。

  ——我根本还没有做好再见他的准备。

  因此我将酒馆暂时关了张,收拾行囊,带着慕思去了蒲市——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

  与其说是休假,不如说是躲避。

  蒲市的变化很大,当年我在这里的时候,这里还是一个并没有多么发达的小城,如今数年过去,这里已经大肆城建,和j市也差不了几分了。爷爷当年的古董店开在老城区一个颇为偏僻的地方,如今再去,原先住着的人家都已经全部搬空,这里几乎成了个荒地。m.xiumb.com

  当年爷爷故去,我跟随凉宫家族去了j市,这古董店没了主人,就此关了张,此去经年,我再没有回来过,这房子也就生生被锁了许多年。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近乡情更怯。

  我来到古董店门前,却必须要闭上眼,做足心理准备,才终于能打开大门。

  门上那把古旧的锁已经生了锈,甫一开门,一股气息浓郁的灰尘就扑面而来,夹杂了几分久未有人居住的霉菌味,呛得我和慕思轻咳了好几下。每走一步,都好似有扬起的灰尘弥散在身侧,我站在院子里,抬起头打量大厅和二楼那些古色古香的木屋——这些年被风雨侵蚀,很多地方的漆都开始脱落,染上了岁月的痕迹。

  真是,太久没有回来了啊。

  好不容易将古董店打扫干净,已经是日落黄昏的当口,我看一眼时间,预备带着慕思去往爷爷和父母的墓碑前祭拜。

  三座墓碑距离古董店其实十分近,走过去也就不到五分钟的路程,慕思抱着花束跟在我身后,路过最后一个拐角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一块无字碑。

  我思索了半晌,隐约记起我当年离去的时候,这里是没有这样一块碑的。而今这里人迹罕至,这块无字碑却还好好地立在这里,且周遭全是祭品和花束,像是时常有人来打扫祭拜,倒不知究竟是谁的碑。

  鉴于我没思索出个所以然来,终究还是只能拉着慕思继续前行。

  直至走到那三座墓碑前,我看着眼前的光景,忽然愣了。

  古董店那么多年没人居住,我和慕思刚刚进去时是怎么样的形容?按理说这三座墓碑也该一样的破败才对……可我站在碑前,却发觉这里竟然连一株荒草都没有生长,碑上更是一点灰尘也不见,看起来,就像是……

  被谁刚刚打扫过。

  我心下一惊,立马转头张望了一圈。

  哪里又有人?

  我不禁暗叹自己太过疑神疑鬼,刚刚过来时不是还瞧见了一块无字碑么?兴许是人家打扫那块碑时一并帮忙打扫了也说不准。

  我把花束放在墓碑前,在爷爷的碑前坐了下来。

  那块碑是当年我离开前,凉宫家族的管家帮忙立的,上书“祖父楚严之墓”,我用手指摩挲着那几个深陷于光滑碑面的红字,低声道:“爷爷,小时候你和我说,每个人生在这世上都是有使命的,可是事到如今,我已经很难去衡量自己在这世上的使命。

  “我无法接受自己的存在是为了替另一个人续命。

  “对不起,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守护人后世。”

  我这厢还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之中,慕思却忽然转了身,像是察看着什么,我抬起头,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轻微的声响。

  我十分困惑,因此地十分荒凉,按理说本该没人来。

  难不成?

  我顺着那声响望过去,果真瞧见刚刚过来时那块无字碑前,站了一个男人。

  他像是也感受到了我和慕思的目光,放下一捧崭新的花束后,就回过头来看了一眼……

  我同他目光相接的刹那,忍不住要感叹一句世事难料。

  这个人,正是我的高中同学,唔,那个曾经送我长铃的同学。

  ——叶停云。

  我仍在心头感叹,没来得及作何反应,他已经浅笑着往我这里走来。

  “楚幸。”他开口,声音和十几岁相比,低沉了不少,“好久不见。”

  我忍不住又要感叹一句故人重逢时可以说的话是多么匮乏。

  我尽力装出轻松的样子,冲他笑了笑:“是你啊。”

  他点点头:“是我,你呢?怎么在这里?”

