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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少英一向性格温和,很少发脾气。陆程一时不知所措,只得按下性子,哄了他妈几句,在焦虑中等到开了晚饭。

  三个人围着桌子吃饭吃到一半,程少英开口道:“儿子,你还年轻,这辈子还会遇到很多人,会找到更合适的,人活在世界上就没有非谁不可的。”

  陆程放下筷子,愕然看着程少英。

  “是!我知道小璃走了……前几天我们见过面……”程少英索性明说。

  “她来我们家了?什么时候?”陆程紧张道。

  “前几天……算是道别吧,她让我们也劝劝你,别去找她……”

  “她说为什么要走吗?我做错什么事?为什么不等我回来?”

  程少英心疼地看着陆程泛红的眼睛,从上小学起陆程就再没因为什么事流过眼泪,现在眼睛里面又是熬的红血丝又是一层雾气。

  “你能做错什么事?两个人要分手还不就是不爱了,分了就分了!人都是要往前走的,儿子!”

  陆程站起来,说:“我先走了。”

  “小璃说跟你在一起有压力,她不想活得那么累。”

  陆程止住脚步,又看向程少英。

  “她说她自己有些私事,不太想说……总之,就是下定决心了。儿子,你听妈妈一句话,强扭的瓜不甜,小璃既然做了决定,你就遂她的愿,别去找了,你好好过你自己的,这才是对双方都好的结果!”

  陆程顿了顿,什么都没说,拿了车钥匙从家里走了。

  看着客厅重新关上的门,程少英跟陆海华互视片刻,叹了一口气,陆海华沉默良久。

  晚上九点。

  陆程将车驶离市区,往高速路口方向开去。当天去往邻市的火车已经没有班次了,而晚上的飞机是十点他已经赶不上,于是他开了导航决定连夜开车过去,目的地直接定在了莫璃入职申请书上所填的那个小镇。

  深秋的夜里,天气已经有些凉了,天空中有星子,没有月亮。开始上高速时车辆还很多,越到后半夜,路上的车子越少。陆程除了在休息区停留一会儿,偶尔喝两口水,其他时间都在赶路。

  终于在凌晨三点多到达了目的地,说是个小镇,但其实这个南方的镇子的建设已经很城市化了,有宽阔的路面,排列整齐的路灯,一排排的高楼。不过街上这个点儿非常冷清,与大城市的灯红酒绿的氛围仍是不同。

  陆程顺着路开了一会儿,发现出了主街之后高楼就少了。进入莫璃住址上写的街道后,路灯也变得很少,就着车灯的光能看出这边两三层的楼房居多,但基本没标门牌号。陆程开着车瞎转了两圈后,发现这样根本没办法找到具体是哪栋房子。

  他将车在空无一人的街道边停下来,只能等天亮有人起床后找人问问了。

  连日来的疲倦感一阵阵袭来,眼皮也一直跳,尽管有着那么多的不甘心,他还是靠在座椅上睡着了。

  再醒时是早上六点多,天色微亮。

  陆程从车上下来,全身酸痛,他活动了两下肩膀,沿着街道观察这一带,跟主街那边整齐排列的高楼不同,这边更宽阔一些,房子跟房子之间隔着不小的房间距,有的还有小院子围起来。如果不是房子的外观看起来略显陈旧,排列也毫无规则,倒像是一般市郊的别墅区了。

  他一栋一栋房子看过去,发现原来不是没有门牌,而是这里的门牌不是通常习惯那样钉上去的,而是直接写在外墙一角上的。小小的白色的字很多都已经模糊不清,只能勉强辨认。

  然而陆程围着这边的街道转了两圈,都没有找到地址上的17号。

  有年轻女人从房子里面出来,手里牵着三四岁的小孩子,另外一只手里拎着个小书包。陆程忙走过去问:“你好,请问知道兆水街17号是哪一栋吗?”

