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莫璃抱着林乔的骨灰站在老家小镇的老房子外时,她在心里默默说。Χiυmъ.cοΜ
小镇已经不是当初的小镇,曾经野草荒芜的地方现在成了镇上最繁华的一条街,马路宽敞,高楼林立。而这里,镇上最早一批盖起小洋楼,被称为小别墅区的一带,现在成了郊野一样的存在。
也正因为此,这里保留了过去的痕迹。从西边的路过去,是学校,镇上的中学。如果初中念得好的话,高中就会去市里读。她和阿乔本来都是要去市里读高中的,后来只有她一个人去了。
往东边走,是条小河,河上本来有条木板的吊桥,上面的木板常年风吹日晒被腐蚀,时不时就会缺掉一块,后来有了水泥钢筋的大桥,吊桥就基本废置不用了,但是他们还是常常去吊桥玩。
她、阿乔、阿慧,她的胆子最小,阿乔和阿慧常常站在桥上死命地摇晃,害她大声尖叫。
小时候那么胆小的人,却在后来站在上百米的蹦极台子上时,眼也不眨地跳下去。阿乔如果知道的话,应该不会再嘲笑她胆小鬼了吧?
可是,她没机会告诉他,他不肯见她,十年前他在铁窗里唯一跟她见面那回,他说:“阿璃,别再来看我,把我从你的生活里抹掉,不用被任何人任何事牵绊,你要好好过自己的生活。”
她大概让阿乔失望了,她过得不好,一点儿也不好。
门锁早就锈得打不开了,她叫了锁匠来换锁,她给锁匠看了身份证,锁匠仍然有些半信半疑,斜对面的张婶开门出来说:“老陈,那孩子是住这儿,小时候我看着长大的。”
“阿璃,好多年没回来了,还记得张婶不?”
“张婶,身体还好吗?”她脸上挂着很淡的笑。
“哎,劳挂记,还过得去。阿璃啊,结婚了没啊,有孩子了没?这次回来是……”张婶的目光在莫璃手上抱着的骨灰盒上停住了。
“回来办点事。”莫璃轻声答。
锁匠换完了锁,她便转身进去,张婶的声音从后面传来:“需要帮忙的话你说一声啊……唉,也是可怜……”
莫璃走在杂草丛生的院子里,捂紧了手里的盒子。张婶是好心,可是阿乔最不喜欢听别人说他们可怜。
夜里,她在阿乔的房间,点着一根蜡烛,整理以前的东西。
小时候玩的大富翁游戏棋、漫画书,她买的磁带和cd、偶像明星的贴纸,她总是图新鲜,很多东西要来玩一阵就腻了,扔掉又觉得可惜,就都塞给阿乔,说是让他保管,后来却再也没想起来过。
阿乔很会整理,这些东西被他分门别类放着,搬过几回家,仍然都还保留着。
就连从小学一路到初中的课本和作业本,阿乔也都整理在一个大箱子里放着。莫璃抽了一本出来,是阿乔小学时候的作文本,封面上写着“四(2)班林乔”。
她翻开一页,题目是《我的家庭》。
“我家里有爸爸妈妈,和一个双胞胎妹妹,我跟爸爸姓,妹妹跟妈妈姓。虽然我们是双胞胎,可是长得不像,她的脸有点胖,妈妈说长大就不胖了。妹妹有点笨,但我还是很爱她,我也很爱我的爸爸妈妈,等我长大了我会好好照顾他们……”
这篇作文得了零分,原因是老师把她和林乔叫到讲台上问:“你们俩作文为什么一模一样?到底谁抄谁的?”
她辩解说:“我们是一家的,家庭就是一模一样的……”
“还狡辩!”老师生气了,最后的结果是两个人都得了零分。
回去的路上,林乔一直埋怨她:“都赖你,明天要请家长怎么办?”
