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风尘酒馆>第九章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2)
  和夏小蝉道别后,赵曦从咖啡厅里走出,赵子墨不知何时已经带着他的新女友离开了,天色有些阴沉,像是要下雨了。

  好在这里离家不算太远,即便车还没修好,走回去应当也用不了太多时间。

  这么想着赵曦便迈开大步,走得飞快,心中暗暗祈祷不要在自己回家前将这场雨下下来。

  天可怜见,这场雨果然是在她回家后才下了下来。赵曦端了杯热茶,站在房中那扇巨大的落地窗前,望着窗外瓢泼的大雨,忽地就想起了多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大雨天,她跟着妈妈——那时候还活着、在她身旁的妈妈,来到了赵家,成了赵曦。

  赵曦已经不记得她在来到赵家之前的事。妈妈说,她在来之前,出了一场车祸,那场车祸导致她的记忆力严重衰退,从前的、时隔久远的事情都会渐渐忘记,这也直接导致了往后直至如今的十年里,赵曦身侧都需要准备一本厚重的日记本——她所经历过的重要的一切,都要记在上面,只有这样,那些她将要忘怀却不想忘怀的事,才能在日后她一次次翻阅后,深深刻进她的脑海里。

  而显然,在她搬进赵家以前,并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有这么个毛病,因此她那时候没有记日记的习惯,这直接导致了她几乎记不起从前,十六岁之前唯一还有些印象的,兴许便是午夜梦回的那个小村庄,不时有一个小男孩跟在她身后,轻声却愉快地唤她:“溪水,小溪水!”

  赵曦记不清他的样貌,却对这句“小溪水”念念不忘。

  妈妈说,她在来到赵家之前,姓肖。

  她的亲生父亲,姓肖。

  少女情怀总是诗。

  赵曦今年二十五岁,不好意思大言不惭地再道一句自己还是个少女,但心里却好似仍旧有着诗一般的情怀,这情怀平时不大能显现出来,唯有这雨天和深夜才偶尔跳出来作祟。

  很不巧的,今天,它又跳出来了。

  赵曦初次来到赵家,因脑中连自己是谁都很难记起来,只怯生生地跟在妈妈身后。赵叔叔站在门口迎接她们,他冲她和妈妈笑着,笑得温暖非常,而后又从妈妈手中接过了一路提来的行李,将躲在身后的她牵出来,牵进了家门。

  赵叔叔待她一直都极好,即便是后来他知晓了她爱慕赵子墨的事,即便是后来妈妈去世,他都一直待她好似亲生,这十年来,他从未怪过她,连大声呵斥都是没有过的。

  这也是她一直待在赵氏集团的原因。

  人要懂得知恩图报。

  但她也从来都是唤他赵叔叔,十年前他也暗示过妈妈让她改口唤他爸爸,她却不肯,她脑海中虽没有“爸爸”这个人的分毫印象,但并不影响她认定的爸爸同妈妈都只能有一个的既定事实。

  赵叔叔知晓了她的想法后,便再也没勉强过她,甚至从来都未再度提及要她唤他爸爸这件事。

  赵曦想,赵叔叔真的是个很好的男人,妈妈能和他在一起,真的很幸运。

  可惜她走得太早了。

  明天金梓鸣要去巴黎拍摄广告,他回国后参加了不少活动,拍广告却是第一次,赵曦本来也要跟着去,前两天却因低血糖忽然晕倒在办公室,赵叔叔三令五申她只得跟进到出国前。

  自打金梓鸣回国,自己好像就没怎么休过假,每天都陷在他制造的各种麻烦里,任何事又都是亲力亲为,哪里来的时间休假呢?

  可这下看来,怕是要有半个月的假期了。

  赵曦回忆一番后,想起了这一茬,走到冰箱门前时,她已经预感到冰箱里没剩多少吃的,但真的打开后,才觉得自己真是太高估自己了。

  那唯一剩下的一盒牛奶,好像还是半个月之前的。

  为了明天不至于被饿死在家里,她咬咬牙,披了件外套,拿了把伞,便再度出了门。她的车还没修好,自个儿买房时又看重这里偏僻而清净,这就免不得要走一段路了。

  她不爱打伞,也就连带着反感下雨,且这雨下得实在太大,她不过是走过一条长路,又穿过一个街口,到了超市门前,收完伞摸了摸,已是浑身的雨水,连头发都湿漉漉地贴在脸上。

  简直狼狈极了。

  她没有开车来,雨天又极难打车,买的东西差不多都要自个儿提回去,便只挑些必要的食材买了。

  独居六年,即便不常在家,她也仍旧无比清楚这家超市里的摆位。

  买的东西差不多都到位了,只剩下牛奶……

  咦,原本摆在这里的牛奶去哪里了?

  她有些困惑,便想走上前去询问不远处站着的超市工作人员,可还没等她走到那人身前,旁边便伸出一只手,将几盒遍寻不得的牛奶递到了她面前。

  她满眼震惊地循着那手望上去,只瞧见一个穿着黑色卫衣、戴着巨大帽子和口罩的男人,

  这打扮在寻常人眼里必定十分怪异,但赵曦却见怪不怪,她接过那牛奶,又冲那人笑了一笑,虽然不知这位只露出一双眼睛的人是谁,还是轻声致谢道:“谢谢同僚了。”

  “赵小姐不用客气,你上次帮我应急,这点小事不算什么。”

  这声音……

  赵曦默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她究竟什么时候和傅清夙有了这样深的缘分了?一天竟然能偶遇三次,也真是稀奇了。

  “傅先生真是闲情逸致,我以为,像你这样的咖位,一般是不出门的。”

  傅清夙听了就俯身到她耳边,像是轻笑了一下。

  “赵小姐对‘我们这样的咖位’,显然有些误解。”

  赵曦其实看不出他有没有笑,只是隐约看到他那双露出来的眼微微弯了一弯,她忽然间就觉得他和圈里平常议论的那个一点也没有人情味的冰山脸不大相同。

  出超市的时候,雨仍旧没停,赵曦手上提了一大包东西,十分费力地把伞撑开,谁知那伞竟然“啪”的一声,整个翻了个个儿,怎么也翻不回来了。

  这下可好,她的车还在车行修理,自己又是步行过来的,现在连伞都坏了,大雨天的,还是在山脚下,该去哪里打车呢?

