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说过自己最近十分疲累且嗜睡,却还是没料到一觉能睡这么久,默然地伸了个懒腰后,眼见着外面开始下起瓢泼大雨,便让慕思引她进来。
等到这个女孩子终于坐到我对面,我才开始思考,究竟是什么因由,能让这个梳着公主头、穿着漂亮长裙、从头到尾打扮都很精致的女孩子,生出这么执拗的念头。
女孩子微笑着礼貌开口,说她叫虞安之,我敲了敲桌沿,觉得是个很好听的名字。
她要求的,是一杯可以交换身份的酒。
我这人其实有点起床气,虽说今天不算被人吵醒,但一醒过来就要听一个漫长的故事,对我来说仍旧有点痛苦,因此我让虞安之坐在原先慕思领她坐的位子,自己跑到酒窖前的柜台制酒,预备等到制完再听她说故事。
没曾想这个看来十分乖巧的女孩子竟然没有听从我的指示,不一会儿就站了起来,径直向我走来。她转头,四处看了看酒馆里的景致,又看了看我,十分好奇地问了一句:“姐姐,你这么年轻,不上学吗?”
我原本低头制酒,听了这话,忍不住抬头又多看了她一眼,半晌,才笑起来。她被我这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吓到,迅速低下了头。
我懒得再出口为难她,正好酒制到一半,到了最关键的部分,便问起来:“你想要和谁交换身份?”
她藏在袖子里的双手蓦地捏成拳,声音轻柔却坚定:“我要和我的双胞胎妹妹,虞乐之交换。”
哦?这倒有点新鲜了。
虞安之今年17岁,是个尖子生,本市最高学府的高二尖子班的尖子生。
这样的女孩子,无论生在哪个家庭,应当都是引以为傲的,尤其在她还有个十分不争气的双胞胎妹妹的情况下。
说来也怪,这两姐妹自打从娘胎里出来就十分不同——虽然长相一样,但安之从小就安静乖巧,而乐之自生下来就哭闹不止,婴儿时期很是费了虞妈妈一番心力。
后来年岁渐长,两人区别更甚。别家的双胞胎小姑娘从来都是穿得一模一样,可乐之偏偏不愿意和安之穿一样的衣服。她和安之不同,安之从来都是听妈妈的意见,妈妈要她穿什么,她就穿什么,而乐之在小姑娘时期就开始十分有主见,她都是自己挑选衣服。
到了上学时,两人已经大相径庭起来——发型不一样,穿的衣服不一样,连上的班级都不一样,要不是名字相似、长相也相似,其他同学大概真不能分辨出这两人是一母同胞。
在虞家,从来都不会有寻常家庭里父母将双胞胎认错的事情发生,大家都知晓,短头发还总是磕磕绊绊摔跟头的是乐之,长头发总是站在身后微笑扶起妹妹的才是安之。
虞爸虞妈好不容易将两姐妹养到十几岁,考高中的时候,乐之是在临考前最后几个月被自家爸妈逼着埋头苦读,才勉强达到起分线,等到进了校门,一下子就被分到了臭名昭著的3班。而安之,她轻轻松松考进了这所学校,又轻轻松松地进了年级里最令人艳羡的尖子班1班。
别人每每遇到虞爸虞妈,都会说,你家安之真是又乖又聪明——十分默契地对乐之缄口不提。
“从小到大,每个人都说羡慕我,可我最羡慕的,是乐之。”
我把制好的一杯略呈灰绿色的酒推到她跟前,重新在她对面坐定下来,饶有兴致地看她一眼。
“哦?为什么?”
