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倾歌令>第七十一章 一令伐檀,天下无双(2)
  行了十四天,两人到达元歌城的时候正是十一月十一。

  元歌作为天下皇都,其繁华程度并不逊扶安,只是相比之下,这个城市更加稳重些,没有那种纸醉金迷的奢靡,而是大气的淡定从容。如果说扶安像处处华丽的尹府,那么元歌便像是气派恢弘的西弗门,两地各有各的独特之处,其实并分不出高下。这恐怕便是政治中心跟经济中心的差异吧。

  这时候已近深冬,元歌又比未郡偏北,天气还是很冷的。两人带的棉衣明显不够,苏倾又花力气抠了一颗青黛上的宝石拿去当掉,给自己和司徒瑶置办了几件过冬的衣裳。可是这样一来,加上战争时期物价哄涨,两人住客栈过日子的钱就有些紧俏了。

  司徒瑶倒是不急,成日里就拉着苏倾在元歌城内乱转,找那个叫沈岚的少年,可苏倾几乎打听遍了整个元歌内的大户,都没有一个姓沈的。苏倾听着司徒瑶讲那小少爷的出手阔绰程度,心里明白他家底绝对不薄,这样的人家不可能不出名,所以她们找了三四天都没有进展的原因只有两个——要么,他是在他姓名上撒了谎,要么,他是在他家乡上撒了谎。总之,他肯定是没有对她坦诚相待。

  司徒瑶才不肯相信她的说法,不平地反驳道:“我们两个萍水相逢,他为何要对我撒谎?”

  苏倾此时正为了下一顿饭钱发愁,也没空给她详细解释身份显赫之人出门隐姓埋名的重要,就淡淡反问了句:“你觉得他没有对你隐瞒,那你倒是说说,你跟了他那样久,可曾知道他四处走是为了什么?”

  司徒瑶这才想了想,这些日子,他确实时常有瞒着她出门的时候,飞鸽传来的信也从未让她看见过,两人在一起,只不过是吃饭、赶路罢了。她不由有些丧气,却还是嘴硬:“就算他真的没有向我讲他真实的身份,也是人之常情,我、我不也一直女扮男装么?而且,我也从不敢说我是西弗门的人啊。”

  想到她一直扮着男装,苏倾又觉得有趣,心想那小少爷和她走了这么久,连她真实性别都不晓得,不知道那家伙性取向到底正不正常。她笑起来:“那司公子你,就算找到了他,又要如何告诉人家你是西弗门的小小姐?”

  “他……”提到这个,司徒瑶目光又有躲闪,“他知道我是女儿身的。”

  听见这个,苏倾心里一紧,神色严肃起来,沉声道:“他怎么知道的?”心想莫不是她不晓世事给人家占了便宜,在这个时代,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司徒瑶知道她在想什么,连连摆手:“姐姐不要多想,沈岚可是个正人君子,而且……反正我们半点越矩都没有!”

  听她这样说,苏倾才放下心来,心想从她口中听到他们的事来看,那小少爷确实品行不错,并且脑子也比较灵光,说不定不止知道她的性别,连她的身份也能猜得出来,这样的话,借几个胆子给他,他都不敢对司徒瑶造次。

  知道他们一直没什么实质性进展之后,她就更放心地觉得她总归会忘记他,将注意力再次转移到瘪瘪的钱袋上。这三四天内,她们已经差不多花完了所有的银子,剩下的钱估计只能付得起一两天的房费,而且是在她们什么都不吃的情况下。

  可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吃?冬至将至,即便是在战争的阴影下,大家也还是殷勤准备庆祝,大街小巷都是热乎乎的馄饨饺子,暖暖的香气飘着,让人闻着就想要流口水。苏倾带着身旁完全禁不住诱惑的小人儿走着,一不留神就连最后的房费都花了个精光。

  前途堪忧。坐在路边的馄饨摊儿上,看着已经被蹂躏得不成样子的青黛,苏倾深深地叹了口气。

  司徒瑶却照样没心没肺,转过身来安慰她:“船到桥头自然直,我们肯定会有钱的,说不定我们很快就能找到沈岚呢?”

