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咪收容所那边谈好了合作具体方案。总裁的意思是这件事郑沾衣全权负责,所以有些外联方面的工作也归她来管。
这自然是好事,在郑沾衣有信心圆满完成任务的情况下,一到周六,她就带着老张、小姜以及陆景闲去了猫咪收容所考察。
上次郑沾衣在黄河边见到的是只橘猫,一贯的又黄又胖,但是眼睛受了小伤,眼角在流血,看着凄惨极了。
还好附近就有家猫咪收容所,郑沾衣把猫送了过来。
正好身上有些闲钱,公司也快发奖金了,她便签了份捐赠协议,无偿向收容所捐款5万,用于流浪猫的抚养。
老张和所长对接,小姜负责拍照片。郑沾衣自己打算悄咪咪找那只橘猫,陆景闲嘛,本来就是他非要来的,似乎干什么都行。
来到登记处,工作人员查了查信息,告诉她那只橘猫还在。
郑沾衣立刻兴奋地冲了过去。
几个月不见,那家伙变胖了不少,一身毛油光水滑,正在那里悠闲地舔着爪子。
“过来,喵!”
郑沾衣拍着手,朝它叫了一声。
然而橘猫晒着太阳,疲倦地看了她一眼,继续坐在那里顺毛舔爪子去了。
好家伙,翻脸就不认人。
郑沾衣蹑手蹑脚走上去,将那只猫扑倒,抱在怀里。看着小家伙一脸无奈地样子,她抓起它两只爪子拍了一下,狠狠道:“叫主人。”
橘猫“喵”了一声表示抗议。
郑沾衣摸了摸它的耳朵:“主人,是两个字,叫两声,来。”
橘猫被摸了耳朵,干脆闭着眼不说话了,一副“我就躺在怀里,你能把我怎么样”的表情。
郑沾衣不甘示弱地将橘猫高高举起,它的两条腿在空中直蹬,顿时慌了,扬起头喵喵大叫了起来。郑沾衣得意非常。
正在这时,她忽然听到了按快门的声音。
一扭头,陆景闲站在不远处,拿着手机照下了她与猫“亲密互动”的一幕。
“看,那里有条汪。”
郑沾衣放下橘猫,朝陆景闲指了指,陆景闲立刻模仿狗的声音“汪”了一下。橘猫冷眼看着戏份很足的两人,发现自己腿脚得到解放,立马晃动着灵活的身躯跑远了。
“照片给我看一下。”郑沾衣伸手。
“还没修图呢。”
“猫有什么好修的?”
“主要是修你。”
“你的意思是,我的颜值不够,还需要修图是吗?”郑沾衣早等着他了,一得到机会离开抓住。
“……”从来能说会道的陆景闲此时沉默了,修图,难道不是女生发朋友圈的必备事项吗?
离开前,陆景闲去了领养处。
当小姜得知他居然要去领养一只猫咪时,站在大门口惊掉了下巴。
“陆陆,老实说,你是不是有女朋友了,一般情侣在一起才会养猫……”
听到这两个字,郑沾衣很尴尬:“那个,我也去看看。”
说着走上前两步,往领养处的方向走去。谁再在陆景闲面前提女朋友这个词,她就和谁拼。
“快了。”
陆景闲轻柔的嗓音在身后响起,随后是小姜夸张的叫声和老张的起哄声。
郑沾衣脚步一顿。
陆景闲已经走了上来。
“我喜欢小奶猫。”
他又说了一句。
最终,陆景闲领养了一只三个月的纯色小奶猫,是所里一只猫不久前刚产下的。
小小的,雪白的,软软的,一疙瘩,就那么团在陆景闲手心里。
郑沾衣学着陆景闲,拿出手机迅速为他和小奶猫拍了张照。
上午稀薄的日头下,一个面目俊朗的青年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猫,低下头,笑意温暖。m.χIùmЬ.CǒM
郑沾衣对这张照片很满意,无论是角度还是模特,都十分棒。
可惜相机在小姜那里,不然她能拍得更好看。
“取个什么名字?”陆景闲已经专注地逗起猫来,听得郑沾衣问,脱口而出,“三——”
随后抬起头,看到眼前的人是郑沾衣时,戛然而止。
“三叶。”他改口,“是电影里面的一个角色,我觉得又简洁又好听。”
郑沾衣知道他说的是哪部电影,不过她总觉得陆景闲刚才有些奇怪,他即将脱口而出的,似乎是另一个她非常熟悉的名字,话到嘴边时他又改了口。她没有再问,两个人抱着猫与小姜他们会合,一起开车回了市区。
陆景闲将他们挨个送回了家,郑沾衣是最后一个,到小区门口时,她打开车门,回头摸了摸小东西软绵绵的头,这才笑着和陆景闲道别。
看得出来,她也很喜欢猫。
眼看郑沾衣的背影消失在小区里面,陆景闲才靠在坐位上,长长出了一口气。
刚才,差一点就露陷了。他顾着逗猫,几乎下意识地说出了那个名字:三三。
当年他是她的粉丝,有个梦想是以后养只名字叫三三的猫,他怎么忘了,如今,她就在他眼前。
今年的一场大降温来临,从北至南,一路经霜覆盖。
待一层一层的寒潮悄然盖过,冬天便已叫嚣着到来。窗户上的玻璃蒙了白白一层水汽,郑沾衣清晨起床,忍不住用手在那白汽上画花儿玩。
假使她与李逸之间并无那十二年的光阴,假使她同时遇上李逸与陆景闲,那么此时此刻的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回应陆景闲。
她已然不是当初那个懵懂的女孩子了,一眼撞见了冰山一样的李逸便万劫不复。看过那么多世事,不得不承认陆景闲才是她的理想型——体贴、风趣、温润的外表下偏偏藏着一丝痴气。
只是,那些大学时光横在她心里,一旦对李逸的执念消散,那些日子也就恍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一个多月前得知李逸交女朋友时的撕心裂肺犹在眼前,她并未如自己无数次想过的那样一蹶不振,陷入低迷。是因为陆景闲吗?他恰到好处的出现,完全取代了李逸。
这段日子来,他们一同推进项目,一同去收容所看胖橘,一起吃饭出去玩。令她想起初中时的青涩爱恋,也是同学间一起厮混,许多隐而不发的情愫暗暗在心中。不像如今,只要对对方稍微有点意思,就是两个人的世界,开始正儿八经培养一段关系。
算起来,少年时的那种简单感情倒颇为有趣。
只是她与陆景闲两个成年人也在玩这种把戏,又算是什么呢?暧昧么。郑沾衣记得,陆景闲在见面的第一天就对她说过“我有喜欢的人了”。
那个人在哪里?他又为什么要对自己好。