“小的时候,因为我从不会说不,所以每次去逛街,妈妈几乎不问我的意见,她总是迅速地替我选中她喜爱的款式,然后陪着乐之去逛完整个商场。
“因为我更加坚强,摔倒了也不哭,只拍拍灰自己站起来,所以爸爸妈妈就总是夸我,可他们看到乐之摔倒,却都会迅速跑上去把她扶起来。
“因为我习惯于听从爸爸妈妈的安排,所以每个双休节假日,我的时间都是穿梭在各种各样的兴趣班里,可是乐之每次去一个兴趣班都会回家大哭一场,到了最后,她的所有假期时间,都可以由她自己支配。
“我吃什么都不挑,所以爸爸妈妈总是会在下班路上专门买乐之爱吃的芒果回家,然后乐之一半,我一半,可他们大概不知道,我最讨厌吃的,就是芒果。”ωωω.χΙυΜЬ.Cǒm
“十几年过去,因为乐之小一些,所以爸爸妈妈看起来像是更疼爱我,可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他们对她总是更加宽容一些。”
我望着这个总是微笑,却对人从头到尾都透着礼貌的疏离的女孩,忍不住感叹:“你从来都不是为自己而活。”
虞安之望着窗外小花园里的秋千:“是啊,我活得根本就不像自己。如果可以,我想要做一回乐之,体验一下这种随心所欲的生活。
“我爱她,可我太累了,所以想自私一把。”
我点点头,示意她喝下这杯酒,就可以达到心愿。
杯酒入喉的刹那,我最后一句警告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耳朵,她猛地一激灵,酒都撒出来了两滴,却还是没有犹豫,继续喝了下去。
“你要记住,喝下这杯酒,你就会彻底变成虞乐之,从此以后这个世上,除了你自己,再没有人知道你其实是虞安之。除非有朝一日真正的虞乐之发觉并想要找回她的身份,否则这杯酒就是无解之酒,永生永世不得反悔。”
虞安之的故事并没有什么曲折,也不漫长,不过是和她的妹妹虞乐之之间的一些往事,我听了过后便忘了,也没怎么放在心上。那杯酒喝完她就走了,我甚至还来得及在慕思端来午饭前去小花园晒会儿太阳。
可是一个月后,再度看到她的脸出现在这酒馆里时,我其实是有些惊诧的。
这个虞安之,不,不对,她其实是虞乐之了。她来求的酒,和当初她姐姐来求的,一模一样。
“我听安之说,她曾来求过一杯酒,我今天再来求一杯同样的。
“我想,我和她,都还是更喜欢原来的自己。”
她的这个故事,比原先她的姐姐讲的那一个,要长许多,也复杂许多。
诚如虞安之所说,她十分羡慕虞乐之,而真正的虞乐之,却从来没有羡慕过虞安之。
虽然她看起来万众瞩目,可她活得十分累,这一点,是虞乐之怎么也不想要的。
这个不羡慕,一直持续了十六年,直到进了高中的校门,她和虞安之第一次偷偷假扮对方后,她终于开始有一点点,羡慕虞安之。
虞安之和虞乐之,曾在虞安之来我这里求酒前,偷偷假扮过一次对方。
那天和往常没什么区别,安之照例做完最后一道奥数题,向老师交了卷子,就慢悠悠地拿了书包往校门口走去。不料走到校门口正对的那个池塘前,却忽然被几个3班的女学生拦住,安之对她们没什么印象,只能隐约从她们穿着的校服上看出些“3班必胜”的字迹来,那些字迹被隐在一群乱涂乱画的笔迹后面,都有些看不清了。安之想了想,那几个字大概是之前开运动会的时候她们写上去的。
她们拦在安之面前,怎么也不准她继续走下去。
安之不知道又因为什么得罪了她们,但她从小就是很多女孩子仇视的对象,因此懒得理她们,往旁边走了两步,预备绕过她们离开。不料她们却被她这无所谓的态度激怒,其中一个立马上前来挑衅般地把她的校服和书包抢夺了过来,迅速扔进了池塘里。
安之皱眉望着漂浮在池塘上的校服和书包,终于开口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干什么?”那个领头的女学生扎着两个冲天的羊角辫,听了这句竟笑了起来,“别急着走嘛,就想和你聊聊天。”
安之忍不住嗤笑了一声,身后一声响亮的口哨应声而起,不知道哪个女学生高喊了一句“是虞乐之”,那些人就露出了满面惊惶之色,宛如惊弓之鸟。
还没有来得及撤,乐之的赛车已经到了她们跟前,她以脚踮地,歪头似笑非笑地看着那群女学生。
“你们胆子倒是不小啊,敢拦我的人。”
“乐之,你听我们解释,我们是和你姐姐闹着玩……”
