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记得我爱你>第一章 初见
  汽车抵达辛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因为刚下过一场雨,这个南方的小镇到处都泥泞不堪。

  秦朝暮下了客运,把自己的行李箱搬了下来,一会儿的功夫,鞋子上就沾满了泥水。

  她看了眼自己鞋面上星星点点的污渍,顿时有些后悔穿了双白色的鞋。

  倒不是因为怕脏,而是待会儿得去和这边安排的人见面,自己现在这副狼狈的样子,实在是不好见生人。

  她想了想,从包里翻出一包纸巾,仔细将鞋面擦了擦,这才安心的出站往马路边走。

  因为沿途到处都是泥巴,她没敢拖着行李箱,而是用手拎着。

  箱子有些重,她双手拎都有些吃力,路过车站门口的一家小卖部的时候,耳边隐隐传来一声嗤笑,她不由侧头。

  入眼是个高大的男人,斜倚在商铺柜台上,一手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一手夹着烟往嘴边送,那模样,要多不羁有多不羁。

  他的眼神看向她所在的方向,带有一点鄙夷之色,刚才那一声嗤笑并未表明是针对自己,但现在,秦朝暮几乎可以认定,那人的确是在针对自己。

  她忍不住蹙眉。

  “你笑什么?”

  那人并未回答她,而是转身将打火机丢在身后的柜台上,也不看她,丢了句“穷讲究。”就迈开长腿走远了。

  秦朝暮看着男人的背影,被他那句“穷讲究”弄得莫名其妙,又看了看被自己拎在手里的行李箱,瞬间明白过来对方原来是在说这个。

  顿时一阵无语。

  “哎,大妹子,不是本地人吧?大城市来的?”男人方才倚着的那间小卖部里,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俯身趴在柜台上笑着问。

  秦朝暮转过头,对方口中那句“大城市”,莫名让她觉得有些刺耳,她冲那人礼貌地笑了笑,并未多答,准备继续往马路边上走,那边安排来接自己的人应该快到了。

  但对方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她,接着冲她喋喋不休:

  “看你那穿衣打扮就知道你肯定不是咱这的人,我们这个小地方,比不得你们大城市,泥巴路是多了点,年年说翻新也没个动静……你别理顾海生那臭小子,他平时最看不得那些大城市来的娇小姐,妹子我看你就是爱干净了点,跟她们还是不一样的。”

  “刚刚那个人叫顾海生?”她问。

  “是呀,你认识?”她这么一问,对方似乎挺好奇。

  “不,不认识。”秦朝暮摆了摆手,“就觉得这名字挺像个渔夫的。”她在心里说。

  末了,冲那人笑了笑,提着箱子上了马路边。这边比刚才那段干净了不少。她将箱子放下来站在路口等接她的人。

  没过一会儿,手机就响了。

  是个陌生号码,想必是人来了,她没有任何犹豫就按下了接听。

  “喂?”

  “秦朝暮?”

  “嗯,我是。”

  “我是育苗希望小学派来接你的人,你现在在哪?”

  “你好,我现在在车站大门口的第一个路口边上,穿浅灰色风衣,你过来,一眼就能看到我。”

  “呵,看到了,等着。”

  挂断电话后,秦朝暮被对方挂断前的一声“呵”弄得皱了皱眉。

  直到耳边响起一串汽车的喇叭声,她才从疑惑里回神,看向声音的源处,顿时明白了电话里那声“呵”究竟是什么意思。

  左前方一辆面包车停了下来,而驾驶座上的那个人正是刚刚嘲笑自己穷讲究的顾海生。

  而她也几乎瞬间确定,顾海生就是这边安排来接她的人,心里不由好笑,古人造出“冤家路窄”这个词果然不是空穴来风毫无根据。

  但她从来不是个爱计较的人,走过去冲顾海生简单打了个招呼,就拉开后门先将行李箱放了进去,接着自己坐进去,关门。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秦小姐似乎很确定我就是来接你的人。”顾海生发动汽车,问。

  “呵,”秦朝暮轻笑,“我想,可能是顾先生的笑声令人印象深刻吧。”

  “哦,连我姓何名谁都打听出来了,秦小姐果然好手段。”顾海生轻嘲。

  “过奖了顾先生。”她淡笑。

  “突然很好奇,秦小姐不好好在繁华似锦的大都市里呆着,跑来我们这种穷乡僻壤做什么呢?如果我是秦小姐,一定会好好待在家里做养尊处优的大小姐。”

  “那顾先生又为什么不做个渔夫呢?顾海生这名字和渔夫倒是很配。”秦朝暮丝毫不退让。

  “希望你面对困难的能力可以跟你的嘴皮子一样厉害。”这话里有恼羞成怒的意味。xǐυmь.℃òm

  “借你吉言了。”她依旧淡淡。

  接下来的时间,两人一路无话。

  这辆面包车有些年头了,里面的气味很难闻,秦朝暮觉得有些头晕,她把车窗摇到最大,风吹开了额间的碎发,有丝丝细雨打在脸上,整个人顿时清醒了很多。她靠在椅背上,终于放松下来打量这座小城,真的很小,沿河而建,几乎一眼就能望到头。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车子早已驶出了城区,入目是三三两两堆在一处的农户,隐约有微亮的灯光透出来,伴随着炊烟寥寥,透着一股浓浓的生活气息。