  “赵小姐,这是我今天第二次邀请你了。”正思忖着,一辆红色的超跑就停在了她面前,车窗摇下来,露出一张她今天看了无数眼的俊脸,俊脸此刻没了遮挡,在星光和雨夜的映衬下,更加俊朗。

  赵曦是个识时务的人,譬如此刻,即便她和傅清夙是竞争关系,也还是没有过多推辞,微微犹豫了片刻,就打开车门上了车。

  一路无言,傅清夙原本就话少,赵曦话虽不少,心中却始终还是对两家的行业竞争关系耿耿于怀,她认为,身为竞争人,就要有竞争人的姿态,不能太过亲近,要不就不能称之为竞争人了,因此除了指路,也十分罕见地没有多话。

  临了,总算是把她送到了家门口,她下车之前想了想,终于还是没有忘了最基本的礼节,开口致谢道:“谢谢你啊,傅先生。”

  傅清夙没有作声,只是拿着伞下车,绕了一圈又走到她那一侧,替她开了车门。

  赵曦看出他的意思,赶忙摆手,还顺势推了推他——看样子是准备绕过他,自行溜到房檐下了。谁知那人的力气出奇地大,她不仅没能把他推开,还被一把揽住肩膀,她挣脱了两下,没有挣脱开。

  “伞不大,你多担待。”

  等到把她送到房檐下,两人终于不用再依偎在一把伞下躲雨时,赵曦的脸已经红了半边。

  “我……我先走了……”她看都没好意思再看身旁那人一眼,就着急忙慌地往里跑,只留下笑得一脸肆意的傅清夙站在那里,也不知想了些什么。

  开门的时候,大抵是脸上那余热还未散去,她显得格外心急,然而这一急,用的力气就大了几分,只听“吧嗒”一声——钥匙断在了门锁里。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要是倒霉了啊,喝凉水都塞牙。

  赵曦灰溜溜地再度跑出来时,正巧看到一个打着黑伞的人站在原本停车的地方,红色的超跑没有移动半分,而那个身姿挺拔的男人,不是傅清夙又是谁。

  她站在门前的房檐下,半扯着嗓子问:“你怎么没有走?”

  傅清夙一步一步地走到她身边,轻轻一扯,就把她也拉到了伞下:“你家楼下的夜景很好看。”

  赵曦默默看了看天,默默在心中问了一句“是吗”。

  “怎么又出来了?”傅清夙饶有兴致。

  赵曦一听就叹了口气,垂着头道:“我把钥匙挤断在门锁里了,今晚是回不了家了。”

  傅清夙挑眉:“所以你是想要走下山?”

  赵曦:“……”

  最终赵曦还是坐了傅清夙的车。

  因她当年不知怎么想的,将家安在了半山腰上,平时自己开车来开车去,倒也不觉得不方便,谁知今天碰到了这么个不凑巧的状况……

  她默默对自己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今天不是特殊情况嘛,坐坐傅大佬的车也没什么,总之天知地知他知她知,别人不知就行了。

  这样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加上连轴转般忙了好几天,实在是太累,车还没开下山,她就靠在副驾上睡着了。

  等到再度醒来,便看到傅清夙已经将车开到了一个不知是哪里的地方。

  赵曦揉着迷蒙的睡眼问:“这是哪里?”

  傅清夙面不改色:“我家。”

  “……”赵曦觉得,自己是上了贼车了。

  傅清夙家很大,比她家要整整大了一倍,赵曦跟在他后头进门时,再次暗暗感叹果然这是个看脸的世界,有一张好脸的人的生活果然十分腐败。

  没有如想象中的入狼窝被狼吃,傅清夙领着她进了房间,替她将房间收拾好,又嘱咐她几句,转身便要离开。

  她立马问道:“你去哪里?”xiumb.com

  “你在这里住,我去公司。”傅清夙转了头,看了看她瞪大眼的模样,笑起来,“你怎么一副很失望的样子?”

  “哪……哪有?”赵曦连忙反驳道,接着又脱口而出一句话,说完直接想抽自己两大嘴巴子。

  “你……你不怕我偷你家东西啊?”

  傅清夙笑得如沐春风:“你要是敢偷,我明天就让公关部出通稿,说赵氏的赵总监昨晚在我家留宿。”

  赵曦气得吹鼻子瞪眼,但也无可奈何,眼睁睁地看着他换鞋拎包出门,一气呵成。

  傅清夙房间里安的是一扇硕大的落地窗,半夜的时候可以看到这座城市最完整的夜景。赵曦没有拉窗帘,她望着窗外的满天星河,觉得自己今天的际遇真是出乎意料地一波三折,当然,她遇到的这个人,更让她要感叹一句人生无常。

  带着沉沉睡意入梦时,想必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她沉寂多年的心,因为今天频繁遇到的某个人,好似……终于又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悸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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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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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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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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