“你为什么写我笨?”她也不高兴。
“你不笨你抄作文只知道把妹妹改成哥哥?!你就不知道把别的地方也改改?”林乔气道。
回到家,最终还是林乔承认说是自己抄的,挨了爸爸一顿揍。后来她想,还不如自己承认呢,反正爸爸不会打她,可是那时候她就是不敢,她也习惯了什么都有阿乔顶在前面。
那时候还是在县城里读小学,不在镇上。他们在这个镇上出生,要读小学时搬去县城里,爸爸在一个厂里做业务员,妈妈在一个单位做出纳。
读到小学四年级时,爸爸辞了工作带上所有家当又回去镇上开了一家小工厂,之后好像发展得很好,妈妈也从单位辞职回去帮忙。
整个六年级,她和阿乔独自生活,家里请了一个阿姨每天来做两顿饭,没有妈妈的照顾,她很不习惯。
“阿乔,我扎头发的皮筋儿断了怎么办?老师说今天有体育课不能披头发的……”
“阿乔,我校服裤子没洗!你洗的时候为什么不提醒我?”
“阿乔,我数学课本呢?没有,我找了都没有……你的给我你怎么办?数学老师好凶的……”
“阿乔……阿乔……”
直到初中,他们才又重新回到镇上,生活在爸爸妈妈身边。爸爸妈妈依然很忙,妈妈没办法像以前一样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家里,不过她已经习惯什么事都先找阿乔。
初一下学期,有一天突然下了暴雨,一整个下午天跟破了口子似的一直往下漏水。放学后过了一个多小时雨势才稍微收缓,陆续有大人来送伞接学生回去。地上没及膝盖深的积水,混浊得看不到底。
莫璃开始还不觉有什么,在屋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跟阿慧聊着天。直到人越来越少,天也渐渐黑下来,连阿慧的妈妈也来接她了,她才有点慌了起来。然后恍然想起来,爸爸妈妈昨天就去外地出差了。
“阿璃,你怎么办啊?你跟我们一起走吧?我拉着你。”阿慧换上妈妈带过来的雨胶鞋说。
莫璃看着阿慧跟她妈妈走到下面,水一下没过了膝盖,阿慧妈妈也说:“一起走吧,路上冲过来好些垃圾,也看不清,得小心点。”
“我等等阿乔。”她小声说。
上初中后,阿乔就不跟她一个班了,父母怕他俩在一个班又相互影响,特意调开了。可是阿乔他们班今天下午去县城里参加一个合唱比赛了,莫璃想起这茬又傻眼了。
正踌躇时,阿乔撑着伞从学校外面趟着水过来了。
“给,伞拿着。”阿乔把伞递到她手里,然后转身半蹲着,“上来吧。”
那时候阿乔已经比她高出半个头了,抽条期的少年个子冲得快,却还是细胳膊细腿的。
莫璃有点犹豫。
“早上不是非要穿新皮鞋吗?你舍得泡水?”阿乔瞥了她一眼,“快点,我穿着凉鞋不怕水。”
那天阿乔背着她回去,路上都是拉着或者背着孩子的家长。回到家,阿乔把鞋子脱了,脚上被不知道什么铁皮类的东西剐掉好大一块皮。
她问阿乔疼不疼,阿乔说还好,两个人就洗洗睡了。半夜阿乔发了高烧,她吓坏了,不知所措地一遍遍拿冷水给他敷头。幸好第二天一早,爸爸妈妈回来了,阿乔的脚已经肿了老高,赶紧送去医院打破伤风针。
阿乔只比她早出生半小时,却好像比她大了好几岁似的。有时候阿乔也会跟妈妈嘀咕:“阿璃怎么笨头笨脑的,她真的跟我是一胞胎生吗?”
妈妈笑,“阿璃是享福的命,你这么聪明你就多照顾她咯。”
爸爸说:“我们阿璃只是还没开窍呢。”
莫璃简直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说我笨?我成绩也是班上前一二名啊!”