  秦朝暮紧了紧身上的风衣,五月初的天气山里还是有点凉,正前方的顾海生不知道什么时候点了一支烟,车里没开灯,烟头的星火格外醒目,她不太喜欢烟味,微微皱了下眉,但一想到他对自己的态度,忍了忍还是没出声制止。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脚下已经不再是水泥路,车晃得厉害,秦朝暮在摇摇晃晃的车厢里有些昏昏欲睡,正打算放弃挣扎闭上眼睛睡会儿的时候,车子却停了下来。

  “到了。”前头的顾海生给车熄了火,冲后面喊。

  她被他的声音吓得一个激灵,顿时就醒了。看了看窗外,正前方是一个小小的乡间小诊所,标识已经残破不堪,墙上七扭八歪的写着“小亮河乡卫生院”,诊所旁边就是育苗希望小学,教学楼里的灯还亮着,想必孩子们还在上晚自习。

  车子停在一个小卖部门边,那儿站了个中年男人。

  顾海生已经下了车,接过中年男人递过来的烟,那人冲他说了句什么,他微微点头。

  秦朝暮揉了揉发酸的眼睛,打开车门,自己先下车,然后反身去拿行李,还没提下来,行李箱就被一双手接过,是那个和顾海生说话的男人。

  那人将箱子拎下来放在脚边,伸出手做自我介绍:

  “秦小姐,您好,我是育苗希望小学的校长钟建国,我代表孩子们欢迎你。”

  “钟校长您好,我是秦朝暮。”秦朝暮礼貌回握。

  “秦小姐客气了,叫我钟叔就好,大家都这么叫。”

  “好,钟叔,您叫我小暮就行。”

  “行,小暮,现在也晚了,我先带你去住宿的地方,明天早上再带你去见孩子们。”说着拿起秦朝暮的行李箱,又转过身冲此刻正倚靠在车头抽烟的顾海生道谢,“小顾,今天辛苦你了,叔改天请你喝酒。”

  “钟叔你太客气了,应该的。”顾海生弹了弹烟灰道。

  “你小子,我还不知道你,行了,择日不如撞日,明儿刚好周五,我让你婶子备一桌,一来给小暮接风,二来好好谢谢你,这段时间麻烦你够多了,记得来。”

  “行,天不早了,我就先回了,钟叔你先忙着。”言罢掐灭了手里的烟,转身上车发动了车子。

  秦朝暮跟着钟叔往学校里走,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眼远去的车灯,问:

  “钟叔,你跟顾海生很熟?”

  “熟啊,认识这小子快五年了。怎么了?”

  “没事,就是觉得他似乎对我有意见。”想起车站初遇时的场面,她实在有些莫名其妙。

  “哎?还有这事?”钟叔似乎也有些困惑,又突然如恍然大悟般拍了下脑门,道,“想起来了,两个月前从城里来了个女大学生志愿者,一来就嫌这也不好那儿也不好,脾气是走到哪儿发到哪儿,学校每天都被她弄得鸡飞狗跳,这也就算了,最后还不辞而别……”

  “不辞而别?”秦朝暮打断了他的话。

  “是呀,不辞而别,那天本来是她的语文课,结果上课半天了人也没去,课代表去叫人没人应,后来找到我,我打开门的时候,房间里的东西都搬走了,估摸着是连夜走的。”

  “你们就没有找过?”

  “找啊,可她电话打不通,打去学校说她已经退学了,再就联系不上了,说来也奇怪,自从她走后,后来来的两个志愿者都那样,没来两天就抱怨太苦,嚷嚷着要走。”

  “她们也是不告而别?”

  “那倒不是,她们是说清楚了走的。这山里苦,一般人都受不了这个。”钟叔说着说着不由感慨。

  秦朝暮听罢宛然一笑,“放心吧钟叔,我没那么容易走的。”

  “你是老周推荐的人,我信得过。不过,你也别怪小顾,那几个志愿者的事让他觉得你们都是一群大城市里的娇小姐,吃不了什么苦,来这就是一时兴起,为了体验一下生活,他要是说了什么你也别往心里去。”

  “放心吧钟叔,我没放在心上,就是觉得奇怪。难怪他会对我有意见,不过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更得坚持下去了。”她打趣。

  “没放在心上就行,这山里年轻人不多,就你们几个,以后好相互照应。哟,到了。”

  谈话间就不知不觉走到了宿舍楼下,楼层不高,就两层,外面是那种老式楼房的水泥色。楼梯在最左侧,楼道里的灯是那种最落后的钨丝灯,发出的泛黄的光照得人朦朦胧胧,像是镀上了一层薄雾。

  秦朝暮跟着钟建国上楼,看他拿钥匙打开了一间房门,开了灯把行李拎进去招呼她进来。

  “房间我让你钟婶给你打扫过一遍了,棉被也都晒过,你先整理整理,我先下楼让你钟婶做点吃的给你送过来,这么晚了,你肯定饿了。再有你还缺什么东西,待会儿一并跟她说。”

  “行,麻烦钟叔了。”

  “不麻烦,我跟你钟婶就住楼下,有什么事叫一声就行。”

  送走了钟叔,秦朝暮才得空仔细打量这个房间,20平米的样子,墙面已经泛黄,就一张床一个桌子再加一个衣柜,墙角还放着一个一个桶和盆,应该是洗漱用的,谈不上好,但也比想象中的好很多。她打开行李箱,翻出床单被套换上,又把带来的书放在书桌上,再接着整理了一下衣服,将它们一一放进衣柜,忙完这些她就累得不想动了,往床上一倒,望着眼前发黄的天花板,轻轻呢喃:

  “小曦,我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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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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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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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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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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