一个周末在平静中度过了,书房内亮起一盏孤灯。
这个书架是四面包围起来的,中间有一方阅读空间,保证了读书的私密性。
暖气已经开始供应,郑沾衣泡了一杯茶,吃过晚饭后就躲进里面。与陆景闲的感情令她一整天都郁郁,心里像缠了一团乱麻,她越是想,就缠得越紧,嘞得她喘不过气来。
只此时,对着一本心爱的小说,伴清茶与灯,在暖意融融的室内,才会觉得一整天的心绪都得到放松。
躲进小楼成一统,观他春夏与秋冬。
她不知怎地想起那句著名的诗。只是她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能躲的,无非是人世间的儿女情长。
郑沾衣披着一件大衣,翻开书慢慢看了起来。
或许是白天起得太早,也可能一整天心弦都崩得很紧,不知不觉,到疲倦处,郑沾衣伏在案上睡了过去。
她是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的。
手机放在书架外的地毯上。有人给她打电话!
谁啊,郑沾衣抬起头茫然四顾,意识烦乱,此时此刻,应该已经快十二点了吧。
她推开书架,拿起手机,来电显示却是一个意料之外的名字:江明。
那个把汪晴宠上天的男朋友。
郑沾衣与江明并不熟,他为什么在深夜给自己打电话?难道是打错了?然而手机执着地响着,在寂静的夜里一声又一声,直接否定了她的猜想。
郑沾衣按下接听键。
“是我,江明。”
一个低沉的男声传来。江明是一个严谨细致的人,绝不会无端在深夜给女朋友之外的人打电话。
郑沾衣不由地多想了一下:“江明,怎么了,晴子没事吧?”
“哼。”江明低低哼了一声,又是不甘又是苦笑。
“我怎么知道,晴子她,她已经一个月没回家了。”
“怎么会?”
“上个月,她说工作忙,就搬出去住了。我去找她,一起吃饭她也心不在焉,你知道她最近有什么困难吗?”
郑沾衣细细思索,汪晴是个敢爱敢恨的人,她自然是没什么困难的,这般疏远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她不喜欢江明了。莫非是,她又觉得在什么地方亏欠了江明,所以不和他提分手?
想到江明这么一个内敛严谨的人,在大半夜给自己打电话,郑沾衣就觉得有些不忍。她按下心软对江明道:“我也有一段时间没和晴子联系了,我明天约她吃顿饭,看看她最近是不是真的有什么困难。”
那边却沉默了好久。
郑沾衣也知道自己说这话很心虚,如果真是汪晴的感情问题,她又怎么插手呢。她倒是有些盼望真是汪晴经济上或者工作上出了什么事,那样起码自己可以实打实的帮她。
“我知道。”江明却忽然开口,语气非常平静。令郑沾衣心中隐隐有不好的预感。
“她一直那么骄傲,和我在一起,未免有些纡尊降贵,如果她真的喜欢上别人,我会和她好好分手。”
江明沙哑的语声隔着听筒,一声声摩擦在郑沾衣心上。
“可现在看来,她连你也瞒着,我有点害怕,她是不是惹了什么不该惹的人。”
江明缓缓道:“其实,我们已经冷战半个月了。”
郑沾衣心里一凛。
“她自从搬出去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我们有次吵了一架,我就没有去找她。”江明低低道,“她以前从不会对我藏什么事,但这次,她不止是隐瞒了我,还隐瞒了你。”
郑沾衣心中猜得八九不离十。
如果真有此事,那必然与总裁陆正南脱不了干系。
因为是与陆正南有关,所以汪晴会瞒着她。因为与感情有关,所以汪晴瞒着江明。那就是说,汪晴与陆正南之间有感情纠葛。
但听江明的语气,好像十分担心汪晴是惹了人。
如果是陆正南,江明倒完全不必担心,陆正南不是什么心狠手辣的主,在汪晴面前完全无攻击力。
就是不知道,汪晴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既然对陆正南十分厌恶,又为什么要疏远江明,她这段时间有没有和陆正南联系。
“江明,你别担心,汪晴不会有事的。我想,她可能是心情不佳,晴子的性格比较多变,你别太放在心上。要实在担心就去公司找她,感情如果不表达,对方是不会知道的。”
最后一句,不知是在劝慰谁。
那个人可不就没有对自己明白表达过感情吗?所以她可以装作不知道。
一时间,两个人都有些无话。深夜寂静如水,郑沾衣睡意全消,呼吸之声响在耳边。
江明又向她致了歉意,而后挂掉电话。
夜已经深了,寒意弥漫进书房,她披上衣服,躲到卧室的床上。恍然间又想起,一个多月前的那一夜,陆景闲向她发了第一条短信。那时,她又怎会想到,两个人会走到今天的地步。暧昧不清,一如天色,将明未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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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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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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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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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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