“你也就仗着点小聪明会考试罢了。”阿乔不屑。
后来,莫璃就这个问题专门问过阿慧,阿慧是她那时候最好的朋友。她刚回到镇上读初中时,班上的同学大部分都是原来一个小学升上来的,相互之间都认识。尤其是女同学之间自发的形成了一个个小圈子,莫璃跟她们格格不入,而阿慧是唯一主动接近她的人。
莫璃那时候认为,阿慧是除了阿乔外她认识的最聪明的人了,虽然她学习成绩不好,可是她懂得特别多,很多她想不通的问题在阿慧那儿都能得到答案。
她问阿慧:“阿慧你觉得我傻吗?我考试都能考第一还不行吗?”
“你那叫迟钝。”阿慧笑嘻嘻地说,“不过有时候也是挺傻的,人家姨妈痛给体育老师请假都只说头疼或者肚子疼,你跑去直接就说你大姨妈来了,你看见实习的赵老师脸都红了吗?”
那时候的阿慧很活波,也总是带着一副无所谓的神情,最喜欢跟莫璃挤在一张床上睡觉,一直说话到半夜,直到家长再三催促要睡觉不准说话了。
阿慧喜欢玩也特别会玩,莫璃学会游泳就是跟她一起玩出来的,后来还在学校的游泳比赛里拿了女子第一。不过莫璃觉得那次要不是阿慧感冒了没参加,第一名一定是阿慧的。
蜡烛快要燃尽了,火苗晃动得厉害。莫璃又拆开一个纸箱,里面还是书和一些杂志,阿乔喜欢看一些科普类的在她看来很枯燥的书,她拿起最上面一本黑皮的叫做《星球尘埃》的书,翻开,一张照片从夹页里掉出来。
那是初三下学期她第一次出海在船上拍的,是阿慧叔叔的渔船,阿慧邀请他们的时候,她兴奋极了,一直唆使阿乔去跟爸妈说。那时候已经临近中考,学业紧张,不知道阿乔是怎么说服爸妈的,反正最后她如愿以偿地去了海边。
小镇其实靠海,坐车一个多小时就到海边,可是她从来没去过,想来还是爸妈太忙了,没有时间带他们去。见到海的那一刻,她拉着阿慧又叫又跳,连海风的咸腥味儿都觉得是香的。阿乔在一旁微笑着摇头,“两个疯子。”
最初的兴奋劲儿过后,漫长的海上漂流开始让人觉得枯燥乏味起来。到晚上的时候,只剩阿乔还在甲板上看他们捞鱼,她和阿慧则躲在一边不停地讲小话。
阿慧跟她讲最近有两个男生跟她表白,有一个还是比她们大两岁在镇上读职高的,骑着摩托车在学校门口堵她。
她那时觉得这样的事情简直太惊险了,一直追问:“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阿慧无所谓道,“我说我得考虑看看,看他表现够不够好。他就骑着车走了,说下周再来找我。”
“那如果他表现好,你是不是要跟他谈恋爱结婚?”她问。
阿慧大笑起来,“你傻不傻?我随便说着玩儿的,骗骗他而已。男生都是傻子,你怎么也这么傻?我才不会随便找个人谈恋爱结婚呢!”
她还在追问:“那他下周还来怎么办,你……”
“你们俩别说话了!这么吵鱼都被你们吓跑了!”阿乔走过来很不耐烦地说。
她才不怕阿乔,撇撇嘴,继续跟阿慧说,阿慧却小小声示意她别再说了。
照片是白天的时候拍的,他们站在斑驳的甲板上,后面是很蓝的海,日头很大,照片里的阿乔白t恤,蓝色短裤,是隽秀的少年的样子。她站在中间,刚齐肩的短发,一手按着头上的大遮阳帽,右边是微微眯着眼的阿慧,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往后飘去。
三个人明媚青春的少年时光,定格在这样一张生机勃勃的照片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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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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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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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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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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