虞乐之只有三寸长的短发在风里顶立着,长长的刘海被风吹起,看起来很有些飘逸,但她说出的话,就不那么温柔了。
“闹着玩啊?那倒是正好,今天我心情不错,就陪你们玩玩。”
女学生们根本来不及跑,不到三分钟的功夫,她们所有人的校服和书包就已经全部进了池塘,看起来很是惹人发笑。
虞乐之把安之的校服和书包递给她的时候,见她只穿着一件短袖的身子正瑟瑟发抖,有些无奈地撇了撇嘴,干脆把自己的校服脱下来递给她,还示意她坐到车后座去。
“今天别坐公交了,我带你回去。”
回到家,虞爸虞妈正坐在饭桌前等她们姐妹俩,看到安之手里拎的还在滴水的校服和书包,纷纷走上前来问发生了什么事。安之勉强笑笑,说没什么事,只是她不小心摔到池塘里了,乐之看到了,就把她拉了上来。虞爸虞妈便又是一顿安抚,要她以后小心些云云。
乐之轻轻“哼”了一声,走到饭桌前,低头迅速扒完一碗饭就匆匆进了房间,伴随着“哐当”一声,门锁了起来,安之一边吃着鸡蛋一边和虞爸虞妈见怪不怪地对视一眼,没有作声。
晚上安之做完作业上床的时候,乐之已经玩了好一会儿的游戏了。
“虞安之同学,有件事可以拜托你一下吗?”
安之换完睡衣,转头笑着看已经把游戏机丢下、坐直身子盯住她的乐之一眼:“虞乐之同学,你什么时候这么变得一本正经了?”
“我不是和你说笑,我说真的,下次有人欺负你,你能不能稍微抵抗一下啊?好歹你也是学校人人闻风丧胆的虞乐之的家属,这么怂也太给我丢人了!”
安之还是笑:“我为什么要抵抗?我有你啊。”
乐之一下子语塞。
是了,她有她啊。从小到大,有许多人看不惯虞安之,看不惯她乖巧懂事,是老师最得意的学生、男生眼里最完美的女生,因此他们就变着法子整她,可每次乐之都会及时出现,像一个守护神一样,把那些欺负她的人揍得落荒而逃,临了还不忘再数落她一番。
“可是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或者说,我没有在你受欺负的时候出现,你要怎么办呢?”
安之听了,就笑着把她的身子拉到被子里,同她头抵着头,彼此的呼吸都近在咫尺。
“哪有那么多假如,更何况其实我没有你想象的这么容易被欺负,你信不信?你要是不信,我们明天交换身份试一试?”
乐之一下子睁大了双眼:“你说明天?一整天?”
安之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对呀。”
其实她们俩长到这么大,也曾偷偷装扮过好几次彼此。上了高中以后,两个人还专门买了假发,安之把自己买的那一顶修剪成乐之的发型,乐之则把自己买的那一顶扎起了安之一贯爱扎的公主头,然后戴在头上,互换衣服,过一过交换身份的瘾。
可是这么多年,她们从来都只有在家里、在彼此面前装扮过彼此,从没有真正地,交换过身份。
因此安之这样提议,乐之立马高兴地应承下来——她觉得这个游戏颇具挑战。
当然了,她还有个不能告诉安之的秘密。
——她想要装扮成安之,去1班见一见唐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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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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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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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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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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