  也是,说起来我俩十几岁才相识,彼时我已经在j市生活了数年,他不知道我家乡何处也是理所应当。

  “我是蒲市人啊,十几岁才跑去j市读书生活。”

  叶停云“哦”了一声,目光微转,看了一眼身后我和慕思祭拜的三座墓碑,忽然了然地笑了笑。

  “这几年我总是来这里祭拜,远远地看到这三座墓碑旁杂草丛生,却从没有人来清理,时间久了我就以为是三座荒坟,因此每次过来时也会帮着收拣收拣。没想到几个月前,这三座碑前突然多了些祭品,周围也被打扫得焕然一新,那时我才知道它们原来不是荒坟。说起来也好笑,那天我因为没看到来的人是谁,还偷偷懊恼了一阵子,没想到今天竟然见到了,更没想到,竟然是你。”

  他说这段话的时候,颇为云淡风轻。这样的神情,我曾在来酒馆的客人脸上见过几回,是那种见惯了生离和死别,对什么都再难兴起的模样,可那些人大多经历过十分令人绝望的事,而叶停云,他还这么年轻,这么生龙活虎,本不应该经历过什么才对。

  更重要的是,在我那并不十分清晰的记忆里——他从前不是这样的。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叶停云和以前有些不一样,可真要说起来,却也说不出是哪里不一样。

  这样的他太过奇怪,我满脑子都在探寻他究竟是哪里变了,因此忽略了他这话里包含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

  这三座墓碑,是我父母和爷爷的墓碑,在十几岁爷爷故去、我被凉宫家族的连夙接到j市后,这三座墓碑就空置在这里。十几年过去,我从没有再回来,这三座墓碑原本就应该是没人再祭奠和打扫的,他说以为是三座荒坟,其实倒也不错。

  但他刚刚也说,几个月前,有人来祭奠了……

  如果说这个世上还有人记得来祭奠这三座墓碑后的人的话,那只能是凉宫家族的人。

  而我却真真切切地忽略了这句话,只是皱着眉看他:“你为什么总来这里祭拜?你住在这里?”

  叶停云听了就笑起来,伸出一只手指向远方的一幢独栋复式楼:“是啊,我家就在那里,要不要去坐坐?”

  我和慕思在这座独栋复式楼里转了一大圈之后,彼此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中读懂了一个词——羡慕。

  我俩深觉人生无常,但有钱这个事是不会变的。

  有钱人的生活实在腐败得过分,譬如即便是在这块几近荒芜、已经没什么人迹的老城区内,他都能整出个j市都难见的小洋楼来。

  我的这位老同学叶停云,当年上学的时候就以家底殷实、开朗大方这个优点广受女孩子欢迎,被他撩拨过的女孩子没有一百也有几十个。传闻他爷爷生前最大的爱好就是藏宝,他家有个巨大的地库,专门储藏他爷爷当年搜罗来的各类奇宝,没想到他爷爷搜罗了一世,最终这些奇宝到了他手里,全变成了用来讨好女孩的工具。

  我早说过,我的那个长铃,就是出自他手。

  十几岁的叶停云在我眼里,就是个颇为可爱的富二代。当年我和连夙、凉宫长谕一起上学的时候,他不知怎么就看上了我,还为此和一众女生断了交情,导致那些女生对我怀有极大的恶意。

  而他本人,也因为整天缠着我,被凉宫长谕私下揍了一顿,可他不但没有就此退却,反而更加起劲地每天往我身边凑。

  这直接导致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凉宫长谕都对我黑着脸。

  低情商如我,当时并没有明白凉宫长谕那点暗戳戳的小心思,依然在学校和叶停云同学打得火热。

  后来毕业时这厮还一度想要和我考同一所大学,询问了我好多遍我要填报哪一所大学,我倒也真如实相告了。可世事弄人,谁能料到后来我竟受了一身伤,还离开了凉宫家族,根本没有上大学呢?

  所以此后多年,我都没能再见他一面。

  再见,就是此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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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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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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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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