  女人好像还没有太清醒,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说:“这里就是兆水街啊,17号……这里门牌都是2字打头,三位数的,没有17号啊……”

  其实陆程转了几圈也发现了这里的门牌号的规律,他开始以为自己找的方向不对,但来回走过后发现不管往哪个方向都没有17号,如果继续往前则已经出了兆水街了。

  “那你知道这街上有一家姓莫的吗?”陆程又问。

  女人摇头,“没有,我在这儿住了四五年了,没听说过。”

  八点钟过后,路上的人多起来,陆程又问了几个人,既没人知道17号,也没人知道有哪一家姓莫。有个年纪大些的人告诉陆程,这里的门牌号五年前统一改过了,都改成三位的了。

  陆程又回到车上,想着自己是不是判断错了。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对莫璃的了解太少了,他总以为还有大把的时间去了解她,甚至他觉得她的过往他不知道也无所谓,他要的是活在当下享受当下。

  可是,现在,当她停掉手机,离开tk,他发现他跟她的联系就这样断开,他用尽全力去拥抱的关系,这样薄弱。

  扔在驾驶台上的手机响起来,陆程看了一眼,一个陌生的号码,他没动,觉得很累,额上青筋直跳,头疼又隐隐发作。响了一会儿,安静下来。没隔一分钟,铃声又不依不饶地响起。

  陆程只得接起来,声音嘶哑,“喂?”

  “你们是什么意思?以为不接电话就可以赖账吗?还搬家……”电话里陌生的女声显得很激动。

  “你打错了。”陆程疲倦地要挂断手机。

  “你是不是莫璃的男朋友?你上次不是说会给我钱,要替她还债的吗?”女声急道,“我现在找不到她,就找你了,别以为关了手机又搬了家就能把欠我们桑家的债赖掉了,我跟你们说,这个债一辈子都赖不掉的!”

  陆程坐直了身体,他想起来在莫璃楼下见过的叫做小桑的女孩儿了。

  “欠你们多少钱?”陆程淡漠道,他决定不管是多少钱他都要一次解决掉,如果实在有什么纠纷问题,就请律师处理。这样牛皮糖一样的纠缠他都已经烦了,不知道莫璃是怎么忍受的。

  “……”小桑显然愣了一下,继而像是感受到了陆程语气中的不耐烦,她冷笑起来,声音尖刻道,“钱?你说多少钱够?你问问她多少钱够买一条人命?怎么,才给了十年的钱就不想给了?我跟你们说,这个钱要给一辈子的!”

  “你在说什么?”

  陆程再次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是上午十点。一天当中的黄金时段,街道上人来人往,日光和煦温暖,陆程却一点也感受不到。

  他手心里攥着一把汗,慢慢走向街边一个闲坐的老人,问:“这里……有个林家吗?”

  老人往右前方一指,用方言回答:“那一家就姓林。”

  陆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竟然是在他停车的位置不到两百米的地方,一栋两层小楼。

  小楼比这一带的房子都要旧一些,带着个院子,院门口是铁栅栏门,院子里很空,什么摆设都没有,墙角一丛丛的杂草。琇書蛧

  陆程叩了铁门,一直没有人应声。

  “莫璃——”他叫她的名字,嗓子暗哑,仍然没有应声。

  他提高声音又叫了一声,对面有个五十岁左右的妇女走过来说:“你找阿璃?你是……”

  “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我是她男朋友。”陆程忙问。

  女人打量了陆程一下,才说:“她应该是去山上了,早上六点多我起来晨练的时候看见她就出门了。”

  “山上?什么山?”

  女人笑笑,“你不是我们本地人,我们这儿说去山上就指一座山,渡官山,墓地。”

  陆程按照自称是张婶的邻居指的方向把车开到了渡官山,把车停在山下,他顺着石头台阶一步步往山上走去。

  接踵而来的意外的消息在他脑子里盘旋冲撞,让他理不清头绪。

  一个小时前小桑在电话里的话还在耳边不停回响:“她哥哥是抢劫杀人犯,我哥哥被她哥哥杀死了,我妈说了,这笔债她家永远都还不清……不可能?你去法院问,去公安局查!他叫林乔,在坐牢!”

  他想起来那一次莫璃在街头跟那个叫阿慧的女人争执时,都提到了“阿乔”这个名字。那天,她非常难过。

  可是,这些跟她离开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既不是她的错,也不是他的错。

  终于,陆程在走到半山的时候,看到了林子里那个熟悉的人影。

  莫璃坐在一个墓碑前面的台阶上,侧脸看着什么,头发在脑后挽起来了,穿着黑色的羊毛开衫和牛仔裤。

  听到脚步声,她慢慢扭头过来,脸上表情淡漠。看到陆程,她微微怔了一秒,从台阶上站起来。

  陆程于是看见了她身后的墓碑上,楷书写的一个名字——林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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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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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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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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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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