  “怎么可能?!”苏倾觉得这个场景简直是太熟悉了,想当初,她跟着司徒瑾那厮向未郡走的时候,也是她一个人犯愁,真正的罪魁祸首一幅无辜洒脱的模样。可是现在可不会有李秋痕凭空冒出来给他们一锭银子了。

  “怎么不可能?“这边小丫头还是一副信心满满模样,扬了扬眉毛,“倾姐姐,我们可是行走江湖的侠女,能被两三两银子困顿?”

  果然是司徒瑾家的人,这丫头的口气都和她哥一模一样,苏倾无力地抱了抱头,心想她上辈子绝对是欠了司徒家的,才会被这家人一遍遍蹂躏……

  这时恰逢邻桌的人起身结账,老板娘笑面相迎收钱间隙,他们还在对这顿馄饨赞不绝口:“老板娘真是好手艺,不去宫里当厨娘简直可惜了!”

  “客官过奖,”那围着围裙的妇人笑得很是朴实,“奴家是下等人,哪有进宫的荣幸?”

  “话可不能这样说,”几人中间的一个高个子开了口,“又逢葭月,宫中‘冬至郊天’之礼忙不过来,可不是又在民间招起了厨娘,依我看呀,老板娘要是去应征,一准儿能被选上。”其他几人亦连声应和。

  听到“招”、“应征”这些词,苏倾敏感地竖起了耳朵,便又听见老板娘道:“虽说如此,但奴家拙手只会做馄饨这一样,难不成天子九五之尊,还看得上这粗笨东西?”她收好银子,笑了笑,便又不以为意地转向了下桌去。

  “请问想进宫当厨娘,要会做些什么呢?有什么条件没有?”见那几个人笑笑了事,起身欲走,苏倾连忙开口问道。

  一开始开口那人又热心解释:“姑娘有所不知,宫中在冬至之时招的厨娘有两种,一种是为祭祀之礼准备的,需会做上得了场面的菜肴,一种,则入内宫伺候各位娘娘过节,要掌握些精致糕点做法,讨皇上跟娘娘欢心……条件嘛,只要手艺好,一切都好说。”

  听见这个,苏倾有点心动。这时候找厨娘进宫给妃子们做饭,无非是让她们趁着冬至尝尝民间的独特小吃,而说到独特,谁能比得过她?她转转眼:“那请问,这厨娘要在宫中待多久?”

  “大约过了冬至,便能领赏钱出宫。”那几位客人已经收拾好东西站了起来,顺口笑答,“我瞧着姑娘倒像个精细人,想必手艺不错,若有意应征,便带着自己烹制的东西到皇宫瞧瞧,指不定就被选了去,有幸伺候万岁爷呢。”

  “承各位兄台吉言。”苏倾感激地笑了笑,拱手向他们告别。

  司徒瑶一直在旁边托着下巴听着,瞧见那几人走了,便开口:“姐姐想去应征?”

  “当然!”苏倾想果然天无绝人之路,站起来转眼笑道,“青黛上还剩最后一颗没用的宝石,我们现在就去把它当掉,姐姐做蛋糕给你吃。”

  *

  蛋糕这种东西,借助电饭煲,微波炉这类工具,还是很容易做成的,而且可以做得十分美味。可是这个时代没有电器,苏倾好不容易自己做了很多打鸡蛋的工具,做糕点的模子,用平底锅做出来的结果也只能达到小蛋糕的一般水平,不过从司徒瑶的反应来看,这份新奇还是十分俘获人心的。

  苏倾在宫里住过一段时间,温容给她吃的东西样样都精致,毕竟未郡一向尚奢,宫中对食物的要求更是挑剔至极,她没事的时候也学过一些,所以到时候要做别的,她也不至于拿不出手。她按照他们宫廷标准的样式将做好的蛋糕打扮了一番,便带着司徒瑶去了宫门口应征的地方。

