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念又想,若是非得在尹袖和苏倾之间选,正常人应该都是选后者吧……
苏倾则觉得这两天过得太美好,简直让她不敢相信。和心爱的人一起旅行都已是想都不敢想的奢侈,没想到还能和心爱的人一起闯荡江湖……确定不是在做一个古色古香的梦吗?她苏倾活了十九年还从来没有过这样快乐的时光。
走了两天,温容就看苏倾的傻笑看了两天。而行马时候,苏倾原先还会紧张一下和他保持距离,渐渐就变成了完全倚在人家温容怀里,有时候太温暖了还会睡着,让温容不想碰她也得伸手抱着她免得她掉下去。这导致温容很无奈,因为路人甲乙丙丁看着两个男人骑一匹马还姿势如此暧昧,眼神都十分销魂。
“你能不能,把男装换掉?”第二天晚上到了客栈,温容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苏倾眨眨眼:“为什么?”看电视上行走江湖的女侠不是都扮男装么?
温容扶额,想了想:“因为你穿女装好看些。”按照经验来看,这姑娘很不经夸,而且尤其是不禁自己夸。
没想到苏倾娇羞地笑了笑,说:“我知道我穿女装好看,但是你看我一个女孩子出门在外多不方便,再说人家会误会我们的!”
难道两个男的抱在一起骑在马上就正常到不使人误会吗?温容生生把这句话按在喉头,一脸悲凉地将目光转向那边桌子几个谈得正欢的几个人。
那边说的还是最近最流行的话题倾歌令丢失的事,说当时四郡相争倾歌令之时,未郡退战自保是明智之举,战争结束后至今,实力是四郡中保存最好的,此次天意倾歌令失窃,要是被未郡得了去,要反是轻而易举之事。
说着又扯到当今未郡王,由于不是本郡君长,众人没有避讳地直呼其名“温均荣”。说这个年轻的君主,当年在当王长子的时候,智慧才华都已算是上等,但当年的老郡王好不长眼,独独偏爱侧妃生下的小儿子温均昱,多番动了将郡王之位传给温均昱的念头,幸好温均荣聪明过人,才稳住自己郡王之位。
有人不平——即便是真传给温均昱又怎么着?凭什么说老郡王昏庸,想当年他与那画阑王妃之情可不是天下人人艳羡?多疼爱些小儿子又怎的?当年郡王得了画阑王妃,可再未娶过别人,原先的几个妃子也都遣散,只留了正妃白氏而已,若不是白氏乃靖天子亲自指的婚,家世又那样显赫,恐怕正妃之位本来就该是画阑王妃的,好歹人家的母家也三代为相,算不得差。
很快就又被嘘声压下去:画阑王妃与未郡王之情自是大街小巷上的一段佳话,但是那个小儿子温均昱实在是太不成器,据说他小时候还是个聪慧的,越长大就越荒唐,沉迷声色不说,德行也不好,不识大体,和王长子怎么能比?当年画阑王妃母家顾丞相着意扶他,想把女儿嫁给他,他竟然以她长相太丑为名拒绝!对自己的舅舅尚能如此,若他得了王位,不定要随心所欲到哪里去。
嘘声于是更盛:开玩笑,这样的人怎能登上王位?如今他和画阑王妃母家也翻了脸,朝中失了势,没人再肯帮他的。也就是未郡郡王仁慈,才一再容着他。
温容只是品着茶,淡淡听着这些议论,脸上神情并不分明。
苏倾听到这一段却来了兴趣,一脸严峻地插话:“那宰相的女儿是有多丑啊?”好吧她承认她侧重点有点偏,但是她听到在古代还能有王子因为女方长得丑而拒绝政治联姻,还是忍不住觉得好喜感。
淡定的温容这时候也因为她这句话而眼里染上些笑意,抬眼去瞧那些人回答他带来的小怪人儿奇怪的问题:“这位姑娘有所不知,那顾小姐可是未郡出了名的美人儿,姿色没几个人能及上的,怪就怪那荒唐的瞎了眼不要人家!不过也是老天有眼,最终那小姐倒是没有因为他刻薄嫁不出去,倒是他,哼,朝中无人再敢献女给他,如今他又没有妻室又不得权臣支持,真是自食其果。”xiumb.com
然后众人讨论沿着这事情继续,苏倾想了想也是,这种没眼色的人肯定不招人待见。
“阿倾,”温容在这时将她注意唤回自己身上,含笑道,“你可听见那人唤你什么?”
苏倾想了想,睁大眼睛。那人叫的分明是“这位姑娘”,可是她不是在男扮女装吗?她低下头看,难道是自己胸出卖了身份?但是……还是不大呀,宽袍子下根本看不出来。
温容看她这神情,这动作,不由又忍俊不禁,循循善诱道:“既然旁人都是能认出来的,也不必再装了是不是?去换上女装吧。”她虽穿着男装,但恐怕只有行马时离得远才会被人认成男子。
苏倾长叹了口气,果然自己是个很有女人味的人,真的是没办法的事:“可是,我没有带我从前的衣裳。”况且“从前的衣裳”就只有一件麻布衣服和捕快制服两件,所以她才宁愿抢了司徒瑾的衣服过来,改一改穿上。
“好办。”温容扬唇,“我们去买几件来。”
两人出了客栈,到了这个镇上繁华的夜市去给苏倾买衣服。
苏倾好不容易有机会大肆扫荡还有人买单,一不留神就原形尽现,拉着大方的温公子四处转,在人家店铺里试衣服,每试一件都要在他面前转圈问好不好看,摆出现代模特的姿势给他看,每每逗他笑,看他笑得那样好看,自己心里也是雀跃。
温容从前的衣服都是着人定做的,没有去过店铺,更没有陪一个女子试穿衣裳,今日苏倾这样穿上在他面前展示,竟让他有些移不开眼睛。这个女子果然是不同的,哪怕是在做着搔首弄姿的动作,也不显得风尘气,而是自然得很,其中又带着俏皮,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迷人感觉。正如她的笑,毫不掩饰做作,甚至有些耀眼。
他遣走了店铺老板,一来是怕苏倾的不同吓到人家,二来,他竟有种想要独自占有这种景象的感觉。
最终他给她选了三件最好看的衣裳,又让老板多使几个人按她的尺寸赶着做出来,明日一早送到客栈,然后在苏倾满足而兴奋的感叹中,踏着月色带她回去。
这些衣裳花费的钱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却第一次让他觉得买到了物超所值的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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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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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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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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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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