  天子的皇宫与温容的王宫相比,就如同元歌之比扶安,西弗门之比尹府,各有各的特色,相较之下,也差不了多少。此时应招的人在皇宫侧门排起了长龙,在清一色的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中,苏倾与司徒瑶显得十分扎眼。

  司徒瑶已经换回了女装,明眸皓齿的俏丽模样尤其是人群中的亮点,惹来了不少侧目。可她被人家惊艳目光看着,脸上也没什么高兴的神情——她可不想进宫去,误了寻她的沈岚。先前苏倾费了好大的劲威逼利诱,才让她愿意随她进宫工作。

  这一年的冬至在十一月二十三,算起来两人在宫中待的日子也不会超过一个月。苏倾打听了一下,那边战场现在正打得如火如荼,按照温容说的,局势不消两三月便能定下,那么算算日子,他出征至今已经有一个多月,可能她们结束工作的日子,差不多就是他入主元歌的日子,到时候,他们就能在这里相会,还省得他接她过来。

  现下最重要的是她们到底能不能被征用。苏倾将前面的人带来的东西扫了几眼,可以看出都是民间小吃,味道定是不错的,但是少了几分皇家注重的讲究与精致,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难登大雅之堂”。可皇宫里用的东西,只有华而不实,而绝不会有朴实无华,她们做的东西再好吃,没有那份造作的外表,也是难以入那些御膳房的人的眼的。苏倾逐渐从队尾排到了队首,看见前面大厨审核她们食品的过程,果不其然,有许多其貌不扬的东西,他们碰都没碰一下就直接淘汰掉了。

  到了苏倾这里时,她拿出在外形上做了许多功夫的蛋糕呈给那几个大厨,果然让他们眼前一亮,这才动了筷子,一人尝了一些。苏倾看着他们带着犹豫交流,深知自己厨艺根本达不到宫廷水准,他们肯定会看着这少有的精致外表,在录用她与否上摇摆,赶紧开口为自己再增添些胜算:“禀各位大人,这糕点乃鸡蛋所制,名唤‘吉祥如意糕’,您瞧这色泽金黄,寓意福贵,其上点缀着瓜子,花生仁儿,分布也有讲究,用地下的粮果按着天上福星排列,象征天地合运,保皇家福泰安康,还有这鲜果,在糕点旁摆成祥云状,更合天子九五之尊之威仪……哦,不知大人尝出没有,我在其中还加了蜂蜜,寓意岁岁甜美,这在年末可是好彩头。”她脸不红心不跳地瞎掰了一通,又朝着脸色明显有变化的几个大厨得体的一笑,行了个标准的宫礼。

  一边的司徒瑶被她这一套唬得一愣一愣的,也不知道说什么,就也学着她的样子,像模像样地行了个宫礼。

  几个大厨听了这番话,目光扫过这精美的糕点,再瞧苏倾身后带着的相貌不俗的小丫头,相视几眼,终于下了决心,其中一个道:“好,本官就准你们入宫伺候皇上娘娘,日后用心做事,少不了你们赏钱。”Χiυmъ.cοΜ

  苏倾听见这话才松了口气,欢天喜地地行礼答了声“是”,又将身后司徒瑶拿着的大盒子呈上前,道:“此乃民女祖传的烹饪工具,恐怕也不得不随民女进去。”实际上厨具在宫里也能找到,但是关键还有青黛,她用厨具填满盒子后,将它放在了长盒子的暗层中。

  天气冷,排队的人还很多,那几个大厨估计有些不耐烦,也没检查,就摆了摆手,道:“你跟着嬷嬷进去就是。”

  “是。”苏倾再次拜谢过,回身与司徒瑶相视一笑,拿起装着青黛的盒子与自己行李,带着她,随一个老宫女走向了宫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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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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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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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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